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中的情缘来易来去难去
“妈妈,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我已经忘了这是第几次女儿这样哭着向我要爸爸了,我紧紧的把女儿搂在怀中,心如刀割:“黎黎,乖,不哭,爸爸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才会回来。”
“我不嘛,我就要爸爸。我要爸爸。你骗我,他们都说妈妈骗人,说我是野孩子……呜呜……”听着女儿伤心满带委屈的稚嫩的声音,我的思绪陷入了很久以前,闭上眼睛,眼泪又流了下来……
离家出走那年,我十七岁。
我的父亲是一个老师——儿时很多小玩伴都害怕的老师。我想这或许和父亲的长相有关。他是国字脸,长年都只带一副很古老的那种黑色方框型眼镜。伙伴们都说我的父亲看起来很严厉、很凶。
我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常常把我抱在腿上,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白头翁》的故事;教我背《画》那首诗,教我写字。甚至给我当马儿骑,逗我乐。我很喜欢父亲,我觉得父亲是和蔼又伟大的。在我的眼中,父亲是一位慈蔼的好父亲。
我的母亲很漂亮。小的时候跟着妈妈我经常听到别人笑着夸我,“依依可真是遗传到了你妈的所有优点吖。”
虽然母亲只有小学文化,但是她懂得很多人生道理。
从小妈妈就常告诉我做人要真诚、善良,她要我努力读书,将来靠自己的能力也能独立生活。
再大一点,妈妈又告诉我说,“外面社会很复杂,你还小,不要乱交朋友,好好读书是第一位。”
我点头。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听她的话。
高二的下期,我瞒着他们、瞒着老师,不顾朋友的阻劝辍学离家出走了。跟着一个比我大两岁的男生就那么草率地走了。
那一年,我十七岁。
给家里去电话的时候已是我离开之后的好几天了,妈妈接到电话已经泣不成声,爸爸劝我回家,我态度坚决的否定了。他气急败坏的在电话那头大声吼道:“你要是不回来,以后就永远不要回来了!我没你这样丢人现眼的女儿!”那是我记忆里爸爸第一次对我凶。我听到妈妈在那边哭喊着:“不要这样凶依依,我的乖女儿啊……回来啊……回来……”“哭什么哭!她不是我们的女儿!没良心的东西!”我感觉爸爸的声音在颤抖。我知道爸爸是真的生气了,他们真的伤心了。我第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了心痛的感觉。苏鹏紧紧的拽着我的手,“爸、妈,依依……对不起你们。”狠心挂掉电话那刻,我扑向苏鹏,在他的怀里泪如雨下。
他紧紧的抱着我,对我说:“依依,我一定会给你创造一个幸福的未来。”我信了。带着那懵懂的对爱情的幻想,我抛弃了爱我的父母和我爱的家。
秋末他丢下承诺,离我而去。
我们租住在苏州郊区的一间很小的房里,里面只有一张铁丝床和一张旧木桌。但是带着他的爱,我没有觉得不满足。我认为我会幸福,有他的幸福。我的第一次,也就是在那样简陋的一个屋子里给了苏鹏。
看着床单上暗红的花朵,我心情复杂的哭了。“鹏,你爱我吗?”
苏鹏把我紧紧的拥入怀中,“依依,我的宝贝,我会一辈子爱你,疼你,给你想要的幸福!”
他的目光是那样的温柔,那样的深情。
那时,那样的话,让我深深地感动。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会爱他一辈子。
女人就是这样,身体一旦属于了一个男人,就像中了那个男人的魔咒,很难再走出来。
男人却不一样,一旦得到了那个女人,热情也就慢慢退却了。
男人和女人对待爱情的不同就在于,男人很理性,而女人永远都是感性掩盖了理性。
他不让我出去找工作,理由很简单,却也很落俗套,他说他不想让我受苦。他说他会赚钱养我。那时,单纯的我,沉醉在我幻想的幸福中。
现实却很残酷,这是以前在学校的我从没体会到的。
高中没有毕业,没文凭,他的工作找的很不顺利。连续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几乎每天都是白开水加馒头,要么就是方便面。
那个时候我是个比较理想主义的人,相信爱情,渴望永恒,我以为共同经历了苦难就一定会让我们将来更加的珍惜对方。
“鹏,要不我也去找工作吧,这样下去也许……”我小心翼翼的说着,生怕伤害了他的自尊。我是心疼他,看着他受挫有些颓废的样子,我想两个人一起努力,也可以互相分担。可是我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发火了:“你怕我养不起你么?!我说过,我养你!我带你出来,就不会让你受一点苦!你就给我待在家里!不许出去工作!”
我被吓着了,委屈的不知所措。
望着他,我只是噙着泪花一个劲的点头。
事后,我不停的安慰着自己,想他只是怕我受累,所以,即使他说话有些偏激,也是情有可原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我想象中的那样发展。
生活中,爱情也是现实的。
他离开那时,2000年10月,正值秋末。我生日的前一个月。
某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发现他已经不在身边了,我以为他只是早早的出去找工作了,无意间留意到枕边放着一支火红的玫瑰,还有一张小纸条,这样的情节像极了电影。我拿起纸条上面清晰的显着他的笔迹:
“依依,对不起,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我现在才知道自己多渺小,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爱你,却给不了你幸福。所以,我选择离开。你会遇到你的幸福!而我,不是那个人。”
这样简短的几句话,让我哭的肝肠寸断。我把自己的全部交给了他,他却那么狠心的丢下承诺,离开了我。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住在那间小屋子里。我想他一定会又返回来找我,我一直坚信着他是爱我的。
只是那种希望和幻想被现实一点一点的撕碎。
我已经忘了在多少个夜里我哭得累了,沉沉睡了。梦里惊醒时,发现泪痕仍在。
我的生日很快就到来了,但他仍然没有回来。那个时候我才顿然醒悟,他是真的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我的初恋,就那么早早的夭折了。
依依不舍,告别苏州。
生日的那天晚上,我鼓起勇气给家里打了电话。QQ空间情感日志,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来。
“喂……”妈妈的声音听起来很疲倦。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来了,我不语。
“喂……?喂……? ”妈妈连问了两声,那种音调让我听出了一种期待。“依依……? ……依依,是你么?是你么?”妈妈的声音焦急了很多。
我原本只是想听听他们的声音,最终还是没能忍住,一下子哭了出来:“妈妈!”
“依依,我的女儿啊!回来好吗?妈妈想你啊!”
我依旧不语。
“依依……我们不怪你啊!爸爸妈妈都是疼你的……回来吧。”妈妈用近乎哀求的语气对我说。
我觉得心痛的难以呼吸。
爸爸接过妈妈的电话,“依依,好孩子。爸爸不怪你了,回来吧!啊?我的孩子!”
