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在什麼情形之下,都不要放棄想的權利
因爲人會想,而又只有在想的時候是最自由自在的,一旦要把想的化爲現實,其中阻難重重,十之八九,是根本無法實現的,所以才有“不如意事常八九”這樣的老話,所以,人才會有痛苦,而且,痛苦之多、之重,日積月累下來,會使人連想也不想去想。
一旦到了要想也不想去想的時候,是不是表示這個人聰明了?明知想也無用的事,去想它幹什麼?不是表示這個人看透了?想也是很費神的事,不如就這樣算了吧!都不是。人到了想也不想的時候,是這個人的人生,到了最可哀的境地——自行放棄。想本來是絕沒有任何力量可以管束得到的一項自由,而且是唯一眞正的自由。
所以,不論在什麼情形之下,都不要放棄想的權利,因爲這是人與生倶來的權利,沒有任何人、任何力量可以剝奪,只要自己不要——爲什麼自己不要了呢?是因爲愈想愈痛苦,愈想愈不快樂?
即使是如此,還是要保留這個權利,不是去希望什麼(希望,是想和實現的結合),只要想,單純地想,隨心所欲地想。
要是連想也不想想了,人還剩下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