2008年是特别的一年,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是危机重重的一年,对于消费者来说却是让人跌破眼镜的一年。许多在众人眼里信得过的品牌纷纷曝出丑闻,而一向口碑不错的华硕因一个叫黄静的女孩而名声扫地。
事情是这样的,北京消费者黄静买了2万多元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使用中坏了两次,经华硕维修中心维修后,仍然存在问题。后来其友人周成宇发现,该笔记本处理器被换成了英特尔工程测试产品,而这种产品是不能上市销售的。于是,黄、周二人以向新闻媒体曝光为谈判筹码,向华硕公司提出高达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双方多次谈判未果,华硕最终报警。 3月7日,因涉嫌敲诈勒索,黄、周被海淀警方羁押。黄静的入狱,让她的亲朋好友对她充满了误解,而在狱中所遭受的精神折磨带走了黄静的活泼和快乐。后来,法院以证据不足释放了黄静。
2008年11月27日,女大学生黄静拿到了国家赔偿的通知书。赔偿通知书中称,“黄静以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人身自由遭到侵犯为由,要求国家赔偿 4.68万元。最终,国家赔偿黄静自2006年3月8日至2006年12月26日被羁押294天的赔偿金29197.14元” 。至此,以“涉嫌巨额敲诈” 而被捕的黄静近一年的牢狱之冤得以洗清,面对仍然沉默的华硕,黄静表示有可能起诉华硕“诬陷”,华硕方面则以“司法程序没有完成不便发表观点”答复媒体。
因为购买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出现故障,消费者黄静偶然发现华硕公司居然在检测过程中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欺诈用户。但是当她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得到的不是公正,而是华硕公司的诬陷与冷漠。
其实,就整个事件来看,华硕不对在先,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说明公司产品出现了硬伤,而黄静的索赔是正当的,只不过是索赔过度而已,可是华硕给黄静带上了一个敲诈勒索的罪名,让她饱受牢狱之灾。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本身就存在着问题。
华硕此种问题处理方式,就是一些企业惯用的“平事儿”的公关策略。这种“平事儿”的思维方式就是,一旦企业遭遇负面事件,公关就要尽量减小甚至抹去影响。而华硕工程师违规更换CPU的行为和遭受500万美元索赔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肯定对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产生或大多小的影响。因此,毁灭证据,采取必要“手段”施压以吓退对手,就成了公关们惯用的手法。最终,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黄静被关了起来。
华硕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应该说是失败的,并且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首先,华硕此次事件使自己口碑颇佳的品牌受损,美誉度下降,并且影响了市场销售,试想:谁敢购买能给人带来牢狱之灾的产品呢!其次,在黄静获得国家赔偿后,华硕势必陷入违法行为的界定,会进一步陷入被动,并且,华硕默不做声的表现,引起消费者及媒体的更大反抗情绪,网上已经有抵制华硕的文章出现了。
龙匹嘉蓝传机构王永增评论说:“现代企业的商业扩张一定伴随着品牌美誉度的不断提升,而美誉度与危机公关有着很大的关联。所以华硕在一年多时间里的无作为,让其品牌美誉度长期处于被削减状态。”
其实,“黄静事件“原本可以有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的,比如说当黄静来索赔时,企业应该安抚住其激动情绪,然后承认自己的工作存在着种种不足,恳求对方的谅解。当对方不能谅解,甚至提出了过分要求时,企业也应该放低姿态,耐心和顾客进行沟通。一般顾客在消气后,都是比较讲理的。在事件解决后,适度地给予顾客一些优惠或是赠品,顾客肯定会很高兴,也就不会后来的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