“爸爸……我……我爱你们,依……依依不好……依依对不起你们。”
“你还那么小,外面那么乱……”
“爸爸……你们……不要担心,我……我……很好。”我打断了爸爸的话,因为实在听不下去了,太心痛了。
“好,就好!银行卡上爸爸给你存了些钱,不够了就去取。想家了,爸爸妈妈一直都在!随时都可以回家,啊?! ”
“恩。”……
挂掉电话,我痛哭。
承诺爱我一辈子的人消失了,最疼我的还是爸爸妈妈。
内心里我是很想回家,但就是放不下面子。我一错再错。
我决定离开,依依不舍地离开那个给过我幸福幻想最后却让我遍体鳞伤的地方。
坐上开往上海的列车,我的思绪混乱一片。
我以为离开了苏州,就可以不再那么伤心、难过。
落入红尘那年,我十八岁。
刚到上海的时候,我整天整天的奔跑于大街小巷找工作。
“我们需要至少高中毕业。”
“哦。”
“有实践经验吗?”
“没有。”
一次次的失望而归。
……
我才终于明白了爸妈的话,为什么当初要叫我努力读书。
没有学历,没有手艺,年龄又小。
那已是去到上海的第二个月了,我仍然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天气有些阴沉,刚刚入冬的空气有点冷。
从银行出来,我跌跌撞撞的往回走,想着方才提款机银幕上显示的卡上余额为13.67,我几近绝望了。但心里仍有一点撑起我的动力,我对自己说:不管怎样艰难,我都不能那么回去,我丢不下那个脸面。
突然,我留意到路边贴着的一则招聘广告:招女,18-25岁,形象气质佳,待遇优厚。电话……。地址……。这一则简短的广告,让我好似发现了一颗救命的稻草,于是我按着招聘广告上留的地址找了过去。
如我料想的一样,那时一份在夜总会里的工作。
“我想应聘普通服务员。”我还故意把普通强调了一下。
“对不起,我们这里不招普通服务员了。”
最后我失望的走了出来。
漫无目的地的落落的走着,耳边无数次的回响起离开时那歌城里所谓经理的话语:“现在这个社会,有钱才是真理,尊严是不能填饱肚子的。以你的条件,你准能红,准能挣大钱。你再考虑考虑吧,想好了随时可以再回来找我……”
我内心痛苦的挣扎着,但最终还是又折回去。
为了生计,我别无选择。
他说得对,如果一个人连生活都成问题了,苦要自尊又有什么用?
那一年,我刚刚十八岁。花一般的年华,我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做了一名洋酒推销员,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个陪酒小姐。
没有眼泪的悲伤,我是红玫瑰。
“你得取个艺名,在这一行,都不用真名的。”
“噢。那我就叫红玫瑰吧!”
我知道,即使离开了苏州,我还是无法忘记苏鹏,无法忘记他给我的那些梦,以及他离开时留下的那支红玫瑰。
我有了自己的工作。只是与别人不同,我只在晚上上班。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的工作也开始了。
在那个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地方呆的时间长了,有“妈妈”的调教和姐妹的熏陶,我懂得了怎样包装隐藏真实的自己去讨得那些男人的“喜欢”,以得到很丰厚的报酬。
如之前张经理预言的那样,我很快得到了很多男人的欢心。那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很多白天看来文质彬彬一副君子样,到了夜间和野兽没什么区别。
在那个浑圈呆得久了,我的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男人不可信,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里面的烟尘女子多是和我一样经历过很深的感情伤害,接触的男人多了,我们的看法相同。我开始看轻爱情,变得冷漠,学会逢场作戏。
我凭借自己过人的姿色整天穿梭于各个男人之间,挥霍着自己大把的青春让他们高兴,以此满足自己更大的物质需求。
我发誓,对那些男人,我只会演戏,不动真情。
偶尔我会想起他,苏鹏,我的第一个男人,我把他埋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想放下却放不下。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人这一生有一次就罢,我想我不可能再爱上第二个男人。我掩饰着自己的情感,悲伤,却不流泪。其中的滋味只有自己才知道。
那样一晃过了两年,我不跟任何男人谈感情,除了钱。我也没想过要再恋爱,结婚就更不敢想了。
社会教会了我现实。
我得到了很优越的物质生活,感觉却是深深的空虚而且孤独。
在别人眼中,我就是风月场所里一朵无情的红玫瑰。
婚姻围城终成心碎的牢房
十年的共同生活,十年的感情,换回的只是心灵与身体的痛楚,你对我的折磨是无形的,你对我的伤害是无形的,这种痛,我宁愿你拿刀来捅我来得直接一点,这种痛,唯有爱到深处才能体会。当香烟爱上火柴的那一刻,就注定是被伤害的!
初识,爱情来得如此凶猛
小莉还未毕业时,就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结识了阿伟,至那以后,阿伟隔三差五的去找小莉,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他带她出去玩,一起唱歌,一起跳舞,一起喝茶。小路上留下他们散步的足迹,小河边留下他们相拥的甜蜜,大桥下留下他们热吻的亲密……
小莉是天真的,是单纯的,她看着满脸帅气的阿伟,根本无力抗拒他的热情,很快就投进了他的怀抱。
他们不在一个地方读书,所以只有周末才有时间相聚,这更增加了彼此间的感情。每到周末,小莉就会去车站等阿伟回来,而阿伟每次都会给她带一些小玩意儿,或是一枝玫瑰,或是一件小饰物,礼物虽轻,却处处显示着他对小莉的宠爱。
他们山盟海誓,他们恩爱有加,他们不顾一切的坚持着自己的所爱,不管家人的反对,毅然走到了一起。
订婚,同居后的平淡
在我们这个地方,订婚了就等于结婚了,是公认同居的两夫妻了。订婚的那个夜晚,小莉和阿伟都非常紧张,虽然之前他们相恋已久,但没有试过婚,小莉准备了干净的白毛巾,垫在身下,阿伟也热烈的想占有小莉的身体,当他进去的那一刻,小莉疼的没敢喊出声来,她爱阿伟,她怕打扰了阿伟的兴趣,她更怕阿伟因为她喊疼而放弃了,于是她忍了下来。女孩的第一次总是痛苦的,找不到丝丝快感,而男人不一样。
结束后,阿伟拿起小莉身下的白毛巾,依然是那么白净,阿伟呆了,他有点不敢相信,但她没有问小莉,他觉得只要自己爱小莉,是不是处女并不重要。
或许男人都是虚伪的,或许男人都希望自己的第一次同样也是交给一个纯洁干净的女孩,当他一直以为的最初轮为第二或第三时或更后时,他的心里是痛苦的。
