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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男人拥有女人之后……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什么东西都能整理得妥妥当当;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把什么东西都搞的乱七八糟。不是因为男人变懒了,而是因为男人喜欢一边看女人替他收拾东西一边唠叨自己的邋遢,男人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生病了能挨则挨,实在不行了才去看医生;男人有了女人之后,生了丁点的小病都要告诉女人,不是男人变得娇贵了,而是因为男人喜欢看女人为他担心的样子和焦急的神态,男人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吃饭不需要人陪;男人有了女人之后,即使女人不饿,男人也希望女人坐在对面看者自己像小孩一样狼吞虎咽地吃,男人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再累也不说累;男人有了女人之后,即使不累,也说自己累,男人希望女人用那温柔的的双手给自己按摩,男人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总是嘴上说“男人有泪不轻弹”;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明白了那是因为“只因未到伤心处”;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总是嘴上说“爱一个就是爱一个人的缺点”;男人有了女人之后,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这句话。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总是认为男人应当一诺千金;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明白了有时候也需要一些善意的谎言。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总是不理解为何女人喜欢流泪;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明白了是因为她最爱的人伤害了她。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总是对女人的伤心感到无所适从;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明白了女人在最悲伤的时候只需要男人抱一抱她,让她有依靠的感觉,仅此而已。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总是认为女人喜欢浪漫;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明白了女人真正渴求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男人一起慢慢变老。

男人在没有女人之前,还是一个男孩;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才会变成一个男人。

我已为你做好嫁衣

相识的时候,秋阳正好。你带着一队高举竹竿的小学生走过草地,停歇在飞行虹凌空的地方,等待着。我知道,那是为了验证一个古老的传说。当虹降临到适当的位置时,愉悦的欢呼声羞红了高莽的云翳。

在我凝目长视这一幕的时候,竟唤起我对你的深切的爱慕,从而也注定了我将背负爱的铐镣在人生中艰难行进的命运。

我揣着写给你的第一封信,窘迫笨拙地站在你的面前,你矜持而自信的微笑着,神态似一位高贵善良的公主。我不知道微笑的含义是什么,只是期待着你的答复。

不几天,邮递员送来一只署有你的地址的桔黄色的信封。我捂住急骤跳动的心,拆开封口。这是什么信呀,信封内空空如也,杳无一物。你是拒绝我,跟我玩什么游戏,还是一时疏忽未将信装上?但还管怎样,我斗胆地给你去了第二封信,大致内容是:约你在中秋节那天在澧水河边的沙滩上野炊。并在信末写到:愿碧蓝的空中有一只吉祥鸟伴你飞行!

中秋那天,我不抱多大的希望地来到河边,躺在沙滩草甸上,倾听河水拍岸。恍忽中,我看见一瀑乌发一弯细眉一嘟红唇高悬于山际,最后仍为一只披着彩绸的小羊,步步朝我走来,却总是走不近身旁。

我心头一颤,只见河岸固如城墙的古堤上,一字排开着一群学童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我凝望那些充盈着生命活力的小剪影,以及你那美丽、贞静、端庄的仪态,心盛满了无限暖意。

我的心儿在怦怦博动,一股极度亢奋的眩晕袭上脑际。半晌,我沙哑着声音说:“你回信,怎么不着一字呢?”

你顽皮地嘟着嘴儿,浅浅一笑:“功到自然成嘛。”

你是在暗示我?我似乎领会了话里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你那纯洁的情愫。那么,我的爱还有希望的彼岸。

我跳下沙滩,与糊成泥人的孩子们翻滚在一起。

我鼓足信心,日复一日地给你写信,你呢,也照例给我回复那空无一纸的信函。往后,几次邂逅几次约会,我都能从你光彩照人的脸上感觉到你的柔情蜜意。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爱我的。可是,什么时候你能给我一种承诺,我过于平庸过于孤独,才如此急切希望有一个家。在我说出这一切疑虑时,你总是鼓励我沉住气,“功到自然成嘛。”

不久,我有了一位以婚姻作为目的的新女友,或许,这不能说是新女友,因为她倔强地爱了我六年。在现实与浪漫之间,在她与你之间,我选择了那位诚挚爱我的女孩,从而去掉幻想,放弃我苦苦追求而不能得到的女孩。虽然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仍信心百倍地学习、工作、生活。可当有时与你街头邂逅,看见你深潭一般的眼睛注视着我,心里不免有几分怆然。我整理好你寄给我的99封信函,其中第99封未予拆开,就紧紧封闭在我专门保存你信件的精致的木匣中,那里封闭着我的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新婚不久,我把木匣作为未启的秘密交给妻子保管。妻子提议说她是否能分享这份秘密。我信赖地把钥匙交给她,说:“这是一个苦涩的秘密。”她启开木匣,十分惊奇在数着一封桔黄色信封,只有第99封是我未拆开的。她尊重我,让我启开它,并说里面说不定真有写上字的纸条。多少次希望,多少次失望,我还能指望从第99封信中长出一片浓浓的生机?“嘶”一张纸条儿果真从信封里抖出来。顿时,我的心中充满着一股蚀骨的冰冷。手颤颤的摊开,洁白的信纸上写着几行娟秀的字体:

