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其实就是商品歌曲,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与传统的那种古典音乐相比,它的商品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虽然歌曲的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可是在整首歌中,旋律更多的是服务于内容的。
在这个世界里,在音乐领域里古典音乐占据着绝对地位,流行音乐除了广泛传播的各个国家的国歌之外,她并没有在网络平台上找到那些具有商业性质的歌曲。
流行音乐才是江笙玖擅长的领域,毕竟当年她的嗓音才是她闯荡江湖的资本。
可是现在,江笙玖想想就很尴尬,尤其是前几天她在她父亲晚宴时唱的那首《父亲》,好多都跑调儿了.....
江笙玖乱七八糟的想着,手已经弹出来了《北京,北京》这首歌的前奏,结果就犯了歌手唱歌时跑神儿这一最致命的错误。
“当我走在....”调儿起高了,之后的每一个字都不在调儿上。
江笙玖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唱出了歌词的前四个字.....
然后,身后那个男人的一阵狂笑声就淹没了吉他发出的最后一丝呐喊.....
江笙玖放下吉他,心中有一丝丝惆怅。
她的主角光环呢?怎么跟别人一出手就能收到小弟的光荣事迹不太一样?
“那个....其实我的优点在于创作......”
江笙玖自己说着就觉得搞笑,其实她也理解,一个五音都不全的人怎么让人相信她能创作出来优秀的曲子呢?
“哎哟,好了,别笑了。”江笙玖看这个男人笑的都已经瘫软在草坪上了,捂着肚子就像一个快产的孕妇,气死人了。
“你够了啊,适可而止好不好?”江笙玖叹了口气,明明那些谱子上的音符像刻在她脑子里一样,为什么那些调子穿过嗓子就变了味儿了?
还是说五音不全就是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夏日的太阳高高的悬挂在天上,阳光落在这片柳树林里就变成了阴影,说不得多么凉爽,只有微微颤动的柳枝证明这里还有些许清风。
江笙玖心中的羞恼大过无奈,以前奋斗的时候总会经历被别人嘲讽的过程。可现在,年轻的身体连荷尔蒙分泌过剩,再加上今天自己来大姨妈,心中那个怒火一下子就窜到了脑门儿。
她放下手中的吉他,转过身拿起那个男人放在架子鼓上的鼓棒就朝着旁边的湖那边就甩了出去,鼓棒穿过荡漾的柳枝就飞了出去,嗖的一声就听见溅起湖面的水花声。
一下子那个男人就愣住了,似乎没见过这种疯女人。
江笙玖居高临下,还能看见这个男人下巴上没刮干净的胡茬。江笙玖理都没理他,趁着他愣神儿的功夫就拆下了他架子鼓上的两个擦片。
然后像个黑社会似的一手抓着两个擦片走到他面前,弯腰低头看着那个男人,冷酷道:“告诉你个乖,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我让你鼓敲不起。”
说完把他落在嘴边的墨镜给他戴好,一手拿着自己的吉他一手拿着他的擦片朝湖边走去,然后就像扔狗盘一样把那两个擦片扔到了湖中央。
江笙记懒得再去受白眼儿,再说等他反应过来,自己这小女孩娇弱的身体指不定打不过他,于是就背上吉他就去办公楼那边准备等临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