订婚后,生活开始平淡,阿伟不再像初识小莉时那般宠爱着她了,他们渐渐失去恋爱时的激情,只留下小莉一个人守着那份承诺与誓言。
电话,惊醒梦中的自我
渐渐的,阿伟开始晚归,在外面上网玩游戏,小莉开始夜夜独守空房,终有一天,一个女孩把电话打到了家里,当时刚好是小莉接的,而阿伟已经出去,小莉并没有说自己是阿伟的女朋友,而电话那头的女孩称呼自己为阿姨,并且告诉她是阿伟的女朋友。
小莉呆坐在电话的这头,只是不停不停的哭,阿伟的妈妈回来了,发现了哭泣的小莉,安慰着小莉,并告诉小莉一定会帮她出气的,等儿子回来了好好质问他一翻。
那晚,阿伟依然至凌晨才回家,可发现妈妈和小莉都没有睡,在房间里等着,他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经他坐下,他妈妈就开始骂他,让他跟小莉认错赔礼道歉,阿伟用满是怒火的眼神看向小莉,只是先把妈妈哄回房间,阿伟妈妈一走,他便质问小莉:“这是我们俩个人的事,你干嘛要告诉妈妈,你不想和我过你就走好了。”一句话把小莉顶的死死的。
她的心碎了,亦死了,她不想赖在阿伟家,于是收拾行李,一个人独自回了娘家。在娘家呆了两天,依然没有一丝消息,小莉亦是不吃不喝不说话。没办法,小莉的父亲拨通了阿伟家的电话,告诉阿伟妈妈:“如果我们女儿有什么三长二短,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莉父亲的警告还是阿伟的良心发现,第二天,阿伟妈妈带着阿伟来到小莉家,又是赔礼道歉又是保证以后决不再和那女的联系了。
小莉还爱着这个男人,她没有办法不原谅,于是她跟着阿伟又回去了,她只有希望阿伟真的可以改过自新,她希望阿伟只是太无聊了,所以才会去找个女朋友玩玩的,等他累了烦了还是会回家的。
结婚,遗留下更大的缺憾
阿伟并没有像他保证的那样不再去外面玩,而是更释无忌惮的和各式各样的女子交往,他更加毫无顾虑的在小莉面前大谈别的女人如何如何,小莉却从不曾想过要放弃阿伟,她告诉自己说:“阿伟还是爱着她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至少他还愿意娶她,至少他们还有未来。”
结婚了,婚礼很隆重,阿伟给了小莉一个盛大的婚礼,却给不了小莉爱,他们的结合仅仅是为了满足双方家长的意见,仅仅是为了婚姻而结合的,并不是因为爱,并不是他真的想负责任了。
小莉天真的以为阿伟结婚了,就会有所改变,然后事情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美好,结婚不到一年,小莉又发现阿伟在外面有女人了,而这次和以前的每一次都不一样。
阿伟跟小莉说要离婚,他说他爱那个女的,很爱很爱,而且那女的还是个处女,希望小莉成全他们,并告诉小莉说自己有处女情结,小莉当时就受不了,难道自己当初给你的不是处女之身吗?阿伟说:“我没有看到血,我不是你的第一个男人。”小莉痛苦的说:“这个我也不知道,可是你确实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啊。”“我保留着那晚有血的床单,我会一直保留着。”阿伟认真的说着。
小莉死活不同意离婚,阿伟就不停的骂小莉,有时候甚至拳打脚踢,一个月后,小莉意外的发现自己怀孕了,不知道是老天在和她开玩笑还是在给她制造机会。当她知道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太大的惊喜,更多的是可悲,可她还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阿伟,阿伟的脸上最初还是有丝丝幸福感和快乐感的,可很快被现实打回了原形,他说:“去把孩子打掉吧,我们现在根本不需要孩子,我还是要离婚。”小莉流下了眼泪,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流泪了。
小莉在想,每个女人在怀孕时总是最幸福的,可是自己为什么要承受这么多呢?她告诉自己不管怎么样也要把小孩生下来。QQ空间伤感日志,阿伟的父母知道小莉怀孕了,更是加倍呵护着这个儿媳,他们老夫妻俩也知道是自己儿子不好,于是只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弥补小莉,可小莉要的是丈夫的爱,而不是公公婆婆的同情与怜悯。
孩子,并没有挽回他良知的发现
小莉在承受阿伟离婚的要求下,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可是到了后来,当阿伟看着小莉的肚子渐渐变大,不知是阿伟良心发现还是觉得愧对小莉,他不再提离婚的事,而是经常给她买一些好吃的回来,让她安心养胎,有了孩子一切都好说。
小莉渐渐感觉到丝丝幸福,于是她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可她不知道这种幸福的感觉能持续多久,会不会是另外一场暴风雨来的前言,在经历这么多这后,她不再对他有任何好的幻想,她明白,他永远也给不了她幸福,永远也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小莉生孩子并没有那么容易,几度在医院晕厥过去,最后没办法剖腹把小孩剖出来的,是个女孩子,长的很像阿伟,这给小莉增加了不少生活的信心。那段时间,阿伟一直陪着小莉,也一直照顾着妻子和女儿,那时的小莉是幸福的,她一度幻想着,会不会这个女儿会让阿伟有所改变,让他变得更有责任感与家庭感呢。
可是事情并没有小莉想像中的那么美好,在女儿还不到一周的时候,接二连三的事情又发生了,阿伟带着一个又一个女人出现在小莉的面前,小莉告诉阿伟说:“你这样比拿刀捅我还痛你知道吗?”阿伟说:“没办法,我就这点爱好了。”小莉说:“那你给我点钱帮我买套房子,我们离婚好了。”阿伟说:“我不会和你离婚的,除非哪一天你自己想走了。”
小莉相当的无语,她并没有想到女儿并没有换回他丝丝良知的发现,反正更变本加厉的折磨着她,她好想逃离这个家,可她舍不得女儿,她好后悔当时没有听朋友的劝离开他,可现在已成定局,她说,她现在只希望他能多赚点钱,然后让她存一笔钱,然后她一个人偷偷带着女儿逃离这个一直以来折磨着她的男人。
尾声
现在小莉依然工作着,她一个月来微薄的薪水全部用来女儿的花销上,她依然一个人坚守着那个属于他们俩个的房间,她只告诉我说:“总有一天我会逃掉的!”
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我的这位朋友,我只希望她过的好,过的快乐,可是,我想她过的并不好,在没有离开那个负心汗前她永远都不会过的快乐,她永远都不会幸福。在此,我也只能祝愿她早日脱离苦海,重新能找到一个属于她的好归宿。
为爱许愿情陷沼泽迷途归
爱是什么?爱是一种相知,爱是一种关怀,爱是一种豁达,爱是一种宽容,爱是一种感动!
