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北内战中,卡姆登为南方联盟贡献了6位将军,这一点让所有镇民引以为傲。但不管为军队做出了多大的贡献,战争唯一的作用还是使人贫穷。卡姆登在战后千疮百孔,经济艰难,但我却不记得我们家是否遭受过什么物质上的困厄。
自我能记事起,我一直居住在一个宽敞而舒适的家中,日常用品应有尽有,丝毫不比邻居家差。父亲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直接兑换成物品和劳务:一捆木柴、一车玉米、几只鸡、一头牛、一大包的棉花,或是一匹小公马,当然如果病人或他的家属们愿意,也可以选择到父亲的田地里干一天活。我们的食物——蔬菜、水果和浆果——都是我父亲种的,为了过冬,我们会把吃不完的东西晒干、腌起来储藏。我家的院子里有几棵李子树和核桃树,还有一棵是桑树。我们都很喜欢吃桑葚,但是有几年桑树不结果,每当这种时候,我们的黑人保姆米纳娃就会让我们拿根细软的柳条抽打桑树,她相信这样做,来年我们就一定能吃上桑葚,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我们家还会自己熬制食糖,其实在搬到北方之前,我一直以为食糖只有褐色的。等秋天到了,我们大家就一起出去采集山核桃和核桃。小时候,我们兄弟几个最期待的就是圣诞节了,因为像糖果、橘子、香蕉和葡萄干之类的零食,只有在圣诞节这么隆重的节日才能吃到。平日里,我们会购买的东西大概只有布料、咖啡、茶叶、食盐和香料,其他的,像书籍、杂志以及查尔斯顿的《新闻信使报》(News and Courier),都是非常罕见的奢侈品,会在居民中一家一家互相传阅。
最激动人心的莫过于草莓节和难得一见的马戏团巡演了。其实当地还有个剧团,他们花好长时间排练了莎士比亚的戏剧,然后在卡姆登镇政厅演出。剧团还演出过威廉·特拉福尔斯(William Travers)的《我钟情的凯瑟琳》(Kathleen Mavourneen),猜猜担任主演的是谁?是我的母亲!纳森·巴鲁克(Nathan Baruch)叔叔扮演剧中的反派角色,在剧情高潮时,高举匕首威胁女主角。母亲惊慌地退缩,蜷起身体保护自己,而纳森叔叔步步紧逼,挥舞着匕首,这个场景成了我童年的噩梦。当时,我分不清现实和演出,从座位上猛然站起来,大声哭喊恳求:“纳森叔叔!不要伤害我的妈妈!”被我这么一闹,叔叔记不起下一句台词,而母亲心疼地注视着我,观众们都出戏了,我被人推搡着赶出了剧院。
我小时候有点儿恋母情结,性格又软弱,敏感,害羞,喜欢跟在妈妈身后。每次吃饭时,我都坐在妈妈的右手边。其实,那是每个兄弟都想得到的位置,只有在这件事上,我的态度非常强硬,跟他们争得很凶,最终才得到了这一特权。结婚后,我让妻子坐在我左手边吃饭——也就是我母亲原来坐的位置。
母亲把做演员的时候学会的演讲经验都教给了我们,比我大2岁的哥哥哈特维哥在这方面天赋过人,总是能得到妈妈的夸奖。实际上,长大之后他真的成了一个演员。像我就非常不喜欢演讲,站得笔挺背诵诗文简直成了一种煎熬,但我又很害怕母亲会因为我表现不佳而不喜欢我。
之前说的曼内斯·鲍姆家中的那次灾难性经历,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有一次,我的母亲牵着我的手,领我到房间中间的位置,让我说点儿什么。我就这么站着,两腿吓得直打战,却还是用唱歌的调子开口朗诵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劫难烙印在我的头脑之中,直到今天,当时引述的那首诗的开头几句,我仍然能够脱口而出,即便当时我念它们时有多费力。那是苏格兰诗人托马斯·坎贝尔(Thomas Campbell)的《霍亨椴》(Hohen linden)。
太阳低垂在椴树上,
白雪皑皑一片苍茫;
急速奔流的伊赛河,
像那冬季一样昏黄。
我艰难地背完四句话,我父亲突然抬起手,用一根指头按住一边鼻孔,学我的语气发出奇怪的声音:“啊—嘟哆儿—哒!”