“我已做好嫁衣,在你第100封信来到的时候,我就做你的新娘。”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离开新房还有脸色苍白的妻子的。

今夜,我坐在深圳晶都大酒店的摩天楼顶,捧住她写给我的99封信,憾然泪下。眼前的万家灯火把这美丽的城市闪烁成一片幻影。我把99封桔黄色的信封逐一投向旷远的夜空,给我人生最初的爱情故事打上句号。虽然这是以悲剧作结局的故事,但其中蕴含的要义却够我咀嚼一辈子。

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让我抱你一下,好吗?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系里下了通知,小刚被分配到了老家的一个中学教书。是他主动申请去的。小刚对阿瞳的爱是刻骨铭心的,直到与她的父母长谈以后,他终于明白了阿瞳需要的幸福是自己不能给予的,他家乡贫瘠的土地不适合种植城市的玫瑰。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天很晚了,小刚和她从茶吧出来,相对无言地走向出租车。车在雪地上慢慢地爬行,小刚坐在前排,有好几次回头想和她说句话,但都被她空荡荡的眼神回绝了。

车停在阿瞳家的路口,还有一段路要一起走。小刚和她一前一后地走过建筑工地时,已能看见阿瞳家窗口的灯光。这里正在建设一座高楼,她现在的男友买下了十二层最大的房子,阿瞳很喜欢。在阿瞳家的楼下小刚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瞳,让我轻轻抱你一下好吗?最后一次。”

阿瞳抬头望着飘雪的天空,没有回答。她嘴角抽动着,弹了弹落在围巾上的清雪,转身走了。打开门时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回头。

小刚神情落寞地踩着积雪向路口走去。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但还是不经意地望了望她家的窗口,温暖的灯光真好,他想……突然,静悄悄的夜里一声巨响,那是工地吊车上的预制板落地的声音,工地上的人们匆忙放下工具奔向出事地点,可是已经晚了。小刚的身体被压在下面,四周的鲜血如梅花般惨烈地绽放。

同学们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三件遗物。一封情书——是阿瞳在三年前写给小刚的;一支断裂的钢笔上刻着一朵梅花和阿瞳的名字;一盘磁带——是小刚自弹自唱的七首情歌,在磁带的最后段落,有一句独白——“阿瞳,我爱你,是真心的,可爱又如何?”

听着小刚低声浅唱的情歌,同学们都哭了。小刚的生命像一颗流星就这样陨落了。如果阿瞳让他抱一下;如果她能转身接受他的礼物;如果她还爱他;如果他没有回头看阳台上温暖的灯光……

一年后,阿瞳的婚礼在这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店如期举行。仪式上,司仪递过话筒问新娘:“恋爱时最心动的一句话是什么?”阿瞳泪流如雨,哽咽着说:“让我抱你一下好吗?”乐曲嘎然而止,司仪眉飞色舞地高喊着:“新郎,抱一下呀,快抱一下,别不好意思,呵呵……”大厅里欢声雷动,新郎抱着昏厥的新娘,有一大颗泪珠在她脸上滑落……

一元钱的爱情路

他是一个很节省的人,节省得近乎吝啬,这是周围朋友所共知的。为了供房子,他连烟都戒了,早晨是一个馒头一包奶,从来不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节省的原因是赚得太少,每个月只有800元,而赚得太少的原因是因为他脚跛了,只在单位负责收发文件干点杂务什么的。他脚跛的原因据说是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

他脚好着的时候,生活还是过得去的,但是他出车祸之后,几乎耗尽了他的家财,好在他的女朋友还是嫁给了他,成了他的妻子。如今他的生活很困窘,他和妻子的工资都很低。为了能让生活变好一点,为了能买套小房子安身,夫妻俩省吃俭用,将每一块钱计划得清清楚楚。

妻子是很会持家很坚强的女子,为了让这个买房的梦想早点实现,她在工作之余兼了两份工作,每天起早贪黑,不辞辛苦。每次提起自己的妻子,他总是有泪水在眼中打转,他常说妻子原来很丰满,但是现在身体消瘦得让人担心。

他租的房子在城东一个破旧的小区里,离单位有6站路,中间要经过繁华喧闹的市中心。他每天坐1元钱的小巴可以直接到达单位。

妻子的单位在东郊,家离单位有7站路,她却每天都走路上班,这样每天来回就可以省下两元钱,一个月可以省下60元钱,就可以每天给他买一包牛奶和一颗高钙片——这是医生嘱咐的,对他的腿有好处。

