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直播间里表示自己有蜘蛛恐惧症的人太多,所以于重朝早早地把它解散了,并没有对蜘蛛的能力多做展示。
最后一件装备是灼热之赞法杖,也没有多做介绍,毕竟用不了,只能简单地说明了一下功能并展示一下外形。
“那么,今天的直播到此为止,不出意外的话下一次直播是在明晚七点,我在这里提前透露一下,内容是魔法知识讲堂,敬请期待,不见不散。”说完这番话,他关掉了直播,看了一下个人主页,发现关注量已经涨到了17153,打赏的金额也累计有了两千多,虽然一半都是自己打赏的。
他直播的时间在午后,是观众最少的时间段,如果他这次直播是从傍晚开始的话,也许关注量能涨到四五万也说不定,可惜不是。
“啊,来看看完成任务的奖励吧。”他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新的任务依然是之前两个任务的递进。
【任务:神之使徒的日常(阶段三)
任务说明: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游戏之神-史蒂夫的伟大之处,你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开设一个直播间,对使徒的日常生活进行直播
任务要求:关注量达到1000000人
完成奖励:10000点神力、经验值1000、传说品质随机道具一件
失败惩罚:神力、经验值清零”】
阶段二任务完成的奖励是一千点神力值,经验值一百,稀有品质随机道具一件。
他之前完成了丽娜的任务后,经验值已经涨到了25/30,这下获得了一百经验值足够他连升三级:
“等级:6(5/60)(3)
力: 1.2+
敏:1.1+
智:1.5+”
“智力属性怎么变成1.5了,是我最近经常使用召唤能力的缘故吗?”他记得自己的智力属性上次还是1.4。
不管为什么,智力高了总归是好事。
思索良久,他最终定下的加点方案是,2力1智,尽快提升战斗力。
接着是抽取道具奖励。
“玄可救非,氪能改命!”他默念了自己的开箱咒语。
领取任务奖励。
【灌铅骰子(稀有):一枚神秘的骰子,投掷后,一到六点标志着你下一次行动的气运,重新投掷可更改气运。剩余使用次数:6
闪跃匕首(稀有):一把蕴含风之力量的匕首,可以将你传送到半径十米范围内任意未被占据的空间。冷却时间:3分钟
潜能激发药剂(稀有):服用后可以激发身体中隐藏的潜能,提高训练效果,并且有一定概率血脉觉醒】
说实话,这一次他全都想要,灌铅骰子能影响概率,毫无疑问是神器。
闪跃匕首虽然冷却时间长了点,但能够位移,既可以保命又可以切入,也是神器。
潜能激发药剂的话,很符合他目前的需求。
当自己做不出决定的时候,那就交给命运吧。
他随便在网上搜出来了一个随机数生成器,然后设定成1到3范围内的整数。
点击生成按钮,结果是2,那就对应第二件道具。
他取出闪跃匕首,放在手里细细观摩了一下。
匕首只有手掌长短,刀身弯曲,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出了一抹淡淡的蓝色,刀刃并不怎么锋利,重量极轻,拿来砍人估计够呛。
“使用闪烁匕首。”于重朝心里预估的位置是客厅的沙发上。
一股微风环绕,他忽地感到自己身体一轻,眼前的景象旋转了180°。
定睛一看,他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面对着盘坐于沙发上的于苗。
“哥,史蒂夫又给你新玩意啦?传送、闪烁还是瞬移?”于苗丝低头看了一眼于重朝,丝毫没有惊讶,开口问道。
“这三个有什么区别吗?”于重朝拍拍灰尘从地上站起来,在于苗的身旁坐下了。
“有区别,用物理上的概念打比方的话,传送利用的原理是量子隧穿,闪烁是空间折叠,瞬移是时间暂停。”
“哦,原来是这样啊。”尽管完全不懂,但他还是露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认真地点了点头,“应该是闪烁吧。”
“话说,你们平时会出门吗?”他扯开话题。
“于苗会出门买东西。”丽娜回答道。
“那你呢?”
“我基本不出门啊,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整天宅在家里有些浪费生命吧。”他其实挺希望于苗和丽娜多出去走走,最好能交几个朋友。
“哥,高等精灵的寿命一般在两千年左右,我们这些短命种还是别提浪费生命这回事吧,不同种族对于时间的认知是不一样的。”于苗插话道。
“好吧,那我就直说了,出不出门不是问题,主要是我担心你们在家里会很无聊,也不可能整天都修炼魔法吧?”他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也是,其实我最近把之前一年落下的电视剧基本都补完了,的确挺无聊。”于苗用手托着下巴,鼓了鼓腮帮子。
“所以,今天下午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大家一起考虑下未来要做什么,好不好?”
“仔细想想,我除了奥术魔法以外什么也不会啊。”于苗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脸上露出了些许苦恼。
“之前是打算大学考进医学院然后当医生的,但现在我杀过的人比我之前十七年见过的人都多,也不配当医生了吧。”
你一脸苦恼地说出了很吓人的话啊!于重朝心里一惊。
“总不可能靠着奥术魔法去当杀手或者打手吧,哥你肯定不让。”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他的态度很坚定。
“靠脸吃饭?但我身材太差啊。”于苗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飞机场,叹了口气。
“要不你试试写小说?把你在异界的经历写下来,或许会很有趣,我记得你初中的时候就自己写过小说。”于重朝提议道。
于苗闻言眼前一亮,“好主意诶,可以试试。”
“你感兴趣就好,我可以把我之前那台笔电给你,你用电脑写了直接发表在网上。”
“行,谢谢哥哥。”
“对了,小说的名字相当重要,你可以先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啦,就用我在异界的名字,玛维·莺歌。”
虽然于重朝觉得用一个名字当小说题目的话有些莫名其妙,比较缺乏吸引力,但又不指望于苗靠这个挣钱,所以就随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