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斯彤番外:相爱无梦】
盼我也可,如此陪着你,永不需别离。
第一梦
后来我趁着春假去了一趟布拉格。
捷克这个不大的中欧内陆国,因为一座旧城广场和一本名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书而著名。我独自坐在广场的角落,捧着路边咖啡馆里买来的咖啡,静静望着那只有名的天文钟发呆。
不得不说,这真是一只独特的钟表,每到整点,都会有耶稣十二门徒的木偶轮流出来报时。与此同时,木偶下方的死神会牵动铜铃,整个播报过程终将以雄鸡的鸣叫收尾。
日头就这样一点一点滑落。旧式马车载着游人穿梭而过,马蹄撞击在石板路上,发出踢踏的碎响;城堡中旖旎的灯光闪闪烁烁,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住在其中的公主正享受着舞会的欢乐;只有城中大大小小的酒馆里不时传来的觥筹交错声缓缓将你拖回现实,你这才蓦然发现,原来你依然身在二十一世纪的中欧……
这一切就仿若跌进时间隧道后做过的一场美梦,梦醒后,我恍恍惚惚。许久,才记起要问自己一句,你为何身在这里。
大约,是因为你。
和你分开这么久后,我才惊觉,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竟都记得,而你曾有过我的梦,我也尚留在心上。
所以,我来到这里,以这样静寂的脚步,却不再执著今生与你同路。
第二梦
认识你之前,我曾独自看过一部电影,叫做《有过一个傻瓜》。
影片里那个孩子问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妈妈答,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我有过一瞬间的颤栗,就如同突然被迫凝视爱与死。
这样看来,爱的本身就是一场消亡的过程。可就算参透又如何,因着执著,因着盲目,我依旧爱你,不惧这本质不过一场寂灭。
我时常梦见和你朝夕相处过的那些清晨,大都是困意绵绵,你坐在我前排看小说,我躲在后面玩手机游戏,闲时凑在一起三言两语,才懂得何谓投缘。
后来我游学加州,有人问我,你长得是哪般模样?我想了很久,说,爱情的样子。
她噗哧一声笑出来,我却不言语,只是突然想起一个叫李宗盛的老男人唱过的情歌,歌里说,有人问我你到底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是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想,没见过你的人,真的永远不会明了。因为有些人,她生来便是一副爱情的样子,就好比你。
后来我们真正走得近起来,是因为临近高考,我执意搬出去住,三个女生租了学校对面的一套房,其中有我也有你。
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我渐渐开始挂心你的每句话。除了见不得你难过,还巴不得把所有我以为你会喜欢的,都献宝似的送上给你。
我过去也恋爱过,却没有这般诚惶诚恐,像是未谙世事的孩子。
我甚至忽略了我们俱为女子的事,而要到很多年后,我们习惯了分开后的生活,才有一个我极喜欢的女演员站出来说:“你们说我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或者双性恋,我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只是爱上了一个人而已。如果她刚好是同性,你们就说我是同性恋;而下一次爱上的可能是异性,我就成了你们说的双性恋。”
我想,当日我怀抱的大概便是这样的想法,所以才能循着这一程望不见彼岸的海路,一往无前。
第三梦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能并肩走这样长一段,原点不过是简单的一个吻。
如冰花陡然在心间融化,我凑到你唇边的那刻,灵魂竟伴随着丝丝颤栗,尔后是漫长而静寂的沉沦。
人这一生总有最灿烂的时刻,而我的那一瞬,只定格于与你执手相望的刹那。
那之后便是欣喜与忐忑,我们能在暗夜共枕而眠,却不能在白日携手出街,社会有主流的游戏规则,这一次我们不隶属其间。
不是没有过沮丧与失落,也不是没有过彷徨和迷茫,但就如同生命中曾有过的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一样,我们选择眼下的相守,便要相应舍弃世俗的肯定。
最熬不过的时候,我也曾在夜里躲在房间里哭过。
你的房间离我不过十几步,然而只有那一晚,我觉得我们相隔星河宇宙。那样绵延不绝的无力感与孤独感,几乎将我击溃。
所以隔天清晨醒来,我做出了第一个关于我们之间关系的决定,那便是向我十二岁那年认识的闺蜜梁乐薇摊牌。
当晚自习课下,她在学校对面的广场上等我。
我已经记不得那个冬天的我有多狼狈,当我支吾着说完事情的大概始末后,她竟捂着肚子笑出声来。
她说,我当你什么不得了的事呢,原来是这个。
我刹那间怔住,她却吸了口奶茶,气定神闲地说下去,我来之前就猜,你郑重其事要跟我说的事,不外乎会是两件:一,你要出国;二,你喜欢上一个女生。
她的语调那样平静,我一时不知如何回应才好,过了很久,才答非所问道,下一次我带她见见你,你肯定会喜欢她的。
梁乐薇笑嘻嘻地点头,我不晓得那一刻她对我的认同究竟有多少,但尊重,她却给了我满分。
漫长岁月中,有多少挚友愿意在你觉得被全世界抛弃时握住你的手说没关系?