虽然他上班的地方比妻子近,但由于不方便走太长的路,妻子要求他必须坐公交车。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告诉妻子,单位给他加了补贴,补得不多,每月30元钱。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说钱虽然不多,但又可以多存点钱了。他却说,30元钱也不多,就不存了,给你每天早上买包奶吧,你又瘦了。

于是,妻子每天早上都有了一包新鲜的牛奶喝。一开始,她怀疑他的补贴是假的,怕他把坐车的钱省了,然后去为她买牛奶,于是早上就偷偷地远远地看他是否上车,下午就看他是否从车上下来。结果,他果然照常上车和下车,她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确定这是真正的补贴,也就心安理得地喝牛奶了。那牛奶很甜很甜。

再之后的一天,妻子和他的一名同事不期而遇了。她问起他们单位发补贴一事,才得知并无此事,她愣了一下,也茫然起来。

第二天早上,男人照常上班,他走出家门,上了小巴,然后掏出1元钱给售票员说:“3站路!”售票员给他一张5角的车票和5角钱。这个城市的小巴,五角钱只可以坐3站,3站之后就要1元钱,但他只买了3站路的票,他只花了5角。

3站之后,车到最繁华的商业街,他攥着5角钱下车了,步履蹒跚地走在这座城市里最热闹的街道上,与他擦身而过的人常常忍不住回头看他,他却丝毫没有理会,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是事实上有一件事情发生了。他没有注意到,妻子一直在身后不远处跟着他。当他走进单位的大门之后,在离他单位不远的一个街角,妻子掩住脸放声大哭。

原来他根本没有增加什么补贴,多出来的30元钱是他每天多走的路省出来的。为了瘦弱的妻子心安地喝上牛奶,他每天只坐一半路程的车。曾经,他出车祸的时候,大家都劝她不要和他结婚了,跟他在一起不会幸福,但是她毅然地跟了他。而那些劝她的好心人或许永远都不会明白,她其实是多么幸福,因为她拥有一个深深爱他的男人——一个每天愿意为她艰难地走完那1元钱长路的男人。

知道吗?我曾这样痴情地爱过你

1995年,17岁的我爱上彭加怡。那天他是被班主任带进教室的,介绍说,我们的新同学,彭加怡,从青岛来。在彭加怡之前,我对青岛的印象那样渺茫,甚至只知道中国有这么个地方,但彭加怡来了以后,我天天趴在地图上看青岛,那是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那里有蓝天白云,我搜索有关青岛的一切线索。

他身材颀长,嘴唇很薄,在那个春天的早晨,显得分外薄凉。那天的晨光很好,在我抬起头的一刹那,他刚好看到我。那个笑,是给我的吗?

他坐在我后桌,我感觉后背有微热的目光传来,我闭上眼—外面,春暖花开,鸟语花香。

那时,我们还有五个月高考。

所以,我只有暗恋。

第一次模拟,他远远超过第二名50分之多,让人羡慕得发狂。我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只有作文是强项,数理化我总是挂红灯。

如同我的长相,中人之姿,与他站在一起,更显得他的英俊。所以,我们之间的距离是30厘米,但心的距离却是千山万水。

但谁能阻挡我的喜欢?我就这样放肆地喜欢着。如果他来得晚,我会替他擦干净桌子;如果他有事请假,我会那样不安;如果他回答错了问题,我都会替他紧张。在很多个黄昏,他会一个人去露台上站着,我远远地看着他,风吹起他的白衬衫,像一只鸽子。

那时,学校的广播站,我曾经点过一首《粉红色的回忆》。我的好友张洁仪在那里是站长,我走了后门。当然不能说送给他,我只说,送给一个朋友。

是韩宝仪的一首很老的歌,但在那个初夏,我的心里话就是那些简单而充满粉红的歌词……我爱上一个男生,而我依然是独来独往,性格怪僻,不与任何人交流,是个难以沟通的女孩子。

我背着长长的书包,不像别人那样用功,依然写着小说,但我的心里,已经是千树万树梨花开。因为我日记中的名字,全是一个人。彭加怡,彭加怡。

1995年夏天结束之后,彭加怡考入青岛海洋大学,我去了石家庄一个普通的财经院校。从此,隔了千山万水。

毕业册上有他的简短留言:祝你前程似锦,不辜负似水流年。与别的同学,并无二致。而我费尽心机,在他的留言册上只两个字,安好。

张洁仪也在石家庄,这个名噪一时的校花只考上大专,我们常常聚在一起,从她嘴里,我能听到彭加怡只言片语的消息。

原来,他们一直有联系。

是从张洁仪那里得到地址。我写信过去,寄往青岛海洋大学,虽然只是回忆我们前后桌的许多光阴故事,但若有心思的男生,一定会明白那封信的心意。

那封信,我写了又写,撕了又撕,等我封上信寄往青岛以后,我的心,便高高悬挂于空中,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我,不想错过自己的爱情。