父亲的嘲弄让我觉得羞耻不堪,接下来该诵读的诗句都缩回了喉咙深处。我冲出房间,头也不回地投入黑夜,跑回了家。我一度惧怕的黑夜这时候变得没什么大不了了,因为那个房间更加使我害怕。我父母到家的时候,我已经哭着睡着了。我妈妈事后调侃我,说是她帮我擦干了泪痕。
接下来的几年里,我父亲经常向我倾诉,说他对自己开的那个小小的玩笑非常后悔。虽然他没什么恶意,但这个小插曲结结实实地毁掉了我试图掌握在公开场合说话技巧的愿望。此后数年中,只要有任何类似的场合,我一站起来准备开口,那句“啊—嘟哆儿—哒!”都会不由自主地在我脑中回响。
我曾经把这件事情告诉过伍德鲁·威尔逊总统(Woodrow Wilson),他安慰我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有那么多人喜欢说话了,你应该庆幸自己是个更喜欢做事的人。更何况,大部分人说的话都很少有人在乎。我甚至不建议你去学习说话的艺术,现在这样就足够好了。”
然而,我并不同意他的看法,对一个男人而言,拥有自己的观点固然重要,但能够精确地表达自己,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技能。
后来,在我的请求下,威尔逊总统帮了我一把,当时我们在巴黎参加和平会议,他一直孜孜不倦地教我,怎么做才能让演说不那么糟糕。一天晚上,他几乎一直在向我演示什么手势才是优雅的,而不应该莽撞、随意地摆动双手。“像这样,”他打着手势,并示意我跟着一起做,“不不不,不是这样。”他将手猛然往前一伸,同时开始示范说明那些我不太能领悟的要点。
还有其他朋友也给我提供了许多帮助。我有个坏习惯,说话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咬紧牙关,声音就从唇齿的缝隙间艰难地挤出来。赫伯特·贝雅德·斯沃普(Herbert Bayard Swope)经常对我说:“天哪!能不能把你的嘴巴张大点儿!”1939年,皮亚斯教皇十一世(Pope Pius Ⅺ)谢世,有人邀我在广播里发表简短的演说,歌颂他的功德。我对着话筒说话的时候,斯沃普在边上不断提醒我:“要张开嘴啊。”他的表情甚至差点把我逗笑了。
我四五岁的时候开始上学,学校是威廉·沃利斯(William Wallace)夫妇创立的,离我家大概有1英里远。每天早上,我和哈迪[7]一起步行上学,我们用一块带图案的圆形纸巾,把午餐包裹起来,放在一只锡盒子里。在那个时代,“纸巾”有个奇怪的用途——垫在婴儿身下,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隐隐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照现在的说法,沃利斯夫人是办学前班的。她家的厨房就是所谓的“教室”,当我趴在地上从A到Z练习书写时,她就坐在旁边给自己的孩子喂奶,或者在一旁准备午餐的菜肴。沃斯利先生教授高年级学生的数学课,还管理学校所有的行政事务。这些事务他会在另一间房间里进行,那里有长椅和课桌,课桌做工粗劣,桌面往往都开裂了。
沃利斯先生是个好老师,尽管他的一些教学方法死板又过时,放在今天来看,简直让人难以忍受。他上课的时候常备一条教鞭,要是有谁胆敢走神、不专心听讲、搞小动作,教鞭就会突然精准地落在某人的手指或者掌心。要是玩物丧志的惯犯,或者有其他严重的违规行为,准逃不过一顿噼里啪啦的痛打。为了更加方便地惩罚那些不良行径,教室的一角摆着一根柳条,随时都能使用。我不记得自己是否挨过那根不断更换的柳条的“抚摸”了,但是在沃利斯的学校里,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一些武器是可以由人的良知挥舞的。
一天下午,快放学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孩放了半块没吃完的红白相间的薄荷糖在课桌里。这种糖果非常稀有,虽然商店有售,但并不是孩子们可以经常吃到的,是个稀罕玩意儿,深受我们的喜爱。之后,我一直想着它,馋得口水直流,就算看不见它,也知道那块糖一直在召唤我,而我无法抵抗这种诱惑。于是,我和一个关系亲密的同学一起谋划着要把它搞到手。
我们在附近玩耍,等最后一节课结束、学校空无一人的时候,偷偷溜回来。我们在房子下面镇定自若地行走,然后用手使劲儿顶开墙角下一块松动的模板,缩紧身体钻进去。我们直奔那块糖,把它在手心里攥得紧紧的,然后离开教室,在一棵树底下把它分着吃掉了。
甜味在我口腔里漫开的同时,一种沉重的负罪感也涌上我的心头。嘴里的带着薄荷香气的甜蜜味道,一下子被酝酿得酸苦起来。而且,对于当时的我而言,这块糖的价值很高,所以这件本该微不足道的事情,在我今后的人生之中,一次又一次地浮现。