所幸我得以遇见这一个。
第四梦
蔡康永先生曾说,恋爱的纪念物,从来就不是那些你送给我的手表和项链,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短信和合照。恋爱最珍贵的纪念物,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给地形的,那些你对我,造成的改变。
我想,你之所以会成为我一生之中最重要的恋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无形中改变了我一生的轨迹。
如果没有你,我大概会终老在这座城市,谈索然无味的恋爱,做无关紧要的事情,最后如旁人一般结婚生子,老年后也许会感怀年少不够痴狂的些许遗憾,但决不会知道,世界曾可能有另一种色彩。
但好在我遇见了你。
我遇见了你,所以我希望看见广阔风景,我渴望和你牵手漫步,我更加希望最后偕老的那个人,会是你……所以,就算到了如今,我也丝毫不想要遮掩,我最初想要离家的理由,都只因为一个你。
然后与家中的抗争却毫不容易,最偏执的时候,我甚至还伤害过自己。
那天晚上吓破胆的梁乐薇赶来找我,带我去医院包扎。成年后不爱哭的我,竟然也掉了眼泪。
相对无言,梁乐薇第一次凶悍地骂我,不管怎么样,我不准你做这种蠢事,否则我会鄙视你。
无论如何,爱情都不应以伤害自己为代价去换取,这是她铁一般的价值观,所以她才可以在执著周卓宇这么久以来,就算打落牙齿混血吞,也不轻易地割腕放血。
她说,如果这样做的话,她会鄙视自己,更会鄙视我。
我没有说话。
千百万人有千百万人去爱的方式,只可惜二十岁之前的那个我,选了最激进最给人压力的一种。就算后来你知道这件事后什么都没有说过,但往后的我却渐渐清楚,这样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向你的爱,终究让你觉得负担。
你渴望相爱,却畏惧得到太多,从一开始,我最爱你的这具灵魂,便不是与我最相称。
我不是不懂,只是不悟。
十九岁的夏天,我终于如愿和你一前一后飞往美利坚的厚土。离开那天,这座城市闷热无比,我刻意忽略掉笼罩在你眼中的阴霾。
我执著于用我的方式爱你,这大概是我犯过的最大也是最甜蜜的错。
第五梦
“也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但是你该知道我曾因你动情/不要把一个阶段幻想得很好/而又去幻想等待后的结果/那样的生活只会充满依赖/我的心思不为谁而停留/而心总要为谁而跳动。”波德莱尔曾在《恶之花》里这样写,而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老觉得他说的这个人,那么像你。
梁乐薇曾说过,如果她的体内算流窜着矫情的文艺因子,那么你才是灵魂上的最独立的那个文艺者。
而其实她说的这些话,高中和你一起看电影时,我早就切身感受到过。
不记得我们那天看的是什么片子,但结束后,你垂着眼帘跟我轻声说:“虽然未来还有很久才来,但我知道,我终究是会失望的。因为只要对什么抱有希望,到最后多多少少都会有失望。”
这样的说法就跟“慧极必伤,情深不寿”一样令人沮丧,我有些哽咽,最终却只是下床去冰箱里拿了根冰棍儿递给你。
暑气未散,窗外却突然袭来那一年初夏最大的一场暴雨。雨点如透明的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亮青灰色的苍穹,最后烧得世界只剩白茫一片。
我的心中渐渐被一种无以名状的伤感和焦躁充满。
毫不意外,当晚我们便大吵一架。吵架的理由已不再记得,大概鸡毛蒜皮的小事,然而彼此互不相让的结果就是你摔门而去,剩我愕然独坐。
也不知坐了多久,我才记起自己应该去找你。
下了楼,才发现雨势超出我的意料,一柄黑伞根本遮不住这滂沱大雨,我干脆挽起裤腿,在这荒凉的雨夜里狂奔。
我找到你时,你正坐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里哭,怀里还抱着我送给你的丑娃娃。
我根本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带走它的,相对无言,你我之间终于只剩下哭声与雨声最为嘹亮。
我后来曾思考过无数次,都依然不能想通透,为何我们吵过那么多架都没能分手,终有一日沉默下来后,却又必须分开呢?
生活中这样多的悖论绝望到令人心悸,却无法改变我们冷静地交谈后决定分开的事实。
我交付给你的东西太多,你终于不要承受,而我亦心灰意冷,觉得好像被辜负。
我们没有辜负爱,爱却终于辜负我们。
这大概是恋爱里最可悲的结果。
第六梦
我后来还是会在睡梦中惊醒,怅惘地记起许之行。
生命中有很多不可假设的东西,就好像我不能假设自己没有爱上你,我亦不能假设,我若是爱上他,会不会更加快乐?
诚然,他为我做过的不仅仅是送上花束护我周全这样简单,当大洋彼岸梁乐薇在告诉我他丢掉了一枚戒指后,我可以清晰听见自己一颗心轰然落地的声音。
我终究是流泪了。
爱与遗憾这样不朽,我们终于在这样的不朽中学会用眼泪洗刷掉来不及的愧疚与遗憾。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去了附近的酒吧,点了一杯长岛冰茶。还记得梁乐薇是个粤语歌狂热爱好者,所以我记得有一首里面这样唱的,“拿来长岛冰茶换我半晚安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行。
一杯过半,带着苦涩的甜蜜令人微醺,我忽然记起,我其实对梁乐薇撒过一个谎。
我和许之行之间曾经其实有过一吻,就在那个同样甜蜜而苦涩的平安夜。
在莫名其妙被不认识的女人呼了一巴掌后,我承认我心中憋着一股火气,所以当他将车停在路边,将脸慢慢凑近时,我狠狠地推了他一把。
许之行之前从没有对我动气过,这一次却是例外。在我紧接着高扬起手掌时,他很轻易就禁锢住我的手腕,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出来,不要都一副要哭的样子了,还惦记着打人。
我心中一慌,霎时怔住,我竟然是要哭的表情?