整整十天,我每天去信箱里看信。每天都有好多信,刚上大学的人,有着写信的狂热。只有我,依然没有朋友,没有人给我写信,我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彭加怡,是唯一的一个。

又一个十天过去,我没有等到任何消息。

张洁仪在周末还是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前,喋喋不休地说着与彭加怡有关的一切,他们的爱情似乎已经初露端倪。

祝贺你,我说。

那个冬天真是长,长得好像永远也过不完,过了冬天,我就18岁了。

再见,彭加怡。

那天天下着大雪,我在雪中走着,一边走一边掉眼泪,寒冷的风很快吹得我脸针扎一样疼,而眼泪也风干了一样,在18岁的脸上纵横驰骋。

后来我蹲在雪中放声大哭,彭加怡,你怎么可以这样?

1999年春,我见到彭加怡。

这是分开三年半之后我们第一次见面,彼时,我已经长高三厘米,一米五九的女生变成一米六二,我穿上六厘米的高跟鞋,刚好到他的耳朵。有人说,这样比例的男女,接吻应该是最舒服的。看到彭加怡的第一眼,我居然想到了这样的事情。

其实我是偶遇彭加怡。

我们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门口,我正在去赶14路车,准备到市里买些考研的书,在等车的五分钟内,我抬头,看到在一棵花树下站着的彭加怡。

如三年前一样,他依然明朗英俊得让人炫目,如一道阳光刺伤着我。

我失声叫了他的名字。

他笑着过来:没想到遇到你。

如果他不说这句话,我会以为他为我而来,或者骗骗我也好,他来找张洁仪?张洁仪离我有一站地之远,但他说,没想到遇到你。

我尴尬地笑笑,是啊,没想到。

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都用了“没想到”三个字。

我放弃了去市里的打算,陪他去找张洁仪,那一路花开得美,多年之后,我总想找个那样的春天与之媲美,但比来比去的结果是无法比较。

我们第一次离得这样近。有五厘米吗?我能听得到他的呼吸,他的衬衣里散发出的薄荷气味。

找到张洁仪之后,他唤来很多老乡,那天晚上,大家去喝酒,我是唯一一个沉默的人。坐在角落里看着他。第二天,我去广州实习。甚至没有和彭加怡说再见。

那年,我留在广州。这个没有四季的城市,它的繁华,我的孤独,它的浓烈,我的素白。

青岛,成了魂牵梦萦的地方。

2000年时,出差到了青岛,我一个人沿着大街小巷不停地逛着,这里曾经是多么迷恋的地方,但我却没有勇气来这个城市,停车暂且问,或恐是同乡。

多想,就在拐角处,或者在热闹的五四广场上突然遇到彭加怡。

那时,我会当面告诉他,彭加怡,我多么喜欢你。不,我多么爱你。

站在海边,我一个人看着远方的海水,刹那间眼泪就下来了,彭加怡,你在哪里?

那时的彭加怡不在青岛,他去了上海,据说在一家德国公司做助理。

2001年,我去上海,你知道的,我为寻彭加怡。

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那时,他是班里唯一的山里娃,早已习惯独来独往,一个人吃一份素菜。她偶尔会打两份红烧排骨送到他面前,后来就抢着替他洗衣服,再后来主动开口说喜欢他。毕业后,她又求父母帮他安排了工作,在他租来的小屋里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理所当然的,他娶了她,波澜不惊地过到现在。

妻子没什么不好,可她不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太能干,这反而让骨子里很传统的他觉得日子过得越来越寡淡无味。他希望和同事、同学们的婚姻模式一样,男的拼事业挣钱,女的小鸟依人。

累了一天,他回到家,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妻子有条不紊地一边炖上牛肉汤,一边开始洗菜。他从报纸缝隙里偷看她,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很没女人味,她曾说这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做有用的事;她身上传着牛仔裤和休闲服,那是千篇一律的装束,早已忘记是哪年哪月买的,按她的理由,没有样式的衣服就不会过时。放下报纸,他逃一样地进了卧室,随手打开电脑,想来上几盘“斗地主”,好熬到开饭时间。一盘未果,他就听到她在客厅接电话的声音,剁排骨的声响,吱吱啦啦的炒菜声,这些一成不变的节奏和内容都让他从心底衍生出丝丝厌烦的情绪。

那天,他遇上一件让很没面子的事。他和助理去一家公司洽谈业务,负责人的态度很傲慢,久经商场的他知道这次肯定没戏,正准备说出得体的结束语,助理突然指着负责人桌子上的一张报纸说:“呀,是嫂子的文章。”负责人低头浏览了一遍文章,再抬起头时脸上就堆了平易近人的笑容:“鼎鼎大名的艾罗记者就是您夫人啊?”他有些嗔怪地横了助理一眼,颇有些挂不住面子地点点头:“是啊。”接下来的洽谈很顺利,顺利得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自己怎么就沦落到靠打着妻子名号揽业务的地步了?

