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的天空开始下大雪了……
虽然这是五月末,树木早已成荫,这突如其来的大雪,把整个城市湮没在一片雪白之下,一切仿佛在大雪之中等待新生。
不知是因为下大雪的原因还是什么,此时街上早已没有了人影,甚至马路上飞驰的车辆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材修长,头戴斗笠,身穿黑色怪异服装的人,行走在这茫茫大雪之中,之所以说他的衣着怪异,是因为他的衣着根本不是我们现代的服装,而是古代的长衫……
要不是现在这四周没有人,哥们我保证,他肯定会被猴子一样被人们围观,说不定还会被警察带走。
因头戴斗笠,根本看不出他的年龄和性别。他在这满是高楼大厦现代化的城市中,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他迈着十分稳重的步伐,就这样渐渐消失在这满天大雪之中……
“喂,你们几个家伙带我来这里干什么?”一位少年一脸不满的看着身边围着自己的几个混混模样的家伙。
这个少年身高足有一米八几,身材壮实,留着一头很拉风的斜侧背,五官端正,倒也有几分帅气。他的眼神里没有流露丝毫的恐惧和慌乱。
这个少年正是李氏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子,李凌轩,不知是怎么了,现在如此狼狈不堪。
“哼,别以为你是李董事长的儿子,老子就不敢对你怎么样,谁让你连我们家少爷看上的女人都敢碰!老子今天就让你明白什么人是你不该惹的,也是你不能惹的!”此时从旁边一辆黑色路虎车上下来一位身穿西装的男子,一头油亮的大背头,朵朵雪花星星点点的落在西装之上,西装男子满脸不屑的看着李凌轩说道。
在李凌轩看清走下来的男子后,脸色突然就变了变,刚才那临危不惧的神情早已荡然无存了。
西装男子走过来就朝着李凌轩的小腹一脚踹去,因为旁边有那几个小混混堵着,李凌轩根本没法躲过这突如其来的一脚,随着李凌轩的一声闷哼,直接被一脚踹飞了出去,直到撞到后面的墙上才缓缓稳住了身形,可见这西装男子也绝非等闲之辈。
“你们几个还愣着干什么,给老子上去打,给那小子长长记性。”西装男子一声令下,那几个小混混蜂拥而上,随之一个个的拳头,一个个的脚瞬间就落在了李凌轩的身上,这李凌轩倒也是个男子汉,虽然看着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但始终没有发出一声叫喊。
“住手!”随着一声带有一丝威严,不可忤逆的声音传来,那几个小混混和那个西装男子“唰的”同时看向左边,想马上看清声音的主人到底是何般模样,西装男子先是一愣,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头戴斗笠,身穿黑色长衫的人,正是之前那个消失在满天大雪中的神秘人。
西装男子不知怎么了,直接带着手下就走了。我说这个斗笠男子这也太装13了吧,哥们我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那个斗笠男子走过来顺手把倒在雪中的李凌轩拉了起来,“你没事吧?”
李凌轩看到眼前的人也是一愣,毕竟面前出现的人衣着太另类了,然后拍拍身上的雪渍,“没事,多谢您刚才出手相救,不然我肯定会被那几个家伙打残的……”
“你不用谢我,我刚才只不过是看不惯他们一群人欺负你一个,出手制止而已。”斗笠男子语气不含一丝感情。
当李凌轩从刚才的慌乱中冷静下来,听到斗笠男子的声音后,认真的看向斗笠男子的脸,因为从刚才斗笠男子不含一丝感情的声音中,可以分析出他的年纪其实并不大。
李凌轩惊讶的发现,眼前的这个衣着古怪的人,年龄绝对不会比自己大多少,那斗笠男子端正的五官棱角分明,这绝对是一张令无数女子泛起花痴的脸,但一副和这大雪天一样冰冷气场,让人看着就想远离,一双深邃的眼睛更是让人琢磨不透……
之后,李凌轩便邀请这个斗笠男子去他家吃饭以表示感谢。斗笠男子本打算拒绝,但知道自己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肚子早就饿的快贴近后背了,便也答应了下来。
李凌轩到家之后,把刚才的事草草的跟自己的老爸说了一遍,他老爸大概也听了个七七八八。
原来刚才那西装男口中的少爷和李凌轩是一个学校的,名叫赵钦,他老爸就是这平安地下世界的大哥,西装男子就是他老爸的一个得力手下。
李凌轩和赵钦同时喜欢他们学校的校花韩青竹。这才引起了刚才的冲突,一个是黑帮大哥的儿子,一个是企业董事长的儿子。
这就比电视剧有意思了。
李董事长觉得这件事情也并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但这事情也挺麻烦的,总不能自己的儿子不知道那天被人给再打一顿吧,就算不管当老子的脸往哪搁,也要为自己儿子的安危着想。
斗笠男子吃完饭便要离开时,李董事长忙把他叫住,带到了自己的书房中,随即便开口恭维,“这位少侠,多谢您今天对轩子的相救之恩,刚才听轩子讲述,想来少侠也是一位练过拳脚之人,少侠方便说一下名讳吗?”