许之行便是趁着这个空当真正得逞的,虽然只消一秒钟,我就还了他一个耳光,冲下了车。但那片刻的心悸,我今生都无法忘记。
我们不可能做成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因为一段关系里一旦有一个人不再是儿戏,就无法再做戏。
第七梦
每个人都会选择不同的方式安放自己的过去,于梁乐薇,是在失去后选择记得;于唐熹微,是在发生后选择遗忘;而于我,则是在分开后选择继续爱着。
各人有各人的命数,你不能规定快乐的方式,就好像不能决定痛苦的形式。有人说,难过的不是爱情结束了,而是一切都结束了,爱还在。
我想她只说对了一半,只要爱还在,就算再难过,也会有快乐的时刻。就好像我回想起我们在阳朔的那一段,除了绝望悔恨以外,还有那些轻飘飘的快乐。
我记得我们有过很多想去的地方,有过很多想一起再去吃一次的小店,也有过想要一起看一次的演唱会……我没能陪你完成全部的愿望,却至少成全过一次旅行。
我想,等我老到牙齿掉光,头发花白时,都会觉得庆幸。
阳光静静地洒在老街的街道上,多年后,我终于实现同你牵手漫步阳光下的愿望,却是为了一路走向分别。
那时候我在想,若是我们其实没有分开,但有朝一日却腻烦了,会不会比现在更伤人?
而今后不在一起,道路虽变得不大清晰,但珍惜与信任,或许能绵延更久。
我可以在电话边与你聊天,可以在照片中同你共游,在某个突然想起你的午后,幻想你还牵着我的手,那么我们在与不在一起,又有什么分别?
我为我竟开始怀抱这样的想法感到可怜。
在阳朔的最后一个晚上至今想来都犹如噩梦,你将我赶走,因这段旅行一开始就被你打造成了密不可宣的事情。
我不知道你当初为何要向家中说那样蹩脚的谎话,但我们都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站在仿若荒海的机场,我丧失真实感,只觉得满心悔恨。
我想,我势必会抱着这样的遗憾度过余生,因为我最爱的那个人,我终究没能护你周全。
第八梦
你送过我最贵重的一份礼物,我跟梁乐薇提起来时,几乎令她咋舌。
她送了你十八份不同的礼物,从出生到十八岁?
是,我还记得其中一个是奶嘴。
梁乐薇的脸上闪过转瞬即逝的惊讶与羡慕,我的心潮却再不能平息。过往的百转千回历历在目,我心血来潮,想要再赌一次。
赌你会不会回头。
可你仍拒绝了我。
那天晚上我的电脑里循环播放着一首我们爱过的歌,AT17的《依然,亲爱的》。歌词有一句是,“你话你中意关淑怡,我话我中意林忆莲……你仲会唔会……”,那你还会不会?
和你分开的这些日夜,我养成了很多你有过的习惯,其中一样,是蜷缩在被子里,看你最爱看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大笑时,我又忽然想起你的脸,原来两个人的巧合,真的总是靠一个人在坚持。就好比我,坚持把你的习惯变成了你我交谈中的巧合。
“那一首歌真好听。”
“是啊,高音很漂亮。”
就这样,我便心满意足。
临睡前,我去卫生间用凉水洗了把脸,试图赶走那些不请自来的泪痕。对着镜子中那张终于慢慢成熟起来的面庞,我忍不住默默许了一个愿——
让我在梦中,最后一次拥抱你。
我真的爱你。
不若无梦
你曾说过,最好的世界,是你能够忠于自己内心去环游的;最好的恋爱,是你不论走到哪里,它都停留在心房的;最好的人生,是不论你流浪或安定,你都热爱的。
我知道,终其一生,你一定会实现这个说法。
而至于我,我想,就让我用刚刚发送到你邮箱里的那封短信作结吧:
若你没法为我安定 宁愿共度流浪旅程
若你不需要我的牺牲 想要独自启程
就请你一直一直 住在我的唇边与掌心
陪我 往相反的方向 远走高飞
……
盼我也可,如此陪着你,永不需别离。
【宋嘉番外:等你爱我】
黎明渐到,谁愿意看到太阳。
我仍愿在心中独自等你到离别前最后一秒。
[初中篇]
我已经不记得十四岁时梁乐薇的模样,出国前最后一天整理行李,偶尔翻到一张当年的毕业合照,才发现她那时的头发竟比现在短许多。
原来梁乐薇也有笑起来充满匪气的时候。
不过这样的说法大抵不对,遥想我最初对她留下印象,其实正是因为她这样的匪气。
她从不是典型的好学生,当然这个典型是指成绩好,听老师的话结交同类的好学生做朋友,但梁乐薇的青春,打从一开始就带着一股顺从的叛逆。
十四岁,在大部分同学只敢偷偷摸摸暗恋的时候,她已经明目张胆地开始早恋。
从一段挪到下一段,姿态之干脆利落,令人咋舌。我也听过其他男生打球时聊起八卦,说梁乐薇的初恋是被她毫不留情地甩掉的,至于理由,竟是那不知何时杀出来的周卓宇。
我这才慢慢想起周卓宇,如果没记错,我们除了是小学同学,父母也是同事。印象中那年的他干干瘦瘦,比起梁乐薇的初恋来不光默默无闻,还有些畏畏缩缩。
恋爱真是盲目到莫名其妙的事情,我百无聊赖地想,懒得凑上去接着他们的话题往下深入。
一转眼就是半年,半年里关于班上几对早恋党的八卦只多不少,其中一个段子,是梁乐薇又分手了。
“又是她甩人家啊,这女的真剽悍!我看她每天居然还乐呵呵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心没肺。”有人阴暗地揣测道。