他待在电脑前的时间越来越长,喜欢和不了解他过去的陌生人畅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有了一个叫蝶舞的固定聊天对象。他意气风发地向她提起自己事业上的成绩、小康的等级、旺盛的人际关系,这些都如他所愿引来她夸张的惊叹。他觉得这个女人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人,需要男人呵护,很有女人味。

他们见过几次面,在咖啡馆里,在林阴道上。他喜欢她过马路时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喜欢她穿着高跟鞋走下斜坡时的胆战心惊,喜欢她点菜时一副拿不定主意的神态。

妻子要出差一个星期,她将他的衣服都洗干净放在柜子里,买了很多吃的放在冰箱里,叮嘱他别图省事只下方便面吃。把妻子送上火车,他直奔蝶舞家。进了门,客厅乱得超乎他的想象,茶几上是一袋袋拆开的零食,垃圾篓里堆了很多果皮,已经有些异味散发出来。一瞬间,他想起那个任何时候都窗明几净的家,觉得收拾这些应该很容易,于是先整理归类,然后打扫垃圾,最后做地板清洁……做完这些,已是傍晚,他腰酸背痛。

蝶舞在这段时间里弄好了头发化了个精致的生活妆,很有把握地说,我来做晚饭吧。

他刚在电视前坐下,就听到厨房里传来尖叫声。原来,她把没有控干水分的椰菜扔进沸腾的油锅里,四溅的油烫伤了她的手。

他关掉冒着浓烟的油锅,扶她擦药膏,光是安慰她就花了半个小时,他觉得她像只玻璃娃娃,美丽是够美丽,可是不能碰,不能烟熏火燎,只能小心翼翼捧在手里。夜幕降临了,从她家出来,他出了口气。这一天,跟以前的日子完全本末倒置,最初的新鲜感被极度不适应所替代,他突然有些感慨,如果以后每天都要这么过,他该是怎样焦头烂额?想起任劳任怨的妻子,第一次有了丝丝缕缕的愧疚。

这时,他接到妻子发来的短信:明天是妈妈的生日,礼物就在电视柜里,你帮我送去吧。

第二天下班后,他带着礼物敲开岳母家的门,陪二老吃了顿晚饭。饭后,他抢过碗筷走进厨房,发现冰箱上用磁铁粘了一张张小小的菜单,什么鱼头豆腐、红焖羊肉、滑熘鳝丝等等,都是他在外面吃过后赞不绝口的菜名。岳母是厨房高手,还用得着看菜单做菜?进厨房拿抹布的岳母看见他盯着那些菜单,就说:“这些都是艾罗那丫头搞的鬼名堂。她不会做什么菜,又担心你有胃病在吃饭上不能凑合,纠缠着我给她写菜单,她一回来就照着菜单上的步骤做菜。我们老两口不知道吃了她多少咸甜不对口的试验菜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是反复咀嚼那些话,体会到了她的苦心。

她选择他,不是向他要房子车子要享受的,她跟他在一起,是要给给他很多很多的好,替他分担,陪他做伴。可是他竟然直到今天才明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明白得太迟。

打开QQ,蝶舞的签名换成了:我想要一只LV的包包,我想要他说爱我。

他想跟她说些什么,作为一个告别仪式,可是终究一个字都没敲出来。他发现,那点曾经曼妙的暧昧现在看来真的很无趣,决定永远不再打开这个QQ,让时间来做删除工作。

睡觉时,他揽过妻子枕的那只枕头,拥在怀里。枕头上熟悉的洗发水味道伴着他,睡得很安稳,很踏实。

婚姻没有固定模式,谁做坚硬的牙齿和谁当柔软的嘴唇都不重要。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相依相守,互相给予,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为什么,我会将错误进行到底

那年我十八岁,在北京一所大学读大一。农村生长的我,刚入首都。看到别的同学,骄傲的男生、漂亮的女生,心里有一种自卑感,所以很少与人交往。这时她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她算不上绝色,但绝对是美女。柔顺飘逸的长发、苗条高挑的身材,走到哪里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她性格大方、开朗,又很会体贴人,温婉可人而不失坚强。而且成绩优秀,是系学生会的学习部长,追她的男生多如夏夜的青蛙,不计其数。像这么优秀的女孩儿,我一般是不会去招惹的,我没钱,又不帅,惹不起。

