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去看看。”等所有人休息好墨洵就下令。
一行人将容易碍事的背包找了地方放好,拿着武器猫着腰跟在墨洵身后小心翼翼的朝房屋方向摸去,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流露出不同程度的紧张来。
就在他们接近后第一眼见到的就是尸骸,一具具人类残破的尸骸就这样散布在房屋与房屋中间的道路上。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心头都不禁一抽,心脏跳动也快了几分,在场的都杀过人,但是像这样尸骸遍地还是第一次见到。
“领主大人!”诺犸直接站到了墨洵几分想要保护他,同时目光警惕的扫视着四周,其他私兵也形成个包围圈将其护在中心。
不过墨洵却是扒开了他们道:“没事,这里的东西应该离开了,否则我们考得那么近不可能没有任何动静,往里走看看有什么线索。”言罢墨洵就一马当先的走在了前面,诺犸等人愣了几秒后连忙跟上,如今他们对墨洵几乎可以说是无条件信任的。
道路上随处可见一具具尸骸,不过并不单只有人类的,其他一些食草野兽的也有,森白的尸骸,配上血红的夕阳让人有种置身地狱的感觉。
“大人,狼群似乎在这里呆过不短的时间,起码有两三个月,这些屋子都成狼窝了。”诺犸从路旁的一间屋子里走出来到蹲在地上用一根木条挑动着地上尚且潮湿的野兽粪便的墨洵身旁汇报道,同时他手中还捏着一撮黑灰色的狼毛。
墨洵没有接这话茬,而是甩手将木条丢到一旁后站起身望着远处那比自己那城堡大一些的城堡道:“差不多了,叫他们都回来,先去哪城堡看看。”
“集合!”
诺犸刚一喊,就见私兵们急急忙忙的从旁边的屋子里跑出,有的还一边跑一边把搜到的洛币往口袋里放,不过却没有一个人因贪恋财务而不听指挥停留在屋内哪怕一秒。
墨洵看着仅是十几秒钟整整齐齐站在那的私兵满意的点了点头,是他下令让他们进入屋子搜集财物的,并且表示他们搜到的都归他们,一是给他们一些福利,二是试一试他们命令与财物他们会选择那个,而结果他很满意。
“很好,先去城堡里看看,你们的时间很充裕。”墨洵赞许的对着他们点了点头。
那些私兵见得到墨洵的赞许心里自然是极为高兴的,同时他们也明白墨洵话中说他们的时间很充裕是什么意思,所有私兵脸上都流露出了难掩的喜色。
恶臭!
在墨洵他们靠近那跟小平房差不多的城堡时一股尸体腐烂的恶臭冲入了众人的鼻子,这味比八二年的风油精还上头。
所有人都不禁抬手捂住鼻子,诺犸上前尝试了推了几下城堡的门,不过并没有成功,显然门是锁死的。
“大人,门打不开,里面会不会还有人?”诺犸疑惑道。
墨洵皱眉已经闻到这么浓重的尸臭他自然不会觉得里面还有活人,若不是脑子有毛病谁愿意和已经发臭的尸体呆在一起。
“你们想办法把门弄开,我到旁边看看。”墨洵下完命令就绕着城堡开始走。
等他走到屯放木柴、草料的小木屋那停了下来,应该是木屋内已经装不下了,木屋旁边还放着一堆两米多高的木柴,不论是屯放木柴的小木屋还是他旁边的给牲畜家禽都是贴着城堡建的,而这堆木材却是变相降低了城堡的高度,两层的城堡一层五米多高,而这里恰巧有着一扇窗户,站在柴堆上加上身高不需要索勾之类的东西随便来个人都能爬进去。
墨洵目光撇了一眼一旁那关着牲畜家禽的棚子,里面一片狼藉,牲畜的残骸,那残破的笼子里散落各处的禽羽,目光转回来看着柴堆附近滚落的一些木柴,更何况那些灰狼可不傻,看着那破碎还剩一些边上的木条就知道。
墨洵将手中的剑回鞘别在腰间的搭扣上,扶着棚子爬上了柴堆后松手,确定站稳后直接一跃扒住墙沿,脚一蹬墙壁直接翻上了城堡,而同时柴堆因压力滚落了不少木柴,与先前滚落的木柴碰撞到一起。
墨洵刚一翻进就一股比在外面更浓郁的腐尸味传来,让他有种辣眼的感觉,不过他所在的这间屋子内除了散落四处的衣物破碎等我被子外并没有发现尸体,显然臭味源头并不在这里。
这时诺犸带着几个人匆匆的来到了墨洵先前站的地方,显然是刚刚木柴滚落的声音惊动了他们。
“这里!”墨洵对着下面几个准备大喊的家伙招呼了一声,对着他们挥了挥手示意上来。
诺犸示意墨洵站开一些后仅手一撑一旁棚子的一根横木就跃上了柴堆,然后轻轻一跃就扒拉着窗台跳进了屋子了,还来了个帅气的落地,让站在一旁的墨洵嘴角不禁一抽,接下来几人虽然不如诺犸这般轻松,但都别墨洵要灵活,最终他不得不承认论身体素质他真的不怎么样。
派一人去给其他人开门后墨洵就带着人开始搜查这里,领主的房间自然不可能在一层,因此大多财富都会在二层,墨洵也不是那种为了看尸体先不管财物的人,他们此行的目的就在于此。
他们先在这间屋子开始搜查,进发现了洛币加起来仅有一枚半洛斯,很显然这里并不是领主的房间应该是管家的,而城堡里的东西自然是归墨洵所有的。
一出房间,走廊上就可以看到四处散落的骸骨,死的只有一人,不过看情况这人应该是被分尸了,迈过那些白骨,走进了另一间房间,这里和先前那间房间一样东西散落四处,不过从房间大小以及里面东西可以看出,这就是伯恩领领主的房间了。
不得不说伯恩领领主还是给了墨洵很大的惊喜的,洛币数量加起来就有五十枚洛斯,领地大小相差无几但原先墨洵却仅有十几枚洛斯。
不过五十枚洛斯还不足以让刚发了一笔横财的墨洵感到惊喜,让墨洵感到惊喜的是他在一个装着几封信件的盒子里发现了两枚啤酒瓶盖大小的红宝石。
首饰就是贵族的第二张脸,许多高等级的贵族在参加宴会时都会佩戴上精美的首饰,一是彰显地位二自然就是为了炫耀,特别是那些贵妇,她们间那没有硝烟的战争可谓激烈至极。
虽然红宝石蓝宝石之类的只能算作中等宝物,但是仅这两枚就比五十枚洛斯还要有价值,其实墨洵手上那血色印章所用的材料是一种名为血晶石的宝石雕刻成的,血晶石就是最为顶尖的几种宝石之一,价值难以估量,而且那么大一块,只要不考虑会不会有人找麻烦,只要成功卖掉,价值不比一座小型铁矿低甚至更高,不要怀疑贵族们对奢饰品的渴求以及大方,特别是有这种难得一见的宝物时。
不过墨洵虽然知道单论材质怕就是个不简单的宝贝,但是却也没想到能这么贵重,不然半夜做梦都能把自己笑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