听罢,我忍不住往她的座位多瞟了两眼,发现她正在奋笔疾书着什么,这才想起来,她刚刚借过我的作业。
入学两年多,我和梁乐薇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十句,其中八成是她来找我借作业抄。
“你的字就是比他们的好看多了,真是谢谢啦!”她拱起手,做一个拜谢的姿势,屁颠屁颠地夹着本子便跑。
但考试成绩却仍然很好。
好像每个人的学生时期,都不乏几个这类型的人,仗着小聪明,付出不多,收获却不算少,有人厌恶至极,我却觉得还好。
上帝既然给她天分,便有这样做的道理,旁人实在没必要为着自己没有的东西找堵,再不舒心,也不会因此多得什么好处。
当天傍晚,梁乐薇来找我还作业,除了本子,还丢了一条阿尔卑斯草莓糖在我桌上:“今天谢谢你啦,小小心意,嘿嘿。”
她笑起来最漂亮是一双眼睛,忽闪忽闪,我突然想起来班里男生搞最漂亮女生排名,她刚好挤进前三,虽然是最后一席。
我没接话,她也没有继续跟我聊下去的意思,依然做了个拜谢的手势,便回了自己的座位。
没想到当晚就出了事。
晚自习前,班里的学生大都归位,有人伏在桌子上赶作业,也有人趁着上课之前狼吞虎咽地吃着打包进来的晚餐,教室里一片闹哄哄的场景。
然而忽然响起的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却将这样难得的好氛围打断,几乎所有埋着头的人都应声抬头,我也不例外。
就这样,我平生第一次目睹了梁乐薇和男生动手,而这男生还不是别人,而是她分手不久的前男友周卓宇。
女孩子虚张声势的有很多,但真正打起来还剑拔弩张充满匪气的,除了真的小混混,还真没有多少。
只见梁乐薇的眼睛通红通红,还重重喘着粗气,想必是确实到了气头上。
正当我琢磨着要不要呼吁班委上去劝架时,事情却突然急转直下,周卓宇竟顺手操起桌上的可乐,对着梁乐薇的脑袋哗啦啦地淋下去。
一瞬间,教室里哗然一片,倔强如梁乐薇,也禁不住湿了眼眶。
终于梁乐薇的其他三个小姐妹再看不下去,冲过去就要开打,教室里陡然陷入了一片混乱,有人赶紧去关上前后门,正怕哪个老师提前闯进来就不好了。
那时候,我几乎满心肯定,梁乐薇会彻底发飙的。以她这几年和她那几个小姐妹作威作福的行事作风,周卓宇就算不是死得很难看,也不会死得很好看。
就当所有人都屏息事情朝某个极端发展时,梁乐薇却抬手看了看她手腕上的那只表,然后接过了旁边人递来的纸巾,开始擦头发。
五分钟后,她开始擦被同时淋湿的桌子。七分钟后,她将那个剩了小半瓶可乐的瓶子丢进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
十分钟后,老师走进教室,开始上课。
那一整个晚上,我的视线都没有离开过她的脸。这个女生,真的就好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
一点悲伤和难堪的情绪都没有写在脸上。
直到晚上八点四十分,自习课下,所有人都作鸟兽散,她也依然维持着一个十分冷淡的表情,自顾自地收拾书包。
后来,教室里的人差不多走光了,我也被一哥们儿拖下了楼,准备和以往一样拼车回家。
没想到一只脚刚踏上车,就想起物理书忘在了教室。
“怎么了,到底走不走啊?”司机不耐烦地催促,哥们儿也一脸困惑地望着我。
我静静吸了口气,替他关好了车门:“我想起我有东西忘记在教室了,今天你先走吧。”
时至今日,我都无法忘记梁乐薇的哭声。
不是因为她竭斯底里,而是因为她太过隐忍。我简直不能理解,女生哭可谓是天经地义,为什么她却可以哭得这么……让人替她着急。
教室外昏暗的走道里,她真的就维持着那种小动物缩成一团的姿势蹲在地上低声饮泣,若是哭得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吸几口气,再继续。
有好几次,我都想大踏步走过去,径自路过她的身边,到教室里拿回自己的物理书。但不知为何,我发觉做不到。
我做不到无视她,也做不到上前安慰她。冥冥中一种直觉告诉我,如果我现在走上去,她一定会恨不得杀了我。
她的自尊心就是这么高,我真的很怀疑今天下午要是她可以在周卓宇面前放低姿态哭得死去活来,他们之间会不会就此有转机。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没有无聊到这种地步。
大约又干巴巴地站了二十分钟,我决定不等了,扭头下了楼。
梁乐薇压抑的哭声就这样定格在了我懵懂的十四岁,回想起来,很有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感伤。
初中生涯的最后一学期,我生命中的第一次被告白不期而至。
还记得那天刚打完篮球,我被迫和其他男生交流了一下对班上女生的评价,其中有一个兴奋地表示自己对梁乐薇很有好感,我撇嘴不屑道:“完全不能理解。”
“哦,对了,我忘了宋嘉你曾经说过她很凶,不过你不觉得她长得还蛮可爱吗?”
