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做海贼了,不要来找我,我过得很好。——乔巴·郑
PS:丹我用完了会让它自己回家的。
PS:真的不要来找我,就算找到了我也不会回来的。
PS:就算回来了我也是还会跑的。
PS:男人的征途就该是星辰大海。
PS:完了,背面没写东西。
郑仕把便条翻过来,背面有一行字。
PS:我都说了背面没写东西,你是不是傻的?
这时候的郑仕愤怒是完全超过对于失踪孩子的担忧的。攥着便条的手都是青筋毕露。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乔巴怎么这么讨人嫌,给人的感觉的就像是被什么不知名的咸湿大叔污染过一样。
一只宽厚但满是皱纹的手拍了拍郑仕的肩膀:“郑你不要太过担心,乔巴是个机灵的孩子,警察也说过了没有暴力闯入的痕迹,很可能是最近加勒比海盗上映,让乔巴觉得当一个海盗很帅。小孩子都是这样子的,我还记得我的儿子和女儿在看过蝙蝠侠之后一个成天幻想自己是蝙蝠侠,一个则偷偷学着猫女的那些妩媚的动作。”
“但他们并没有离家出走对吗?”
“差不多吧,腿上的石膏太重了,整个夏天他们俩都没有出过家门。”
“what?”面对郑仕投来的奇怪目光,爱德华觉得莫名其妙。“如果你有一对年龄相近的儿女而他们的偶像恰好是蝙蝠侠和猫女你也会打断他们的腿的。庆幸的是那时候我已经是上校了,法院拿我没有办法。
郑仕此时心里只想说怪不得你一大把年纪还是个下岗的陆军将军却独自生活成天和一条狗为伴,连个老伴儿都没有。
当然郑仕不会傻到说这种话,上次有个愣头青的黑小子企图抢劫孤苦无依的老爱德华,于是在一分钟之内就被丹叼住了脖子并且大小便失禁。十五分钟之后来了一帮人把他带走了,任何后续的消息都没有。
“乔巴不应该是那种孩子,他一向很听话。”
“我倒是觉得挺正常的,乔巴都十岁了,几乎连一块玻璃都没有打碎过。你们华人对小孩子的要求太严苛了,虽然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对孩子还是让他们轻松一些好。”
啊,心好累。郑仕发现和这种上过战场,曾几何时把人命当做数字看待的人谈论一个孩子孤身在外是多么危险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爱德华来说,人贩子和恋童癖夹上面包,挤上番茄酱也是可以吃的。
“丹也不见了,我们最好还是快点把他们找回来,没有丹的日子里你一定也觉得很孤单。”
“不,每天告诉它自己去遛弯,自己找个地方拉屎,自己去买肉吃已经很麻烦了,偶尔轻松一下也很好。丹是最优秀的军犬,我下岗的时候,特意带走了他,一般人拿着枪对于丹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威胁。”
“……我想乔巴和丹应该不会面对你说的情况,他们只是一个孩子与一条狗,没有人会对他们俩动枪的。”
“你太天真了,这里可是地狱厨房,除了那些命没有子弹值钱的小混混,同样聚集了很多退役的士兵,各种各样的。除了金三角等地,地狱厨房的亡命徒可是排得上号的。用枪说话是他们的习性,不管是不是面对一个孩子。”
“……”要不是这老头向来爱说混蛋话,并且已经是和谐相处多年的老邻居了,郑仕真的很想讲脏话。
郑仕觉得非常的疲惫,儿子还没有找到,老丈人和他亲爹还在吵架,现在话题已经转移到了华夏的自然环境和老美的自然环境哪边更好了,已经完全和失踪的孙子乔巴没有任何关系了。
茱莉亚已经不在哭了,但是茱莉亚暂时走不开,现在是两个老太太的回合,两个人手攥着手,你一句我一句的流着泪,眼看着可以发展成永动机。
这时候梆梆梆一阵敲门声,可算把郑仕给救了。
打开门,来人是这里的片警之一布鲁斯。
