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见谁都别无选择
我,陈颂歌,的的确确是个没什么名气的十八线小作家,但不管怎么说作家这个词总是多小的名气也适用的。
写这些没人看的书好像是有些难过,网站上屈指可数的点击数和微博上那自己给自己买的一百个粉丝一般,有总好过没有。想放弃吧,但我着实又那么爱写东西,转念一想自己坚持了这么久,总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
时来运转,这话倒是不假。我这人运气一向不太好,也比较贫困,艺术家嘛总是比较贫困的,不然我也不会那么穷。我向来喜欢这么安慰自己。
五一将近的时候,在我默默写下了第13本卖不出去的小说之后,终于得到了乐善传媒的投资。这大概是我在某种类似于坚持就是胜利的战争中打响的第一枪。
负责带我的编辑人很好,她坦白说明实在是因为公司最近缺乏竞争才另辟蹊径,找些小作家写点书来发展有可能火一把的剧本。老实说,我也从他们预计给我的报酬中看出他们公司最近发展可能着实有困难,否则应该是找些稍微有名的作者来完成这样不一般的任务。我着实有点惶恐,怕自己不能胜任。
“那什么…我这最后要是这小说不能入选电影剧本?”我说这话时,小编辑瞄了我一眼,读懂我心里的想法笑了笑,“你不必害怕啦,我们已经看过你们的作品啦,文笔还是可以的,哪怕你写的不好呢也是可以指导的,放心啦。”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郑重签下名字以后,编辑就带我离开了。等电梯的时候,我还在打量着这个公司的装修风格,总体是还好啦,不过这装饰上,这绿色的植物也太多了点吧。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
“盛总好”三三两两的声音回荡在耳边,我顺着声音回过头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盛屿,那样冷冽的气质,清冽的香水味飘散在空气中,干净的正装和永远的目视前方,让人有种回到高中时代的错觉,像那种年少的女孩子永远爱慕的高傲少年。
“这大概就是小说里常见的那种男孩子吧。”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不自觉的带起笑意。
“你说我们盛总吗?那的确是这样呢,我见过的一些人直接用盛总做过小说人物原型。”小编辑说起这事来就一脸骄傲的样子。
大概所有见过盛屿的人,凭借着这完美的第一印象,都会想要给他给完美的小说结局,连我也不例外。来公司签约前对公司还算是有个基本了解。
盛屿,才22岁,大学读完以后就回来接管了他父亲手下的一个分公司,我想来也不过是个小富二代的故事罢了。可他父亲手下公司不少,偏偏来了乐善,怎么着他也该是为了爱情来的。不然来小公司锻炼自己么。这是我见他之前的想法,而现在我觉得他还真就有可能是来个小公司锻炼自己的。
“说起来,你们这些小作家能有这次签约,也是盛总想出来的办法。我们也觉得蛮合适的,毕竟这也是个砸钱出好剧本的年代了,而本身现在能写的吸引人的故事也不好找。”小编辑还在头头是道的给我讲述盛屿的好。
我们乘电梯到了楼下,我离开的时候回头问小编辑,“那他也是有很过多女朋友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肯定不会成为美好故事的男主角了吧。我等待着小编辑的回答。
“没有,我听说盛总现在还对一个女孩子念念不忘单身至今呢。”我笑了笑朝着小编辑挥了挥手,如今我对盛屿的好奇大过了签约的喜悦。
等我想起来要好好庆祝这一大事时,已经是两天后的火锅宴上了。
林幼安涮着肥牛卷还不忘关怀我的事业道路,“你管人家感情故事干嘛?还是想想你怎么写吧,拜托你是作家,不是狗仔OK?”
“您说的很对,可是我好奇啊,你想我要是把这八卦弄清楚了,那我写故事可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了。”我还在琢磨着怎么打入敌人内部,搞到秘密情报。
林幼安笑我幼稚,“他不可能和你有交流吧,交流什么?怎么写书吗?一般像他们这样的少爷进公司就是划水罢了,你要是有点姿色,说不定还能当个小情人什么的混到一点半点的八卦。”
我看着沸腾的红锅,沉默了半晌,开口一句把她气得要死,“我觉得,你说的情人这个办法,很值得一试。”
林幼安呛了一口,咳嗽半天才缓过劲来,“喂,你不会吧,为了写本书去泡你们老板?”
我当然不会那么傻了,人家见过的世面可比我多的去了,什么有趣的、有才艺的、知识渊博的、身材爆好的他肯定都见过。还缺我这种没啥品味就靠一点点瞎编故事而活的人当女友?莫不是有病,就是傻。但我看盛屿那气质一点也不傻,所以靠近他了解他的故事这件事,由于不太靠谱,我暂时只能作罢。
可我那13本小说人家编辑也没看得上,也只能重写故事,一时间我还真不知道怎么下手。
“你说,真有那么多人写关于盛屿的故事?我怎么就不是很信那小编辑的鬼话呢,我还就觉得这小编辑是盛屿的头号粉丝。”我戳起一颗牛肉丸放到碗里,等待它冷却。一旁的林幼安哪里顾得上我问了什么,专心的涮着她的第四盘肥牛卷。
我用手戳了一下她,她才想起要回答我刚问的话。
“难说,这年头谁不对又帅又多金的少爷倾心啊,说不定也是个拥有青春浪漫爱情故事的女同学,在她年少时也就爱这么一款寡言寡语又风度翩翩的高傲少年呢。”她瞄了我一眼又补充到,“跟你一样。”
是了,大概跟我一样,又或者大多数女孩子也就是这样。这世上大多数故事都是差不多的,但愿都不要那么悲情,也许是我见过太多美好的爱情,而恰好自己总是爱而不得又或者遇人不淑。所以,我比我想象中更喜欢写那些悲情的故事,不是我不想写快乐,哪怕我写了,也不过是悲剧的开头罢了。
那天吃完火锅以后,天色已经很晚了。我跟林幼安在回去的路上漫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虽然是常常在走的路,这里的每一棵树,路过的每一家商店,都是看了千百遍的。可每次在这种月色朦胧的夜晚回去时,都会觉得很孤独,哪怕身边也有人陪我。
有的人是生性寂寞,而有的人是天生快乐。遇到什么人,有时候除了靠运气,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初遇盛屿时,就对他充满好奇,那时我还对这个世界大多数的该靠近和该远离没个判断。不知道有的人对你虽不至于造成人身伤害,但你从他那里领略到的也不见得是什么值得快乐的事。
而在后来我才知道,哪怕从一开始遇到盛屿只是个巧合,可奈何对别人是巧合,于我而言却是个很多年也走不出的劫难。在这世事难料的命运里,遇见谁我都是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