我有这样赤裸裸地跟别人说过她?我已经不记得。大约是哪次起哄后的随口附和,我耸耸肩,决定沉默。
从球场出来没几步,便有女生跑过来拦住了我的去路。原谅我,今时今日已记不清她的名字,只记得那几年里大家都叫她瓶子。
瓶子说:“……我有话想告诉你。”
我耐心地点点头:“有什么你就说吧。”
“我喜欢你。”
“……”
“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要毕业了,想给自己一个交代罢了。”她笑起来眉眼弯弯,仿佛早已超脱。
我哑口无言,最后只得勉强地挤出一句:“谢谢……”
“没什么,只是宋嘉我还好奇一件事,你能回答我吗?”
“什么?”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
我想,只有那一瞬,短过须臾的一瞬,梁乐薇的脸闪现在我的脑海,然后我很快冷静地摇摇头:“没有。”
那之后没多久就是毕业,五月的时候,大家拍了毕业照。
中考结束的那天的聚会上,有人唱到声嘶力竭,有人哭到抱作一团,然而梁乐薇却迟迟没有现身。
“宋嘉,轮到你唱了。”有人递话筒给我。
“哦,好。”
黄耀明的《四季歌》,何地神仙把扇摇,留下雪霜知多少。
知多少……
[高中篇]
我是在高中门口又见到梁乐薇的,一个暑假,她竟然胖了不少。
看见我,表情讪讪的:“是老同学就不要问我为什么啊,就是一高兴,吃多了……我就是个皮球,吃不得。”
她一面看着宣传栏里的班级分配,一面指着其中的一窜小黑字:“你在十三班哦。”
“你呢?”我略略扫过一眼,反问她。
“还在找呢……哦,看到了,七班。好像是理科班啊,到时候文理分科又要转班了,好麻烦……”梁乐薇自言自语着,一路已走过出老远,过了很久才像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那我先去报到啦!新学期愉快!”
“等等。”我叫住她。
“怎么?”
“毕业聚会……你怎么没有来?”
“这个啊,”梁乐薇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你大概也听说了,我最后那半年为了考学校和以前那几个姐妹差不多算闹翻了,再去也没什么意思,就和其他朋友出去庆祝了……反正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嘛,怎么,她们问起我了?”
“没有。”我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哦,这样啊……”梁乐薇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失落,而后很快恢复起初的朝气蓬勃,“那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
“好。”我默默点头,两手却不自觉握紧。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见过她。就仿佛从这个宇宙消失了一样,我这才知道,二十个班级是多么庞大的整体,也是多么遥远的距离。
我们过去各自的朋友圈之间没有特别有交集的,所以我再也得不到关于她的消息,当然我也没有非要知道她现在考多少分,每天早上吃些什么这样迫切的念头,所以也就干脆任由自己失去她的音信。
直到最近一次偶遇。
那时已是高一下学期,中午我心血来潮,提前去学校,没想到在公车站台看见她。
一段时间不见,她似乎瘦了一些,看来是有用心减肥,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笑。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整个等车的过程里,都在自顾自地打电话。
“哦,对对对,那个手机这周能到货吧,不到我死给你看啊!”
“好好好,我这周末去取,你大爷的敢不在店里!”
“……”
她笑起来一如既往,侧影也没什么变化,只是却隐隐带着一种陌生感。公车很快到站,她跳上去,我这才注意到,她上的并不是去学校的那一路。
长方体的车身渐远,我站在炎炎烈日下,忽然觉得口中发苦。
或许一开始,我们就不在同一个宇宙。
我是在后来开初中同学会时,才从旁人口中得知,原来她一上高中就开始做起倒卖水货手机的小生意。
“看不出梁乐薇不光谈恋爱剽悍,做起事也剽悍啊,这么早就钻钱眼里了。”有人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以前也没感到她家条件差啊,现在怎么突然这么缺钱了?”
“也不是吧,大概是她气势太强了,我们也就没关注其他的方面了,据说她爸妈很早就离婚了啊,这么久也没见过她爸来开家长会,关系不和?”