莫小夕呆呆的坐在诺大而空荡的房屋中,灯已熄灭,只有电脑显示屏散发出银灰色的淡淡的光。她下意识的看着时间, 2:40分,那时间好像是对她莫大的讽刺和嘲笑。如此的深夜,寂寞的女人。
家明还没有回来,已经不知多少次的拨动他的号码,仍然是那机械的冰冷的声音:对不起,该用户暂时无法接通,然后是一连串的英文。
她想起了昨天好友的谈话,那欲言又止的神情和那吞吐的话语。小夕,不要太忙绿工作,关心一下你家家明。然后谈话戛然而止。她隐约的感应了什么。
其实她早已不安和忐忑。近一段时间,家明常常晚归。不是业务便是应酬。即便回到家,也倒床而睡,没有解释,没有歉意。看着他熟睡的酣然,她倍感凄凉。
她在猜测他可能的种种。最坏的打算是他有了别的女人。一股难言的落寞和悲哀象浓雾一般紧紧的把她湮没。
叮叮叮……电话响起,在寂寥的深夜格外的清脆。她机械的拿起电话,一个男子急促的声音:是宋家明的家属吗?宋家明在滨江路酒后驾车,冲撞了护栏,现在爱格医院。她无力的放下电话,不安的心轰然倒塌。
莫小夕匆匆的赶往医院。家明静静的躺在病床上,头部缠着白纱。医生说,还好,只是轻微的撞伤,暂时的昏迷。她松了一口气。医生又接着说,但是另一个,粉碎性骨折。她才发现,另一个病床上还有一个人。
确切的说,是一个女人。她茫然的看着莫小夕。是个漂亮的女人,至少比自己漂亮,莫小夕暗暗的叹道。那女人在莫小夕的注视下,无处遁藏。她喃喃说着,我和宋经理谈完业务,他送我回家……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目光游离不定。
莫小夕没有追问。在预缴了住院费后,她逃离了让她窒息的房间和那弥漫着医药味的医院。
天边,已蒙蒙发白。她无力的靠在一棵树下,泪水潸然而落。揪心的难言的痛深深的桎梏着她,一张网压得她无法呼吸。她痛彻心扉。
十年了,她和家明已经结婚十年了。莫小夕的脑海浮现出往日的点点滴滴。家明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家明有拿手的厨艺,小夕喜欢看他灵巧的双手在菜墩上游刃有余。她会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把脸颊贴在他宽阔的背上。家明会说,小夕,多吃一点,看你瘦得。她会撒娇,家明就一口口的喂她。她的生日,家明总会意想不到的捧着一大把玫瑰,在各种场合给她意外的惊喜。小夕生孩子,家明寸步不离的陪伴,当女儿抱出来的时候,他的欣喜若狂……
往事如烟如尘,但最美的记忆铭刻在生命的历程中。只是今非昔比,物是人非。那些美好的回忆更祭奠了此刻的疼痛。
回到家,女儿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她无言以对,她最怕面对的是女儿清澈的双眼和稚嫩的表情。她细细碎碎的整理着衣物,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最后,她打开电脑,搜索出一份离婚协议书的格式。
莫小夕再去医院的时候,除了家明的衣物,还有一份离婚协议书。
整整一个星期了,家明没有回音。女儿还在天天的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有一天,女儿满心喜悦的问,妈妈,千纸鹤真能许愿吗?她暗暗一笑,这是个哄小孩子的游戏。但她还是对女儿认真的说,能的,只要你是诚心诚意的。女儿似懂非懂,但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莫小夕决定亲自找家明谈判。既然他不理,就自己主动吧。QQ空间爱情日志,不过得先回家安顿好孩子,她可不想女儿受到伤害。
远远的,她看见小区的失物招领栏前围了很多的人。她走上前,那一刻,她怔住了。上面有一排歪歪斜斜的字体:爸爸,你快回家,我和妈妈等着你。那是女儿的字体,她一眼就看了出来。但在那纸条的下面还有另一张纸条,字迹刚劲有力:老婆,我知道错了。你能原谅我吗?你能给我一次迷途知返的机会吗?我爱你和孩子。如果你能原谅我,就在旁边的树枝挂上红色的东西,我很远就会看到。如果没有,我会安静的离去。
让她更为惊呆的是,一旁的树枝上挂满了红色的东西。有红色的帽子,红色的丝巾,红色的布条,红色的纸张,最醒目的是一串千纸鹤,本是彩色的纸折叠而成,现在却刻意的涂上红色,是小孩子的那种油画棒。红得那样的耀眼那样的夺目,象极了一个个跳跃的精灵。她想起了几天前孩子那稚嫩的声音,妈妈,千纸鹤能许愿吗?
不断的有行人继续的挂上红色的东西,有年轻的情侣,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活蹦的孩子。一股热流瞬间涌上莫小夕的心尖,触动她心底最柔弱的最纤细的神经。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莫小夕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的情景:孩子活泼乱跳着,欢呼雀跃。因为她许的愿望成真了。家明忙碌着,只听见切菜的声音,那么的动听悦耳。孩子大声的说,爸爸,我要吃番茄鸡蛋汤。家明温和的声音,宝贝,爸爸这就给你做。他转过身,看了看莫小夕,眼里是深请和爱怜。
莫小夕的嘴角泛起了好看的笑容。推开窗,满是洁白的栀子花馥郁的幽香。
愁悴那场不了了之的爱情
柳暗轻拂,蜂媒蝶使,盛夏虚掷,斜径失迷,独幽无语,空带愁归。静锁余眉成叹息,影倒相思无烛泪。朱颜未改恰秀靥,何处容我醉时眠?
