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虽然是条狗,但那也是一条铁骨铮铮的狗,它的脚程又岂是一群小流浪汉追的上的,别说追了,丹那么大个个子在那里,成年人都不敢上前。
荷西的目的只是吓唬吓唬他,郑和这种孩子衣着光鲜和他们这些流浪的孩子不一样,吓唬一下自然就乖乖的把这些对他们不是很重要的东西交出来了,这也是郑和虽然骑着丹,但是荷西任然敢上来打秋风的原因。
荷西在街头流浪的时间最久,像他这种如果不加入黑帮,是很难在街头生存的,地狱厨房谁都可以欺负他们,更何况这地方好人比熊猫还少。地狱厨房有熊猫吗?没有啊。
寇丽很失望,虽然抢东西不好,但是荷西发话了,如果抢到那件看起来很暖活的黑棉衣,那就是她穿了。
寇丽看到丹原来站的地方有一些纸,她本来打算捡起来添到火堆里面,火堆那么小,能多暖和一点是一点。
紧接着寇丽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捡起纸团的手都有点颤抖。小心翼翼的展开,深怕撕破了,细心的稍微压了一压。
那是一张钞票,五十块的钞票。
“荷,荷西。。。快过来!”寇丽的声音颤抖,童音里面都出来沙哑的声了。五十块自她记事起就没有见过,她还没有流浪的时候,见过最大的面额是十块的,她爸爸用来买很少的一些可乐粉,现在她爸爸因为可乐粉吃太多死掉了,但她并不伤心,荷西对她好过她爸爸。
“寇丽!发生了什么?你怎么了?”所有人都围了上来,看到寇丽手里的的东西几乎每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大冷天的,也没有暖气给他们吸。
“我的天,这是钱吗?荷西我不识数了,告诉我那是多少钱,是三十五块吗?”
“杰森你这个白痴,这是五十块,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五十块。”
“瑞秋你这个大话精,你都没见过五十块怎么会知道它是五十块,我打赌这是四十五块的。”
荷西接过五十块的钞票,用手捏了捏,是真钱的质感。
“住嘴杰森,这就是五十块,真钱。”
荷西迫不及待的把裤腰带解开了,裤子退下一半来,露出显大的四角内裤,内裤上缝了一个小口袋,从小口袋里面掏出一个装口香糖的小铁盒,打开小铁盒,里面有个小纸包,小纸包打开是个小手绢,把手娟放在手心,仔细的摊开,里面是散碎的钱币,一块的五分的各种小面额的。
“嘿荷西,你每天裤子里面都放着这么多东西吗?你不会很难受吗?”
“住嘴杰森,从今往后你不要用你的嘴巴做吃饭以外的任何事情。荷西你说过你在存钱,你没说过你存了这么多!这是多少?”瑞秋问道。
“27块整。”荷西把那张五十的轻轻的放在上面,“77块,街角的那家蛋糕店里的巧克力蛋糕正好要77块。我以为来不及了,但是诸位,后天我们可以给希望姐过生日了。给她买巧克力蛋糕,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吃到巧克力蛋糕。”
耶!
大家都在欢呼,寇丽咽了咽口水,巧克力蛋糕,她记得那个味道,也许是出生的时候吃过,反正想到巧克力蛋糕就有一股香气萦绕在她的鼻尖,说不好像什么。
寇丽把大家仅有的一条大毯子给包成蚕蛹的希望紧了紧,“希望姐,后天大家要给你买巧克力蛋糕过生日,所以明天早上一定要好起来。”
名叫希望的孩子是个白人女孩,脸上有不少的雀斑,白人的肤色就足够苍白了,希望的脸因为生病更加苍白。
“呼,寇丽,我说过不用给我过生日,你的生日只比我晚一个月,大家可以给你过生日。你们哪里来的钱买蛋糕,荷西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我知道他没有那多钱。”
“不,希望姐,是一个骑大狗的男孩留给我们的,荷西一开始想要抢他的衣服给我穿,但是他直接跑了,我在他离开的地方找到了这五十块。”这时候寇丽才注意到自己说了抢,很明显,这对荷西十分的不利,但是事到如今寇丽想要闭嘴都晚了。
“寇丽,把荷西叫过来。”
当寇丽给荷西传达口信的时候,正和大家一起跳着举止古怪的舞蹈的荷西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寇丽,你都告诉希望姐了?全部都告诉她了?”
寇丽点头,紧接着他就看到了荷西脸上出现了叫做绝望的神情。寇丽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荷西很多时候会出现这个表情,明明希望姐对大家都很好,每一个人都爱她。如果说荷西是他们这个小团队的大脑,那么希望姐就是这个小团体的心脏。这也是为什么荷西最大,但是他依旧称呼希望姐为希望姐的原因。
。。。。。。
那帮小流浪汉会拿那五十块做些什么和郑和关系不大,他是看那个最大的还有点做男人的担当才留了那些钱,郑和自认为自己不会缺钱,虽然他父母双全,各种意义上的父母双全,但是他不缺少做流浪小孩的生活经验。
不要误会什么,他爹妈很称职,但是小时候他和一群流浪的小孩成了朋友,于是他业余时间就和他们一起厮混,反正郑和有爹妈罩着,流浪小孩不敢闯的祸他都敢,并且极端成功的改善了大家的生活状况。他回家也会挨打,但亲生爹妈再打能比得过那班孩子在外面挨陌生人的打疼吗?后来他出去上初中和高中,回来才知道其中一个孩子爹妈跨了三个省给他找到了,顺手收养了其它所有孩子,除了他,那一波流浪孩子都去南方过好日子了。
好了回忆到此结束,郑和目前面临了一些小小的危机,他被包围了,对方数量足有十多个,不过应该不是那种喜欢小男孩的料,所以他的人格和清白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但是生命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这些包围郑和的其实是一群野狗,而且由于美式养狗情怀,这些狗一共十二只,十只是猎犬,还有两只是他娘的斗犬。好在丹是一条大丹犬,天生基因好,就是一般的大小这些个歪瓜裂枣也就是个说相声的身高。丹还是大丹犬里面个头最大的那一撮,四脚着地可以给郭姓小说作者舔脸的那种。
跑是没有办法跑了,郑和看到这狗群里面有一只阿富汗猎犬,说句不好听的,给阿富汗猎犬两腿上的毛打个结,大丹也跑不过阿富汗猎犬。跟何况丹现在不是狗,它是匹不会马叫的摩托车。
丹对人很和善,几乎接近愚蠢,但是丹依旧是是一条大丹犬。丹斜着抖了抖身体,把郑和从它背上卸下来,护在了身后。没有低吼,没有龇牙。丹只是放低伏低了身体,静静的看着这群做出了威胁姿态的野狗。
郑和看着这群流浪狗,心里还是稳的一匹,他知道这些流浪狗不是饿了想拿个小男孩做夜宵,这些流浪狗的皮毛不干净,但油亮而且不杂乱,说明吃的不错。而且流浪狗结成群之后的胆量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不要说郑和这边就只有一辆自行车和一个小男孩,他就是一头犀牛和一辆自行车也是不多说话张嘴就上。郑和当年可是和野狗群抢过粮食的人,要不是上辈子本土流浪野狗多是中小型犬,那天野狗们就得吃撑了。
郑和看的一头雾水,他也不会外国话,要不还能问问这些狗,拦着你郑爷爷去路所谓何事啊?
有点无聊的郑和干脆蹲在地上打开他的小背包,掏出一个袋装火腿,准备解决一下夜宵。忽然之间郑和的眼角仿佛看到了什么,顾不得对付很难撕开的包装袋,郑和趴下身子一看。
顿时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