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叹了口气,三两步走过来,然后不由分说的,直接把安侨扛在了肩上,嗯,像扛大米一样很是轻松的就扛了起来。
男人把安侨丢在了凳子上,然后便去翻出了一瓶早已经看不清字迹的药水,“闭上眼睛”,男人说了一句,安侨便真的乖乖照做,可能还是比较怕,毕竟对方是个扛着枪到处跑的人。
处理完了额头的碰伤,男人蹲下身子,抬起了安侨的脚,安侨吓得一缩,再怎么说,对方也是个男人,这样子的行为始终有些太过亲密。
男人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把手中的瓶子直接扔到安侨的怀里,说了句“自己处理”后,便去忙其他的了。
这下子,安侨便有了仔细观察他的机会,这个男人,看起来粗狂又没有礼貌,但是仔细一看,样貌却十分的周正,粗黑的眉毛,眼睛虽不是很大,但犀利的眼神,让人有些不太敢靠近他,常年的风吹日晒,让他的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头发有些乱,衣服虽有些旧,但也算干净整洁,迷彩色的短裤下,一双强劲有力的小腿,从肌肉线条就可以看出,是个经常忙于奔波的人,小腿上大大小小的伤疤,莫名得让人觉得有些性感。
虽然脚上只穿着一双已看不出原色的人字拖。
“你就是从晋城过来的记者吧?”安侨正在醉心于观察那个男人时,突然耳边响起了一声清脆的男人声。
“啊,对,我叫安侨,因为今天的小巴车没来,所以便到这里来看看有没有顺路过去的车。”
来打招呼的男子相比之下,瘦削许多,一听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而且他这样的皮肤,可不像是在这里待了很久的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是文化人的模样。
“我们也是刚刚接到了那边的电话,说你有可能被困在这里了,所以才开车过来的,我刚出去找你没找到,没想到你自己找过来了。啊对了,我叫杜仲,你叫我阿仲就行,那边那个叫宋一。”
“宋一?”那么多话中,安侨却独独对这个名字好奇,杜仲笑了笑,指了指正拿着扳手往外走的男人,“他就是宋一,想必你们已经见过了。”
送一送一,嗬,搞得跟超市搞活动一样。
跟他这壮汉的形象真是一点都不符呢!
安侨用那瓶不明物给自己的脚喷了个遍后,直接脱下了高跟鞋,然后走到了门边。
“轰隆”一声,吓得安侨往后一缩,刚刚还艳阳高照的天,居然说下雨就下雨了,雨势还有些大,越野车瞬间便被淋湿。
安侨四下一扫,这才发现宋一在车底下,拿着扳手正捣鼓着什么,露在外面的小腿,也被雨水给淋了,雨滴打在那些醒目的疤痕上,让人不禁好奇他每一处的伤从何而来。
“喂,下雨了,还修?”安侨蹲下身子,好心的提醒道。
可车底下的人似乎没什么反应,安侨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突然滑出来了,雨滴砸在了他的身上和脸上,可能是怕雨水把烟给他熄了,所以用手挡了挡,看安侨蹲在一边,他索性朝旁边的工具箱指了指,“给我拿一下梅花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