又一个盛夏临近,2009年的你们过得好吗?想起你以前所赋予我的种种甜蜜,幸福的思绪每每浮现于脑中时,那颗空荡荒凉已久的心总会一时的被小小的感动所灌满。但是又有谁知道,这短暂的喜悦已被无情的现实冲刷成一种负气的窒息。
独自站在相像的中心广场,一样蔚蓝的天,一样迷人的香,一样的风筝满天,可是之前那颗喜悦之心早已独归远。
2008年的春末夏初,我怀着一颗无比好奇的心来那家外企报到,这是我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我被分配到了人力资源,主管给我介绍完所有的我的职责之后,突然说“李可,我们原来的核算已经辞职,不过还没有离开,如果你有不懂的地方,要多跟他学学”说完一个电话把他叫了过来。而我在那战战兢兢,等着我的“老师”过来。
当咚咚的敲门的声传来,其实门一直是开着的,如此礼貌一举,让我对这个我的前任肃然起敬。当主管一声“请进”我的视线跟随前来的“老师”所飘移,一身得体的工装,一脸自信的笑容,“你好,主任,”说完给了我一个示意的点头微笑。“李明,这是我们部门新来的核算,接替你的,她叫李可,因为刚刚毕业,对真正企业的核算还不是很懂,你教教他,可以吗?”“没问题”李明说完,向我伸出手“你好,李可,我叫李明”我伸手回敬,在说出你好那两个字的同时,一脸的羞愧难当。
接下来的时间,主任很快让我接管了李明的工作,对于我这个刚刚踏出学府,初次步入工作的人来说,无形之中添加了很大的压力,虽然我的专业对口,但是跟现实的工作情况大相径庭。
唯一让我安心的是,李明可以不厌其烦的给我一一讲解,并且一再的安慰我“李可,不要心急,我刚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抓狂的,但是只要我们用了心,没有我们所不能承受的”听了李明一席话,我燥乱的心有了一丝宁静。我真的很感谢有李明这样的“老师”帮我。在李明悉心的指教下,很快我进入了状态。李明看到了我的进步,脸上终于露出了惬意的笑。
一个星期,就这样徐晃而过,周五的晚上,我约了我最好的同学兼闺蜜刘珊来我那个小小的家,说我的家小,是因为我参加工作之前,慌忙之中租住的一居室,因为囊中羞涩,所以只好请刘珊委屈于我的寒舍。路珊是第一次来,我怀着那颗激动的心去车站接我那许久未见的闺蜜,当我们相见的瞬间,那个紧紧的拥抱阐释了我们那颗彼此牵念的心。
一直从大一就心疼我的刘珊,这次竟然带来了好多我喜欢的美味,满满的两袋啊。“亲爱的,说了什么都不要买的,干嘛又为我破费?我欠宝贝的已经够多的了”“说什么呢,李可,我们之间不要再提到欠这个生分的字眼了,好吗?”
我们高兴的回到了我的小窝,我专心的为刘珊烧了一桌她最喜欢的菜,依旧以素为主。因为在大学时代,爱美的我们只要在学校餐厅或出去所有的饮食都是素的。如此多年的坚持,练就了我们独有的身材,在学校经常会引来那些羡慕的眼光,而我跟路珊窃窃私语“亲爱的,走我们的路,让别人羡慕去吧”然后我们仰天长笑。
晚上,我们挤在我的小双人床上,之所以叫小双人床,是因为我为了刘珊专门让房东准备的。当我们畅谈着工作,我每一句话,都会提到李明。因为我有现在的成绩跟李明的付出是不可分开的。“李可,怎么一说到李明的名字,我都看到你眼里闪烁出一丝幸福的幻觉,你该不会喜欢上李明了吧?”“刘珊,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李明,我总能从李明身上看到一种光芒,而心里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踏实且有自信”“你完了,我最了解你,你会爱上李明的”最后我们竟然沉默了。
当我依依不舍的送走了刘珊,我依旧再次期待见到李明。我兴奋的来到了公司,李明早已来了,因为时间很早,空荡的房间里,只有我跟李明,李明一脸的落寞,他告诉我今天是他最后一天在这工作了,跟我做完最后的交接,明天不会再来了。
当我听到这一切,我一脸茫然的望着李明,我分明看到了李明眼中那一丝的不舍。“其实我离开没什么的,我放不下心的还是你,核算出不得半点差错,我走了以后,一定要小心加细心”脑中一片混沌,根本听不进李明说的每一句话,只是想着如何可以留下李明?“是不是因为我来了,所以你被解聘了?如果是这样,那我离开,你继续留在这里,好吗?我可以再找工作的”。
“呵呵,傻瓜,跟你没有关系的”话还没有说完同事们已经陆陆续续来了,我们的谈话随即停止了。一天的交接很顺利,下午五点,快要下班的时刻,同事们都在兴奋的谈着下班后的欢愉。而我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对于我们来说,明天我们依旧坐在这里,而对于李明,我不知道他会身在何处。整整一天,我萎靡不振的将就着,甚至中午饭都没吃。
这一切,李明似乎都看在了眼里。“李可,下班后,我请你喝茶吧,然后跟你说说我的情况”看到李明虔诚的向我发出了邀请。我当然欣慰的应允了。
我们是一起从公司走出来的,同事们不时的投来不解的眼光,因为我初到公司,一向低调,所以很多同事对我不了解。不理那些了,因为内心一直想对李明的未来有一个明了的探知。路上,李明一直缄默,而我也不敢轻易打扰李明,生怕我的问话惊了这份难得的安逸。而我们会不时的望对方一眼,彼此眼中的那份默契经常会惹来我们的相觑一笑。
终于到了茶馆,对于茶馆,我是第一次来,我跟李明对面而坐,这里的环境真的很清雅,尤其是茶馆里放的那首《峨眉金顶》这样大气磅礴的曲子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给了我恬淡安然。其实每次跟李明在一起,李明的身体总能折射出一种光芒,这种光芒给我自信和力量。而我自己也发现,我已经依赖上了这种光芒。没有了这种光芒,我不知道我如何来过活。如何来应付一些拐点?
