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意识到这些是吸血鬼的时候郑和就想到了一个人,只不过这个人他过气了而已,一般年纪小的还真的不知道这个人。而且就像是他的肤色一样,喝凉水都塞牙。明明拍过电影,还拍了三部曲,火遍大江南北,偏偏让一个残疾运动员顶替了名头,而且当这个残疾运动员枪杀了自己的女朋友之后,刀锋战士的名声就直接臭了,然后就被人遗忘了。
基本上谁也想不到漫威还有个刀锋战士,只要漫威世界提到吸血鬼,基本上都是嗤之以鼻,漫威世界那么危险,吸血鬼怎么可能可以生存。
刀锋战士,漫威元老级的超级英雄了,可惜就像是夜魔侠一样,角色因为画风太过黑暗,导致了合家欢的超级英雄们并不喜欢带着他们一起玩。刀锋,这是他的外号,埃里克·布鲁克斯是他的名字,只不过基本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也没有人会用他的名字,刀锋这个外号太帅了,除非他叫布鲁斯·韦恩,不然很难有名字超过刀锋的帅气。
刀锋战士是一个吸血鬼猎人,但是他本身有一半吸血鬼的血统,另外一半是人类。所以他拥有吸血鬼的体质,而且是纯血级别的,郑和一扳手就可以砸死的小辣鸡们根本就没法比。但是他不是人和吸血鬼恋爱的产物,没有那么浪漫。刀锋的母亲在怀孕待产的时候被吸血鬼咬伤,没有受到初拥的米利亚姆除了死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对抗吸血鬼毒素,但是米利亚姆死之前生下了刀锋,这就涉及到很麻烦的东西了,按照科学合理的解释就是,米利亚姆的毒素在经过身体的过滤之后,小刀锋体内产生了无毒的吸血鬼毒素,也就是传说中的疫苗。所以大家知道自己平时打的疫苗有多珍贵了吗?要好好珍惜。
刀锋还拥有一半人类血统,所以他可以在阳光下活动,在早年刚出道的时候,他以日行者的名号进行商演,唱跳Rap一样不少。虽然不知道武松招谁惹谁了。
所以刀锋完全是吸血鬼的克星,因为打架一般吸血鬼打不过刀锋,而打不过的时候吸血鬼们会选择咬敌人,吸血鬼毒素自然会杀死敌人,但是刀锋完全免疫。所以比起郑和,吸血鬼们更加害怕刀锋,毕竟刀锋杀吸血鬼有年头了,就没有吸血鬼不知道日行者的名号。所以说猴子招谁惹谁了。
还剩最后一个吸血鬼,郑和本来打算帅气的用扳手砸扁他的脑袋。可惜扑过来的吸血鬼在空中化为灰烬,烧剩下的灰糊了郑和一脸,一把小巧的银质飞刀掉在地上。
郑和气的一脚把地上的飞镖踢了回去,飞镖呼噜噜的飞了回去,被刀锋捏在了手里。
“坏脾气的小鬼,你是个什么东西?”刀锋一边收回飞镖一边问。
好吧也就是刀锋说的是英语,换成中文郑和就打算试试这家伙是不是像纯种吸血鬼一样被银器克制了。
“你个黑皮好意思说我吗?先不说你个半人半吸血鬼的家伙根本就是没人比你怪异,单单你个黑皮吸血鬼就够奇怪了好吗?你有体会过暮光之城,吸血鬼日记,初代吸血鬼,少狼,巴拉巴拉一堆主演的感受吗?”
一般这种时候黑人就要嚷嚷着黄猿,以种族歧视的名义开始进行种族歧视了,但是抱歉,刀锋没有这种感受一般他也不接触普通人类,也体会不到种族歧视,他不歧视别的种族就很好了。这是来自广大吸血鬼的血泪控诉。
“你认识我?”
“认识,认识,堂堂日行者谁不知道啊。”郑和从货车还有后视镜的那边扒上车门,敲了敲车窗,“现在第几部了呀?”
“什么?”
驾驶室里面一片安静,郑和贴着车窗往里面看了看,找到了司机没能藏起来的大腚。
“我是说这些吸血鬼为什么这副鬼样子,照我所知吸血鬼应该是白白胖胖的大白鸡,而不是这些没毛猴子一样的东西。”
“他们只是太久时间没有吸血,身体状况都很不好,你身上的血腥味很浓所以他们才袭击你。”刀锋把他的银质长剑插回背上的刀鞘。“纽约也有吸血鬼吗?你不是吸血鬼,你身上没有吸血鬼的臭味,你是从哪里知道我的。”
“看电视,只是吸血鬼的话那就是第一部。你往后稍稍。”郑和嫌弃的用脚把想要把郑和举高高的刀锋拨拉到一边。扬起右手一拳头打碎了车窗。
就听见里面的司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但是他把自己塞得太严实了,胡乱挣扎之下根本动都不能动。郑和简直都快被气笑了,抄起摆在驾驶室里的米菲摆件狠狠砸到了司机的大腚上。“脚别用力!用手把自己推出来!两分钟之内不打开车灯我把你整个塞到水箱里面!”
郑和刚跳下车,车灯就亮了起来。
刀锋连日光都不怕,更何况是这种紫外线都不含的车头灯,吸血鬼害怕阳光是因为阳光含有紫外线,所以对抗吸血鬼的最终极武器是验钞笔,还没有买的小伙伴请赶快入手以备不时之需。有资金的可以囤货,一旦吸血鬼爆发,将会发上一笔横财。
“郑和。英文名乔巴。”郑和伸出手,虽然和一个小孩子郑重其事的握手怪怪的,但是将近两百只吸血鬼,刀锋自己只杀了二十只不到,他压根不打算把郑和当作小孩子看。况且郑和的表现也不像是小孩子。
“刀锋。”刀锋在亚洲呆过不少时间,礼仪和交流方面完全不是问题。
“你怎么会在纽约?纽约也有吸血鬼了?”
“不,我在追击这些被你杀死的吸血鬼,他们本来是打算迁移到拉斯维加斯的,但是我一路从密苏里追到这里,他们没能赶上飞机。”
从密苏里过来就不是赶不赶得上飞机的事情了好吗?这个距离连人生都错过了好吗?怪不得那些吸血死鬼一个两个的全都这副鬼样子,也就是长生种吸血鬼啊,换做人类没出密苏里就领了便当了。
郑和看了看刀锋那都能反光的黑皮靴,“你摩托车够快吗?”
“干什么?你这个小短腿连火都打不着。”
“没什么,帮我一个忙……”
郑和跳上大车,一把拍掉正在补唇妆的司机手里面郑和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掉头,把我送回纽约。”
司机现在什么都不怕了,他就怕郑和这个小煞星,太粗鲁了。
当即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又稳又快的把大车掉头,往纽约开,生怕开的不稳郑和又有理由凶他。
郑和翻出来司机的卸妆水和湿巾,不要钱一样刷刷刷刷抽了好几张,卸妆水呼噜一下脸,用湿巾把干掉的血擦干净,看的司机心疼无比,要是换一个别的人司机发誓一定挠死他。
郑和脸上的伤基本已经快好了,动物系恶魔果实的好处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了,本来是毁容级别的伤势,但是现在伤口都已经长出了嫩肉,连结痂的过程都省了。
…………
原地留下刀锋抱着一个制作精美但是看不出风格的箱子发呆。他艰难的在自己的脑海里面回忆,似乎自己并没有答应过郑和的奇怪要求吧。
为什么拒绝的机会都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