“郑先生,关于乔巴我们有些新的情况。”
这话一出口,顿时吸引了客厅里面里面所有人的注意力,嗡一下全都围了上来,拽着布鲁斯的手就往房子里拉,虽然很没有礼貌而且两个老头眼冒金光的行为很让人惊悚。但是涉及到失踪的孩子,布鲁斯也可以体谅。
“请说吧布鲁斯先生。”
“我们调查了附近几个街区的监控,没有发现乔巴和丹的踪迹,同样可疑的车辆也没有发现。如果乔巴是被绑架的话,嫌疑人的犯罪经验一定很高超,按照我们以往的经验,这样的案件都是勒索案件,只要你们不报警就可以保证乔巴的安全。”
“……”大家大眼瞪小眼,忽然茱莉亚就哭了起来,是她报的警,如果乔巴为此受到伤害,茱莉亚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别哭郑太太,本来是这样的猜测,但是在爱德华将军提供的帮助下,我们拿到了一些军方的夜视监控录像,发现了乔巴的踪迹,他穿了纯黑的衣服,我们很多摄像头都录到了他的踪迹,但是完全无法在储存的视频上看到他。”
“哦对了,五个街区外有人说目击到了乔巴,不过那是一群流浪的小孩,很有可能是贪图报酬的赏金。地址我留给你们了,你们可能需要在周围找一找,白天的时候他们一般在外面拾荒。”
这对于郑仕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是他们还是“面带微笑”的送走了布鲁斯。
布鲁斯离开之际郑仕取了一个鲜柠檬,切开泡了一杯柠檬水递给了布鲁斯。
“来布鲁斯警官,吃柠檬,解解渴。”
布鲁斯一口喝完,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感叹华夏人的好客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
纽约港是个世界级的港口,尽管现在是80年代,但是郑和依旧依旧被这些钢铁巨兽震撼到了,所以他一直不明白,为啥变形金刚没有船派,如果有的话,完全可以两只手指把擎天柱捏起来弹丹丹。
也不知道变形金刚有没有丹丹。
作为一个海贼就要有一艘船,但是现实告诉郑和,穷逼你买不起。
虽说是八十年代,但是超过10米的木质结构船在纽约港已经完全消失了,钢铁结构的船怎么说呢。帆船肯定pass,纽约港最大的帆船只有十来米,说起来是不是很小,但是掐头去尾能供活动的地方超级少,丹都很难跑的开。
大的上百米的船也有,但是这种船就不是一个两个人可以开得起来的了,需要专业的水手和船长才可以。而且平平的没有桅杆,海贼旗都没有地方挂。
看来看去渔船的功能最合适,但是郑和拒绝,他可不想在鱼腥味的环绕下成为海贼王,那不是海贼王,那是海王。
而且最重要的是郑和的经济能力并不允许他买船,别说郑和,就是把郑仕扒光了卖掉拢一拢资产也买不到郑和合心意的船。
郁闷的看着远处入海平面来来往往的船,郑和很郁闷,脱掉鞋子把裤管挽起来,然而现实给了他一大耳帖子。冬天的海水拔凉拔凉的,好在郑和的身体有恶魔果实的强化,不然脚趾头沾水就该抽筋到打结了。
为了不丢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在场的只有丹一个狗还要装逼,但是那不重要,装逼享受的是过程。
双脚好似惬意的在海水里打着扑腾,然后下一秒郑和身体一僵,随后一软,好像一摊软泥滑到了海里。
“噗通,咕嘟嘟,咕嘟嘟,咕嘟,咕嘟,嘟……”
丹在岸上看着郑和往下沉,沉到底一动不动,一直到不冒水泡了才明白郑和这货不是在搞幺蛾子。
于是跳下水把郑和叼了上来。
于是在寒风之中,郑和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旱鸭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