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路的衣服、裤子都洗白了,鞋子也前面也破了一个洞,脚拇指从洞里露出来,就像是要饭吃的小乞丐一样。一天,小风拿出一件白衬衣,在寻路面前提着衣领在那儿边抖边看。“哎哟,长胖了,都穿不进去了。”小风说。
衬衣七八成新的样子,小方领,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寻路觉得它不错。她直勾勾地看看衬衣,眼睛里释放出贪婪的光芒。看完衬衣她又看小风,希望她能读懂自己眼里的渴望。她几次都想说:“给我吧!”可是小风翻弄两下,就把衣服朝床上一扔,说道:“跟老妈妈穿的一样!拿回去看哪个要就给他们了。”
对此时的寻路来说,能够捡别人的衣服穿也是件幸福的事,可是她没地方捡。她看着小风的衬衣想:真可惜!多好的衣服啊!我穿着一定好看,我比小风瘦些,穿着刚好,而且我比她白,穿上肯定更显白。对了,这种过时的衣服肯定比其他衣服便宜,要是我买,我就买这种好了,好看还可以省下不少钱。
穿着那身一层不变的破旧衣服,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成了寻路心中的痛,这样的痛让她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一天,她对母亲说:“妈,能不能给我买双鞋?”母亲看了看她鞋上的破洞,叹了叹气说道:“是该给你换双鞋了。这样吧,下周末你回来的时候给你买。”
寻路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去了。整个星期,她的心里都充满希望和幸福。终于可以甩掉脚上的破鞋,穿新鞋子了。买什么些好呢?皮鞋太贵了,肯定不行。那就布鞋吧!不,穿布鞋下雨怎么办?还是胶鞋吧,胶底的防水,冬天冷了放双鞋垫进去就暖和了。对,颜色不能是那种纯白的,不耐脏。但是也不能是那种黑色的,被人踩一脚,上面沾了泥巴也太显眼……
第二个周末,她快马加鞭回到家,一进门就对母亲说道:“妈,我们什么时候去买鞋子?”母亲犹豫了一下说:“寻路,我,我的工资还没发。明天,明天我找罗嫂借去。别跟你爸说。”寻路点了点头,虽然有些失落,但是仍希望母亲能借到钱。
第二天,母亲做好饭菜端上桌子,顾不上吃饭就出去了。谁也不知道她出去干什么,只有寻路知道,母亲是借钱去了。她心里一阵欣喜,连握筷子的手都发抖了。“哎,妈怕是去上厕所去了。我们先吃,我们先吃。”她说着,偷偷瞟见母亲推开门,进了罗嫂家。她草草把饭吃完,就站在外面等母亲回来。
“妈,怎么样?”见母亲回来了,寻路急冲冲迎上去问,因为商场快关门了,她还要赶到学校去。母亲悄声说道:“等下说,等下说。”寻路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闷闷不乐跟着母亲回到家。
果然,吃完晚饭,母亲等父亲他们出去了,才对她说道:“你别怪妈,罗嫂说她这个月钱也很紧,钱没借到。”母亲说完低下了头。“你答应我了的。妈,罗嫂不行,你就不会向别人借吗?”寻路急得哭了起来。
“寻路,下星期,下星期妈再想想办法。要不,我帮你补补?”母亲小心翼翼地说。其实能否借到钱,她也没把握。再说了借到了也是要还的,寻路父亲管得很死,她上哪儿弄钱去填这个窟窿?“我不去上学了。”寻路哭得更伤心了。“那不行!”母亲的态度坚决,没有半点含糊。
寻路又哭,母亲也在旁边哽咽:“怪妈无能了,怪妈,怪妈。”“妈,不怪你,你别哭了,我去上学就是了!”从小到大,寻路最不能忍受母亲的眼泪。她擦干了眼泪,拿出针线,脱下鞋子缝了起来。“我来吧,缝出来包你满意。”母亲说。她用黑线在鞋洞上绣了一朵别致的小菊花。寻路满意地笑了。
第二个周末寻路回到家的时候,母亲已经为她买好了一双新胶鞋,是她喜欢的牛仔蓝。
身上的衣服旧点就旧点吧,寻路再也不敢提要求买新衣服了。虽她也很想再跟母亲说买衣服的事。可是话到嘴边,就被她忍下去了。买鞋子的事,母亲已经很尽力了,寻路不再忍心逼她。
小瑾陷入一次次热恋之中,她经常跟随男朋友们出去玩,忙得不亦乐乎。有一次,寻路亲眼看见她和一个男生接吻,但是发现寻路在看他们,马上红着脸走开了。寻路不认为有什么不妥,恋爱嘛,不接吻怎么行?