晚上我们一般都在阶梯教室自习,座位不固定。她总是主动坐到我旁边,没事找事地与我说话。开始,我不理她,可她丝毫不在意,仍然向我问这问那。没办法,我只好答话,慢慢的就熟识了,话也多了起来。有一次她问我:“你不与人交往,是不是有些自卑?”我说:“是。”她说:“那我训练你,让你自信起来好不好?”我说:“好啊。”她说:“第一步,注视我的眼睛。”我说:“不要吧?”她说:“说话时不敢看对方的眼睛,别人一眼就知道你心虚。”于是我大胆地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真好看,很大、很清澈、水汪汪的,尽管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但丝毫掩盖不住她的美丽。刚看了不到五秒钟,我就心虚了,把目光向下移。她没注意到我的害羞,说:“看你看你,胆子这么小。”于是我又鼓起勇气与她对视。在她的帮助下,我很快开朗起来,同学们也不再把我当“异类”。我真正融入到了同学之中,学习成绩直线上升,还在校园征文中获得了一等奖。当然,对这一切最感到高兴的还是她,因为她的努力有了效果。可是我知道我爱上了她,一天不和她说话我就像浑身没劲。

她是北京人,每到周末都要回家。于是周末成了我最讨厌的日子。

我知道她感受到了我对她的感情。因为从表面上看,她对每个男生都很好,好像跟大家相处得都不错,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但她跟我在一起笑得最多,话也最多,而且每次星期天下午从家里回来时,都给我带一些吃的,这让我感到很幸福,也让别的男生很吃醋。

转眼就要放寒假了,要有一个多月不能见到她,我不知道这个假期我该怎么过,只有盼望日子慢一点到寒假。可是时间还是一天一天飞快地过去,寒假终于到了。虽然父母很想我,但还是写信叫我不要回去。我也不打算回去,因为买车票的钱相当于我两个月的生活费。临近过年,许多民工都回乡了,在离学校大概一个小时车程的建筑工地上,我找到了一份挑砖和看守材料的工作,晚上就住在工棚里。工钱是按天算的,每天二十元,还管三餐饭,我很知足,因为一个寒假能挣六百元,下学期的生活费就不要家里寄了。北京的冬天真冷啊。家乡的冬天也冷,但毕竟是南方,把棉被加厚一点就可以了,可在北京不行。夜里,工棚里简直是个冰窟隆。我又不敢生火,因为工棚里就我一个人,怕睡着了出安全事故。难以入睡,只能勉强打个盹,凑合一下。

腊月二十八早上,我像往常一样,挑起一担砖,刚直起腰就看见了她。她和她爸妈提着很多菜,应该是采购年货吧。她也看见了我,很意外。对视了两秒,我低下头继续工作。她叫住我:“你……”我苦笑:“我要挣生活费。”她不由分说地拉起我:“去我家洗个热水澡,换套我爸的衣服,看你一身的灰。”她的坚决让我无法拒绝,我去了。原来她家就在附近。进院子的时候我留意了一下,是一个很有实权的部门。对面走来一人,很恭敬地对她爸说:“赵局长好。”看到我跟他们走在一起,很诧异地看着。她妈在后面说:“我家下水道堵了,找个人看一下。”我只觉得脑袋“轰”了一声,掉头就往回走,身后传来她和她妈吵架的声音。我穷,但我有自尊。

晚上,我坐在棉被里,想起白天的事,心情很差。于是拿起心爱的二胡,拉起了辛酸的《二泉映月》(忘了交待,我跟父亲学会了二胡,尤其喜欢《二泉映月》)。曲终,有人鼓掌:“今天才知道你还有这手绝活。”她提着一个大包站在棚口:“不请我进来么?”

我冷冷地看着她。她自顾自地走了进来,脱鞋,也在棉被里坐下。“我带了几件我爸的旧衣服,希望你不要嫌弃。白天的事我向你道歉。这还有四百块钱,是我给你的压岁钱。”我说:“我不要你的怜悯和施舍,我在我的世界里,以我自己的方式活得很好,不要你来管。”她说:“我真的想帮你,没有丝毫看不起你的意思,你要相信我。以前你内向,我帮你开朗起来。现在你生活这么苦,我想帮你渡过难关。”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们就这样对视着,足有五分钟。虽然工棚里的灯泡只有二十五瓦,但她脸上的真诚却清楚地映入我的眼底。一个念头在我心底升起。我突然一把扳过她身子,把她压在身下,一只手粗鲁地抓向她的身体。她愣了一下,可能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但随即掀开我,然后一个响亮的耳光落在我脸上。“无耻!我真是瞎了眼了!”她整理了一下,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知道我与她彻底结束了,心里一阵轻松,尽管很不舍。