“不清楚啊……”
“别人的事情不要太关注了。”我推倒面前的麻将牌,微微瞥了说得正起劲的那人一眼,他终于噤声。
这是初中毕业后的第二场同学会,梁乐薇还是没有现身。当晚我们所有人喝了不少酒,有人起哄说玩真心话大冒险。
几轮下来,恰好轮到我输,有人起哄说要给唯一没到的女同学打个告白电话,我手心骤然间冒出冷汗。
过了很久,我才慢悠悠开口:“我没她号码。”
“我有啊,”说罢一只手机已经递过来,上面赫然显示着梁乐薇的新手机号,“动手吧。”
我想那晚我真是有些醉了,否则也不会一被怂恿,就真的拿出手机拨起号来。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恶作剧,电话接通了很久后,那头都是忙音。
围观的人渐渐意兴阑珊,开始重新发牌继续游戏,只有我,在默默将手机放进口袋里忍不住问了自己一句,等到她问你,你会说这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不知道答案,因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假设。
高二那年开始后没多久,我有了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班里的女同学,相处久了,不管是在旁人眼中还是自己眼中,都多了些不同寻常的龃龉,倒不如真的交往。
交往后我的生活也没什么大改变,每天照常吃饭上课做题,只是晚上多出半个小时打电话聊天,从班里的八卦说到未来的计划,困了就互道一声晚安,生活里仿佛多出了一丝不言而喻的甜蜜。
我想我那时是真的喜欢我的初恋女友,这样的事实并不会因为梁乐薇曾在我的青春里获得过分的关注而改变分毫。
而说到梁乐薇,我与她最近一次见面的情况实在是有趣得很。
犹记得那天暴雨,雨天的公车总是格外拥挤,那天自然也不例外。车还没来,站台上已挤满等车的学生。梁乐薇恰好排在我前面,我们之间隔着的,是她多年的闺蜜,我曾经的小学同学顾斯彤。这个世界有时候总小得可怜。
眼见公车靠站,一群人蜂拥而上,梁乐薇好不容易挤上车,想要投币,结果似乎翻来找去都没有找到公交卡和零钱,我以为她要回头找顾斯彤借钱了,没想到她竟头也不回地一伸手,将一面白生生的手掌摊在我和顾斯彤的眼前。
下一秒,顾斯彤和我同时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又过了一秒,我不动声色地将一张一块钱的纸币当着顾斯彤的面放在了她手上。
整个过程诡异而安静,我原本以为梁乐薇至少会回个头,没想到她竟然径自投了钱便往里走了。
也对,这才像她大大咧咧的一贯作风,我忍住笑,一脸无谓地也跟上了车。
不得不承认,这样微妙的小交集令我雀跃,连带着当晚的电话,也超出了平时的半小时。
女朋友在那头不解地问我:“今天有好事情发生?”
我一怔,随即摇摇头:“没什么,不知不觉就这么晚了,早点睡吧,明天见。”
“明天见。”那头的人终于舒心地笑起来。
不要误会,我的初恋之所以以失败收场,并不是因为梁乐薇。后来的一年多里,我和她甚至没有见过一面,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女朋友说了分手。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爱情发展到某个阶段,便到了死胡同,任凭你再用力,也无法再继续深入下去。而你任何一个努力的举动,都会让自己觉得力不从心,觉得不快乐。
而若是喜欢一个人已感受不到快乐,那么这样的爱情便再没有继续的必要。
我承认,有时候我冷静得令人寒心。
我和我的女朋友是在一次开房后决定分手,那时候已临近高中毕业,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一切无可厚非。
可当事情进展到一半的时候,我却突然清醒地意识到,不可以。
我对她的喜欢,尚且没有深刻到能够这样做。我并不是什么古人口中的柳下惠,与其说我不愿意这样做,还不如说,我害怕这样做之后可能的后果。
我向来是比较自私的那一个。
那天最后,她哭了。我们坐在同一张床上说话,她一边木然地穿着衣服,一边回过头看我:“你有什么话想说?”
我顿了顿,答道:“我们分手吧。”
就这样,我的初恋在一片尴尬的氛围中结束了,她几乎是踉跄着跑出了房间。我想了想,只给她最好的朋友发了一条短信,没有追出去。
四个月后,高中毕业谢师宴那天,我的第一个前女友走过来向我敬酒。
我不知道她从我给她的伤害里毕业没有,但她的笑容里,确实多出了一份沧桑的意味。
“祝你今后找到最爱。”她说。
原来我们分开,是因为她终究不是我的最爱。
我哑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大学篇]
遇见唐熹微那天,我和几个哥们儿凑在江边的茶楼打麻将。那天我运气差,一归三,唐熹微进来的时候,忍不住凑在我身后指点江山。
那一把竟然胡了。
中间休息的时候,我问她:“你打麻将很厉害?”
“还可以吧,我闺蜜说我是大杀四方的那种,不过她大概是夸张了,就是运气好一点。”唐熹微笑起来小家碧玉,是讨人喜欢的类型。但我没有想到她说的那个闺蜜,竟然是梁乐薇。
想她交游广阔到这个地步,也还真是让人忍不住啧啧感叹。
我和唐熹微正式交往是在三个月后,那次我送她回学校上课,临走时,她拽住我的衣摆:“宋嘉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望着她眼里的光,很像当年跟我告白的那个瓶子,于是微笑着点点头:“有,想麻烦你做我的女朋友。”
我说过,对于梁乐薇,除了多年来的过分关注外,我们其实没有过多的交集。我不是柏拉图的信徒,我不相信爱情能够建在虚浮的空中楼阁上,那么既然没有相处,何来相爱。
起码眼前的这个人是真的,这样的好感乃至于喜欢是真的,那么为何不在一起?
