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典史,鬼叫什么,看到公公还不见礼!”赵知县跺跺脚,训斥道。
王典史这才如梦初醒,今儿早上他走得急,还未见到这位宫里出来的王公公,赶紧抱拳行李:“本县典史王哲参见公公!”
“本县县丞孙亮,参见公公!”孙县丞一前一后也是恭敬一礼,至于他身后所跟的三班衙役,那都是地位低下的甲乙丙丁,倒是不用跟王公公见礼。
“真是一群废物!”王公公却是冷哼一声,嘴角轻启骂了一声:“一大帮人忙活了一上午,还不如人家林顾问半个时辰的功劳!”接着语气一转,颇有些阴柔之调,冲右手边柔声道:“林顾问,刚刚你说你已有眉目,现在就领咱家去瞧瞧吧。”
孙县丞和王典史脸色微微一红,随后一双怒眼扫向王公公的身侧。
那里站着一个一袭蓝色襕衫的书生,虽然看着面黄肌瘦,弱不禁风,周身上下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特别是他那双狭长的丹凤眼,黑白分明,一双漆黑色的眼珠炯炯有神,看着整个人颇有一股精气神!
“公公大人,稍安勿躁,学生这就带诸位大人前去。”林寿闻言浅浅一笑,道:“孙县丞和王典史不如一同前往,这样若是学生有任何不足之处,还望二位多加指正!”
王典史微微一哼,道:“某家正想看看你这小小书生到底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别是一个猪鼻子插大葱,装模作样!”
“猪鼻子插大葱……”站在他身侧的孙县丞轻咳一声,小声补救道:“那是装相(象)。”
“反正一个意思!”王典史冷冷一笑。
林寿不觉眉头微微一皱,对于王典史这突如其来的敌意,他感到匪夷所思,记忆中好似那林书生并未得罪这王典史啊,好像两人还并没有任何交集。
或许唯一算上一次的,就是林书生被王二癞子打伤后,这王典史曾去看过那林书生,并且还沉痛的说了一句:“林书生,那王二癞子算是某家的一方远亲,此案又对你的声誉有损,看在某家的面子上,某家劝你还是撤了那诉状吧,纵然你不顾及你那声誉,也得顾及一下你那妹子的性命啊,你也知道这街道的地痞流氓都是那王二癞子的手下……”
你听这话,就知道这王典史从根子上就不是个好东西。
不过,此事已过一年半载,那林书生也依言撤了诉状,总该算是尽释前嫌了才对,那今日这王典史话中的敌意又是从何而来?莫非……那王二癞子的尸首被他发现是我做的……
不对!
若是东窗事发,此刻应该是锁链加身押入死牢才对,怎能只会只有敌意而未有后招呢?
林寿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先引着诸位大人去看那一处新发现的疑迹。
一行众人,跟着林寿一直出了王家朱门,又绕过府门院墙,穿过一条羊肠小道,一直到王家府邸后院所在的院墙下面,这地儿他王典史最熟悉,因为今儿清早他就是在这里得出的“那窃贼从此地进入”的结论,引来三班衙役一众叫好。
林寿果然指着地上的那枚脚印,道:“诸位大人,学生曾听老管家说,今儿清早典史大人曾经在此发现了重要线索,学生便依言来此,仔细探索,发现此地果然有重大线索!”
王典史却是“噗嗤”一声,先乐了,嗤鼻道:“什么重大线索,不就是一方窃贼所遗留的脚印嘛,某家早已知道,那窃贼就是从此墙翻越而过的!”
林寿斜着双眼,想看一个傻子一般的看着他,接着摇了摇头,忽的一笑。
王典史浓眉一瞪:“怎么,某家说的不对,莫非你这书生有不同的见解不成,说出来,倒让某家长长见识,也让诸位大人听听!”
他也是随口一问,借机羞辱一下这个胆大包天敢虎口抢食的书生,毕竟草地中只有这一方脚印,任谁也休想从这一方脚印中推断出更多的线索,别说他林寿,就连破案入神的包青天都不曾听闻有这本事过!
王公公闻言也倾斜着身子探了探,那草地中果然只有孤零零的一方浅浅的印记,若说有线索,顶多就得出这只是一只右脚脚印,别的一无所有,若是因此就推断出那个窃贼是个独腿的残疾,他王公公就得先啐上一口!
林寿却是不以为然,张嘴反问道:“四老爷怎就认为学生就不能有不同见解呢?这个窃案,那窃贼做的可谓是滴水不漏,本就寻一点蛛丝马迹就不易,为何寻到了却还要如此马虎的下了结论,莫非敝县县衙就是如此这般破案的?怪不得近几年银丰县内的破案率这么低!”
虽然他王典史听不懂“破案率”这个现代名词是什么意思,但是也能听出这个书生说的不是什么好词,是铁了心的要拆他的台,浓眉一竖,张嘴怒道:“怎么,你这话是何意,莫非你是在质疑某家破案草率不成?你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某家当这典史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一方小小脚印,你若是真能看出其他线索,那就说出来让某家听听,也让某家长长见识!”
林寿此生最是看不惯的,就是这种仗着年纪大资格老,倚老卖老,就此否定所有他认为不可能之事的井底之蛙,更何况,从一开始这王典史就处处与他作对,敌意尽显,一时也被激发出了林寿心底的怒气。
“四老爷说话不要说的太过绝对!”他一指地上的脚印,大声道:“谁说一个脚印中就不能隐藏有别的讯息,今日学生就偏要让你看看,一个你认为一无是处的脚印中,将隐藏多大的秘密!来人,拿笔记着!”最后一句,是冲着衙门执笔记录的书办说的。
记录的白衫书办是个新人,缺乏机警,不知该听谁的,两眼询问地望向王典史:“这……”
王典史冷笑了三声,压根就不相信这个书生能从一个脚印中得到其他线索,下巴一扬,道:“记!”
