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自幼饱读经书,极端向往《周礼》等所描绘的古代制度,因而即位后,为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在刘歆等经学家的帮助下,大力进行复古改制,推行各种新政。
(一)名称改革
儒家有“名不正则言不顺”的说法,认为政治工作必须先“正名”。王莽继承儒家的思想,按照儒家经传的说法,做了大量的改名工作。
王莽的改革即附会《周礼》,又对历代制度加以损益继承,最后形成了以四辅、三公、四将、九卿、六监为骨干的新中央官制,即前面所封的十一公:安新公、就新公、嘉新公、美新公、承新公、章新公、隆新公、广新公、奉新公、成新公、崇新公。每一公都有“新”字。这些被封“公”的人只是因为他们的名字是“王家”“兴”“盛”的意思,又是铜匮符命上有的,外表也有当官的派头,于是就被选拔出来,破格提为最高层的十一公。王莽利用这种机遇,证明了天命的神秘性,而实际上则体现了王莽意志的权威性。
秦汉时代的官制是公卿制度,立三公九卿。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又称相国、大司徒。有时置左右两丞相。负责帮助皇帝处理一些事务。
太尉,又称大司马。掌管军事,统领各将军。
御史大夫,又称大司空。在殿内负责图籍秘书,对外监察各级官吏,接受公卿的奏事,汇总情况,向皇帝报告。
秦汉的九卿是:太常、光禄勳、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秦汉的地方长官,郡有太守,县有令、长。几个郡合为一州,派州刺史负责监察工作。
这些禄制在秦汉时代,虽有一些变动,但三公九卿是基本不变的,公卿以下的属员一般根据需要设置,数量不等。
王莽对这些制度、名称作了一系列改革。三公各置一个助手,大司马有“司允”,大司徒有“司直”,大司空有“司若”。九卿中大司农改名“羲和”,后又改为“纳言”;大理即廷尉改称“作土”;太常改“秩宗”;大鸿胪是接待外宾的长官,改称“典乐”;少府改为“共工”。
九卿分属于三公。每一卿设置三个大夫,每一大夫设置三个元士。这样就有了完整的以三为倍数的官员体系。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这种设置是受了董仲舒的影响。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官制象天》说:“王者制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备矣。”董仲舒还用天象来证明这是王者据天象而设置的官制。王莽相信天命,就照此办理。
此外,秩百石改庶士,三百石叫下士,四百石叫中士,五百石叫命士,六百石叫元士,千石叫下大夫,比二千石叫中大夫,二千石叫上大夫,中二千石称卿。各个等级官员的服饰和车辆都有差别。又设置了司恭、司徒、司明、司聪、司中大夫及诵诗工、彻膳宰等。
对一些建筑的名称,王莽也做了改动。长乐宫改常乐室,未央宫改寿成室。前殿改王路堂,门就是王路门,门外居摄一条王路,在王路上设“进善之及旌,诽谤之木,敢谏之鼓”,并派四个谏大夫坐在王路门听取人们的意见。
王莽新改的名称,很多都是参照了舜的制度名称。例如,舜任命垂为共工好、益为朕虞、伯夷为秩宗、夔为典乐、龙为纳言等。舜开四门,接待四方来宾,征询意见。王莽设王路四门也是想听取四方的意见,但是,仅过了几年,王莽就听不进批评意见了。纳言冯常、大司马司允费兴都因进谏而被罢了官。王路上的诽谤之木、敢谏之鼓也都成为了摆设。
西汉时封了许多诸侯王,还封四夷的领袖人物为王。王莽根据“天无二日,土无二主”,认为这么多王是不合适的,不符合大一统的原则。于是,他决定将诸侯王都改为“公”,四夷的王都改为“侯”。王莽还把匈奴单于改为降奴服于,把高句丽改为下句丽。
王莽对官制的改革,在中央设置了比汉朝更多的高秩级官员和众多分司办事机构,同时也保留了中朝这一决策的核心和指挥调度全国行政运行的总枢纽。王莽正是通过这个总枢纽把大权牢牢地掌握在手中。而对外族的名称改革,虽满足了王莽的虚荣心,却引来了外交上的问题。
