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一类人,他们对好听的声音没有什么抵抗力,一听到好听的声音会耳朵发软,甚至会产生兴奋的情绪,这种人俗称为声控。
很凑巧,沐白和周悦都是这一类人。
她们同样喜欢好听的声音,更因为这个相同的嗜好而结缘。
要说声音好,沐白自己本身的声音就时常被人说好听,轻声细语时,温柔的能直达心底,活泼开朗时,又带着少女的欢愉。
周悦当初就是因为她的一把好嗓音而赖上她,当然能够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可不仅仅是因为声音这种事情。
“小白,你刚才听到了吧、听到了吧!只是简短的三个字,他是怎么能说的那么好听的?”
周悦一把搂过比她完全小了一号的沐白,紧紧勒着人的手臂清楚的在告诉人家,她到底有多兴奋。
在快被好友的锁喉功窒息之前,沐白终于把自己纤细的脖颈解救出来,双手捂着脖子咳嗽了两声,无奈的看着已经开始在犯花痴的好友。
她自己本来就是这种人,自然能明白周悦的心情,毕竟她在听到那黑衣男人的声音时,已经下意识的忘记了昨晚的不愉快。
“对不起”这三个字,就好像是午夜她放在手机里的催眠曲,一直在耳边不断的徘徊,舒缓着她一天疲累的神经,好听到舍不得关掉,又因为太过舒服而昏昏欲睡。
这把嗓音,想要忘记,太难。
吐字清晰,每个字都简短有力。
不是那种特别低沉磁性的嗓音,可却在磁性和悦耳之间,最恰到好处的那个位置。
就好像入春时第一缕拂面的春风,夹着破土而出的嫩芽的清香,在鼻尖留下芬芳,熟悉而怀念,心中有一种对万物复苏的期待的悸动。
如果光只谈声音的话,无疑她这个邻居是非常优秀的!
她心想着,为了这把好嗓音,她就勉为其难不再计较昨天晚上的惊吓了。
“一会儿回去给我老妈打个电话问问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就算是个小白脸,不过声音悦耳的话,多说几句话维持良好的邻里关系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的接受的。”
周悦双手叉腰,她那花了一千多块钱买的黑色手包被她像抄水表的一样夹在腋下,几百块钱的高跟鞋毫无形象的地上有节奏的敲打着,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比起一个小康家庭出身的小姐,她现在更像楼下每天聚在一起趿拉着拖鞋,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唠嗑的老大妈。
沐白伸出手,曲起中指,一垫脚,用力的弹在了她露在外面的额头上。
“回魂了,人家都走好半天了。声音再好听,咱也不能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以后见面矜持一点。”
不警告一下这个丫头,她是真怕她下次见面便饿狼捕食一样冲上去。
毕竟这人可是在大街上碰到个入眼的,就会上前去要人家电话号码的人,是个狠人。
“你放心吧,兔子不吃窝边草,也就对着声音犯犯花痴,我是不会和邻居谈恋爱的。天天见面什么的,会很麻烦!”
周悦挥了挥手,脸上的表情略带嫌弃,显然刚才引起的兴趣已经小了不少。
她就是这样,兴趣来得快去的也快,谈恋爱对谁也没长久过,换对象的最快记录是,头一天还你侬我侬,第二天挽着手的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说实话,从前的沐白对这样的人可以谈得上是反感,绝不接触。
可周悦对男人就像她衣柜里眼花缭乱的衣服,对女人看似个个都好,可也就是个个都不好,唯独对她不一样。
正因为能深切体会到这种感情,就算对周悦的私生活再怎么敬谢不敏,她依然是自己心中最重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