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赖上夜一的韦笑,仍然不自知,很认真的听完了夜一的述说,于是就有了定夺,立即就出空间戒指里取出笔墨纸砚,决定写一封信给李老头,免得自己走了他又发牢骚。
写信的时候内心反复回想着汤霾说过的话,“怕死还没本事的人最容易夭折。”
“哟,天不怕地不怕,还怕这个呢?”
“哈哈,到时候我回来你坟头的草都比你现在高了吧!”
……
想着想着,他下笔愈发快,只是正楷都写不好的人,笔速来一快起来,便越来越像鬼画符了,可他却浑然不顾。
大功告成之后,韦笑长叹一口气,接着就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似乎对自己的字很满意。
事情想通了,决定也做了,韦笑整颗心一下就静了下来,再次开始盘坐恢复起了身体。
夜一猫脸上的神色则有些恍然,没有人,或者说没有猫知道他在想什么。
第二日。
天才蒙蒙亮,韦笑却已经爬起了床,他把昨晚写好的信装封,就立即出门了。
城内有一些专门飞鸟传书的地方,是许多的商行旗下都会有的行业,他们一般会利用一种名叫“蜂隼”的鸟类,作为传信兽。
蜂隼体型很小,不到拍掌大小,只是飞行速度却极快,快到普通武者根本无法眼眼睛观察到它。
它喜好高空飞行,如果飞累了,它会在云海中自行汲取水雾中的灵气,然后又会继续飞,所以它一般不会影响到陆地的人,也是因为如此,才选择它做传信兽。
韦笑把信送出后终于松了一口气,等他回到大安别院的时候看到霍安刚好回来了,听说韦笑要去内城,他不知为何邪笑了一下。
不过很快就恢复平时的那副有些谄媚的模样,仔细的交代了韦笑一些事情,也让他在里面注意一些,别随意整出什么幺儿子,但是到了最后,他说,如果真的需要帮助可以去内城的一些地方,寻找他的弟兄,可能就能帮到他。
有了霍安的一番交代,韦笑觉得更开心了,也不知道为何,就是很开心。
又在别院内折腾了一些时间,他去看了看小乌和两只小鸡仔,以及身体基本恢复的大姐,最后才忙不迭的整理了一下空间戒指和储物袋的东西。
他觉得空间戒指始终太显眼了,决定把一些贵重的东西留在里面,把平时要用的,不贵重的东西放在了储物袋里,然后把空间戒指让夜一收到了洞窟丹田内。
刚刚背好剑匣,挎上储物袋的韦笑来到了院门,就看到了已经“恭候多时”的雄华,此时那一只紫色小鸡仔站在他尽头,也不随便乱,十分听话。
看着这一幕,韦笑立即也打起了一些小算盘,感觉自己也想雄华这样也不错,想着要不要把那两只小鸡仔也带上,只是他又在考虑会不会与自己身后的两柄长剑不搭。
他又想到小乌,觉得还是算了,让它们留下来陪小乌吧。
他朝雄华点点他,两人便走出了大安别院。
小巷里,一大一少,大的穿着一件并不华丽的锦袍,走路时双手喜欢背负在身后,肩头还站着一只紫毛小鸡仔。
少的,已经把经常穿的灰色麻衣换成了一套青色长袍,不过手腕依然捆绑着一些绷带,身后背负了一个红木剑匣,还露出了两把剑柄。
两人很快就走出了花中巷,一路走到了飞兽行,韦笑扭过头去看了看前方的一座雄伟楼阁,心里不由浮现一道红衣身影,只是却被一道尖锐的兽鸣声惊住,扭头一看,竟然是一头在圣城内也难得一见的黑岩鸠。
黑岩鸠基本上是飞兽行最高等级的飞兽了,乃是九级,租金足足是黄鹡鸰的三倍,也就是一个时辰一千五百银子,如果换灵晶就是十五块普通品质的,贵的不要不要的,所以韦笑从来没有租过。
虽然他有些小钱,但也不是这样挥霍的,每次租黄鹡鸰的时候都心痛的要命,要不是为了赶时间,他也好少会租飞兽,倒是比较喜欢租马匹,就是马匹在城内跑不快,但够帅。
雄华牵着黑岩鸠来到了韦笑的身前,神色平静,缓缓开口道:“与我一同前来的两人说,我们可以到内城再会面,所以我们现在就出发去年城吧。”
韦笑没有异议,嗯了一声。
————
朴石没有等王桁回来院舍,便提前离开了书院,青铭院中,他和王桁两人之间最知根知底。
韦笑倒是跟他们说了家住何处,可除此之外便也没有其他,就只是比较了解他这个人。