最初在华尔街打拼的时候,我还是个愣头青。有一次,詹姆斯·基恩(James R. Keene)请我去调查一家新公司——布鲁克林煤气公司(Brooklyn Gas)的股票承销情况。他可是那个时代著名的投机大师之一。我通过各种渠道的调查,认为这家公司不管从什么方面来看都值得投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有一位年轻男士愿意支付1500美元的酬劳,委托我出具一份美化这家公司的报告,他与这家公司股票承销团似乎有什么关联。但对我来说,这并不是什么违心的差使,我只需要把我调查到的事情写下来而已。
对当时的我而言,1500美元简直是一笔巨款,但那块红白相间的薄荷糖不知为何又出现在记忆中,我立刻觉得,这笔钱不能拿。不仅如此,我甚至感到害怕,这笔横财让我觉得这只股票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于是我又把之前的调查结果全部推翻,重新实地取证。在给基恩先生的报告之中,我坦诚地告诉他有人主动要付给我那么大一笔“佣金”。
沃利斯学校的那片场地,说实话有点像古罗马的角斗场,大家毫无同情之心,胜者为王是通用法则。那里可以考验一个人的意志,你得拼命地争斗,勇猛地打架,否则就会被视为胆小鬼,为人耻笑。我哥哥天生是个勇敢好斗的狠角色,所有人几乎都对他服服帖帖,然而我花费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学会打架的技巧,要如何思考才能在疼痛和愤怒之中保持头脑的冷静。
我小时候是个胖胖的男孩子,手脚圆润短小,脸上长着密密麻麻的雀斑。别的孩子们给我起了一个难听的外号——“一团肉”。每次听到这个称呼,我都要发脾气,虽然无论父母兄弟,都让我淡定一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就是忍不住。然而不知为何,每当与人发生争吵,我总是落败的那个。遍体鳞伤的疼痛和沦为败者的羞辱,既没有让我变得自信,也没有让我变得温和。
让我后悔的是,有一次哈迪抢走了我的鱼竿跑上街,我就在后面追他,想把鱼竿要回来。但他跑得可比我快,我气不过,捡起一块石头就朝他丢过去。石头一出手我就后悔了,连忙大喊让他当心,结果他听到了转过身,那块石头正好砸中他的嘴巴,磕出一条很深的伤口。之后,他的嘴上一直有一道伤疤,直到去世时还在。
还有一次,父母带我去看望外祖父沃尔夫,我在早餐桌上不知因何突然大发雷霆。原因我至今都没想起来,应该不是多大的事,但当时我却气得发抖,甚至猛然探身从餐桌对面一把抓起一整块肉,嚼都不嚼就囫囵吞了下去。幸运的是,我没有噎住,但外祖父母的责骂却让我噎着了。
卡姆登镇的男孩子被分成两个派系,“上城”和“下城”。我们属于前者,家境较富裕,所处的社会等级也要高,而“下城”那帮家伙,远比他们听起来要更难缠。在这种泾渭分明的派系背后,可能有某种更深层、更难以调和的社会冲突,但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回忆里,当时我们觉得自己和他们不同,是因为所有“上城”的男孩子每晚必须洗脚,而下城人则正相反。说实话,我有时会因此羡慕他们。
我们之间的较量非常激烈,体现在各个方面。卡姆登上下两区之间每年都会举办一次棒球赛。对镇上居民来说,这是激动人心的盛事。比赛场地在一座旧监狱后面。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也上过场。在一场比赛中,我试图将球击到三垒,但却不小心失手了。跑垒的时候,我又和守垒员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起,他摔倒的时候,手里的球滑了出来,守垒员把我压在了身下。一场打斗又爆发了,而我依然是失败的那个。
我一直觉得我孩提时代的生活充满了马克·吐温写的少年冒险小说的气息,哈克贝利·费恩或者是汤姆·索亚。实际上,每当我阅读马克·吐温的小说、克莱尔·布里克斯(Clare Briggs)的连环画或者韦伯斯特(H. T. Webster)的《生命中最黑暗的时刻》(Life's Darkest Moment),都会涌起一阵对童年那段天真岁月的怀旧之情。
我们这些男孩热爱冒险,认为事物会因为危险而更加迷人。就好像每年春天的时候,沃特里河上涨,卡姆登的农田被洪水淹没,镇上的农业遭受重大打击,大人们个个愁眉苦脸。而我们每天都兴高采烈地蹚水玩耍,砍下树干造木筏子,在被水淹没的方圆几英里的地上探险打闹。我们爱极了那些深浅刚好的水面,一想到现在乘着木筏到处漂流的地方原本都是实地,就更加兴奋了。所以每当汛期结束,河水退去,大地又露出了它本来的面貌,我们就会感到怅然若失,很久都不知道该玩些什么。
