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恩登曾经和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他公布了林肯在演讲时所用的方法:“林肯用手做手势的次数,不如他用脑袋做姿势那样多。他常常使用脑部——在加强部分,他会用力甩动头部。当他想要强调他的某种说法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突然顿住,仿佛将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一样。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说者那样猛挥手势,好象要把空气及空间切成碎片一样。他从来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动……随着演说过程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后达到优美的程度。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所以他显得富有尊严且十分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于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指则蕴含着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
有的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快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希望拥抱他所喜爱的那种精神。假如他所要表现的是厌恶的情绪——例如,指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的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表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拉下来,丢在灰尘中予以践踏。他总是站得中规中矩,两脚的脚指头踏在同一条线上;也就是说,他决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住任何东西来支撑身体。在整个演说过程中,他只对他的姿势和态度作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
着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把林肯的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像,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与林肯相比,在演说过程中,罗斯福则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在演讲时常常伸出一只手,手常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者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并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说者的思想和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说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自然,有活力,这是演说的至美表现。
然而有很多着名演说家的手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很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说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马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让人不敢恭维。葛拉登也是一样。巴尼尔也一样。已去世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说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说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假如演说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着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演说曾经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
他也使用手势——并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使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实际上,运用手势的最理想方式,就是让你的思想怀情感达到一致。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将发现,你的手势同样富有渲染色彩,令听众难忘。任何姿势的法则都无僵于演讲,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说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说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或许对初学者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使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假如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一则错误。这种错误会减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形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说时,如果你能全身心投入到演说中去,顺其自然而做出的手势最理想。当你在练习时,假如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做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请记住一点,把所有关于演说姿势的着作统统扔进拉圾桶,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的。当你在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听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法则都更具有价值。