王桁是出身西城一处武馆,听说祖上的籍贯并不是在圣城,而是在知州一处小镇,后来出了一名沙场武将,随着天圣大军四处征伐,战功标榜,当时天圣版图极速扩大,只是境内却民不聊生,攘外必先安内,天圣决定休养生息,趁着这个机会,王桁祖上举族搬家到了圣城。
只是没过多久,战争再次响起,在一次战役中祖辈武将不幸身亡,家族初来乍到,在圣城根基不稳,当时也不懂得拿下一些产业,最后只是拿着那些补恤金勉强过着日子。
终于,熬过了战乱的时代,天圣终于成为东玄域霸主,在天圣的统治下,各地武人愈发被重视,所以这个时候,各城开始兴盛武馆。
王桁家族这一脉除了那位武将后,虽然再没出过什么大人物,只是家族的武道底子还在,王桁他爷爷便想到开武馆,开始只是领幼童武学入门,后来王桁的父亲在弱冠之年,武道登堂入室,武馆便越来越大,如今在西城偏南一带也是小有名气,所以王桁出生算得上不错。
而朴石却是实打实的寒苦人家出生,听说在数百年前有祖辈当过官,可不知道是还是不是,因为没留下来任何能证明有过这么一位官员的物件。
到了如今,他这一脉已经人丁凋零,除了父母亲和一位姐姐,还有就是那个整天就知道喝酒的叔叔。
原本唯一的一个哥哥也被恶人打死,幸好朴石后来进了书院,不仅到了当年打死他哥哥的凶手,书院更给他提供了不少的资源,他又在书院事阁做事,也拿到了非常客观的银钱,用来修炼的同时,补贴家用是绰绰有余了。
只是他老父亲还是习惯从前那样,每天大清早就会推着小车到街口卖包子,如果来的巧,一车热腾腾的包子很快就能卖完了,便可以提前回家,准备打面,准备明天的包子,要是运气不好,早上没卖完,等到了大中午,包子凉了,就没什么人愿意买了。
朴石劝不住自家老母亲老父亲,只能劝他们到街上盘下一个铺子,这样也能少受点苦,可他们每次都是点头答应,等他一回来,还是能在街口看见老父亲守在那辆小车旁。
这一次他跟平常一样,从书院步行回家,走完了热闹的东华街,就是一片湖泊,这里风景宜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不少男女在湖边赏景,有时还能见到豪族的人家驾驭马车来此。
又走了许久,走过一些巷弄,又是一条热闹的街道,在这里上了一艘船,沿着水路一直往下游而去。
城虽是城,只是城太大,他走过了山,走过了水,还在路上客栈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快到了午时,他才走到了离家最近的煮洞街。
朴石十分高兴,马上就能看见自己的父母亲,再转过一个街角就能看见父亲了,如果不是已经回家了的话。
果然,转过这个街角,他视线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一辆推车旁,看到了一位身子微微佝偻着,却面相非常有精神的男人,他准备小跑过去,突然就有一道身影出现在了他身旁,半挡住了他。
来人一席麻布青衣,与他相仿,却已有些褴褛,而且有些市井痞子的气质,只是朴石看清楚那人的脸时,却大吃了一惊。
“嘿嘿嘿,小公子,好久不见,都长这么大啦!”那青衣男子笑着,有模有样的给朴石弯腰作了一揖。
朴石愣住片刻后,也赶紧回礼,问道:“你怎么来这里了,确实是许久没见了。”
青衣男子一笑,又道:“可否进去一叙?”
如果是以前的朴石,肯定会说,“我们有什么好叙的,还不是想蹭一顿饭吃!”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这么说,他如今文人师小成,可仍然看不透对方一丝一毫,总觉得这青衣男人不是一般人。
他站在原地思量了片刻,然后看了看自己父亲的方向,随即点了点头。
随后两人便进了旁边的一间客栈。
接近半个时辰后,两人缓缓走出了客栈,朴石还是那个朴石,只是内心却放弃了一个想法,多出了另一个想法。
青衣男子却不是那个青衣男子,他挺着滚圆的肚子,开怀大笑。
朴石看着青衣男子的这个模样,想起来刚刚认识他的什么,那时是什么样,现在就是什么样,可是他在朴石眼中已经不再是那个邋遢的无赖男子了。
他朝着青衣男子一揖倒底,嘴里道:
“谢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