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修改。
为便于司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和条文的具体含义,使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以准确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从事刑事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与适用》一书。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同志担任主编。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李寿伟同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建平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李文胜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雷建斌同志担任副主编,参与本书编写的还有许永安、黄永、王宁、张义健、黄星、陈远鑫、林卫星、伊繁伟、马曼、张金勇、董晴等同志。
本书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修改与适用进行了逐条阐释,对刑事诉讼法条文的历次修改给予提示,介绍历次修改的背景,并对条文理解和适用等进行详细介绍。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对大家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所帮助。
编者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