(二)创新禄制
王莽在官制方面,是分封与郡县并存,因此有授爵与任职的差别。
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王莽到明堂授诸侯茅土。明堂中有一土坛,是天子大社,由五色土组成,南方赤土,东方青土,西方白土,北方黑土,中央黄土。分封诸侯时,按封地所在方向取坛上一色土,用茅草包裹,带到封地去立社。茅草包的一色土,就是茅土,是受封者立社用的。
王莽按《禹贡》分九州,按周朝分爵五等。设诸侯、附城各一千八百员,用于赏有功者。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公爵封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五千户,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二千五百户,土方五十里。附城大的九百户,土方三十里,小的只有十里。当时王莽授茅土的有十四公、九十三侯、二十一伯、一百七十一子、四百九十七男,共七百九十六人。附城一千五百一十一人。
授了这么多爵位,分了这么多茅土,但由于当时地理图集尚未确定,受封者不能到封地去立社建国收税,所以只能在京师等待,而朝廷发放的生活费又很少,受封者生活都很困难。官员们为了改善生活,只得各显神通,自己去创收了。有的人不得已去打短工,在封建社会中,这是很不正常的。但更多的官员是通过贪污受贿、假公济私来发财致富,导致奢侈腐化。节约财政开支的结果,是将本来应由政府发放的俸禄,让官吏自己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向人民索取,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底层的百姓。官吏们竞相贪污受贿,形象日趋恶化,社会风气也就日益衰败。其实,朝廷给的俸禄少,也减弱了对官吏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降低了中央的控制权。
天凤三年(公元16年)五月,王莽颁布了“吏禄制度”,规定:“四辅公卿大夫士,下至舆僚,凡十五等。僚禄一岁六十六斛,稍以差增,上至四辅而为万斛云。”僚是最低级,四辅是最高级,俸禄相差一百多倍。这是国库发给行政官吏的俸禄。封侯的就靠封地内收税来供养,丰收年,收入多,在礼仪上就充足些;有灾害的年份,收入就少,各方面就要削减一些。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这“三公”也有所承包,各级官吏都随上司的损益而增减俸禄。王莽这样做,是要百官与丰歉相联系,与百姓同苦乐。但这种制度非常繁琐,很难计算,当官的收入不稳定,经常无法满足生活支出,只能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收取贿赂,来弥补俸禄的不足。
为了防止官场的不正之风,王莽派得力的官员到各地去进行督察,每郡都有一名督察员。王莽下令详细考察始建国二年以来,军吏和边疆各郡县的官吏中通过不正当手段发财的人,没收其所有财产的五分之四,作为边防经费。王莽希望通过这种措施可以起到禁奸的作用,但实际上,却发生了官吏告长官,奴婢告主人的事,社会更加不稳定。禁奸的结果,是奸情更严重。
在王莽的时代,哪个地方如实反映情况,就会增加负担,经济困难,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哪个地方隐瞒产量收入,经济情况就会好些,人民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由此可见,讲真话,办实事,却无法在那崇尚虚假的时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家财政收入供养行政官员和军队,一般是没有问题的。财政紧张往往与灾害、战争、大兴土木以及滥封滥赏有关。王莽时期,财政收入增多,却舍不得发出去,吏禄定得更低,还经常借口灾害扣除吏禄。官吏因俸禄不足,贪污受贿成风,把负担转嫁给百姓,败坏世风。地皇元年(公元20年),在“府帑空虚,百姓匮乏”的情况下,王莽还大兴土木,毁汉宫,建九庙,又给财政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在重禄下,也会有官吏贪污受贿,但那是极少数,也容易撤换;在王莽时代的薄禄情况下,绝大多数官吏都贪污受贿,难以全部撤换,即使全部换掉,也无法防止贪污受贿,采取强制措施,反而会使受贿更严重。薄禄使遵纪守法的官员清苦不堪;却使投机取巧、营私舞弊的官吏生活优裕。官风影响民风,世风自然日下。