谈话中,我突然发现了一个细节,李明把一小撮茶叶放在了嘴里,我问他“你怎么喜欢嚼茶叶呢?”李明说喜欢干茶叶那苦涩的味道。
原来这次李明的离开,不是因为我的顶替,而是李明的爸妈身体不太好,李明想回去陪伴爸妈,工作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很不错。我眼里的失落被李明看到了,“李可,不要难过,其实以后我不在这个城市了,我们还是可以联系的,况且我们离的并不远啊”“嗯,我难过的没有说一句话”原来真的好巧,李明竟然跟刘珊以后在同一个城市,这样以后我去那个城市就可以见到两个好朋友了。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惊喜给了我一丝心安。
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李明不时的看表,李明告诉我,本来今晚想请我吃饭的,但是家里妈妈已经在医院里了,所以买了晚上7点的车票。“李可,我要走了,不好意思,”说完把手机号跟家里的话给了我。当我们从茶馆走出来,我看着李明匆忙的背影消失在了人群中,眼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的留了下来。我竟然连个再见都没有跟李明说。
在李明离开的日子里,我除了心底对李明深深的想念,还有就是听了李明的话,我是李明老师的学生,所以我一直以此为荣,也更加的对工作兢兢业业,我不允许我的工作出半点纰漏。
之前的几天,晚上我忍住了对李明的思念,我知道李明的妈妈在医院需要他照顾,所以我尽量不想去打扰李明。可是到了周末,我还是忍不住给了李明短信,“李明,妈妈身体好点了吗?还在医院吗?我很担心你的身体。”终于我马上收到了李明的回复“放心吧,李可,再过两天,妈妈就出院了,谢谢你,不要担心,工作还好吗?”那一晚李明一边陪在妈妈身边,一边给我回复短信。那一晚我睡得好香好香。
之后每天,我都会接到李明的短信,这似乎成了我们不可缺的一种习惯了。从开始每晚的睡前问候,到后来的每天早上叫我起床,我越加的依赖李明了,所以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找个机会去看李明。后来李明告诉我妈妈终于康复出院了,但是还是需要静养,所以后来在家里,每次给我电话,都会跑到楼下,因为怕打扰妈妈休息。突然有天因为心里满满的都是李明,因为这个周末就要见到李明了,兴奋过了头,账目出了问题,当主管训斥我的时候,我难过的哭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犯错误。晚上给李明电话的时候忍不住哭出了声。李明安慰我“这属于微小错误,我以前也犯过的,以后要更加的细心”李明哪里知道我是因为想见他心切才出的问题。
终于熬到了周末,我终于如愿以偿的踏上了去李明家乡的车,一路上,感觉一切都是新鲜的,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很快就要到了,李明给我电话“李可快到了吧?”“嗯,马上,一会就到,你在哪呢”:我在车站等你,一直等你听到李明的一直等我,暖暖的幸福感填满了心。
当我下车的瞬间,我急切的眼神左顾右盼,终于那熟悉的影像出现在了面前,看到李明的瞬间,内向的我还是羞愧的低下了头。抬头望天,马上中午了,“李可,这样吧,我们先去吃饭,好吗?家里都安排好了”那一天,老天似乎很照顾我们,之前的炎热那天突然凉爽了很多。我们吃完饭,去了中心广场,蓝蓝的天,淡淡的花香,还有满天的风筝,李明之所以带我来这,是因为跟我所在的城市的中心广场,不但同名,就连广场内的摆置几乎都一样的。
我们徜徉在花香的海洋,突然李明提议我们去放风筝。我从来没有放过风筝,所以当李明把买来的风筝放在我手上的时候,我傻了眼,QQ空间经典日志,不知如何来操作。李明手把手的教我。就像当初教我工作时一样的认真,当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将风筝飞上了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风筝竟然开始了下落,当李明站在我的身后,两只胳膊围在我的胳膊周围用力的调试时,我竟然莫名的开始了心跳,这是我们第一次距离如此之近。终于风筝在李明的掌控下暖暖而升。
那一日过的好快,时间在我们放飞风筝的欢笑声中暖暖而逝,马上将近了黄昏。李明说“李可,今天不要走了,我给你找住的地方”“嗯,不用了,我去刘珊那住就行了,她还不知道我来呢,见到我该埋怨我了”。
我们依依不舍的分开了,说好我第二天上午的车,所以我跟李明约好,第二天上午见面。不知道为什么,跟李明在一起的时候,我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很依赖我,但是他从来都不会说喜欢我三个字,这样我的心里图添了一丝不解,我在想,可能是因为李明性格的原因,所以有些暧昧的话是难以启齿的。
我偷偷的来到了刘珊的小家,当刘珊开门的瞬间,根本没有想到是我的刘珊竟然惊叫了起来“啊,怎么是你?”那声音所迸发出的惊喜,只有我才可以心领神会。随后就是刘珊的埋怨了,说我来也不告诉她一声。但是我把见李明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刘珊,不知道当初是出于一种什么心里,或许觉得自己傻傻的跑来见一个男人,怕刘珊笑我,出于自尊所以我隐瞒了这件事情,只是随便搪塞了一句“我今天买不到车票,所以来晚了。坐的末班车”。
第二天,因为刘珊要加班,所以很早就出门了,当我来到了我跟李明约好的中心广场时,李明早已站在了那里。
我们坐在广场的长椅上,李明坐的离我很近“李可,昨天忘记告诉你了,我妈妈已经出院了,现在恢复的也很好,所以我要去新公司报到了”真的吗?太好了,什么公司啊?当我听说李明的公司名字时,我简直惊呆了,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李明竟然跟刘珊同一个公司。但是我并没有说这些,只是想又要一次离别了,心里好荒落。
当李明送我上车的那一刻,我竟然撕心裂肺般疼痛。“李可,路上注意安全,到家后,给我消息”此刻我开始了沉默。深深地低下了头,不敢在张望李明一眼,深怕泪如泉涌。在车发动的一霎那,我还是忍不住的回头看了李明最后一眼,李明依然站在那里,直到李明的影子在我的视线里渐渐的模糊,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在离开李明的日子里,一个人的落寞,一个人的孤单。虽然偶尔可以收到李明的电话和短信,但是依旧添补不了那失魂落魄。
奇怪的是,到了后来,李明的电话少了,随之短信也少了很多,我在想,可能是因为李明到了新的公司,肯定比较忙碌,一两个月来,我一直是这样来安慰自己的,但是我慢慢发现,我有时候主动给李明短信,他会间隔很长时间回我。总是说自己很忙。到了后来,短信根本不再回复我了。
当我以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用手机打过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李明依旧如初,可是话筒里却传来了李明冷冷的声音,“我在忙呢,有事以后再说吧”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只是李明的一个理由,曾经不管多忙,李明都会给我留出多余的时间陪我。突然之间我回到了孤独的怀抱。我没有再去打扰李明一分一秒。极强的自尊让我吃进了苦头。我每晚都会努力的回想之前李明所赋予我的般般温暖。我从来没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我曾经以为我找到了真爱,可是为什么还没有开始轰轰烈烈,便有了这灰色至苦的终结?
