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时候,听别人给我讲过一个传说,内容很简单,就是说有一种鸟,名字叫做入内雀,它会把蛋下在人的身体里,这种鸟的蛋比人的毛孔还小,当它出生后就把人的内脏当做食物,最后吃空才飞出人体。另外又有种说法是被吃空的人变成了入内雀,成为妖怪了。
我一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种鸟,直到江童死的时候,他才告诉我,他说我爸和我妈就是入内雀,而我和可凉的身体里,都有他们产下的那种可以吞食内脏的蛋。
我当时有点木然,我问他,我说那我和可凉是什么呢?如果我的爸妈是入内雀的话,我和可凉是不是也是入内雀呢?
江童听我这么说完以后就笑了,他说,你们不是,不过你们更可怜,你们是入内雀变成的妖怪。
然后,江童就死了。
自始至终,我都没看见他流下一滴泪来。
而他年轻的脸上,只有沧桑的笑容。鲜血欢快而不间断的从他的身体里涌出,并没有因为主人的死亡而停止。
火红的颜色就那么铺了一地,如烟花般璀璨的开着。
我笑,亦如烟花般灿烂。
“我他妈不知道哪辈子作孽生了你这么个就愿意出去让人白玩的东西!滚啊,滚了你他妈就别再回来了……”
听着陈婊子在我身后大声的叫骂,我情不自禁的欢喜着。
此刻,任谁也想不到,泼妇如她的陈卓会是个名牌大学的高级教授吧。是的,她叫陈卓,外号陈婊子。陈卓是她妈帮她起的,人如其名,她一向都是沉着的,我想这个世界上惟独我能让她暴跳如雷吧。至于陈婊子嘛,那是认识和知道她的人共推的,听说她睡过的男人不下一千个,数目之多的确是让人赞叹不已。我常庆幸自己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堕落了,比她早,不然,我真怕自己超不过她。
呵呵,我啊,我现在只要一有时间就找男人上床,估计再奋斗个十年二十年的应该有希望胜她,我想到那时候我一定会很高兴的,因为我终于比她贱、终于比她骚、终于比她的阴道还要松了,终于,我可以不用再听别人对我说你妈是天下第一烂货了,因为,我是第一了。
网吧。
聊天室里不停的有人跟我说话。
我笑。
不过,今天却不怎么顺当,一直找不到我要的那种人。我发现随着网络事业的蒸蒸日上,聊天室里的人也都越来越有“文化”了,想找人上床的都不直接说了,总是绕着弯子的走文艺路线。约你出来的口气也不像要开房,更像是一位哲学大师要找另一位哲学大师做一下情感交流。当然,我不是学哲学的,而且,我对哲学家也从来不感冒,记得上次安然给我看了一本书,作者叫尼采,我看了半天看得胃都酸了却还是一点都不明白。后来,安然告诉我尼采是一哲学家,然后我就吐了,再然后我一看见爱跟哲学靠边的人就觉得恶心,因为我觉得他们都特别虚伪,做什么事情总喜欢找一个充满文艺色彩和浪漫色彩的理论。我觉得男人要是活得跟个哲学家似的那就简直跟女人没区别了。我是女人,而我又不喜欢女人,所以,我继续找,不停的找。
十点。
有个叫夜未央的人跟我说话,本来我是不怎么想理他的,因为他名字让我看了觉得腻歪。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聊上了,因为他跟我说的第一句就是:『做吗?』。
我喜欢坦白的人,所以,我跟他说:『介绍』。
『做爱需要介绍什么?尺寸吗?』他的答案。
尽管他看不见我的任何表情,但我还是笑得合不拢嘴了。于是,我问了地点还有他的手机号就下机了,我最后跟他说的话是我马上就到。
坐在出租车上,看着外面大片大片妖娆的霓虹,我情不自禁的喜悦。我想,这应该会是个不错的夜晚吧。
到了我们约好的地方,我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始终没见那个『夜未央』。在我要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他。
“你来了吗?”我问。
半天,那边一点声音也没有。
“说话?喂!”我不耐烦的低吼。
“你回去吧,我看见你了。”是个很低沉的男人的声音。
“不喜欢我?”我问,然后我把领子的位置又拉低了一些。
“不是。”说完这两个字,他很明显的顿了一下,“只不过,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你不要再穿这么低胸的衣服了,说实话,你的‘那个’真的是很没看头!”