(三)重划政区
改革中央官制的同时,王莽对地方行政区划分以及地名、官职也进行了多次改定。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依据《尚书·尧典》改汉十三州为十二州。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又依《尚书·禹贡》改为九州。同时,又以西周之制设东西两都,改长安为常安,做西都,以洛阳为东都。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再一次重划全国行政区,以常安为中心,分城旁六乡,分三辅为六尉郡。以洛阳为中心,分城周为六郊州,河东、河内、河南、弘农、南阳、颍川为六队郡。此外,都城周围五百里内设内郡,五百里之外设近郡,边境地带设外郡。全国共设九州一百二十五郡,二千二百零三县。每州设州牧为最高行政长官,同时兼任监察官。
王莽还频繁改定郡县官吏的名称。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改郡太守为大尹,都尉为太尉,县令为县宰。天凤元年,王莽下令,在六乡各置帅一人;六郊州各设州长一人,人各主五县。在六尉、六队各置大夫,职如郡守;置属正,职如都尉。改河南大尹为保忠信卿。由于郡县长官多数都有爵位,其官职因爵位高低而异。一般郡太守,若以侯爵任之,称卒正;以伯爵任之,称连率;无爵者任之,称大尹。都尉,以子爵任之,称属令;以男爵任之,称属长。边境地区设竟尉,以男爵任之。
王莽重划的行政区,较西汉增加二十六郡,六百十五县。郡县面积都较西汉有所减少。随着农民起义的风起云涌,王莽逐步增强郡县官吏的军事责任。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下令卒正、连率、大尹加号为将军,属令、属长为裨将军,县宰为都尉,实行军政合一的地方官制。
王莽的政权是用篡夺的方式窃取的,所以,他很担心臣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大力强化监察制度。
在中央,设五威司命,作为最高监察官,开府置吏,监察所有朝中官员,亲信陈崇被任为五威司命,对“不用命者”“大奸猾者”“铸伪金钱者”“骄奢逾制者”“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谢恩私门者”进行监察。
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察,王莽还设立中郎将和绣衣执法等官,随时接受皇帝差遣到地方行使特定的监察之任。州和部是常设的地方监察机构,而随着对州的行政、军事职能的强化,部的监察职能不断增强,当时全国设二十五部,各置部监一人,位上大夫,各主五郡,其职能与汉的刺史相当。地皇二年(公元21年),又置部监副,秩元士,协助部监强化监督事宜。在郡县,设置左右刺奸,负责所辖地区的监察工作。
王莽设置了从上到下的较为严密的监察网络,对上至四辅三公的高官,下至一般的郡县小吏,都施以严格的监察,以使大小臣工死心塌地地为他的皇朝服务。
(四)外交匈奴
西汉的外交,排在第一位的是匈奴,打打停停,战战和和。虽然双方各有胜负,汉朝始终处于优势一方,但匈奴却以顽强的性格保持独立的地位,从来不屈服,只是有条件的妥协,始终作为自主的汉朝邻邦。匈奴令汉朝皇帝伤透了脑筋。扬雄认为匈奴“真中国之坚敌”。
王莽秉政时,并没有把匈奴视为“坚敌”。讨好元后时,王莽让匈奴单于派王昭君的女儿须卜居次云来侍候元后,并给单于很重的赏赐。