要是小瑾常常在学校的话,寻路还有个伴,可以一起聊天,一起上课,一起打饭……现在寻路就成了一只落单的孤雁,打个饭都成了问题,虽然穿上母亲买到新鞋,但是他的衣服和裤子依然很旧,已经不好意思见人了,她怕出宿舍门,尤其是去食堂那种人多的地方。她相一致孤雁,干什么都是一个人。她想快点毕业,离开这讨厌的大学。
她坐在教室里,不敢和同学说话,不敢正视同学的眼睛。别人跟她说话,她也是用小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应。她没心思听老师们的讲课,觉得枯燥极了。就连同学们极度追捧的外国文学课,她也觉得缺少点什么。上外国文学课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老师,很美,打扮时尚高雅,讲课的时候总是微笑着,露出细细白白的牙齿。
大概考虑孩子们基础薄弱吧,老师一上课,就开始讲故事,把外国文学上成了故事会。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不肯下课。可是寻路不喜欢,她觉得大家都识字了,书中的情节应该让他们在自己去看,老师所要做的只是给予阅读建议、鉴赏方法什么的。听故事只是小朋友的事。
渐渐地,她开始隔三差五地逃离学校,回到家中。期末考,她凭着自己归纳书中的要点,临时抱佛脚,考出的成绩居然超过那些从不缺课的同学。此时的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天才,老师和同学们,在她眼里就什么都算不上了,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修完所有的大学课程。
最后,寻路一个星期最多在学校呆两天,其余的时间,她都是在家做饭给母亲他们吃。母亲有病还要打工,真的很辛苦。弟弟要高考还要打胶塞。寻路想帮他们做点什么,虽然逃课十分令他们很担心,但是她还是留在了家里,帮着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是这种情况没持续几个星期就结束了,因为从班主任老师那里她听到了不好的信号。
有一个星期一上晚自习之前,她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里,看着楼下水池边的垂柳发呆。突然,她听见有人生气地在几米外议论:“哦,真是缺课太多了,六天有四天都不在学校,一点都不像学生!”
她转过头定睛一看,原来是班主任和系主任,他们似乎没有看见她。但她觉得他们说的是自己,吓得连忙闪进教室,拿出书认真地看起来。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频频缺课了。因为她怕拿不到毕业证。
寻路不上课引起了老师们的反感,但是不上课也能考出好成绩,却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在他们眼里,她真的和他们不一样。渐渐地,寻路自信起来了,并且开始认真读书了。她开始参加学校的诗社,开始出入图书馆,看书、写作。
室友们都谈恋爱了。小娟是个身材高大壮实的女孩,她偏偏喜欢邻校的一位书生。那书生清冷高傲,对她总是不冷不热。她爱他却如痴如醉,为他她喝得酩酊大醉,哭得死去活来。
她为他整夜不睡,在路灯下熬夜,一个星期不到就为他织好一件毛衣,强迫他穿上后,她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七十二个小时,跟死过去一样。睡醒后又去找那个书生,把他拥进自己的宽阔的怀抱。
她为他花钱,请他吃饭,请他喝冷饮,把他带在自行车后座上,让他抱住她的虎背熊腰,从城西骑到城东,就像母猫爱上公老鼠那样爱了又分,分了又爱。看得出,那个男的看上去爱得很勉强,很挣扎,几次想要逃离她咄咄的爱。但是母猫每次都由不得公老鼠不从。小娟很快就把男朋友抓住,叼回了自己身边。
小芳的恋爱对象长得太难看,有只视力模糊的左眼,要看清右边,必须朝右边转头。寻路每次看见他转头,都要用力咬住舌头才能忍住笑。但是人家身残志不残,是某工艺品厂的厂长,是个多金男。寻路羡慕小芳的务实。这样的男人寻路其实也很需要,可惜她没那么好运。
小风的男朋友最听话,小风一个不高兴的眼神,都令他战战兢兢。他陪她一起哭,一起笑。小凤姐姐除了车祸,昏迷不醒来到省城治疗。小风吓得六神无主,哭得跟个泪人似的,她的男朋友赶紧接替了小风,在医院照顾姐姐,端屎倒尿的。寻路听说后感动不已。
小慧的男朋友最帅,最有才,是一个医学院的大学生。小慧经常带寻路去找那个男的,真是太帅了,寻路觉得小慧配不上他。但是没多久,长相一般的小慧居然得手了。他成为她的男朋友,不知道伤透了多少女孩的心呢。但愿他们走到最后。
宿舍里只有寻路和嫣然没有男朋友啦。嫣然名为嫣然,确实瘦得可怕,没有暖暖的肉感,男孩子们估计没多大兴趣。小娟、小芳、小风、小慧,还有不断更换男朋友的小瑾,都令寻路羡慕不已。她也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在操场、在食堂、在阅览室……寻路总是色眯眯地盯着看那些长得顺眼的男生们看,她的双眼目不暇接地物色着,猎取着,幻想着。
看吧,球场上那个经济系的男生,是个混血吗?他深深的眼窝里,是一双异常传神的大眼睛,实在太勾人了。哦,天啦,他投球多精准呀,一会儿就进了个五分球,那多不容易啊!寻路投过的,每次篮球不到球篮的一半高一半远,就做自由落体运动在地上滚了。
那男孩子浑身肌肉,个子修长,但是皮肤黑了点,寻路喜欢白的那种,黑皮肤有点像农村人,显得不够高贵。好吧,原谅他,皮肤黑是因为他整天泡在篮球场上,以后躲躲太阳就白了。该死,球场上怎么总是围满女孩子,她们的审美观怎么跟自己一样?
每次打完球,那混血厮接过女孩子们打的饭,跟着人家又说又笑地走了。寻路只有份儿看着他的背影,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