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陈秉一,
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这个名字,
没有一点逼格,
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告死鸦,
这是行里对我的称呼,
因为我接的每一单如果以游戏标准的话,都是bad end 结尾的。
当然,对于雇主的要求,我自然是完美进行的,要不然我也不至于有这个称号啊,谁敢让我接单?
我的职业是死亡设计师,
没错,就是小说里的那种职业。
本来,我只负责普通人的死亡设计的,因为那时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多姿多彩。
直到三年前,
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败,
我设计的死亡演出被人打破了,
如果是我的问题,我认栽,毕竟人外有人。
可问题是,我根本看不出来他是怎么找出我来的,无论是监控还是资料,我都在进行计划的十天前就开始了篡改与编织,你问我是怎么让未来的监控与未来相符的?
很简单,假设社会是一杯水的话,
这杯水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溅起涟漪,可是,如果我直接往里面投了一块石子呢?
我所造成的影响便会覆盖掉其他的影响,然后只需要给他们找给正当的理由,便可以让警察司不再起疑心。
可是,那一天,
我成功的让那个富豪在自己的别墅里上吊了,谁知道,那个富豪请了个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人去做客。
偏偏那个人还是个愣头青,
他就这样在大街上随随便便地走着,而我一直在通过监控看着他。
他的行动毫无章法可言,
仿佛就是随心而动。
可是,偏偏就是这样毫无规律的行为,他却因为找一只咬了他一口的流浪狗,而找到了我的所在地。
那条流浪狗我认识,
因为它是我的临时邻居,
它的狗窝就在我用他人身份提前准备好的临时住所的一楼的楼梯下面,那里避风避雨,又因为这一栋楼实在没什么人,所以有一些流浪狗便将那里占据为巢,反正也没人去清。
于是,那个愣头青就这样找到了我,那个时候我正在一边下楼一边想着晚饭该吃什么?
我十分确信,他一开始并不知道就是我设计了那个富豪的死亡,因为他只是瞄了我一眼。
而我则掩饰着自己的震惊,
一边装作沉思的样子,一边随便进了一个餐馆,开始了自己的晚餐。
该死的蜜酱热狗,愚蠢的蔬菜汤,
我可怜的舌头不断向我传来愉悦之类的东西,那是用什么肉做的?那些蔬菜是昨天的吧?
我一边吃着这份廉价的晚餐,
一边计算了一下时间,
那个愣头青总会走的,
而我只需要在他走后,回到住所,提上我的皮箱,趁着夜色撩人,去领取我的报酬。
为什么要选择晚上去领?因为电视剧都这样演的啊,逃犯趁着夜色跑了。而我只是为了一些仪式感而已,就让夜晚成为落幕吧。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借着墙壁的遮掩,一点一点向我的住所打量,
那个该死的愣头青还在那,
他就那样坐在楼梯上,摸着那只咬了他一口的流浪狗。
看上去很祥和,
但是他的动作出卖了他,
每隔一分钟左右就看一次挂在右手的手表,眼珠一直在隐蔽地偷瞄着四周,
这附近又没什么住,
那很明显了,他在找我。
可问题是,他怎么知道是我的?该死,我也没暴露出什么啊。
于是,我跑了,
我放弃了我的皮箱,
不过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里面就四个东西,一个定时炸弹,一个挂满了钥匙的钥匙圈,一个电磁波紊乱器,以及一个一次性信号发射器。
提前明白了这件事令我精神振奋,
因为这代表,我还是不会被抓住,
拜拜了您嘞,
谁叫你要站在那里呢?
只是可惜了那些流浪狗,
唉。
“三、二、一,boom!”
愧疚在我的心中一闪而过,
看着这火光四溅的瞬间,
我明白了,那个愣头青这次绝对会跪在地上忏悔的,因为只要是个普通人,就绝对承受不住这该死的连锁效果。
炸弹为电磁波紊乱器提供能量,
然后一次性的信号发射器将电磁波紊乱器的信号发射出去,作用在人体上,无声无息,那些条子绝对找不上我。
可是,他一点事也没有,
我咬断了口中的巧克力棒,
震惊地看着那个愣头青从里面走了出来,一点影响也没有。
我后悔了,我不该在旁边就这样看着的。
他走了出来,
走到了我的身边,
可问题是,我不会打架啊,我只是一个智慧型,不是一个物理型,而且这个被愚蠢的食物百般摧残的身体,恐怕还没撒开步子,就要扑倒在地上了。
所以,在我回过神来后,
我自觉的递上了双手,
然后一双手铐便出现在了我的手腕上,只不过这跟我见过的那种不太一样,这个应该不是用铁一类常见金属做的,而且造型也很奇怪,上面还刻着两条龙。
x,这是条子!
随后,他打了个电话,
把我的指纹、掌纹、长相以及眼角膜上传了上去,
他们吵了半天,我只听见一句:“x,老子白浪费了一下午,搞了半天,这小子不归我们管。”
我不归他们管?他们不是条子?
结束通话,他撇了我一眼,
“你小子哪里人?”
“我龙都的。”我随口说了一句。
“那感情好,你值多少钱。”
“啥?”
我有些懵了。
“我是说你的悬赏是多少?”
他一脸不耐烦地说道。
“你不知道?”
我更懵了。
“我为什么要知道?你算老几啊?”
近几年来,我在圈子里怎么说也是声明赫赫,今天竟然碰到了一个不知道我是谁的。
“什么?有魂体感染者出现了?能阶是三阶?好,我马上去。”
他点了点左耳朵的耳机,惊讶地说道。
说完这句话,他便恶狠狠地看向了我,
“你小子在这乖乖等着,我等下回来。”
他用左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感觉好像有一股什么气味从他的左手传过来,闻了闻,我便全身一软,四肢没有一点力气,如同一个植物人一样,只不过我的眼睛是能动的。
他将我丢在了一个长椅上,
便开始了奔跑,
我发誓我平生第一次看到有人跑这么快,凭感觉,我感觉他已经达到音速了,甚至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