斗笠男子见李董事长言辞不失礼术,便一本正经的客气道:“先生您客气了,不必多谢,举手之劳而已。我姓沈,名咏辰。”
“哦,那就是沈少侠了,我看你和我儿年龄相差无几,口音也不是本地人,不仅懂礼仪,还有一身本领,不知沈少侠出处何处?又为何来我们这里?”李董事长走到书架前,思考片刻,缓缓开口。
对于一个陌生人,人们肯定要问一下出处,也是让自己安心。
“先生,我来自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的几乎与世隔绝,思想观念都很落后,我跟着村里的一个比较高明的郎中学过几年书,这拳脚是在他其中的一本书中学的,后来我们那里发生了天灾,村子里死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我父母,剩下的也就各自逃散了,我就流浪到这里了。”沈咏辰眼神暗淡。
这演技,扯起慌话,脸不红,心不跳的。
李董事长想到,看来这孩子现在是个无处可归之人,让他做轩子的保镖,应该会答应的,略带惋惜的开口说:“哎,可怜的孩子。我一直忙于企业,对轩子的照顾不佳,从今天的事来看,想必日后也少不了麻烦,沈少侠不知愿意做犬子的随身保镖,护我家轩子周全,今天的事情又有感激之恩,我李家对少侠的待遇定然不会差,今后你可以住在这里,免费提供衣食起居,另外我还会给少侠一些报酬,沈少侠可否考虑考虑?”
显然这李董事长做为一个企业领导人,不仅观察紧密,说话也并不失分度!
沈咏辰稍做考虑后也就随之答应了下来。
“轩子,刚才我和那位沈少侠谈过了,爸爸打算让他做你的保镖,你没什么意见吧?”李董事长拍拍儿子肩膀,表明意思。
“爸,真的吗?那太好了,那小子太厉害了,以后我可以放心出去玩了。”轩子一听说自己有保镖了,心里都乐开花了。
“轩子,怎么说话呢?人家孩子也挺不容易的,对人家好一点,别总惹事情。明天你们一起去上学,你也早点休息!”李董事长嘱咐轩子。
“嗯,知道了,爸,晚安!”轩子开口连连答应。
哈哈,以后我也是有保镖的人了,看谁敢欺负我。
“老公,你真的让那小子做轩子的保镖啊?这小子来路不明,可别是什么坏人……”李夫人担心沈咏辰是坏人,对老公提醒。
女人的心思还是比较细致的。
“老婆啊,你也别太担心了,我刚才问过了,你放心,我看人还是非常准的,这个沈咏辰是个不错的孩子,先留下来看看吧,别直接否定。”李董事长义正言辞的说着。
当天晚上沈咏辰就睡在了李董事长家别墅的客房里,沈咏辰心里打量着,我这也无处可去,给那个李凌轩做随身保镖也可以,这样自己便有一个在这个城市中混的身份了,还管吃管住倒也不用担心吃住问题了,暂时先就这样吧,以后的事再做打算吧……
沈咏辰盘算了数秒,呈大字躺在了床上。
哇,好软!
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在这么柔软舒适的床上躺过,这城里人可真会享受,自己奔波了几乎一个月,提心吊胆的,没怎么好好睡个安稳觉。李凌轩家附近都是豪华别墅,每户都隔着比较远,人员也少,没必要那么警惕,看来今晚自己能安安稳稳睡个觉喽!
回想这一个月的流浪,自己可真是够狼狈的,一路上东躲西藏,还总是提心掉胆的,神经都在紧绷状态,虽说自己是个修炼者,但自身修为还是太低,身体也是吃不消啊!
自己这次逃跑,一路向西北,来到这里,应该不会容易暴露行踪,自己先在这座小城市中呆一段时间,等突破无极境了,再回去看看情况吧,自己在这段时间内也要想办法联系师父,自己还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