“你……”
“拜拜了,洗衣板!”
在我刚准备好语言要对他进行狂轰烂炸的时候,他收线了。
靠!这个无耻的败类!
不过,他能看到我穿什么衣服应该离我很近吧。
于是,我急忙向四周望去,只不过,连个苍蝇都看不见。
无奈之下,我只能打道回府。上了出租车,还没等我坐稳当呢手机里就进了条短信:
『洗衣板同学,向右看齐!』
我本能的侧头,正好看见了车窗外的那个人,很高很帅的一个男生。他骑着自行车,此时正在跟我挥手吐舌头。
TMD!想气死老娘是不是?!于是,我在瞬间把脸上全部的肌肉都活动了起来,给了他一个比小S还成功的鬼脸。
接着,帅哥忽然笑了起来。明亮的眼睛眯成了一弯月亮的模样。
“你叫什么?”我摇下车窗问他。
他继续笑着,却一句话也不说。
“你聋啦?”
“没有啊!”他还是笑着,表情柔和得如同外面的风。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
“嗯……下次再告诉你!”说完,他的车子改变了方向。
于是,我们的距离呈直角向前拉伸着。
看着他的背影,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想笑。
呵呵,他应该是个怪人。不错!有趣!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爸妈都不在。
“姐。”
喊我的人叫温可凉,是我弟弟。并且,他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承认并且疼爱的家人。当然,我的父母都还健在,不过,对于他们,我的存在相对于没有,所以,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他们之于我,一样等于不存在。
我的名字叫温可暖,呵呵,我的姓氏还有我的名字都跟温度有关,不过,我的家却是一点温度也没有的。没有极端的寒冷,也没有极端的燥热,我和可凉基本上就是在这种不冷不热的环境下生活了十八年的。不过,可凉应该比我要好一点,起码我的爸妈还愿意承认他这个孩子,因为我的弟弟优秀得可以让全天下所有的父母嫉妒到眼红,不管是学习还是体育或者是其他方面,可凉永远都是第一。所以,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父母的虚荣心,当然,也许他们是真的爱他们的儿子也说不定。哦,对了,忘记说一点,我和可凉其实是龙凤胎,前后就差二十几分钟。不过,我们的差别却像天和地一样大,我当然是那种父母师长都讨厌的孩子了,不过可凉却不同,虽然跟我一样在这么不正常的家庭里长大,他却正常的不得了,总是很有礼貌,而且还总是那么温柔的笑着。不过,这种差别却并没有影响到我们的感情,可凉很依赖我,就像我长久以来那么依赖他一样。
“还没睡呢?”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
“等你呢!姐,你看,十二点了,我们可以睡了!”可凉指着墙上的表又指了指床边的柜子跟我说,“你的热牛奶我已经准备好了!”
我微笑,可凉每晚都会为我准备热牛奶,他说那样可以减轻我的失眠现象。
跳上床,可凉轻轻的靠在了我身上,闭着眼睛给了我一个如同婴儿一般的微笑。
虽然我总会找男人上床,但每次我都不会跟他们过夜。因为我要回家,而回家的理由就是,可凉在等我。他每天都会等我回来一起睡,他也每次都会像幼童那样的挤进我的怀里,虽然他已经比我高出很多很多了。
我每天都要在十二点以后睡,因为我想每一天都醒着出场。而可凉也就这样一直陪着我,从我八岁那年开始,已经十年了,十年我们都是在午夜以后,靠在一起、一起睡着的。
我微笑,望着墙壁不知道眨了多少下眼睛。我的墙上没有明星海报之类的东西。我的偶像是一个怪物,是我有一次在一座庙前买的桃木面具,长角,不对称的凶脸,有颗硕大无朋的獠牙。它就挂在与床相对的那面墙上。我睡觉之前都会看着它,丑是丑了点,但是它坚硬无比,对生活没有什么过分的苛求,因此是我偶像。
终于,在我对着它眨了第N下眼睛以后,我睡了过去。
梦里,我又看到了血红色,从一些看不见面目的人的手腕处流下,速度那么快,好像瞬间便可以流干的样子。
然而黑暗里,我没有恐惧。
只是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