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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些年看过的那些书 追过的剧 写过的文字,还有云和音乐

书是通往人性至深之处的大门。

高中,则是我真正感受书的魅力的开始。

机缘是安南高中被书店团团包围,而我的父母已开始对我实行财政自由,只要我说买笔、买书,父母果断给钱,更何况,早上七点上课,我家大懒们还处于酣睡状态,早餐钱什么,好说,好说。可爱如我,怎能让身上的钱英雄毫无用武之地?朕于心不忍。

结果是堆了6堆高至腿的杂志。俩堆《素材控》收集素材,除了部分集合未买,其它都乖乖归位;一堆《爱格》感受爱情里的悲欢离合、风花雪月;一堆《疯狂阅读高中版》和《最美文》于一隙之间窥见大师风情、世界风貌与历史奇闻,这么正经自然不能多买,关键看封面;俩堆《破茧成蝶》和《大学来了》,毕竟高中之路何漫,没点鸡汤的灌溉,怎么活下去?

我自然不是只买杂志,一本本纸质书也是甚得朕心。大致分为俩类。

一类是言情队,主要是真人实录。我最爱的是容光的《喜欢你是我唯一会做的事》,从1到2,见证了她文字功力的渐增,少了稚气,多了成熟,不过她与老陈的爱情一直都在,虽有磕绊,但欢喜如常;她对世界的满腔热忱一直未变,虽痛失至亲,却温柔处事。正因为她,我决心写作,不求由文致富、求权,只求心中块垒得抒,对这个世界说点什么,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

另一类是名著大神。其实读这类书是有一个诱因的。初三时的班主任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我记得她曾经夸过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竟然连余秋雨的《文化苦旅》都读过。”。或许正因为这句连当事人都可能不记得的夸奖激励了我对读书这件事的根本渴望。我更需感谢我的父母。虽然父母在家几乎从不看书,但我想买什么书,他们总是豪爽答应,即使是网上购买。他们一向不乐于网上购物,依旧大费周章地满足我。在我所读的所有书中,最爱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没有一句华藻富词,偏偏耐人寻味。所谓经典莫不若此,一句不多,一句不少,扣人心弦。

但其实对书由衷的渴望却是在很小的时候开始。家里离县里的书店很远,我又不喜欢被爸爸编排,至于爸爸曾让我背《唐诗三百首》,最后却在我无意中被醋泡软的故事就不详述了,所以看书机会有限,但是那种渴望是充满内心的。抬头一看就是书架,看着我曾经光明正大和偷偷摸摸买的书,心里陡然生出甜蜜的敬意。

谢谢你,小一行。

剧是人类造出来,让人不那么孤独的工具。只要打开电视,当电视里传出的声响盈满房间,你就觉得你不是一个人,心里的孤独就少了几分。

剧嘛,我从小就爱看,为此不知被我妈痛打过几回,保证书也不知道写了几回,我严重怀疑我的写作天赋肯定是从那时激发的。我们家至今还有个段子,有一次,我家电视拿去修,我爸骗我说,“电视卖了,以后,家里再也没有电视了。”我为此嚎啕大哭,一直到我爸笑着说出真相,我才鸣金收兵。

剧,看的是多,可没有一部如《香蜜》一般,让我如此沉醉不已,至少十遍,至少十遍,至少十遍!我想我家邓邓和紫紫的颜固然高出常人,总不至于看不厌吧,更何况,这么多有着神仙颜值的烂剧,我可一刻钟都忍不下去。接下来请接受我的彩虹屁。人,没有天生的善,也没天生的恶,全靠后天的因果际遇,是为命由天定,但又不全由天,人自身的抉择又何其重要。人,并非十全十美,有其优胜处,亦有其劣糙处,包容与理解便突显其核心力量。爱情,是无法控制的一眼万年;亲情,是一心为你的未雨绸缪。这是《香蜜》教我的爱与成长。

也因为《香蜜》,我看见了我自己。

文字,是我心灵的桃花源,容纳我的悲愁、我的喜乐、我的自省。

其实,我这个人真的特别需要别人的鼓励。我写文的兴趣兴起于上文所提的那位老师的多次好不避讳的夸奖,中断于各类编辑的不赏脸,重生于高考结束。不过写点东西的习惯至今未停,得幸于邓老师让我们写随笔并轮流上台演讲的点子,半推半就,竟坚持了那么久,实属不易,也因散了朕无处安放的青春迷茫而感动不已。

我想这是会用一生坚持的事。只有在文字的殿堂里,我才能一一揭破我的伪装。在这里的我永如孩童。

家乡是个小城,青山碧水是上天馈赠的最好礼物,而我犹爱家乡那变化莫测的天,瑰丽异常的云。

高一及高二时的教学楼,上方开着大大的窗户,是个观云的好场所,尤其是坐在第二大组,除了抬头一望,还可从门一眼远眺,奇美无比。有时,上着上着课,就盯着天出神,良久,推了一下同桌,“看,多美呀。”同桌望了望天以表尊重,然后赏了我一记白眼“你,连天都没看过?嗯?”现在一想,已有些遥远。高三,搬了新校区,再没了这样的地理优势,只有偶尔,闲暇时能抬头看看天,不过这样的时刻总是少的,行色匆匆反倒是常态。难怪人称高三是所有浪漫的火葬场。高三搬进了公租房,家住14楼,我的房间有一个大窗子,从窗子往外看,是整个小城最好的风景,错落有致的五彩斑斓的房子窝在绵延不绝的山里,几条马路贯穿其中,俯瞰可以看见教学楼。夜晚尤甚,零落的几盏小灯,明亮又孤独,极符合我当时的心境。有时晚自习最后一个回家,抬头望着幽深、沟壑纵横的天,有点想哭。

音乐,是人类情绪中含蓄与激情最好的融合体,有朝阳,有白雪。我其实听歌甚少,不过寥寥。但确实是音乐陪我度过了我高三最难熬的日子。起缘是爸爸看我情绪不高,状态低迷,对我说“你没事,就听听歌,静下心来,唱唱也行呀。对吧,彭一行。”当时,学校广播站放着歌,而我低着头,走着。真正意识到音乐于我而言的重要性,还是一个高一小学妹问我,

“姐姐,你会觉得广播站放音很吵吗?”

“没有。高三没有音乐,是撑不下去的。”我竟毫不犹豫地回答了。或许,每天早上,在我跟着《平凡之路》和《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旋律边一蹦一跳上学,边大声跟唱,理由就不言而喻了。

为什么把他们堆在一起?

因为他们,是我高中的陪伴者,是我青春的见证者,是我人生的引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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