过去的十八年,我都活得十分清醒,大概也就是这份清醒,让我终其一生也只能站在她的对岸,不论后来的我有多期许,期许她渡河来到我岸。
和唐熹微的这一段恋爱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赘述,问原因,大抵是恋爱大同小异。
我们也在周末约会看电影吃西餐,偶尔也约了朋友打麻将,但是却没有一次去过宾馆。也许有人要说,成年人,为什么反倒收敛起来。
其实不然。
我只是不确定当初的画面会不会再度上演,我此生最讨厌的,就是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和唐熹微分手也不过是因为我们的关系终于失衡。不知从何时起,我的女朋友变成了豌豆上的小公主,而我变成了需要时时刻刻照拂她的高级保姆。
我知道有人觉得有个小鸟依人的女朋友没什么不好,但是各人志趣不同,我当初既然会被梁乐薇的匪气吸引,如今自然不能忍受一个事无巨细都需要我的女朋友。
所以我决定分手。
据说因为这件事,唐熹微后来哭了很久,而久未见面的梁乐薇,也被这件事炸得现了身。
她来找我时我和哥们儿正在江边散步,她死认理的个性丝毫未变,与我三言两语不和,便甩袖而去。
她走得雷厉风行,哥们儿在旁边一惊一乍:“不得不说,你这前女友的朋友还……真凶!”
“那是,”我嘴角不自觉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你是没有见过她初中的时候,见过你也就不会奇怪了。”
“哦?你跟她很熟?”
“还好吧……”
如果陌生,我何以记取你这么多;如果相熟,为何你我只好过陌路。
梁乐薇再度找到我是半年后,那一天,上岛的冷气足到令人脚底生寒。
她的声音颤抖到几乎失真:“不是的,宋嘉,不是这样的……我当然知道找你陪我吃饭也气不到她分毫,可是我和她这么多年,如果我这样做,她一定会知道我是真的难过,然后,她也会不好过……我不过是希望这样而已。”
我从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狼狈到不似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她。那些年,我喜欢过的她是什么样子?
当时年少春衫薄,鲜衣怒马碧玉刀。
霎时间,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些懵懂无知的岁月,我真的喜欢过她。
沉默了许久,我的眼底渐渐有了潜藏的笑意,朝她递过了一方纸巾:“把脸擦干净了,我去买单,多亏了你,下次我再也不能到这里吃饭了。”
这就像一场漫长的捉迷藏游戏,我跌跌撞撞绕过多少年,又终于回到原点。
没有年少无知的挥霍,这一次,我会不会等到她爱上我?
我想,我还是有那么点自信的。
[完结篇]
整理完全部行李,已是凌晨四点多。
四周极静,握着当年那张毕业大合照,我点了一支烟。
梁乐薇喜欢的那个牌子,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曾随她去过朱珠的墓地。
说来感慨,裴子煜去世这样久以来,她竟没去看过他,我不知她心中所想,但我知道,她在以自己的方式继续爱他,以及往前走下去。
离理论上的的日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又十三分钟。
然黎明渐到,谁愿意看到太阳。
我仍愿在心中独自等你到离别前最后一秒。
【朱珠番外:不及眉间朱砂尽】
这一生,她都不会像这样再恨一个人,也不会像这样,再爱一个人。
【1】
可欣结婚时,朱珠收到请柬。大红卡片配烫金字体,落款处是陈可欣/罗子文,朱珠托住下巴苦笑,果真不是阿诚。
四月天蔚蓝,正是上课时间,店里没人,朱珠伸个懒腰,起身关了店门,打车往市中心去。
总要买套漂亮的礼服,才衬得起这样热闹的场合。
梁乐薇的电话在朱珠试第六套礼服的时候打进来:“混蛋,你居然趁我去上课把门关了!不想赚钱了啊!”
朱珠捂住听筒:“叫个屁,小声点,别忘了我比你多20%股份!”
“……你不要以为这样就不得了了!我要和你分家!”梁乐薇气急败坏。
“好啊,那等你找好下家记得通知我,有事,先挂了啊。”说罢,掐了电话。
老实说,她今天心情不大好,或许是因为这张请柬,又或许是因为这件礼服试出来不如她想象的好看。
朱珠对着全身镜转了一圈,最终还是选了最初那套:“帮我包起来。”
从商场出来已是一点半,她不想回去,干脆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走到高寒负责的那片街区,她买了碗凉粉,蹲在马路边吃起来。
有游手好闲的混混认出她,却没人敢上来叫一声“大嫂”,因为道上都知道,大哥高寒和大嫂朱珠已经掰了。
朱珠乐得清静,吃完准备离开,却有人突然叫住她:“大嫂。”
她一怔,转头发现是阿诚。
阿诚全身挂彩,腿上打着石膏,朱珠原本诧异,但转念一想,这对刀口下讨生活的他们,本是常事。
她站在那里没动,直到阿诚又叫了一声大嫂,她才皱眉冷斥:“我不是你大嫂。”
阿诚噤声,良久,嗫嚅道:“可欣要结婚了,大哥不许我去,我执意要去,大哥便动了手……”
朱珠愣住,无言以对,最终逃似的上了出租车。
她其实不懂,自己为何会来这里,但她却忘不了阿诚的眼神,那样绝望的眼神,她曾在高寒脸上见过一次,而那之后没多久,她便离开了他。
可欣婚礼当天,朱珠穿着那天买的礼服准时到场。
环视四周,宴请的宾客没有熟面孔,可欣低头解释:“都是子文那边的人……嫂子你知道,我其实没什么朋友……”
她还是习惯叫朱珠嫂子,话落一脸惶恐,好在朱珠不在意:“没事,今天是你的婚礼,应该高兴。”
可欣如释重负,转身去招待其他客人。
朱珠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说不清是难过还是高兴,阿诚真的没来。
喜宴进行到一半,大厅外忽然一阵响动,朱珠警惕地赶过去,却发现人已散了,可欣正站在那里捧着什么发呆,眼中似有泪。
朱珠这才清楚,可欣捧的是一对金镶玉的手镯。
“他们说这是大哥的贺礼,还说让我放心阿诚今天不会出现在这里……”可欣止不住抽噎。
朱珠略微一愣,拍拍可欣的肩安慰道:“不是好事吗?”