蝉鸣声会将夏季拖长,在那个炎热的季节,我们几乎每天都泡在水里,即使手脚的皮肤发白发皱都不愿意出来。出门的时候,我们在父母的目光下潦草地穿上衬衣和长裤,出了门就一路小跑,一边解着上衣的纽扣。到了池塘边上,像一条鱼一样钻出衣服,一头扎进水里。
对于钓鱼和游泳来说,工厂塘(Factory Pond)是最佳去处。这个池塘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是用来给马龙(Malone)的工厂提供动力的。我们弄不清工厂到底是干什么的,只知道里面有一台棉花压包机和一台玉米磨粉机。有时候,加入教会的时候要举行洗礼也在这里进行。然而,夏天的工厂塘被一群孩子霸占了,我们就像牛蛙一样,扑通扑通地跳到水里。
池塘里有许多排成行的木桩,一共四根。我不知道它们是出于什么目的被插在里面的,反正异常适合绕着游泳。我一开始不擅长游泳,第一次游到第一根木桩,又游回来,是非常惊险刺激的经历,很久以后我都记忆犹新。
渐渐地,我摸索到了门道,又想方设法地游到了第二根木桩。令人遗憾的是,直到我们家离开卡罗来纳州,我都没能跨越那第四根木桩的难关,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是体能见长的人,游到第三根木桩的位置已经足够使我自豪了。
小镇上的男孩几乎都爱爬树,而哈迪几乎是其中最擅长爬树的。哈迪爬起来又快又灵巧,简直像是一只猴子,他总是能掏到最多的鸟蛋,这几乎是所有的男孩子上树的理由。我们之间还经常互相交易鸟蛋,因为不同的大小,或者一些独特的花纹。然而,母亲总是看不惯我们做这种事情,可能因为宗教教导她要对所有生灵仁慈,所以我们后来总是瞒着她。哈迪和我还经常在树林里用老式猎枪打一些小野味,偷偷烤了吃掉。
六七岁的时候,我才第一次学会打枪。我、哈迪和父亲有一个约定:如果我们到父亲的种植园里和黑人帮工们一起摘棉花,他也会按照帮工的薪水标准给我们结算工钱。后来,我们攒了一些钱,就都拿来买了火药。我们找到一只老旧的皮质小袋子,就把猎枪用的铅沙弹装进里面。火药则被装在一只牛角里,那是我们捡来的,已经被挖得很薄了,不用对着光源都能看出是透明的。
父亲还会带我们去打猎,这时“尖牙”就会吐着舌头跟在我们后面。父亲的一个病人把这条浑身雪白的英国獒犬送给了父亲,作为一部分诊疗金。“尖牙”真是个非常好的伙伴,任何男孩都会感激自己的成长有它的陪伴。除了打猎,我们游泳的时候,它会跟着,而且一点也不害怕下水;我们去学校上课,它也会一路跟着,而且很安静乖巧,绝对不会惹麻烦。它还很会抓老鼠,用它的爪子在玉米槽下面刨地捉老鼠时,身边尘土飞扬。我们很喜欢看它这么做,因为特别好玩儿。然而,令人伤感的是,因为我们要搬到北方,带不走“尖牙”,父亲只好把它送给了一个朋友。这是我生命中最难过的时刻之一。
其实,我们兄弟爱胡闹、擅长惹麻烦的性格多少是父母自由放任的教育方式养成的。在我的记忆中,父母极少惩罚我们,最多就是训斥一顿。我甚至不记得父亲或者母亲曾经打过我的屁股。虽然父亲要更严格一些,但每当他疾言厉色,好像就要动手的时候,我母亲总会跳出来唱白脸,制止他的下一步动作。我现在耳边都能回响起母亲劝说父亲的的悦耳嗓音:“巴鲁克医生,你确定要对孩子们那么凶吗?万一他们不喜欢你了怎么办?”
但我们的黑人保姆米纳娃就不太赞同我父母教养孩子的方式,她认为循序渐进的感化,作用并不比一顿痛打来得明显。因为我和哈迪常常使坏,我们没少挨她的揍,也确实因此收敛不少,但我们并不讨厌她,甚至觉得这些疼痛是有好处的。后来,她年纪大了,白发苍苍,还常常到我在南卡罗莱纳州的种植园来探望我。要是碰巧有客人来访,她还会眉飞色舞地对大家讲起她抄着木板子追打我的故事。
我以前总是不敢站在米纳娃的右手边,哪怕我知道她不会毫无理由就动手打人。我只是下意识地对她那只黝黑有力的大手感到敬畏,即使是哈迪也一样害怕她。几十年后,这种畏惧已经淡褪得几乎无影无踪,但除此之外,米纳娃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让我印象深刻:她给我们讲述或哼唱的那些故事和歌谣。
米纳娃非常迷信,满脑子都是未开化的黑人里流传的那些传说。她相信,一切树林、水域、田地,甚至我们自己的院落和花园里,都有各种各样的幽灵寄居着。鬼魂无处不在,看不见可能只是因为它们不想被看见。黑人都不喜欢给木屋装上玻璃窗,米纳娃有一次就向我们解释,那是因为玻璃是透明的,阻挡不住幽灵的视线。
我所听过的那些关于兔子兄弟、狐狸兄弟、乌龟兄弟以及其他奇奇怪怪的动物的故事,都是米纳娃讲给我听的。乔尔·钱德勒·哈里斯(Joel Chandler Harris)后来写过一系列的故事书,叫作《雷默斯大叔》(Uncle Remus),主角就是这些动物们。
米纳娃经常唱一首悲伤的歌曲,是讲一只名叫波雷姆(Bolem)的狮子。有一天,它失去了自己的尾巴。甚至现在,我都能听到波雷姆用米纳娃的嗓音低沉而忧伤地反复吟唱:
波雷姆,波雷姆,我的尾巴去哪儿了?
波雷姆,波雷姆,我的尾巴去哪儿了?
