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场外有一处木栅栏将进入城堡的道路给堵住了,还在这儿设了岗哨,有好几个人在值守,为的就是防止敌人越过高山,从背后进行偷袭。
守门的戍卒对进入的人员一一进行盘查,防止有匈奴的细作进入,刺探情报。
常惠与张三走过去,向守门的戍卒表明了身份,“军爷,我们是前来服役报到的。我叫常惠,这位是我兄弟张三。”常惠说完,把徐县令写的竹简递了过去。
一个守门的戍卒接了过去,估计他不识字,满脸怀疑地看着他俩,迟迟拿不定主意。
“还愣着干吗?快进去通报吧。”另外的一个戍卒道。
于是,那人便一路小跑着进去了,不一会儿,一名军官带着几名戍卒过来了。只见那军官身穿曲裾深衣,上面披着铠甲、头戴铁胄、足穿圆头高跟靴。他手握佩剑,脸上表情十分严肃。
常惠二人看他腰上的绢带,知他是军候的官职,是管事的,连忙向他行礼。
常惠对于汉军的编制,是略微知道一些的。汉随秦制,军队也不例外,一般说来,日常的编制分为七级,为二五进制。即:五人为伍,设伍长;十人为什,设什长;五十人为队,设队率;一百人为屯,设屯长;二百人至五百人为曲,设曲候,也称军候;一千人为部,设军司马或校尉。校尉不常置,所以一部汉军通常由军司马领军,战时几个部编成一军,由都尉或者校尉统一指挥;都尉和校尉之上再设置将军统领全军。
那军官打量二人后问道:“哪一个是前来服役的戍卒常惠?”
常惠上前应道:“正是在下。”
那军官道:“我是你的曲候孔山,你进来吧。”
张三连忙问道:“那我呢?我是自愿入伍服役戍边的。”
孔山听了,略微有些吃惊,因为戍边是一件很艰苦的活,一般都是犯了事被罚来戍边的,很少有人自愿来戍边的,就是那些良家子弟,来到边塞,一般都是任军官或者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过来的。
“哦?你叫什么名字?”
张三答道:“我叫张三。代郡人。老家就离这儿不远,一天的路程。”
孔山道:“哦,是本地人啊,快进来吧。”
最近一个月,有好几个到期的戍卒回家去了,还挂了二个,现在正缺人手呢!
孔山挥了一下手,示意身边的一个属下,“你带他们去居所吧!”
那人应了,领着常惠二人便往居所走去。一路上,那戍卒是个话篓子,很快就跟张三聊得火热。还没走到居所时,二人已经相当熟络了。
原来那戍卒是颍川郡人,姓原,名叫“强”,因为家乡发洪水,把地都淹了,活不下去了,才与村里二个同龄人一起来戍边混口饭吃。
西汉的更役制度里规定,对于普通百姓,每人每年都要义务戍边三日,若有不愿去者,可出三百钱雇人代替前往。“戍边三日”,因路途遥远,加之时间短促,所以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朝廷只是以此为名义征收额外赋税罢了。但每个郡国还是有规定的人数,往往判决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来戍边,如果人数不够,还得征召自愿的人前往。他们三人起初不知道戍边之艰辛,只想赚点钱,也自己混口饭吃,结果来到这儿,水土不服,加上生活艰辛,三人当中就只剩下他一个了!
他对张三很是好奇,他不明白,在外面过得好好的,居然有人要进到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来活受罪,于是便唠叨开了。“我说张三兄弟,你是不是脑袋进水了,居然跑到这地方来受这份活罪?”
张三道:“我是为了照顾我常哥我才进来的。我这性命都是我哥给我的,我发过誓,要跟我哥寸步不离,我哥去哪儿,我就到哪儿。”
原强一听,不禁对张三刮目相看,问道:“那常哥你又因何事被罚来戍边了?”
常惠道:“别提了,我是被我大舅哥给坑了。我是个正经的生意,开丝绸作坊的。我那大舅子在外赌输了,为了还赌债,他居然把我们拿去交赋税的钱偷偷还了债。后来,我外舅把他赶出了家门,他对此怀恨在心,竟然跑到朝廷去告我们没有纳税。朝廷追究下来,把我们的家产全没收了,人还得来此服兵役。”
原强一听,很是吃惊,对张三、常惠很是佩服,道:“两位如不嫌弃,我们就交个朋友吧。有什么事情,尽管来找我,只要我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尽力。”
常惠道:“好,那就多谢原兄弟了。”
有几个穿着赭色囚衣的犯人正在不远处劳作着。有的囚犯在舂米,还有些囚犯在抬从山上砍伐下来的木头。
“这儿怎么还有囚犯?”张三没见过世面,问道。
“你还不知道啊?在边塞,还有一类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城旦舂,犯了罪,来这儿卖苦力的。也是我们将来管理的对象。”原强解释道。
张三一听那些人就是城旦舂,惊得吐出了舌头。几年前,他与良宵的事犯了,如果不是常惠帮忙,自己与良宵也得沦为城旦舂,一辈子在这种地方沦为苦力过日子了,心中对常惠更加感激。
常惠可没想到这一层,他对城旦舂也是略知一二的。
这城旦舂也分两种,一种是完城旦舂,针对罪行比较轻的。另外一种就是刑城旦舂,苦役前,对罪犯施过黥、劓、斩趾等刑的。
劓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属五刑内肉刑的一种,被处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嬴虔又因教导太子无方,而被秦商鞅处以此刑。汉文帝时,将应受劓刑的罪改为笞刑。
斩趾之刑就是将犯人斩去脚趾。我们都知道手指与脚趾相同,手刺一下就会疼痛难忍,斩脚趾之痛就可想而知了。
黥刑又叫墨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以后再也擦洗不掉。如秦末农民起义英雄之一的英布,曾因触犯秦律被处以黥刑。因此《史记》中称他为“黥布”,他的传记就叫《黥布列传》。接受这种刑罚被称作“黥为城旦舂”。
汉初刑法沿袭秦制,仍使用黥面之刑。《汉书·刑法志》规定“墨罪五百”,条款数目同周初一样。公元前167年,汉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规定将当受黥面之刑者“髡钳为城旦舂”。意思是,男子应当黥面者,改为剃去头发、颈上戴着铁制的刑具、去做为期四年的“城旦”苦役;女子应当黥面者,改为去做为期四年的舂米的苦役。此后直至汉末,黥面未再实行。
一般女性判为城旦舂,大都是替边塞的戍卒舂米做饭,男性囚犯才干的城旦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