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禄没有听过王牧之的名字,倒还罢了。
一听这个名字,胡敖的心中响起一阵惊雷!这个名字,本来就是他这次来西北的主要目的,没有想到,在这样一个场合,意外的提前碰到了。
胡敖下意识的没有马上将自己内心的激动表达出来。这或许是在京都波谲云诡的朝堂环境下养成的近乎本能的一种习惯——在没有看到对方的底牌和周围的环境的时候,不要轻易的将自己的底牌亮出来。他本能的觉得,这个年轻的庄主来到刀旗镇,绝对不像自己,单纯是来玩一玩,看一看。
广禄道:“鄙人是虎威镖局西北分局的掌柜,我叫广禄,王庄主以后有生意的话,还请多多照顾。”广禄虽然也是半个江湖人士,但身在镖局,还是要以生意为主业,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广结善缘。
王野一听是虎威镖局,与自己的酒庄可能未来会有业务往来,心下也是暗暗留意。但这件事情并不是今天的主题,也就只是淡淡的应了一下,并未深谈。
他现在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了,这一年来,在西北这片广袤的大地上,他已经见识了很多人很多事,江湖已经不是他最开始想象的那样非黑即白的世界,太多的内心深处的欲望,太多的外在的征伐,说道根本,并不是正义和邪恶的对抗那样简单,所以,行走江湖也需要技巧,不能见了谁都直接掏心窝子。
所以大家也只是随便聊一些西北风物,并未深入。
这时,马府的门口传来了一阵骚乱,王野和胡敖也侧身观望。只见好多刚刚还在饮酒的人起身迎向门口,席间也有人说道,是马府的主人马金元回来了。
但在此刻的院子里,倒有一半人是之前只听说过,却没有见过马金元的,此时酒也喝了人家的了,饭也吃了人家的了,见到主人前来了,不免要起来恭敬一番。所以,呼啦啦站起来十之八九,上前围拢相见。
王野和胡敖见大家都已站起,也不好摆架子,也跟着站在一旁。只见进来之人身形硕大,穿一身绛紫色绸衣,腰系玉带,方口阔脸,浓眉大眼,眼中有精光,一望即知是位惯于发号施令的武林豪侠。而他此时,正携了一个枯瘦的老者慢慢走进,这位老者看上去好似已有七八十岁的样子,人很精瘦,个头不高,只到身旁大汉的肩膀处,穿的衣服虽然看上去也很华贵,但却不及手上拿着的一根手杖吸引人。
走路时手杖着地,与石板甫一接触,便发出金属的锵锵声,在院子里面的人都是刀头舔血的江湖人士,终年与各种兵器打交道,对这种声音再是熟悉不过了。原来这手杖竟是精铁所铸,应该也是一把兵器,大家免不了起了好奇之心,目光所至,只见手杖通体黝黑,形似乌木,如果不是听到了他敲击地面石板的声音,第一眼倒看不出是精铁。
杖身是精铁倒还罢了,奇异的地方在于杖头的扶手,竟是一块色彩斑斓的墨玉。杖头被雕刻成斑鸠鸟的形状,鸠爪蜷曲,置于手杖两侧,似抓握状。通体刻饰羽毛,笔法细腻,栩栩如生。光泽温润,纹理细密,江湖豪客平时行走江湖,手头盘缠紧的时候,许多人做过劫富济贫的事情,对于那些珍奇玩意并不陌生,这柄手杖,无论是质地还是做工,都可称为稀世珍品。
平常富人家中有这样的宝物,断然不肯拿出来使用,而这位老者全不在意,只是将其作为日常使用的物件,颇有武林高手的风范,大家都在心中起了重视,猜测二人的身份。
这时,紫衣大汉一边走,一边爽朗的说道:“诸位朋友真是抱歉,请大家吃饭,我这个主人反而姗姗来迟,真是罪过罪过,一会我先自罚三杯。只是因为听闻蓝田蓝家的鹤鸣先生前来捧场,我大喜之余,不免要出城迎接,所以怠慢大家了。来人,上酒!”原来这大汉正是马金元。
此时大家听闻这矮小精干的老人竟然是蓝鹤鸣,心中具是一惊。原来蓝田的蓝家是西北最有名,也是最为神秘的武林世家。蓝田镇与刀旗镇齐名,是西北最有名的两个地方。只不过刀旗镇因为贸易而存在,马金元虽然是镇上的大户,但也只是依附于刀旗镇而已。而蓝家不同,蓝家之于蓝田,有点像唐门之于唐家堡,是只此一家!
蓝田镇因为盛产美玉而驰名九州,多少权贵富室以拥有一块蓝田美玉为荣!而这样的财富,竟然为一家所独有!当然会引起众人的觊觎。多少绿林豪客想去分一杯羹,但却全部有去无回,可见蓝家人的武功自有独到之处!只不过蓝家跟唐门一样,门人很少在江湖走动,颇为低调,所以江湖中人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多。
如此的盛名,又如此的低调,造成各种奇异的传说在江湖流传,把蓝家烘托的更加神秘莫测!
而蓝鹤鸣就是目前蓝家的主事人!
此时,大家已经没有人因为主人的迟到而心存芥蒂了,能够见到蓝家的主事人,是自己的江湖生涯的一项重要谈资,就算在多等两天也不亏了。
院中主屋前的一张桌子一直空着,马金元领着蓝鹤鸣坐到主席,管家急忙安排上酒上菜,一晃眼的功夫,已经摆满了一桌子。
在西北喝酒,大家爱用敞口的酒碗喝,马金元命管家在他面前摆上三只空碗,依次倒满。站起身来,要履行自己进门时的诺言,说道:“今天能够有这么多江湖中的好朋友来捧场,马某人非常高兴,但今天更高兴的是蓝大先生能够来,我知道这不是冲着我马某人来的,是冲着西北武林的众豪杰来的,我先敬蓝大先生和兄弟们三碗酒!”
说罢,将三碗酒倒入口中,在座的群雄轰然叫好,也都陪了一碗,场面瞬间热闹了起来。
马金元回来之前,就已经有好多人已经喝到微醉,此刻见到正主,一待客套话说话,便拎着酒坛上前敬酒,马金元来者不拒。
蓝鹤鸣并不饮酒,看起来,也不太喜欢热闹,略坐了一会,便起身告退。马金元知道年老之人喜欢幽静,也不强留,恭谨送出,叫管家收拾一间府上的客房给其居住。
这里蓝鹤鸣一走,场面就更加热闹了,马金元更是毫无拘束,与众人豪饮,不一会便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反而少了些江湖大佬的腔调,多了几分真性情的可爱。
王野自酒庄运营起来,每日也是与美酒相伴,除了要测试每天生产的红酒的口感,还有应酬南来北往的客商,酒量也是大涨,看到这么多爱喝酒的好汉子,心中也甚是高兴,受环境感染,也跟着多喝了几杯。
这刀旗镇的烧刀子,没有天山酒庄红酒的细腻口感,却刚烈似火,一口下肚,如一只火龙之抵肚中,再轰然散开,干脆痛快。
几碗下肚,王野和胡敖也热络了起来,二人也像群雄一样,搭着肩一起去向马金元敬酒。
马金元此时眼睛都已经有些迷离了,也不知听没听见二人的介绍,倒是喝酒已经不含糊,三人碰杯又干了一碗。
如此闹到月到中天,众人才纷纷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