离开了身体的尾巴听到了,远远地回答道:
波雷姆,波雷姆,我在这里啊。
波雷姆,波雷姆,我在这里啊。
这首歌传达出的凄凉情绪结结实实地击中了我幼小的心灵。有很多次,我都快睡着了,却突然想到波雷姆可能仍然在四处徘徊,寻找自己那条尾巴。于是我又开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波雷姆失去尾巴的哀伤和对尾巴永恒的寻觅,我像亲身经历一样感同身受。
我爱米纳娃,一如她关切而深沉地爱着我。每次见到我,她都会给我一个用力的拥抱,慈爱地亲吻我,在她眼中,我永远是她的“宝贝”,直到她离开人世。
米纳娃一生未婚,我甚至不知道她的男人是谁,但她却有自己一群亲生孩子。她总是很羞涩地告诉我的母亲:“贝尔小姐,我又不小心做了件错事。”她的孩子们跟我们兄弟的关系也很好,附近的其他黑人孩子也经常和我们一起玩。长大之后,我才理解使得黑人和白人差异如此巨大的社会隔阂到底是什么。我无力改变这个现实,只是觉得残酷。要知道,米纳娃有个儿子叫弗兰克(Frank),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耍,无论钓鱼还是打猎,他都比我们这些白人小孩儿要技高一筹,设陷阱诱捕野鸟更是一门绝活。我小时候非常羡慕他,不明白他哪里比别人差。
每到秋天,哈迪和我就像小松鼠一样搜索捡拾落在地上的坚果,把它们收集起来并储存在某个地方,直到来年。我五六岁时的一个秋天,我们就像以往一样,为了寻找某个能放坚果的地方,在我家的阁楼上翻箱倒柜。突然,角落里一个大木箱吸引了我们的视线,它用马皮盖着,差点让我们错过了。我们觉得这个箱子用来装坚果非常合适。我们打开箱子,却在里面发现了父亲曾在南方邦联部队中穿过的旧制服。我们就对这个看起来年岁不小的木箱更好奇了,又往下面继续翻找,从底部扯出了一件白色长袍,带有蒙面的头罩,胸口还绣着一个深红色的十字架——在三K党内部,那些拥有爵士头衔的人就会穿成这样。
三K党在20世纪20年代确实劣迹斑斑,以至于今天人们看见它就会联想起偏执与仇恨,我对现代三K党的特质有着尤其深刻的体会,因为我曾经就被它攻击过。然而,在当时这个党派拥有众多成员、深远的背景,以及相当雄厚的力量。在南方之外,它的活动十分频繁。
我的童年时代,美国南方还未彻底走出战争带来的阴影,百废待兴。彼时的三K党是由纳森·贝福德·弗雷斯特(Nathan Bedford Forrest)将军领导的,他们进行着不懈的斗争,为了将南方从那些投机提包客[8]的荒诞统治下解放出来。在孩子们的眼中,他们无疑是一些英雄人物。我和哈迪突然得知了父亲也是其中一员,对他更加敬仰与崇拜了。
然而,三K党已经被联邦政府正式宣布为非法组织;政府甚至愿意提供高额悬赏让证人给出党徒们有罪的证明,还向南方各地派出间谍,想要将所有党徒一网打尽。我们对那件衣服的观察是如此投入,连母亲走上阁楼时的脚步声都完全没有听到。母亲看到我们找到了这些东西,勃然大怒,大肆责骂了我们一顿,并让我们发誓守口如瓶,否则父亲将有可能遭受牢狱之灾。这真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秘密,离开阁楼之后,我们都觉得自己因为心里藏着它而成长了许多。
南方后来的经济凋敝不仅仅是南北内战所造成的恶果,投机提包客政府在他们当权的八年里也对经济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这些影响深远而长久,难以革除,以至于他们下台时,所有人都对他们感到无比愤怒。即使如今南方各州多少已经显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提包客在政治和种族问题当中造成的仇恨与冲突,要完全消解,仍然需要漫长的时间。
北方提包客用一种卑劣的方式维持着政权,他们通过自身及其共和党南方白人盟友(scalawag allies),以人数和制度上的优势,在选举中限制黑人的投票权。他们乐于见到黑人们毫无长进,保持着愚昧无知,并以这种弱势群体的落后作为政治压制的工具,使得南方在很长一段时间仍然沉浸在内战和奴隶制度造成的阴霾与痛楚之中。种族关系在十几年间所取得的进展土崩瓦解,黑人们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们州有个参议员是个黑人,县里一位稽核员兼教育局长也有着黝黑的肤色——尽管他们在县一级官员中所占的比例从未超过1/3。所有的黑人都可以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的政府。那些曾经在南方邦联军队中服过役的白人则全部都失去了投票权。为了这种状况能够持续下去,华盛顿的黑人共和党就曾公开表明过自己的态度。
我父亲在旧时代中长大成人,本来将奴隶制视为一种正常的存在,可就连他也觉得这种专制、压迫、不平等的现实能带来的只有矛盾与愤怒,他提笔给南方邦联部队里的老战友写信,大发感慨,这样黑暗的社会形势一点盼头都没有,有时候他宁愿选择死亡。“你似乎已经失去了这世上的一切,唯一可以依靠的,就只剩下了手中的长剑,”父亲在一封信中这么写道,“我无法想象,生活竟然充满了暴政、精神与物质的重压,我们愿意为正义而死,这种觉悟才略微带来了一些幸福。”后来,《悲剧时代》(The Tragic Era)中,克劳德·鲍沃斯(Claude Bowers)还引用了这句话。