可欣却红眼望着她:“大嫂,你真的不爱大哥了吗?”
沉默片刻,朱珠笑着反问:“那你还爱阿诚吗?”
原本还抽噎着的可欣瞬间嚎啕大哭,在里面挡酒的新郎闻声出来,望着自己的新娘不知所措。
朱珠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让她哭一哭吧,嫁人总会想哭的。”
是啊,嫁的不是十六岁想嫁的那个人,总是会想哭的。
朱珠帮可欣理了理乱掉的头发,转身往大厅走去。
【2】
老实说,朱珠已不记得十五岁时自己长什么样子,大概是乖乖女的形象,和周围的女生一样,穿校服,留清汤挂面的长发。
要说唯一的区别,或许是漂亮。
据说朱珠遗传从未见过面的生母,有一副惹人怜爱的好皮囊。可那女人却有着不羁的个性,生下朱珠后没多久,便离开做公务员的父亲,去了远方。
为了照顾朱珠,父亲很快再婚,结婚对象是单位的同事,两个人有着同样的价值观和生活圈,日子过得也算不咸不淡的美满。
而对于朱珠,他们一贯秉承圈养的教育方针,因为害怕重蹈前妻离开的覆辙,父亲对朱珠看管得很紧,除了上课,朱珠很少出门,自然没什么朋友。
貌美又人缘差,朱珠从小便成为众人八卦的焦点。
同性眼中她是令人恨得牙痒的狐狸精,异性眼中她是难以接近的女神,朱珠的生活里除了书本和试卷,再难有什么意外和惊喜。
所以高寒的出现成了一个特例,在朱珠的世界里掀起惊涛骇浪。
回想起来,那真是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夜晚,朱珠下自习出来,被人群挤到大门口,期间不知谁推了她一把,令她重心不稳,一脚踩到身旁的人。朱珠连忙道歉,没想到对方却认出是她,本来很小的事,被放到无限大。
对方女生仗着人多,将朱珠围堵在校门外的角落,非让她跪下把鞋擦干净不可。
“到底擦不擦?”那女生一想到自己暗恋的人喜欢朱珠,不禁提高嗓门,表情也变得扭曲起来。
朱珠怔在原地不动,眼见那女生快失去耐心,不知哪冒出来的高寒一脚踹在她书包上:“就你这又丑又怂的样子,还想欺负人?”
那女生即刻认出高寒,作为高二的学长,他向来有着令人闻风丧胆的恶名。
见情势不妙,女生赶忙拖着一群死党离开。倒是高寒跨坐在机车上,上下打量朱珠:“你就是高一那个校花?好看倒是好看,就是太蠢了。”
高寒虽出言不逊,却不妨碍朱珠将他当做恩人,她恭恭敬敬地朝他鞠了一躬:“谢谢你。”
“哟,不错,挺有礼貌,”高寒点根烟坏笑道,“不过今天哥哥约人了,下回找你玩。”
说罢,已调转车头离开。
朱珠一动不动地望着他,直至背影完全消失于黑暗,朱珠才记起自己应该去坐公交回家。
常年压抑的她脸上虽没什么表情,但心中却已如龙卷风过境。
【3】
高寒再次出现在朱珠面前,已是一个星期后的事。
晚自习后,他将车大喇喇地横在校门口,叼着烟等朱珠。
朱珠背着书包走出校门时,高寒第一时间认出了她,朝她打个响指:“嘿,朱珠妹妹,今天我特地来找你玩的,上车吧。”
朱珠没动。
又怔了几秒,高寒的车已停在她面前:“上车。”
他的声音低沉而悦耳,朱珠感觉自己的手心开始冒汗,她甚至忘了问他要去哪里,已鬼使神差地跨上了车。
“你开慢一点……”朱珠闭上眼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这个很难。”高寒笑起来,掐灭烟头。车子如风般飞驰出去,朱珠脸色惨白,整个人重重地伏倒在高寒的背上,语带哭腔:“放我下去……”
机车开过小巷,开上路桥,再进入闹市,高寒始终对朱珠的话置若罔闻,直到车子再次拐入一道嘈杂的小巷,高寒才停下车:“到了。”
朱珠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一双腿下车,没走几步,便狂奔到角落呕吐不止。
高寒后座上坐过女生无数,却没有一个像朱珠这样柔弱,不禁皱眉:“你还好吧?”
朱珠不想坏了他的兴致,逞强地转过身摇头:“还好。”
好在高寒没有深究,指指不远处的小摊:“那家牛奶冰不错,给你买碗?”
“……好,谢谢。”朱珠擦擦额头上的虚汗,抬头微笑。
捧着牛奶冰和高寒一前一后地走,朱珠这才发现他其实很高,比180的爸爸还高出不少……爸爸,想到这里朱珠不由心虚,她放学没直接回家的事,但愿不要被加班的他和继母知道。
朱珠专注地思考着这件事,丝毫没有意识到身后有人逼近,直到高寒突然丢掉她手里的牛奶冰,拽她上车,她才回神:“他们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