又开学了,大家陆续返回了校园。她依然与每个男生保持着交往,除了我。晚上自修,也远远地坐着。同学们也发现了这一点,都问我原因,我不答。日子就在这冷冷的气氛中过去了三年,每一天我都承受着煎熬的三年。看着她若无其事地与其他同学嘻笑,我的心就一阵阵刺痛。于是我更加发奋地读书,但最高奖学金丝毫不能减轻我的痛苦。我知道我深爱着她,但我不配。我想只有毕业才能解脱这种痛苦。而我在她眼里就像是透明人一样,她的目光从来不在我身上停留。直到有一天……

那时已经是夏天了,离毕业大概还有个把月。我们寝室一直有“卧谈”的传统,那天一个平时与我关系很好的朋友说起了她,“看着她那身材,真想抱一下。”那表情,就好像真的抱了一样。我扑上去,狠狠给了他一拳。第二天,我们两人都青肿着脸去上课。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打架的原因。晚上,在阶梯教室,她又坐到了我旁边,盯着我不说话。尽管已有三年不曾对视,但我仍读懂了她的目光,她是在询问。我说:“因为我不想别人侮辱你。”她说:“既然如此,那当初你自己为什么要侮辱我?”我只觉得热血上涌,心中埋藏了三年的话终于脱口而出:“因为我不想你在我身上浪费青春。我配不上你,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虽然我喜欢你,但我毕业后要回去的,不可能留京。而你不同,你应该有更美好的未来。”“然后你就用这种方法来让我讨厌你?”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是。”又一次对视。良久,她仰起脸,但眼泪仍掉了下来。我收拾好书,走出了阶梯教室。一直到毕业,我都没有再去自修。

……

腊月二十八早上,我像往常一样,为女儿准备早餐。手机响了,是我留京的同学打来的:“她今天结婚。”我说:“谁结婚?”他说:“还有谁?已经32了,全班最后一个结婚,还非要把婚期定在腊月二十八,都快过年了,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咣”的一声,我手中的锅铲掉在地上。客厅传来妻的声音:“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拾起锅铲,把已经煎糊了的鸡蛋丢进垃圾桶。

女人娶回来是疼的

她,清纯秀气,高挑的身材,甜美的面庞,不知让多少男人为她心动。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知名外企里工作,每天像一只小鸟一样快乐。可28岁的她婚姻还八字没一撇,比她着急的父母给她在市电视台周末的“牵手姻缘”节目里报了名,希望她能给他们带个姑爷回来。一向有主见的她不想把自己一生的幸福轻易交给一个自己不了解的男人,计划30岁之前把自己风风光光地嫁出去的她为了不让父母伤心,只好抱着玩一回的心情去参加节目,连碰碰运气的念头都没有。

他29岁,来自农村,名牌大学电子系毕业后,一个人在城市里闯荡,现担任一大型电子公司的销售主管,常年在各个大城市里飞来飞去,把自己的婚姻大事耽误了。事业有成的他一晃就跨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这才想到该有个家的时候了,在领导的关心下也走进了这个节目。

他男3号,她女3号,许多观众都看好他们郎才女貌是天生的一对,成功的希望最大。

在男女第一次选择时,他就选了她,她却没选他,她想要的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家,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守着一个名义上的家。

第二次有四个条件相当不错的女孩子选择了他,他却依然选择了她。她有些感动,为他的执着,终没下定决心,因为她认为这种快餐式的电视速配根本没有真正的爱情。

第三次他还是选择了她,出乎所有人的意外,她把优秀的他又放弃了,而选他的女孩子又增加了两个,这种戏剧性的情节使整个节目一下子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

在真情表白时,他向六个给他抛绣球的女孩子深深鞠了一躬,向她们表达了谢意和歉意,他动情地说,选择3号可能是单相情愿的,但我不后悔,在我第一眼看到3号时,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她就是我在茫茫人海中寻觅多年的另一半。

所有的观众都被他的真诚所打动,支持他的观众电话接二连三打来为他喝彩,为她没有选择他而可惜。又一轮选择时,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她再次放弃了他,六个女孩子却紧追不舍。

节目一下子陷入了僵局,这是“牵手姻缘”节目两年来最出乎意外的场面,主持人不得不启动紧急方案,请大家观看两分钟的电视录像,看完后用一句话说出自己的观后感,录像的内容是有关家庭暴力的,每位男女选手都谈了自己的观后感。轮到他时,他的一句话让所有的女选手个个热泪盈眶,这一句话也彻底俘获了她的芳心,她的防线轰然倒塌,她认定这一辈子选择他错不了了,同时为自己差点错过他而愧疚。

她立即举起了他的号牌,无怨无悔地选择了他,全场掌声如潮般响起,经久不息,女主持人无比激动地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是这样说的,“女人娶回来是疼的,不是打的!”