在1876年的州长竞选中,韦德·汉普顿(Wade Hampton)将军和当权的提包客州长丹尼尔·钱伯莱(Daniel H. Chamberlain)针锋相对。投票的结果几乎一边倒地倾向汉普顿将军。有一次,汉普顿还来过卡姆登镇参加聚众集会,对这件事我印象深刻。当时,人们点燃了一桶桶的树脂,把每个街角都照得通明。竞选活动中,所有人都唱着不知道从谁那里传出来的胡编的歌,我们这些男孩子是唱得最卖力的一群:
汉普顿吃鸡蛋,
钱伯莱吃蛋壳,
汉普顿上天堂,
钱伯莱下地狱。
这首歌比我之前听过的所有歌曲都更加吸引人,因为我第一次使用“地狱”这个词,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就连我父亲也跟着唱了几句。
到了选举日当天,汉普顿将选票分给了一个到镇外去演出的马戏团;但就像他的提包客对手一样,汉普顿也利用了黑人们性格质朴、头脑简单的特点——这是汉普顿在黑人选民占绝大多数的形势下,为了赢得竞选耍的两个小手段。这些道理,是几年后父亲觉得我的年纪足够理解这些事了,才慢慢告诉我的。
父亲讲起这些故事来栩栩如生。比如,当时每个候选人都会被分到一个属于自己的投票箱,但大多数黑人实际上并不认识票箱上的标签上面写的到底是谁的名字。提包客政府事先派人告知他们,共和党候选人的票箱摆在哪个位置,到时候他们只要闭着眼睛走过去,把票扔到里面就万事大吉了。然而,那一天,当黑人们在投票处聚集准备的时候,汉普顿的人突然朝空中放了一枪。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因为担心有危险而陷入骚乱,等他们在工作人员的安抚下稳定了秩序,汉普顿和钱伯莱的票箱已经被调换了。等选民急匆匆地跑到票箱前,想尽快结束这一切时,许多票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汉普顿的票箱。
我10岁那年的选举日,父亲正好不在家,有病人找他出诊,或是有些政治事务让他不得不出去忙活。当然这两件事并不是没有同时发生过,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医生在治病救人之外,往往也会出于社会责任感参加一些政治集会。父亲不在,我们突然听到房子周围响起一阵嘈杂的声音,像有许多人到了外面。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母亲非常小心,吩咐我和哈迪去把枪取来。
两支枪都是前装式长枪,一支单筒的,一支双筒的,我们握得手心出汗。在母亲的授意下,我们又往弹夹里填满了弹药,蹑手蹑脚上了二楼阳台,找到一个隐蔽之处藏了起来,静观事态变化。
“小心别碰到扳机,”母亲郑重地叮嘱我们,“除非我叫你们开枪。”
我们紧紧盯着下面的街道上,一群黑人结伴四处晃荡,从前进方向来看,有的要去投票站,有的则是去参加集会。他们都醉醺醺的,一看就是喝多了廉价的劣质威士忌,虽然红晕在黑色的肌肤上并不明显。我们就那样站着,屏息静气,唯一的声音是一颗心在七上八下乱跳。我们握着的枪几乎跟身高差不多高。
突然间,所有人都四散逃开。一个黑人摇摇晃晃地从一棵树后面走出来,然后闷声倒下。在母亲的带领下,我们急急忙忙跑下楼,想知道那个黑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们走到他旁边,却发现地上蜿蜒流动着一片血液,他的后脑勺都快被劈成两半了,看伤口像是被斧头砍的。我的母亲赶紧端来一盆清水,为他做了清洗、包扎等一系列的急救措施。对这件事,我的记忆也很模糊,甚至无法肯定他是否真的伤得如此严重,而不是我在回忆中无形夸大了严重性。我不知道后来他有没有活下来,但我觉得很难,因为那道伤口实在是触目惊心,在我一生中几乎都没见过更严重的伤势了。但对黑人来说,受伤到这样的程度似乎并不鲜有,他们是经历最多苦难的种族。
我们发现父亲是三K党的成员,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但我们还是觉得父亲是从根本上反对暴力的,而慈悲更理应是医者的本能。我的父亲确实不太喜欢面对那些惨痛的经历。有一次,一位共和党南方白人临终之前,说想见父亲一面。我父亲结束了这次令人伤感的道别之旅,回到家后和我们说:“政治分歧让人变得冷漠无情了,人性不应该只在立场相同的人之间存在。”那个临死之人身边没有曾经的朋友,也没有关系亲密的亲戚,这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情。
