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阿细他们说峡谷附近,竟然还住着两条圣级的龙,罗大公子夫妻也觉得挺意外,他们俩非旦不感到担心,反而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
在秘阁里被关了那么多年,其它方面或许有所缺失,但是在战斗力方面,却是有长足的进步。
更不用说还有一只,活了不知道多久的鸟,因为实在太过无聊,会时不时给他们找点“不痛快”。
因此一般的圣者,还真的不是他们夫妻俩的对手,尤其夫妻二人还有一套合击技,竟然能够硬扛罗大校长他们六个人的强攻。
虽然击杀圣者仍然不可能,但是应对自如这种事,对罗大公子夫妻两人来说还是有些许自信。
也是基于如此,阿细他们才让罗大公子夫妻两人过来当保镖。
虽说圣兽级别的灵兽,会比同阶的人类强上那么一些,但也要看那是对谁。
对于同样是变态级别的罗苍龙夫妻来讲,他们对自己也是自信满满,恨不得双方立马就来场切磋。
好在他们夫妻两人还分得清轻重,没有主动给阿细他们找麻烦,这也让阿细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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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峡谷的时候,临时营地也骤然热闹了起来。
侵略对手底下的那些人,采用了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这些人能成为队伍里的骨干,对于纪律这一块的要求更是严格。
天蒙蒙亮的时候,众人就开始醒来,然后各自找了个灵气比较充裕的地方,开始了当天的第一次灵气吐纳。
当功行一个周天后,众人又自发来到一处比较空阔的地方,各自按序列站好之后,又开始练起了拳脚。
峡谷之中顿时传来一阵阵“嘿哈!“、”嘿哈!”的声音。
外出拉练的这段时间,每天晨起的第一餐,反而让那些女孩子给全包了,队伍里的其他人只要专心练功就行。
此种待遇也让营地里的那些小光棍们,开心得直呼过瘾!
营地的中间部位,早早得架起了几口大锅,锅里的水正“咕噜”、“咕噜”得往上冒。
往外冒烟的锅里面,已经开始时不时得飘出一阵肉香,还有一股让人闻了之后,连灵气都好像要跟着跑的躁动。
这赫然是一锅锅得灵食!还是一锅锅顶级的灵食。从这味道就可以判断出,主厨的人肯定得到过幻梦的指点。
灵食向来是修士的最爱,它起着固本培元的功效,可以养经、通络、生血气。
可惜,灵食也不是谁都能吃得上地。
灵食!灵食!灵食是什么?蕴含灵力的食物。
这个东西本来数量就比较少,价值自然不低。植物类的灵材基本上,都被拿去熔丹炼药了,动物类的灵物倒是不少。
但是直接食用灵兽的血肉,转化程度实在太低,蕴含的能量又杂,正常情况下能从里面吸收到的更是有限。
往直白了说,就是你累死累活忙活了半天的收获,还不如把这个时间,拿去练功打坐来得有效果。
因此,那些会调配灵食的灵厨大师,就成了那些大势力眼中的抢手货。
即便如此,那些大厨的功夫也不见得有多好,很难做到色、香、味、效俱全。
灵兽的价值摆在那里,有时候你光顾着讲究味道,灵力的转化率却变低了,灵力转化率上不去,灵食的品阶自然就低。
品阶上不去,肯定卖不出好价格,最终灵食走向了两个极端。
要么味道挺好,可惜效果不怎地;要么效果挺好,但是那个味道实在不敢另人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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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细!快看这里好漂亮!”
听到罗兰馨的呼唤,阿细立马停止了自己的修炼。小丫头最近是玩疯了,只要一有空就跑来找他。
整只队伍里面最开心的当属罗大小姐,她整天就像只快乐的百灵鸟,这边跑跑那边瞧瞧,只要一闲下来,队伍里总能听到她银铃般的笑声。
这个峡谷是由无数座山峦所组成,除了中间的地带,边上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一个豁口。
从豁口进去后,可能会是一个个小山谷或者湖泊,里面的地势比较高,又相对平稳,很适合用来做临时营地。
黑龙所在的山洞下边也是这么个情况,上头是个巨大的瀑布,瀑布旁边是个湖,湖边有块空地。
黑龙闲得没事的时候,就会跑出去瞎逛。那些酒坛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东边丢一个,西边扔一坛得胡乱丢弃。
阿细他们昨天进峡谷的时候,天色已经接近黄昏,综合考量之下,他们选择了安顿下来宿营。
而阿细他们选择的就是,峡谷前部的其中一个山谷。
顺着罗兰馨出声的方向望去,清晨的霞光透过树梢,又经过叶子上水珠的折射后,绽放出万道耀眼光芒。
罗兰馨就这样站在霞光中,欢愉得起舞着。
人间仙境,佳人起舞……
看着看着,阿细不禁有点痴了!
然后身上的灵气骤然攀升了起来,从丹田发出,经四肢百骸,而后犹如游龙入海……
…
关大炮这两天很开心!非常非常得开心!
他辛辛苦苦筹划了五年的计划终于要实现了,只要想起这个他就感到一阵莫名的颤栗。
在一个月以前,他与黑龙再次交易的时候,意外听说有人竟然摸进了龙洞去盗宝。
那一瞬间他差点暴走。
是哪个吃了熊心豹胆的家伙,敢动他关大炮看上的肥肉,那不是在找死吗?
如果让他发现了是哪个家伙,他有一千种方法,会让对方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好在他虽然愤怒,倒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知道龙洞里的宝贝还不算是他地,顶多只能算是他预定了而已。
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提醒自己要加快步骤,免得让别人捷足先登了。
那头愚蠢的黑龙,绝对不可能守着龙洞寸步不离;而人家既然能够偷盗成功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第三次。
万一龙洞里的宝贝让人家给偷光了,那他低声下气得陪人家,演了五年的戏不是白演了嘛!
退一万步讲,就算龙洞里的宝贝没让人偷光,可是那黑龙就算是再蠢,也不可能守着一个地方不动。
要是黑龙一怒之下给搬走了,那他找谁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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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黑龙提供的那些所谓的“宝贝”,其实在人类稍微发达一些的城池,简直连屁都不是。
也就因为迷荡之地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而他又占了卷云城传送阵的便利,才让他闷不坑声发大财了许久。
可是他也知道这种情况并不能长久,他的伎俩迟早会有被识破的一天,到时候他卷云城关家就要为之付出代价了。
卷云城的传送阵,这些年就像是一只巨大的吞金兽一样,消耗了他大量的资金,哪怕他把传送费用一提再提,可仍然还是入不敷出。
可惜就此放弃卷云城他又不甘心,他费尽心机才得以掌控了卷云城,怎么可能平白无故拱手送人。
所以他迫切需要抱一根超级大的金大腿,而后将卷云城关家举家迁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可以让他们关家千秋万代、永盛不衰。
可是抱大腿也不是件容易事,明面上跟苍龙学院对着干,哪怕心黑如他,也没有这个胆量。
所以他觉得应该给他上头的人送礼,送一份超级大礼,大到人家没办法拒绝的大礼。
正所谓拿人家手软,只要对方肯收下这份大礼,那么安顿一个关家,对那位来讲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因此,他想作一件枫叶星上没人做过的事,他要成为枫叶星上的第一个——屠龙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