王莽规定一个人不得有“二名”。他派使者去给匈奴单于做工作,劝单于改为“一名”,并答应给予厚赏。匈奴单于名囊知牙斯,他上书王莽,改名为“知”。王莽很高兴,向元后禀报,说大汉德高望重,外夷慕化,并重赏了“知”。
处理了几回事以后,王莽觉得匈奴很好对付,很听话,无非就是多给点赏赐。于是,王莽决定把匈奴单于改为降奴服于,对于一个一直不肯屈服的民族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屈辱性的名称。王莽派五威将王骏率领甄阜、王飒、陈饶、帛敞、丁业等人,带着厚礼去馈赠单于,要用新印更换汉朝封给的故印。故印的文字是“匈奴单于玺”,王莽给单于的新印的文字是“新匈奴单于章”。在汉代,只有诸侯王以下的官爵才有“章”字,而且新印又加了个“新”字,这明显是把匈奴当臣下看待。但是单于接受了很多礼物,对新制的印也没在意,故印就被王骏等人换走了。晚上,陈饶提出,如果单于发现印文变了,要索取故印,怎么办?于是汉朝使臣就把故印砸了。第二天,单于果然派人来要故印,陈饶拿出已经砸烂的故印碎块,单于也就无可奈何了。但是,从此埋下了祸根。自宣帝以来,八十多年间,汉与匈奴和好,边疆人民安居乐业。王莽决策的失误,几年间就将几十年积造的好形势付之东流。
匈奴单于知死后,他的弟弟咸立为单于。咸刚即位,就派使者向王莽提出和亲,并要求汉归还在常安做人质的儿子登。王莽又送了许多礼物给单于,同时答应送还登,并提出要引渡从西域叛逃匈奴的官员陈良、终带等。单于就把陈良等抓来,送到了常安。匈奴使者回来以后,单于咸知道了自己的儿子已被诛杀,于是怀恨在心,就派兵从西部进入汉境抢劫,说是民间盗贼,或是西域乌桓人,政府难以制约。
天凤二年(公元15年),单于咸提出要把儿子登的尸体运回,王莽答应了。王莽怕咸怀恨在心,就把当时建议诛杀登的将军陈钦抓入了监狱。陈钦知道王莽要拿自己的性命向匈奴做交代,就自杀了。王莽又派了能说会道的儒生王咸为大使,五威将伏黯为帅,护送登的尸体去匈奴。王莽还提出了归还的条件:一是挖开单于知的坟墓,鞭尸;二是要匈奴退到沙漠北边去;三是要匈奴献出一万匹马、三万头牛、十万头羊;四是要匈奴送还掠去的汉民。面对这么苛刻的条件,匈奴单于竟被王咸说得理屈词穷,只得答应下来。这次出使,还把“匈奴”改为“恭奴”,“单于”改为“善于”,赐给印绶。封王昭公的女婿当为后安公,当的儿子奢为后安侯。单于得到很多礼物,因此表面上各项条款一概接受,暗地里仍然让兵士到边境去抢劫。
天凤五年(公元18年),单于咸死,他的弟弟舆立为单于。王莽要封当为须卜单于,想出兵辅立他。这就激怒了单于舆,匈奴大兵南下,边境全线崩溃。正好天下大乱,汉兵诛了王莽,这场复杂而失策的外交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对外关系中,王莽采取的措施是:用物质财富换取匈奴对某些名称的承认,以便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而这导致了他政治的失败。
(五)恢复井田
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问题。
周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都是属于周天子的,实行井田制。孟子认为的井田制是:当时乡是基层组织,一个乡有一块一平方里的田地。按井字划分为九块,共九百亩,中间一块是公田,周围八块是私田,分给八家耕种。
这种井田制,将人民束缚在土地上,而土地每户都是一百亩,不能增减,没有贫富,是一种古老的“均田制”。春秋战国时代,开辟土地、扩大地盘、争城夺地成为战争的重要目的。秦国的商鞅变法,主张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鼓励耕战,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这样一来,有的人家可以扩大许多土地;有的人家因天灾人祸,贫穷到只好把土地卖掉。一家占了别家的土地,在古代叫做“兼并”。汉承秦制,土地兼并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