我父亲厌恶、谴责战争,他认为南北内战本来可以避免,双方的极端分子应该为这些惨剧负责,他们身上假使有理性存在,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比如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分歧。我父亲是个种族平等主义者,虽然他没有这么宣称过,但他对黑人没有任何偏见,对白人既不偏袒,也不怀恨在心。亚伯拉罕·林肯总统是我父亲大加赞赏的伟人,他感慨林肯命运的跌宕与脆弱,否则,他或许能让国家重新团结起来。
我父亲参加战斗的原因,是他认为战后重建时期的南方政府走了一条极端的路线,对他来说是一种压迫。唯一能使南方重获自由的方法,就只有斗争一条路而已。而这场斗争也使得种族之间的仇怨结得更深,我父亲不止一次叹息——黑人们也被卷进了这场不幸的混乱。
每个男孩子在童年时代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于我而言,他们似乎并非出自书本杜撰的英雄传说,而是来自我身边的那些亲戚,和本地几个我曾经亲眼见过的人,比如罗伯特·李。
对我来说,他几乎是所有美德的典范,而且我越成长,就越相信这一点,他的人格和才华都让我十分钦佩。他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要恪尽职守地做每一件事情,但切记不要好大喜功,也不要偷工减料。”我父亲还经常引用这句话,教导我为人处世的态度。
博勒加德(Beauregard)、“石墙”杰克逊(Stonewall Jackson)和杰布·斯图沃特(Jeb Stuart)这三位将军,也是我所崇拜的杰出人物,就连乔治·华盛顿在我心中的形象也没有那些在沼泽地等恶劣环境之中苦战的士兵来得高大,这三位将军的赫赫声名,不亚于独立战争中的马里昂(Marion)、萨姆特尔(Sumter)和皮肯(Picken)。
之前我谈到过赫尔曼叔叔参加南北内战,是因为受不了女士们的谴责这个听着有点儿轻浮的理由。其实,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讲究精致的饮食,痴迷于社交,而且一掷千金,难以自控。他曾经给曼内斯工作过,那时候曼内斯的杂货店生意已经非常红火,成了卡姆登镇最大的一家商店。后来,赫尔曼叔叔跑出去另立门户,也开了一家自己的店。我们爱听他讲那些去纽约采购时路上的见闻,但更期待的是他每次返回时给我们带的礼物,每一个人都有。
我父亲最小的弟弟——乔叔叔,他曾经在德国乌尔兰骑兵团服过役。叔叔体格健壮,在我们家后院立了单双杠之后,就一直带着我们锻炼,并教我们一些在单杠、双杠上玩耍的技巧。我们过去常常说他“堪称运动健将”,后来干脆去掉了“堪称”。我的姨妈萨拉性格也非常狂野,她是我妈妈最小的妹妹,住在温斯伯勒。每次她来看望我们时,总喜欢在单杠和双杠上挑战我们。一开始,我们对这个女人家嗤之以鼻,但当她只凭脚趾就把自己倒挂在杠上时,我们全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从此对她服服帖帖。
还有费什尔舅公,哈特维格·科恩拉比的独生子。他一给我们讲起战争故事就口若悬河。当时,他在博勒加德将军手下收发电报,知道不少紧急机密的军情。
他会用非常幽默的语气说:“没错,在战场上的时候,我真的非常勇敢,总是待在子弹最密集的地方。”顿一顿,他才接着说:“比如,运弹药的马车下面。有时候我躺在下面睡觉。”
他还会弹班卓琴,我们甚至很少听到他重复弹一首曲子。我还记得有首歌是这样唱的:
我宁愿做一个私人住家保姆
不愿当抬回家中等死的准将
每当费什尔舅公弹奏班卓琴,母亲也会弹起钢琴。很多个夜晚我们都是这样度过的,非常快乐。我们家里经常宾朋满座,大家齐声跟随乐器伴奏,唱起熟悉又动听的南方歌曲。我至今仍然记得有一首我钟爱的歌,每节歌词的结尾都是一句“钟声为萨拉响起”,虽然我已经70多年没有听到过了。
遗憾的是,我们兄弟数人无一例外地没有继承母亲的艺术天赋,也无法满足她对孩子们擅长唱歌或是弹琴的期待。她可是个才华横溢的演员,虽然只是业余的。只有哈迪和赛林学会了弹拨一点乐器,而且是简单的班卓琴;我几乎是最没音乐天赋的那个,至今连口哨都只能吹一两个单音。
博根·卡什(Boggan Cash)是当地的一个名人,他出生在切斯特菲尔德县一个人人皆知的决斗世家——卡什家族。他的父亲,E·B·C·卡什上校,当兵的时候和我父亲在同一个旅里,他是个团长。那时候,博根年少青涩,还不到允许参战的年龄,于是他想方设法地在各种场合展现自己那神枪手的绝活,以求弥补未曾亲身踏上战场的遗憾。
在南卡罗莱纳州,决斗一度非常盛行,这是绅士们解决某种问题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卡姆登镇,决斗异常频繁。我观看过博根的一次打靶练习,在工厂塘的岸边放着一个铁人,他有时会喊一个年纪大一点、老实的男孩为他喊射击的口令:“预备!开枪!”但更多的时候,他一个人默默练习,给枪上完子弹之后,突然转身朝铁人开枪。
