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们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第一就是传送到太行城,然后再去大嵩山;第二则是坐鲲舟到大荒城,而我则建议第二种方法。
“兰州大概在圣城的西北方向,而荒山城距离大嵩山大约有四百里的距离,而太行城在兰州的相对靠东的方向,距离比前者足足远了数百里。
“还有就是,从荒山城前往大嵩山的路途中会经过一个叫嵩山镇的地方,这里的人们生活来源大多来自大嵩山,所以他们对大嵩山是最了解的,如果你们到了那里,或许就能先别人一步获得你们想要的且有用的情报!”火婕儿直接取出了一张东玄域的地图,仔细分析到。
“刚好,明天早晨六点,就有一艘经过荒山城的鲲舟,只要你们赶的上,不会比传送去太行城慢多少,又能省下不少银子,而且你们沿途还可以看看风景...”
“哇!火姐姐你好厉害!”韦笑竖起大拇指,兴奋道。
火婕儿抿嘴一笑,“姐姐能想到的,说明也有人想的到,不过肯定不会有很多,因为圣城的佣兵很多都不知道这件事,所以你们要抓紧时间了!”
阿白突然道:“姐姐你也去吗?”
“本来有这个打算的,不过因为一些事情,所以我就不去了!”火婕儿想起心中的那一件事,变得有些忧心忡忡。
阿白又问道:“姐姐你会留在圣城吗?我们回来之后还能见到你吗?”
“啊?怎么这么说?”
阿白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戳着手指,过了一会才道:“我想你带我去找弗罗修斯,因为我想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火婕儿有些诧异,也有些不解。
阿白没有回答,他直接双手合十,随即一股奇异的能量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就在下一刻他突然爆喝道:“出!”就在一声响过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阿白的右手直接从左手掌心位置拉出了一把剑!
一把与阿白身高等高的阔剑出现在他手中,阔剑散发着淡淡光芒,在空中旋转半圈后倒插入了地面。
“这是...”火婕儿有些呆住了,这种形状的剑她曾经见过,就是在弗罗修斯手中。
韦笑也呆住了,眼前这把剑...好帅!
阿白此时有些气喘,现在的他还没能做到自如的召唤这把剑,每召唤一次,身体都会受到与时间成正比的负荷,直至昏迷此剑才会消失。
火曼曼也看到了阿白情况不对劲,连忙道:“你先收起来吧!”
阿白心神一动,倒插在对面的那柄阔剑逐渐化做一道光芒,没入了阿白体内,他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看到两人的疑惑,阿白平复了一下气息,缓缓道:“我家里人说,这一柄剑从我出生就伴随着我,它一直隐藏在我体内,我也是在不久前才能把它召唤出来的。”
“伴生剑!”火曼曼突然惊呼道。
“嗯!”
韦笑跳起直接抱住了阿白,“哇!阿白你好厉害呀,那剑好帅,原来你也喜欢剑啊!”
“嗯,剑术是骑士必须掌握的且重要的一种能力...”阿白腼腆的道。
火婕儿现在满脑子都是刚刚那一柄阔剑,弗罗修斯手上的确有一把差不多的剑,难道这个小孩子真的跟圣殿骑士有什么关系吗?弗罗修斯那个家伙,平时想问多他一些关于骑士的事情他从来都不说,要不要带这个孩子去呢?
见火婕儿在低头沉思,阿白也没有打扰她,有些期待,小兴奋,又非常紧张。
又过了许久,火婕儿似乎下定了决心,摸摸阿白的头,“嘻嘻,小白弟弟,你想不想加入修斯佣兵团呢?”
“啊!?”
阿白和韦笑同时惊呼道。
“现在给你一个测试,内容就是前往大嵩山,不仅要你有所收获,而且要安全回来!明白吗?”火曼曼突然变得有些严肃说道。
阿白眼睛一亮,重重的点了点头。
韦笑却急了,“我呢?”
“你?”火曼曼有些疑惑的道。
“韦笑他很厉害的,他是狂人的弟子!”阿白看了看韦笑,又扭头看着火婕儿道。
“狂人!王屠狂人,汤霾?”火婕儿神情惊讶,不可思议的看着韦笑。
不过韦笑有些懵,他也不知道自己便宜师傅的来历,也从来没问过,只是知道他很厉害,没想到阿白知道他的身份,火婕儿也被他的身份震惊到了。韦笑挠挠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讪讪的笑了笑。
只是这个时候火婕儿内心却乐开了花,弗罗修斯那个家伙说要招揽一些有实力,有潜力的人进团里,可是要求高的没边。现在眼前突然就来了两个无限潜力的小家伙,哼!而且还是老娘我发现的,气死那几个臭男人,咯咯!
火婕儿竖起一根手指,微笑着道:“一言为定,别死了喔!”看着两个小家伙兴奋的表情后,她突然又想起一些事情,“只是你们年龄太小了,还不能注册佣兵,所以就算你们完成了大嵩山的测试,也只能是预备成员,好好加油哦!”
“嘻嘻嘻,我们以后会长大的嘛!”
三人又随便聊了一些东西,接着火婕儿将她手中的一份非常罕见且完整的东玄域地图给了韦笑他们,交代了让他们回来后直接来佣兵公会里找她,因为她在一段时间内都会留在圣城处理一些事情。
火婕儿又跟韦笑阿白交代了一些事情就走了,两个小屁孩谢过火婕儿之后,也拿着地图直接离开了佣兵公会。
似乎是各大佣兵团在招人,公会内外仍然人满为患,两个小小的身影从进到出,也没有人关注。
两人先去准备了一些干粮,又按照火婕儿嘱咐,去弄来了两头代驾的凶兽。
阿白很直接的就带着韦笑来到了黑市,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购买了两头七级凶兽风麟马,风属性且带有一丝凶兽麒麟血脉的它,全力跑起来速度堪比兽将境巅峰强者,乃是中低阶修炼者的代步良驹。
韦笑原本还想着自己也掏一部分的钱的,可是看了风麟马的价格后,他顿时闭上了嘴巴,他一点点银子,买一撮毛都难。
一头风麟马的价格一万两白银,只能装一头凶兽的兽灵袋价格更是高达两万两白银。
所以韦笑从头到尾,都只能干瞪眼,看着阿白这个土豪掏钱,而且对方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一颗颗品相不一的灵晶看得韦笑嘴角直抽搐着,只是哈喇子也不带少的。
他现在想了想他那颗灵晶,简直屁都不是,别人的灵晶似乎不要钱一样,而自己来到圣城后接触最多的三人,就是如此...
接着两人还到了南城街里最好的饭馆——飘香阁,吃了一顿好的,这一次当然得是韦大的少年郎请客啦!
虽然这也花去了韦笑不少银子,可是起码挽回了一部分初入江湖的他的面子,“交情再好也少不了一顿饭钱”,这是韦笑的原话。
而就在同时,韦笑一直抱在怀里的精灵夜一,突然变成一白,韦笑是真下了一跳,还没想好怎么跟阿白解释,阿白就被对方挑逗了一番,最后阿白没问,韦笑也没想好怎么说...
好好品尝了一番这即将离开圣城的一顿丰盛大餐后,就出发去鲲舟港了。
途中,他们路过了归燕客栈,韦笑看着客栈的门匾,久久不语,被阿白幻醒后,他终于做了决定。
他飞快的找来了纸笔,又龙飞凤舞的写了几行大字,接着偷偷跑回了之前他住的房间,把字张折好放在了床上,然后就偷偷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