终于有一天,从刘珊给我传来的照片中,我找到了这种灰色至苦终结的根源,我在单位QQ一直是挂号的,除了跟刘珊聊聊天之外,几乎一直隐身升级的。
当刘珊兴奋地诉说着她的幸福的时候,我除了祝福就是羡慕,此刻的李明,你又在哪里?当我看到刘珊给我传来的那几十张的照片时,我终于知道了李明的去向,照片中那熟悉的影像,那熟悉的笑容,天啊,这个世界真的很小,照片里都是李明和刘珊的影子,她们在那熟悉的房间里打闹,玩耍,共餐。我坐在电脑前呆呆的流着泪。心里是嫉妒,是仇恨,还是真诚的祝福?不得而知。刘珊,我最好的朋友,在大学一直帮我,我们同寝,我一直亏欠刘珊的。我怎么能去恨她呢。听着刘珊讲他们幸福的浪漫旅程,陪伴我的只有心酸的眼泪。
之后,我学会了隐没自己,跟刘珊没有了任何来往。我会默默的祝福他们。走过那条我们熟悉的街。如今我们依旧生活在两个世界。我想了很久,难道当初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吗?我后悔吗?我当初不顾一切的去看他,用心去爱他,他怎么忍心弃我于不顾,去爱我最好的朋友呢?现在对你的怀念都成了一种奢侈。之前欠刘珊的已经在梦里还给了天使。而那颗想你的心是否开始了停止?那似曾相识给我自信的一缕光芒开始了点点的阴暗,而陪伴我的只有无尽的忧伤漫漫。
100枝玫瑰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最近同租房的那个女孩没日没夜的在听一首新歌徐誉滕的《等一分钟》,有时候听着听着还呜呜的哭泣来。那天终于忍不住问她。于是,她给我讲了这个故事:
他俩是在同一家公司里任职,并且俩人的办公室,只相距两堵精美别致的一米多高的隔板。他只要一欠身,就会看到她那靓丽的侧影。在隔板上放着一只精美的亲密恋人的挂表。
每天早晨,他总是早她1分钟走进办公室,然后,他会把一枝玫瑰花悄悄的插在挂表上。玫瑰总是歪向女孩的一方,可她看了之后,总是微微地抿嘴一笑,因为她已经猜出是谁送她玫瑰,但她有个浪漫的心愿:那就是等他送足100枝玫瑰花后,才肯接受。于是在下班后,她就会随手把那枝相伴一日的玫瑰,轻轻地投入纸屑筐里。
但是,在第2天,就会有一枝馨香的玫瑰花重新绽放在那只挂表上。日子,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他执着地给她送花。而他们也总是默需那个一分钟的时间规则,他,总比她早到一分钟,偶尔路上遥望,她也总是让他先行1分钟走入办公室,也许只有他俩人心有灵犀。
这天早晨,她竟破例早他1分钟走进公司。并小心翼翼地把一枝火红的玫瑰插在表架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玫瑰花转向他的一方,而后,她焦急的等待着他的出现。然而,在整整一个上午里,她也没看到手持着第100枝玫瑰的他。她感到很失望很伤心。
在下午,一位同事神色慌张地告诉拉众人一件事:“因为早晨堵车,他赶着去花店买花,遇上车祸,他现在已经……”众人眼圈都红拉,痛惜的说:“大清早的买什么花啊?他这人真是的。”
第二天,她没来上班。有知情者知道她已经向经理辞了职,可是知为什么,她走时哭得很伤心。
后来,同事门在他的办公桌的笔筒架上,发现拉一枝枯萎的玫瑰,枝上还系着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我愿意接受你的玫瑰!”那一刻表也停在了他早她那一分钟的一刻。
其实,那天早晨,她在路上看到了他走进了花店,她为了要提前一分钟,也给他一个惊喜,所以才没有叫住他……
世上有许多遗憾,就是因为自己的那一份固执而错生的。
既然你已经感觉到拉爱情的到来,为何不直接好好地把握?有时候,错过了一分钟,也就错过了一生。
只是为拉一枝玫瑰,而错失拥有一座玫瑰园的幸福,是多么令人痛惜!
那晚,下雨了。那晚,我上了他的床。那晚,我们只是喝醉了。
我是不是该为初恋做点什么
天成,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是我的同班同学,是我相恋一年的初恋男友。
大学里的恋情大至相同,我跟天成由彼此陌生变做彼此熟识,由彼此欣赏变做彼此爱慕。我们在许多同学嫉妒而羡慕的眼神里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不同的是自从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之后,他就不再那么主动了,而我,由最初的矜持反倒变成了主动的一方。
天成的家座落在一个很偏很远的小山村,偏到每年回家一次的他可以火车,汽车,牛车坐个遍。为了把家里的草房换成砖瓦房,天成从大一开始,就一边学习一边打工,自从他来到这个学校,那对于很多人来说遥不可及的高额奖学金就一直属于他,在供自己上大学的同时他还要帮父母供养两个上小学的弟弟。
当同龄的女孩子都沉寂在初恋的甜蜜里时,我却被妈妈关在琴房里苦苦的练着钢琴。妈说当初让我学琴只是为了能让我将来有一技之长,却没想到十五年的琴史不但让我在去年的全省钢琴比赛上一举成名,更造就了我一身纯净高雅的气质。
看多了爱情小说,所以曾经天真的相信爱情都会天长地久,就好像我对天成的情感,一旦复出,便一发不可收拾。爱了就是爱了,不想后果,不问结局是不是会让我遍体鳞伤……
天成不是个懂得浪漫的人,但为了我,他会学。
偶尔晚自习后的夜宵餐盒里会有一朵小小的玫瑰,这是他为我做过得最浪漫的事。于是,我想,我是爱他的,爱他就要为他做些什么!
为了你,我做什么都愿意。
为了天成,我去那些以前非常厌恶的酒吧做钢琴师。为了天成,我开始省吃俭用的攒钱跟他一起供养他的两个弟弟。为了天成,在听到寝室里闺中密友们谈起跟男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时,我也会羞涩的想到是不是要在他生日那晚献给他一份最珍贵的礼物。为了天成,我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对的,甘心情愿的付出。
灯红酒绿的酒吧,那些迷离里透着暧昧的眼神,依然会烧得我无法喘息,就好像我虽然换上了那自认为还算性感的晚礼服,却在别人眼里仍显得跟那里的气氛格格不入。我常常想不明白在那样的气氛里居然还会有人五百一千的扔钱点我的曲子。酒吧老板给我的承诺:点曲子的钱一人一半。这是我情愿留在这里的理由。
天成本不同意让我去那种地方弹琴,但当他每晚在酒吧门口接我时看到我手里那红得刺眼的毛主席头像,他便不再作声,只是怜爱的把我搂进怀里,在耳边轻轻的呢喃: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那声音轻得好似空气,只有我才能听得到。
酒吧里开始有人出高价钱让我坐陪喝酒,那价钱高得吓人,一杯一千。我开始恐惧,开始害怕,在天成的陪伴下,我跟酒吧的老板解除了那份临时合同。
朋友的姐姐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做大堂经理,建议我可以去她那试一下,应聘的那天是天成的生日。
偌大的酒店大厅金碧辉煌,大厅里那架白色的钢琴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情不自禁的要走进它,却看到一位头发齐耳,皮肤白皙,身着一身白色西装,骨子里却散发着致命浪漫的男子抢先入座。一曲《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现代曲子,被他用钢琴演奏的浪漫深情,我能看到他指间里流露出来的深深眷恋。不知为什么,听完我却想流泪。