假如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作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说,你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把全部心思都放到演说上去。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和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假如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对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
把意念表达清楚
无论在何种场合,演讲一定要把演讲的意念讲清楚,使人明了。但是,许多演说者从来没有把意念讲明白过。其实,很客易做到这点,正如陆德威·魏根斯坦所说:“凡是可以想到的事情,都是可以清楚地思考的。而凡是可以说出口的事,也都可以清楚地诉说。”这里有些建议,可以使你清晰而精确地使用语言,令听众能毫无困难地了解你。
限制题材以适合讲演的时间
有一次,威廉·詹姆斯教授在向教师们发表演说时指出,一个人在一次演说中只能提出一项要点。而他所谓的一次演说,是以一小时为限。可是,有一位演说者,按照规定,他只能演说3分钟,但他一开头却说,他想要提出11项要点请听众注意。不可思议吧,说明每一个要点平均只有16秒半的时间。真让人难以相信,一个聪明的人居然想做如此明显的荒谬之事。
当然,这是个极端的例子。然而那种方式的错误倾向,就算不到那种地步,也会妨碍到演说的效果。他如同一个导游,带着观光客一天之内便将巴黎参观完。这样做不是办不到,就像你也可以30分钟就走完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但是清楚和享受就免谈了。许多讲演所以失败,是由于讲演者要在所分配的一定时限内,涵盖的题材竟然可以创造一项世界纪录。效果如何呢?他如同一只敏捷的山羊,飞快地从这点又跃至那点。
举例说,假如要就劳工联盟的题目讲话,切莫想在3分钟或6分钟内告诉我们它们成立的目的,它们采用的方法,它们的建树,它们的缺失以及怎样解决工业争端等。不行,倘使你拼了老命这样做,没有人会对你所说的产生非常清晰的概念——它将只是一次混乱、含糊,而且太过简单的大纲罢了。
如果你只谈劳工联盟成立的目的,或是其他某单一要点,是否较为明智?那当然。这样可以详加解说,从而留给听众一个单一的印象,它是透彻易懂,而且容易记忆。
假如你一定要谈论你的题目的好几部分,我建议你在结束部分作一简要的总结。即使一些经验丰富的演说者,也会犯一样的错误。也许他们身具多方面的才华,以致见不着精力分散的危险。你不必像他们一样。你应该紧守着自己的主题。
依次安排意念
在安排题材方面或按时间顺序,或按空间顺序,或按特别的话题,避免混淆不清。例如在时间的顺序上,也许可依过去、现在、未来三方面来考虑自己的题材,也许可以从某一天开始,然后由那一天往回溯或向前推。
在空间的顺序上,可就某个中央点来安排你的意念,然后由中心向外发展;或者你也可依方向来处理题材,如北方、南方、东方和西方。
列举重点
在讲演过过程中,为了使讲演明白,给听众留下井然有序、条理分明的印象,最简单的方法之一就是列举重点——先讲这一点,接着再讲另一点。
将陌生与熟悉相比较
有时你也许辛辛苦苦忙碌了半天,结果仍旧无法将自己的意思解释清楚。这件事你自己明白得很,可是要使听众也一样对它明了,就要进一步解说。怎么做?试试把它与听众确实了解的事情相比较,试说这一件事像另一件,说这件陌生的事像听众所熟悉的事情。
亚里士多德曾有忠言:“思维如智者,说话如常人。”假如必须使用专业术语,等到已向听众解释过以后再用,这样便能使人人都懂得讲演主旨,特别你一用再用的关键词。
使用视觉辅助
中国有一句古话:“百闻不如一见。”你想要清楚地表达,你应该生动地描述你所说的重点,并把它具体化。你可以展示图片或展示实物。在利用展示物时,请按以下建议,保证能获得听众的注意。
在展示之前,应把展示物放在听众看不到的地方,要用时再出示。
使用的展示物应该足够大,令最后一排都看得见。如果听众看不见展示物,就无法达到展示具体物品所带来的效果。展示时,要把展示物品放在听众看得见的地方。
不要忘记,一项能打动听众的展示物,胜过十样打不动听众的东西,若是技术上可行,示范一下。
展示物品时,讲话时要看着听众不要瞪着展示品,你是要与听众沟通,不是要和展示品沟通。
展示物使用完毕,应尽可能收起,不要让听众再看见。
有人建议将展示物做“神秘处理”——将它放在一张桌上,你讲演时就把它置于身边,把它盖住。当讲话时,多提它几次,这样会引发好奇心——不过别说它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这样做很不好,因为在你揭开盖布之前,听众因为好奇,悬疑,会将注意力放在“神秘物”上,而错过你所演说的内容。
用视觉材料来增进演说明晰,已显得越来越重要。除了有备而来,在听众面前把自己脑子里所想的,讲给他们听,又展示给他们看,除此之外没有良好的法子可以保证听众听得懂。
使听众接受建议的“魔术公式”
无论任何讲演,讲演的目的一定都有着四种主要目标中的一个。这些目标是哪些呢?
其一,说服或获取行动;其二,讲明情况;其三,增强印象,令人信服;其四,欢愉人们。
卡耐基训练班分别在芝加哥、洛杉矶和纽约举行会议,向所有的老师请教。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在名牌大学演说系任教的。还有一些人,在事业上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另有一些人,则来自正在快速扩展的广告促销界。卡耐基希望结合这些背景和智慧,想出演说结构的新方法——一个合理的、能反映出我们时代所需要的、合乎心理学的方法,保证使你在两三分钟内打动听众,使他们接受你的建议,采取行动。
执着的追求终于有了回报。从这些讨论当中,终于产生了讲演建构的“魔术公式”。
这个“魔术公式”很简单,其成功的模式如此:
第一,开始讲时就把你的实例的细节告诉人们,生动地说明你希望传达给听众了解的意念;第二,以详细清晰的言辞说出你的论点;第三,陈述缘由,也就是向听众强调,他们如依你所说的去做,会有什么好处。
这个演讲模式很适合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讲演人不能再讲冗长、闲散的绪论什么的。
听众都由忙碌的人们组成,他们希望讲演者以率直的语言,一针见血地说出要说的话。他们习惯于消化的、浓缩了的新闻报道,令他们不必转弯抹角便能直接获得事实。请注意一下麦逊街节节进逼的广告环境。这些广告,无论是来自招牌、电视还是杂志和报纸,都用一些有力、鲜明的词语,把自身的讯息一股脑儿地全部倾出。它们字斟句酌,没有半点的浪费。利用这个“魔术公式”,可以确保获得听众注意,并可将焦点对准自己言语中的重点。那些口罗嗦无趣的开场白已使听众倒足了胃口。
这套“魔术公式”也可利用于写商业书信和对员工作指示。母亲可以利用它来激发孩子,而孩子们也会发现借它向父母要求事情很灵。你会发现它是一把心理利器,在每日生活当中,你可以用它把自己的意念传达给别人。即使在广告界里,“魔术公式”也是每天都用到的。
下面我们具体讨论一下这个“魔术公式”:
举出来自自己生活里的一件事例在讲演中,描述曾经给予你启示的一个经验,应占去讲演大部分的时间。心理学家说,我们学习的方式有二:一是练习律。依照此律,一连串的类似事件会导致行为模式的改变。
二是效应律。依照此律,单一的事件便可能有强烈的震撼力,并造成我们行为的改变。我们肯定都有过这种不寻常的经验,无须费时去苦苦搜寻,它们就在我们的记忆的表面。我们的行为大部分受到这些经验的引导。把这些事件逼真地重新架构起来,就可把它们变成影响别人行为的指南。由于人们对字句的反应方式与对起初事件的反应方式极为相同,所以我们能够很容易做到这一点。因此,在讲演里举例的部分,务必将自己经验里的某部分重新再造,使其对听众产生和自己原先感受相同的作用。这样,你便有责任澄清、加强你的经验并使之戏剧化,使它们让听众觉得有趣、有力。为了使你举例的步骤清晰有力,具有意义,我有如下建议:
第一,根据单一的个人经验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