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眷眷连忙掏出纸巾,递给路卿年,路卿年擦了擦汗水,林眷眷拉回跑偏的思想野马,堆着笑容:“比赛马上开始了,还以为你会迟到”
“坐下”路卿年突然莫名其妙地说。
以为他觉得自己还没休息够,林眷眷解释着:“我休息好了,马上比赛,咱们……”
不想,还没等她说完,路卿年伸出手将林眷眷按了下去,坐在了地上。
林眷眷目瞪口呆,妈呀,你要当着这么多人面前干啥?我的小心肝,直发颤呢。
虽然我不会反抗,但你也别这么急吼吼嘛,来日方长,细水长流。
“干什么~”林眷眷弱弱挣扎了一下。
路卿年没有看她,半蹲着,用手拖起林眷眷的一只脚。
林眷眷的表情已经拧成了哈士奇脸,大神,竟然在为自己脱鞋!而且,他的手上,不知怎么出现了一双平底鞋。也就是说,刚才他急跑出去,用了不到五分钟,在商场给自己买了一双鞋?!
林眷眷半天没有回过神,任凭路卿年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
她的脚,被整个握在路卿年的手掌中,从脚底滑上一股热,一丝痒。直到一个脚后跟被贴上创可贴,林眷眷才如梦初醒。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脚不舒服的,又瞒着自己买回了鞋和创口贴。
一阵温热涌到心头,眼眶被一层水雾模糊。路卿年,又想把我感动哭,想让我以身相许,是不是?你可真坏!
“我自己来吧”林眷眷被脚底传来的刺疼惊醒,赶快弯下腰,去拿路卿年手上的平底鞋。
路卿年并没有让她动手的想法,握着她的脚的手,力度更大了,依旧低头为她脱另一只鞋,低沉的声音里满是心疼:“乖,听话,好好坐着”
林眷眷的心,又是一软,他额头的汗水接二连三渗出,滑过他的睫毛,一滴滴掉在了地上。
两只脚后跟都被贴上了创可贴,换上了平底鞋。他怎么知道自己脚的大小,36码,正正合适。
“哇,好羡慕,他女朋友也太幸福了”
“这种男朋友哪里有卖,我要一打!”刚才吐槽林眷眷是只猪拱了路卿年这颗好白菜的几个女生,此时正羡慕嫉妒恨地盯着林眷眷。
哼!妖孽们,还不赶紧退下,洗洗睡吧!
路卿年还是半蹲着,望向林眷眷:“我们不参加比赛了,回学校”
话毕,掩下头。该死,自己何时变得这么迟钝,如此晚才发觉她的异常。刚才练习的时候,只觉得她和平时一样慢慢吞吞,笨手笨脚,直到练习结束,他才看出她走路的样子不太对劲。
不是自诩一切运筹帷幄吗?不想因为第一次和她约会,只顾强装镇定,却未想起,他从未见过林眷眷穿高跟鞋,为了见自己,她才忍着,一如往常地笑着,一声不吭,不让他察觉。
听路卿年这么说,林眷眷的脸上没了笑容,盯着路卿年看了好几秒,而后又是一笑:“好啊,你叫我放弃,那我就放弃。”
没想到林眷眷答应得这么爽快,爽快到不像她,本来自己还准备好一大堆说辞,好像已经用不上了。
她顿了顿,又补充到:“但是……”
好吧,我就知道有这茬。
“没错,一直以来,我都是最最平凡普通的那个,但是,喜欢你的人多到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我淹死,为什么现在站在你身旁的,不是别人,而是如此平凡的我?”
林眷眷一口气吧啦完,歪着大脑袋,一双闪亮的眸子,看着路卿年。
丫头,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学会一本正经地说教我了?
还有,谁说你是最最平凡普通的那个,你明明粲如星辰,朗若明月。
你要知道,任何人称道的美丽,都不及第一次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