白衫书办这才掏出随身携带的笔墨纸砚,研磨蘸笔,严正以待。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现在,看我如何给你们这群大明的土包子们知道,什么叫现代科学!”
林寿冷眼扫了一眼王典史,一步跃到了脚印旁边,仔细地拨开脚印周围的草尖和落叶,以手细细地丈量,少顷,他嘴角微微一笑,大声道:“脚印长约有七寸(一寸约现代3.33厘米,十寸为一尺),按照人体比例的七倍计算,窃贼之人的身高约有四尺九分上下,看脚印深浅,此人体型瘦小,应该与我相似,骨瘦如柴!”
“这怎么可能!”
王典史首先瞪大了一双眼珠子,感觉不可置信。
“不会吧,就凭一个脚印,他就得出了那窃贼的身高体重?太悬了吧……”周围的六房司吏和三班衙役听林寿言之凿凿,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一时喧声大闹。
“肃静!”
王公公尖着嗓音冷哼一声,一双小眼闪着冷意逼视着所有人,只等场面安静下来,他才慢悠悠地道,“不信的,自己去踩个脚印看看,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咱家是信他!”
果然有几人找了块松软的草地,踩上自己脚印,以手做尺,量完之后再按照林寿所说的七倍之数一乘,果然是与自身体重丝毫不差。
王典史冷哼一声,扭过脸去:“江湖伎俩,仅此而已。”
“错,是九章算术,这都不懂,没文化真可怕!”
林寿是一张利嘴不饶人人,反正他与王典史算是已经彻底撕破了脸皮,林寿也决计不打算再给这个狂妄自大、嚣张跋扈县衙四老爷任何脸面了。
“你!”
王典史脸色微微一红,一双眼睛瞬时如牛眼一般瞪大了一圈,大有冲冠一怒之势。
林寿仗着有王公公在此,自然不怵他,况且他还是此窃案的总顾问,于情于理也不能被他压下了势头,冷冷地挑衅了他一眼,继续细摸向那一方脚印。
“怎么,难道还有其他线索?”王典史心中猛然一跳,顿觉不妙。
“诸位大人请看!”少顷之后,林寿又大声道:“脚印落地之后凹凸不平,后跟凹印很深,前掌稍浅,按理来说行窃时应该低头弯腰蹑手蹑脚,前掌凹印深,后跟凹印浅才对,可是此人脚印偏偏反其道而行,为何?”
诸位大人全都摇了摇头,说实话,这种推断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
林寿一双丹凤双眼微微一眯,肯定道:“由此可见此人平日间的身份定然不低,没有官职在身也会有功名,没有功名也会有些威望,反正绝非平常的贩夫走卒!”
“不会吧,一个脚印连那窃贼的身份都推理出来了……”所有人心中满满的都是惊叹,细品之下,果然如此。
就连王典史也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心里头暗骂一句:这货,畜生啊!
让人惊讶的还在后面,林寿的推断还没有结束,而是继续摸着脚印道:“众人请看,这方脚印的边缘痕迹有些模糊,像是被水浸过,脚面上也没有爬虫爬过的痕迹,那就说明窃贼办案时,草尖上已经凝结了露珠。”
“只要是庄户人都会知道,初春时节什么时辰才会凝结出露珠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窃贼的作案时间应为昨夜下半夜,五更天左右!”
“此地松软,脚印却只有一个,证明窃贼是单人作案,周围草地上的草茎没有被压折的痕迹,证明这里当时没有重物从此地扔下,或是有人翻滚而出,而且脚印只进不出,证明窃贼偷窃成功后另有出路出逃!”
林寿站起身来,抬头又望向身边的这座王家府邸的院墙,伸手轻摸了一把墙上的青灰,道:“此人身手敏捷,有飞檐走壁之能,虽然不知身手如何,单凭这手攀越墙壁不留一点痕迹的功夫,此人轻功了得!”
“还有这条河流,若我为窃贼,必然会借势而为,如果我估计不错,这条河流也有可能是窃贼逃脱的一条干道,不过我手中线索太少,还不敢往下推断!”
最后,林寿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仔细地观望着周围的一草一木,好半响后下了最终的推断:“不可否认,这个行窃的窃贼,技术不是一般的高超!”
此刻,周围的诸人,无论是王公公还是赵知县,又或是六房的司吏和三班衙役全都听傻了,彻底被林寿这一番细致有据的推断给震惊在当场,一个个嘴巴张的都能塞进一个苹果进去,特别是刚刚只得出“窃贼是从此地进入”这一个结论的王典史,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上去了,若不是两边有两个耳朵挡着,估计他的嘴巴能一直咧到口脑勺!
任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脚印,居然都能得出这么多重要的讯息来,若是别人空口乱说,打死他们都不信啊,可是现在,就在他们眼皮底下,眼睁睁地看着林寿就摸着脚印,就将时间、地点、人物和可能出逃的路线推断的淋漓尽致,由不得他们不得不相信啊!
老天啊,这还是人吗?简直就是个牲口啊!
所有人整齐划一地咽了口干涩的唾沫,对林寿的态度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