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阿姨的记忆中,就发生过这样的几件事情。
因为在“专家”讲解完产品之后,为了鼓励客户踊跃签单,现场设计了签单抢红包的环节。而红包里的现金都是由邀请这个客户来听课的业务员自己掏腰包出的。比如签单10万元,现金红包是1000元,那么业务员当场就要悄悄到财务办公室去交1000元现金。然后由财务人员装进红包里。然后业务员又把客户带进财务办公室去签字领红包。
如果说这个客户在现场签单10万元之后,现场刷卡10万元,资金也即时到账。那么3天左右就可以顺利的出来一份保险合同书。当然这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合同书上不会有任何一点点“专家”给客户宣传的那些“巨大利益”。客户如果拿到合同并且签收合同15天之后。业务员才算真正能得到这笔业绩的佣金提成。比如是几千块钱还是几万块钱,根据客户所交的保险费的年限和金额不同来决定佣金的比例多少。
问题的关键是,客户在现场签单之后,红包钱也领走了,然而客户可能只有部分资金到位,就是保费没有全款到位,就不能出保单。没有出保单,客户就可能中途反悔,说她不想买了。于是到公司退还她在现场一时冲动所交的那部分保费。她要求退还她的部分保费是合法合理的。保险公司必须得退啊!
然而,她在保险公司签单时所领到的红包却是出于灰色地带的不合法行为。对于业务员来说,只得去求她还回来。而业务员只知道客户的一个电话号码。客户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一般不会有人去核对。
因为现在保险公司也深知人寿保险的业务难做了。这叫行业的信任危机吧!人寿保险公司就通过频繁的邀约客户来平台听课,来集中火力集体推销产品。当然这种由团队组建的最高级别销售精英,就是公司老总或者培训讲师组成的推销大会——对客户称“**答谢会”或者“高息账户发布会”都可以。就降低了由业务员单枪匹马去推销保险的展业难度。
所以业务员有50%的可能性不用去客户家里上门拜访了。
当然有时候为了去签下一个单子,业务员也会多次上门拜访客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