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尸被平整地放在床上,面容安静地躺着,村长老头取来一块红布,盖在女尸脸上,对瘫倒在地上的九臣说道:“小伙,多亏了你,不然啊,今天这事真没人做的来,走,我请你吃酒。”
九臣艰难地从地上站起来,摆摆手,“吃酒就算了,你这个老头,不地道。”
“那就留下来吃喜宴,我们这边的酒,保证你没喝过。”老头爽朗的笑笑,又跟加沙里姑子的父亲交代了几句,大家一起出了房间。
“阿爹...”房门被锁上的那一瞬,新郎悲凉地喊了一声。他的父亲看着自己的儿子眼中的挣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里的女孩子之所以难产,有可能是患上了同一种病,或者是环境引起的?”九臣劝解道,回头看了一眼被锁上的房门,想起自己第一次下墓的时候,也是一个人面对着尸体残骸,那种绝望无助的感觉,他最能体会。
“你个外乡的娃仔,莫乱讲!”里姑子的父亲怒道,老头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跟九臣计较。
九臣给吓了一跳,有时候过于迷信并不是好事,人和鬼最好还是井水不犯河水,除了像他这种命格极阴的人之外,普通人见过,必定会短命。
只是,他不过是提醒了一句,也算是好心,没想到那人会有这么大反应,看来生子娶尸的这个规矩已经刻进了他们骨子里,再难转念。只得在心里暗暗感叹,可怜房间里那哥们儿了。
出了大门,门外的人见老头出来,纷纷端着酒碗过来,直到有人醉的不省人事了才作罢。
“墨离亭你大爷!”九臣一见墨离亭,开口便骂,“你一天不耍我是不是就不舒服?”
墨离亭端着酒碗喝了一口,抬头瞥了他一眼,“你嚷嚷个球,老子是那种人吗?”
九臣嘴角冷抽,正要往下坐,屁股还没挨到板凳,凳子就被墨离亭一脚踢开,还好他及时反应过来,稳稳扎了个马步。
“哟呵,你小子长进了哈。”墨离亭说着,用筷子扒这面前碟子里的花生米,瞬间换了副脸,一边扒一边正经八百的说,“姓张的,你看过那本书,那书上有没有写关于拇指的事?”
张九棂点点头,简单地叙述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江西九江,有一大户人家的女儿名叫王嫣,十七岁那年与男子私通,由于是独女,家里人便只是将她关了起来,派人去找那个男子。
男子抓回来之后被吊在了宗祠里,但是他和王嫣私通一事却始终没有说出去,王家人为了保全颜面,就想把男子悄悄吊死在祠堂里。男子临死之前,请求见王嫣一面。
王家人见他可怜,而且至死都没有把事情说出去,就答应让王嫣来见他。
“邵通,我怀了你的孩子。”王嫣见到男子之后,非但没有大哭,反而面带微笑,跪坐在地上与他相拥。
“是吾有负于你,我有一办法,可保你母子周全。”男子笑着,对王嫣说道:“只是这个法子残忍,要断你一指。”
王嫣心中害怕,没等反应过来,男子竟一口咬断了她的拇指,在嘴里咀嚼起来,溢出满嘴血水。
后来,男子被吊死在祠堂,王嫣的肚子也日渐变大,等到生产之时,她的母亲却得了一场大病,父亲跌落井中溺水而死。
婴儿生下来之后一直不会哭,皱巴巴的笑脸上不是浮现出诡异的笑容,至此之后,王嫣便疯了,下人们常见她半夜坐在镜子前梳头,望着镜子里自言自语。
她的母亲病好之后,疑是男子的鬼魂作祟,请来驱邪的人往往没过几天就突然猝死,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孩子。
他们认为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婴儿,只要他死了,所有的事情都会平静下来。
人性便是如此,为求自己安心,可以无恶不作。
王嫣的母亲抱来婴儿,扔进了煮热的石蜡中,很快,婴儿的七窍被石蜡封死,等石蜡冷却之后,婴儿已经死在了里面,安静地闭着眼睛,阳光穿过蜡层还能看见他刚长出来的眉毛。
奇怪的是,王嫣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母亲杀死之后,不但没有痛苦或是受到刺激,反而光着脚板到处跑,边跑边喊那个婴儿的名字。
她的母亲也时常在夜里听见婴儿的哭声,难免有些心虚,封在石蜡中的婴儿已经被埋进了土里,原想来,应该无事。
几日之后,王家一夜之间大火,所有人被烧死在宅子里。着火的那天晚上,曾有人看见王家的大门口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的怀里抱着一个几月大的婴儿。
“那个男人为什么要咬断王嫣的拇指?这跟石鼓村的男人没有拇指有关联吗?”听完故事之后,九臣越发觉得难以理解,看似两件完全连不到一起的事,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男子临死之前为什么要吃下王嫣的拇指,而石鼓村的男人为什么也没有食指。
“说你蠢你还不承认,老子跟你说,手指分别代表了人不同的欲望。”墨离亭看了周围的人一眼,把碟子里的花生赶到手里,一口吃下去,竖起自己的食指,说道:“食指代表着贪婪,当人一旦看到好吃的东西时,食指就会跳动。”
说着,他让自己的食指跳动了两下,九臣撇撇嘴,不屑地说道:“你那哪是跳动,分明是抽搐。”
墨离亭瞪了他一眼,“你小子懂个屁,你知道拇指为什么是所有手指中最短,夸别人牛逼的时候却要竖大拇指吗?”
九臣听得愣住,看向张九棂,“小哥,你知道吗?”
张九棂摇摇头,说道:“文献记载,此指可助人得偿所愿。”
“能助人达成心愿的手指?”九臣竖起自己的拇指看了看,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笑意一下僵住了。“那,那个男的临死之前咬断王嫣的拇指,是为了达成王嫣的心愿,还是自己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