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L从德国回来,照例要把自己分给报社、分给娘家、分给朋友,百忙中,她要我去和她见一面。
“因为有一句话一定要告诉你。”她在电话里强调。
是什么话呢?我有点好奇,及至见面,才弄懂了,原来她急着见我一面是为了想骂我。
“我在德国教台湾文学,教到你的散文才发现你用字的功夫,我真怕那些德国人不懂——可是,能写出那种东西的人,现在怎么在《“中时”·人间版》报纸上写这些小东西,太糟蹋自己了,我真想打你!”
乖乖,真厉害,这种朋友真是孔子说的“畏友”,居然要打人——我笑笑,没理她,把话岔到别处去了。
写那种六百字的小专栏并非我的本意,是《“中时”·人间版》出的题目。我这人做事有点像《论语》上说的“无可无不可”,但一经答应,就得写一年五十二篇,想想,也有点佩服自己的孜孜苦劳。写久了这种“豆干体”的小文章,自己看着倒也并不讨厌。可是,在L看来,我算是堕落了。我想,我也真得小心,篇幅小,是一回事,我要当心,不要把自己写小了。
不久,又碰到诗人G和诗人C,他们两个对我那些短稿却大加称赏,说:
“虽然小小一篇,可也不容易,要写到有味道,很难哩!”
我也赶快想法转说别的事——虽然心底里巴不得这种话题永生永世地说下去才好。这话多么好听啊!
但写文章这件事,是必须宠辱皆忘的,否则一赞一喜,一贬一愁,人大概不久就变成球场上的篮球,一上一下,一下一上,不发疯才怪!
人的一生总要有最爱的人和最爱的东西,人总要有自己“至死靡它”的对象,你可以精明,可以在每一件事上锱铢必较,可以对人对事历历分明到冷酷无情的程度——但你总要对一个人一件事例外。文学,是我的至爱,我只想简单地面对一张纸、一支笔,简简单单地写下去。
朋友劝谏我,我感激,(试想,中年以后,除了朋友,谁还会傻里傻气地直话直说,告诉你,你写得不好?)朋友溢美之词也一笑谢过,也许他们只是善意,只是相濡以沫,你大可不必信以为真。
我猜想,我当时之所以答应写那些短稿,其实也是一番以今日之我去与昨日之我较劲的意思。希望打完橄榄球之余也试试乒乓球——那样小小一丸,要想打好,大概也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我喜欢用各种球来试试自己的各种身手。
二
有一次,去办某项手续,一切都办完了,他们要我签个名,我于是坐下,从皮包里掏出笔来,然后把皮包放在地上,签了名。
仅仅那么一秒钟,我一低头,皮包竟给人偷走了。
那一霎我人都呆了,我想起大皮包里的钱、钥匙、种种证件,全给一起偷走了……
我像傻瓜一样站在柜台前,手里握着我仅仅剩下的财物,一支笔,刚才签名用的。
虽然沮丧,但一瞬间,有个念头,仿佛万道霞光破云而出。
“你,还有一支笔。”
这是六年前的事了,我至今记得手里握着一支笔呆站在那里的傻相。
只剩一支笔,我想那样的人生还是幸福的。
三
联合报系在圆山大饭店举办“四十年来文学”的研讨会,海峡两岸一时“群贤毕至”,纽约、香港等地的文人也来了,真是“谈笑皆鸿儒”。
然而,却有一人令我难忘,那人是圆山大饭店的侍者。台上演讲正在进行,他为我们斟水,斟到我面前,看了一下我的名牌,他轻轻地说:
“你的文章写得好,我爱读……”
其实每个作者求的,大概就是这么一句话吧?我在会上遇见许多伟大的名字,其中也有一部分人给我谬赏,但这一位不知名的侍者却更令我感激。原因是他并不属于文化圈,他是一个市井小民——其实,他们才是我真正渴望触及的一群,共产党爱说“普罗大众”“普罗文学”,其实文学世界自有更好的方法,作者只管写自己想写的,只要社会进步,一个侍者也照样是一个好读者。作者何必一定要降低,读者也有可能升高的啊!
那侍者也许为别人斟水,但我很荣幸,我是伺候那侍者的人,我是为斟水者斟水的一个作者。
四
要出书了,我偷用宋词的方法,把我的文章简简单单地归了类。短的叫“小令”,中的叫“中调”,长的叫“长调”,可说十分明了。
书中的字是用老式铅字排的版,由于近年来电脑排版太盛行,老式铅字式微,老厂纷纷转业,我不忍,很想在自己的书里留下老铅字的韵味。以前,我的书的设计往往喜欢用新东西,例如我是第一个坚持用雾面来处理封面的,又例如我也是第一个用“优质纸”来印书以凸显彩色印刷的。
五
有件好事,应该附带一提,我书里魂思梦想的那栋国学讲坛已经在一九九三年五月落成。当我承汪校长的盛情前去台中启钥的刹那,内心一方面欢喜万分,一方面也戒慎恐惧。欢喜,是因为美梦成真;戒惧,是怕如果国学不传,徒然糟蹋了精致的殿堂。
书出之日,我想借《我有一个梦》的句子来作为本文的结语,也兼作对人世的祝福:
……可是,现在是春天,一切的好事都应该有权利发生。
似乎是仗了好风好日的胆子,我于是走了进去……
——一九九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