原来女人的爱其实很简单,只要一个男人对她好,真心真意疼她一辈子,她就满足了,这样的爱与金钱、地位等等一切无关。

隐匿的爱/我是你的守护天使

宝贝,如果,如果有来世,请让我陪你,哪怕一生,我也愿意一只鱼由于贪玩忘记了大海搁浅的时间,倒在了沙滩之上,她望了望她的故乡,近在咫尺,此时也谣不可及,她企图用最后一丝薄力让自己靠近这片湖水,哪怕就一点点鱼睁开了她的双眼,一片漆黑,只有一点微弱的光线,周围空荡荡的,“我,死了吗??”“你终于醒了,”一个声音打入了她的思维,她激动的看了看四周,却没有一个同伴,刚刚的激动荡然无寸,马上变为恐惧,“你是谁你,你,在哪里?这,这是什么地方?”还没说完就不安分起来,她想游到眼光安全的地方,却怎么也游不出这看似透明的世界,“这是地狱”她猛的想起哥哥曾经说过的话,“世界上,对于我们最可怕的地方就是,把你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似透明却怎么也逃不出的地狱里……”她吓坏了,拼面地用身子乱撞着,把自己弄得生疼,“你别怕,我现在是你的守护天使,是我把你从沙滩上捡回来的,否则你现在已经见到上帝咯,呵呵。”她此时才听清这个声音是从四周传来的,分明就像天使保护她着,让她不再害怕。她想不到这个地狱的主人竟是这样一个拥有天使般声音的男孩。鱼缸见她没有乱跑了便对她说;“现在还是深夜,乖乖的,好好睡一觉,明天才有精神咯!”她不闹了,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外边这个陌生的世界,慢慢的睡着了天快亮了,鱼刚醒了,他想带她去看日出,每走一步他都十分下心,生怕把她给惊醒她。终于到了,太阳刚刚升起,柔柔的,阳光穿过他的身体轻轻的打在她身上,暖暖的,她微微的睁开眼睛,看见了一副从未见过的美景,她靠着她问:“为什么一个人来这里。”他却的说:“别忘了我是你的守护天使哟。”

他笑了,笑出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自从鱼住进他的心里,他无时无刻不感到快乐,他曾说过,“我要带着我心中的你,到你想去而去不了的地方,就算爬也要爬去。”他每天都带着她行走在人来人往的世界里,为她遮风,为她挡雨,带她看一幅又一幅最美的画。而她并不是那么高兴,她还是想回家,回家看着住在自己心里的她日渐消瘦。她不可以属于他吗?真的不可能吗?他知道在她心只是她的救命恩人,只是恩人,虽然她现在住在他心里,可她流的泪他比她还清楚。看着自己喜欢的她整天以泪洗面,他多想为她分担一些啊,让她快乐一点。可话到嘴边一次又一次的咽了下去,他是舍不得放开她的手吗?

为什么?他依旧陪着他,穿过岩石来到海边。她看着自己的故乡,却不能靠近,她不能那样自私,她不能留下他一个。想到这里,她再一次流下泪。他看着他,以前的画面浮现在眼前,一阵沉默。他真的不可以自私吗?他默默的说:“小鱼,你是不是想家了?是不是想回去?如果你再流泪,你眼睛会失明的。”她摇着尾巴有些惊讶,“我,没有流泪啊,我什么流泪了啊?瞎说。在这里有吃有喝的,还可以遮风避雨勒,哈哈。”她有些调皮。“小鱼,你不要骗我了,好吗?我知道的,你不可能一辈子住在我心里,正因为你在我心里,我才知道,我才明白你的心,你的泪。你不安慰我,你不可能属于我,呵呵。”他哭的,而她却看不见,只是有一点点海水的味道,咸咸的。

他慢慢的走到海水的浅滩上,轻轻的把她放入水中,慢慢的,看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泪水又流下来了,她太眷恋这海水的味道了,转头,消失了……他的心再次被泪填满,可此时不是幸福,而是心痛。

他站在珊瑚岩上为她唱了最后她最喜欢的一首歌:“终于明白爱已不在,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去依赖……”此刻他终于明白这首歌的含义,一纵身从珊瑚岩上跳了下去,他要陪着她永生永世。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停止,他笑了,看清了所有,但是他不后悔。他的身体划出了优美的弧线,变成了碎片,洒在空中,好似雪,一片一片的坠落她发现在相处的几个月来,她早已离不开他了。她过了片刻又返回到了和他分别之处,可是没发现他留下的一丝痕迹,但她不愿离去,她坚信他会来,既便要走也要看看他最后一眼我是你的守护天使,呵呵可惜一切已经太迟,太迟,小鱼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竟是那么爱自己,竟会用一生来陪她。而她更不会知道他就葬在她爱的这片深海里。永远,永远都陪着她!

也许…爱情只是一个梦想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淡忘爱情。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候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别离,是为了重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种很伤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旳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尚上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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