我父亲就是因为卡什家族卷入其中的一场决斗,被迫离开南卡罗莱纳的。可以说,正是这次决斗,对我的人生产生了关键的影响。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夜里,不知道为何,一群人纵酒狂欢,醉倒了一片。卡什夫人的一个兄弟也在里面,暴打了一个人。那人被打得怒火中烧,第二天就找到了法院要求起诉。打人的家伙慌了,为了逃避惩罚,他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转移到了他姊妹,也就是卡什夫人的名下。但这样一来,反而弄巧成拙,威廉·沙农(William M. Shannon)上校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在起诉中对卡什夫人的兄弟追加了一项推定欺诈罪。
卡什家族的人都很护短。卡什上校和他儿子博根将这场官司视为对卡什夫人的不敬,宣扬一些无中生有的谣言,凭借家族的地位和人脉,侮辱和欺凌了沙农上校一年。沙农上校为人性格温和,不喜欢争斗与辩驳,但最后,他厌倦了这些无端的谩骂,忍无可忍了。一个清晨,他走到卡什上校的宅邸前,正式向他提出了决斗的请求。
我的母亲认为沙农是附近最为谦和有礼、又能以身作则的人物之一,经常教导我们要向他学习。事实上,他一向来都和我家关系很好。他也曾经致力于激励人们使用更加精细的耕作方法,通过各种方法,来恢复乡村集市的活力。在这方面,他是一个领头人,很了不起。
1880年7月5日,这场决斗在达灵顿县的杜博斯桥正式拉开了序幕。两方人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检查枪械和子弹。我父亲不希望有子弹夺走任何一个人的性命,因此瞒着沙农将决斗的时间地点告诉了县里的治安官,请求他出面解决矛盾,化解这场决斗。治安官答应一定会及时赶到,然而决斗即将开始的时候,却连他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沙农上校先到达了决斗地点,他的私人医生博纳特作为决斗助手也随行而来。在这种情况下,有个医生在场总能让人安心一些。随后,沙农上校的几个朋友也匆匆赶了过来,其中包括我的父亲。卡什上校在几分钟后也到了。我父亲心中暗自着急,治安官理应出现了。
决斗者的站位选择是通过抓阄决定的,两位决斗助手在各自的位置用步伐测量着地面。连开始的信号都已经通知好了,但这时治安官仍无影无踪。
两位主角面容严肃地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开枪的信号一响起,沙农上校就心急地射出了子弹。然而枪声过后,卡什上校毫发无损,子弹只是击中了他身前的泥土。他趁沙农上校攻击的间隙,从容不迫地瞄准对手。再一声枪响,沙农上校缓缓倒下。
决斗结束几分钟后,治安官才姗姗来迟。这时候沙农上校已经死了。在他中枪倒地之后,博纳特医生跑到他身边,就已经确认——伤势严重到无法救治,唯有一死。
这件事掀起了轩然大波,带来了非常大的持续影响。威廉·沙农是卡姆登镇最为令人尊敬的居民,也是全美国最后几个因为决斗而死亡的人。
决斗过后,有一群人来找父亲,他们全都是与沙农上校亲近的人,此刻表情严肃,难掩悲伤。他们全都骑着马,背着来复猎枪。其中有一个小伙子我认识,他是沙农上校女儿的未婚夫,本来马上就要结婚了。
他们群情激奋,到父亲的诊所里来商议如何为沙农复仇,要卡什付出代价。但我父亲劝告他们,法律的存在自有它的意义,虽然他也为失去一位令人尊敬的朋友感到难过,但还是觉得他们不应该代替法律行事,卡什罪有应得,一定会受到惩罚的。父亲的劝告产生了作用,他们不一会儿就离开了诊所,我在窗口望着他们骑马远去。这件事之后,卡什几乎遭到了卡姆登全镇人的排斥,他本来在这里也相当有名望,然而晚景却甚是凄凉,命运就跟亚伦·布尔(Aaron Burr)一样。
正是这场悲剧导致南卡罗莱纳州开始正式立法禁止决斗;要是决斗者有公职,那么他将职位不保。令我觉得好笑的是,1951年,詹姆斯·拜耳尼斯(James F. Byrnes)州长在就职典礼上,甚至郑重其事地特意强调自己从未参加过一次决斗。
母亲早已一直在催促父亲,想让他搬到北方去。她觉得,北方对一些事情更加包容开放,机会也更多,但我父亲一直犹豫是否要离开自己居住了多年的地方。但卡什和沙农的这次决斗,令他下定了离开南方的决心。我父亲曾以为能够阻止决斗的发生,然而在他的努力下,还是有人去世了,这使父亲感到震惊与失望。
我父亲变卖掉了诊所、宅子,以及后院里面他那块灌注了许多心血的“小农场”。这些钱加上他之前攒下的积蓄,使他拥有了18000美元的现金资产。我父亲做了16年的乡村医生,这不足2万美元的钱,已经是他16年来所有的劳动所得了。
1880年冬天,父亲先动身去纽约城,等他在那里做好了准备,母亲就带着我们四个男孩子过去。我们先乘坐自己家的旧马车到温斯伯勒,那里才有去北方的火车。火车上,我们的食物就是外祖父沃尔夫亲手做的小甜饼。可是旅程漫长,很快我们就吃完了这些小甜饼,得下车在停靠的车站吃东西了。一路上,伙食非常糟糕,最好的一餐是在里士满吃的,令人印象深刻。因此,直到今天,提到这个城市我还是忍不住会咽口水。最终,在一个昏黄的傍晚,我们结束了漫长的火车之旅,下车是哈得孙河边的新泽西河,坐船过河,就是纽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