“果然是个冰山美人儿,”白姐穿着一身黑色制服款款朝我走来,礼貌的握了下手,白姐高兴的说:“不用试琴了,你被录用了。呆会去跟领班安排下时间吧。”我没问直接被录用的理由,反倒指向那个正在弹奏的钢琴师:“白姐,他很优秀。”“他有事,下个月就不干了。”白姐幽幽地说。我没在问下去,于是跟着白姐去领班那里安排时间。为你付出那么多,换来的却是你的冷漠。
下午回到学校,想着晚上一定要好好的跟天成庆祝一下。还要给他准备个大大的惊喜。同寝的小花主动要把她跟男友在学校附近租的两室一厅借我享用一晚,我犹豫了好半天,确定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才接住她抻手递过来的钥匙。小花还告诉我说她的VCD里有一张很好听的光碟,让我在共进晚餐时放下听听,很浪漫。
小花的家收拾得干净整洁。我打电话给天成告诉了他晚上的安排,便着手为那场盛大的晚宴做准备。
一切准备就绪,我脱光了身子走进了淋浴间,因为想在他生日的时候给他最完美无暇的。
指针指向七点半,外面路灯把刚刚暗下来的天空照得通明。我把屋里摆好的蜡烛一支一支慢慢点亮。然后就听到天成敲门的声音。
我能看出他进门看我穿丝质吊带睡衣时眼睛里绽放出的惊喜与狂热,我说:“先吃饭吧。”他的眼神一直没离开过我的身上,吞吐的咽了两下口水,便进了洗手间。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然后对自己说,一切做得很好,他很满意。烛光里,我们相对而坐,浪漫的烛光映出了他轮廓分明的脸,深邃迷人的眼。我端起杯中如血般深红的液体:“生日快乐,天成。”他喉咙沙哑的只说出两个字:“干杯!”感觉到他的眼神快要将我灼伤,我想应该放一些音乐来缓解一下空气里充满的暧昧气氛。于是便随手打开了电视,放上了小花说的那张碟片。先别说电视里那看了就会让人血脉喷张的画面,光是听到里面那急促的喘息声都会让我面红耳赤。我在心里暗骂,这个小花,竟然放张A片在里面,分明是想让我难堪。我慌忙的按了几下遥控器,想把电视关掉,却没能如愿。无奈最后只好拔掉了电视机电源。谁知弯腰期间早已春光外泄,正巧让他尽收眼底。天成风一般的从背后环住我:“好你个芷诺,原来是想勾引我。”我闭上眼睛,任犹着他将我抱进房中,矜持,等待,燃烧,释放……然而一切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美好,一翻亲吻爱抚过后,欲望如火般侵蚀着我们身上的每一处毛孔。我清楚的听到他说:“芷诺,我想要你。”然后,我们紧紧的纠缠在一起。渴望,所取更多。没有一点阻隔,他顺利的进入了我的身体,感觉他的动作微微停了一下,我睁开眼睛便看到他不屑而失落眼神。
那个,我,学自行车,十三岁时……我语无论次的想解释什么,他却不带一丝表情的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圣女,没事,我不在乎,我会更加爱你。”那句话如针一般深深的刺上了我的心。他像疯了一般在我的身体里横冲直撞,一点不顾及我的感受。我忍着巨痛任由他的欲望一次又一次猛烈的撞击着我的身体。这真的是我爱的那个男人吗?我的初吻,初夜,我倾其所有的把自己全部都给了他,换回的却是他对我的不信任。
他终于抽离了我的身体,如死猪一般翻了下去,本想跟他好好谈谈,但耳边却传来他一声高过一声的酣声。我轻唤了两声他的名字,但他却没有一点反应。此刻,他背对着我,我感觉他的后背那样丑陋。
起身来到窗前,月光凉得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于是我又回到床上,轻轻的盖好被子,透过窗帘,我依然能清楚地看到月光,但是有东西落在了刚刚站过的那里,是我的心,碎了一地。别过脸,枕头湿了一半,是刚刚洗澡的时候头发没有擦干吧。疯狂的性,是爱吗,送夜宵给我吃,他说老吃夜宵会发胖。我们在外面也租了一个小房子,天成说,那样可以更方便他“爱我。”我们不是每天都在那里过夜,只有他需要“爱我”的时候才唤我过去。谁也看不出外表出众的他,却有着变态的心理。
他一次比一次疯狂的性爱让我越来越无法忍受,我一直相信我们是相爱的,所以一次次的说服自己接受他特别的爱。
每次从出租屋回来我的身上都多出十几道淤痕,旧的未去,又添新的。没人知道炎热的夏天我为什么总是将自己裹得严严的。我的爱情,为什么会象夏天的烈日,将我晒得遍体鳞伤?
这,真的是爱吗?
年级新换了个音乐老师,今天是第一堂课。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听说新来的老师是个男的,听说长得很帅,听说还是个外籍华人……新老师一身休闲,头发好的像做洗发水广告的明星,脸上有着不同于天成的干净晴朗的笑容。只是这张面孔似曾相识,我在大脑里快速的搜索着关于他的记忆。
记忆定格在我去香格里拉应聘的那天,这个世界真小,原来,他就是那个浪漫的钢琴师。
我叫夏子文,是你们的新音乐老师,我先点名。请点到名字的同学起立。
夏子文?夏天的蚊子?嘿!这个名字起得还真叫一个绝!以至于引起下面一阵不小的骚动跟笑声。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很开心的说这样证明大家都很喜欢他。
文委,程芷诺。他第一个点到我,我站起来的一瞬间,他满眼的惊喜与欣赏。
“原来真的是你?”他话里带着许多意味深长。
“老师,你认识我们芷诺?”有人提出疑问。
“去年全省的钢琴比赛冠军,谁不认识?”他一嘴骄傲的口气,好像得冠军的那个人是他。总感觉那只蚊子看我的眼神跟别人有许多不同,但又找不出不同在哪里。那晚,下雨了。那晚,我上了他的床拖着肉欲过后浑身是伤的身体,我大脑空白。漫无目的地在路边横晃,应该流泪的,但满眼满心全是空的。我想需要找个地方发泄,我需要一个足够宽阔的肩膀借我依靠。
不知不觉晃进了曾经打工的那个酒吧,老板看到我很开心的样子。我说:“今天不是来弹琴的,是来消费的。”他开心的说:“难得你能来捧场,你玩吧,今天我请客。”
“给我一个角落,一打啤酒。”够了。“要我陪你吗?”他善意的说。“免了。”我回答的干脆。
啤酒不是苦的吗?为什么今天越喝越甜?喝了第一杯,我对自己说,要开心。第二杯,我对自己说,很开心。三杯下肚,开心的眼泪就出来了,它落到酒杯里,变成酒,很好看的颜色。原来我也有很好的酒量,一打啤酒很快喝光了。
“老板!换红的!”我高举酒杯大声吆喝。
一只比我的还好看的手拿着酒瓶要替我倒酒。“我自己来,你去忙吧,不用陪我。”“是我。”我又看到那双眼睛,里面怎么全是怜爱?错觉吧?我摇了摇头想看清楚。于是看到了天成的脸。“我漂亮吗?你爱我吗?真的爱吗?你说,你说啊!”我用力的摇着他的肩膀。
啪!的一个巴掌打了过来:“程芷诺,你醒醒吧!”“夏老师?”我瞪大了含泪的眼睛。“芷诺,告诉我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这么伤心?”他关切的问我。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我开始一点一滴的跟他诉说着那鲜为人知的心事。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准确的说,是我一个人在聊天,他一直都很安静的听着。
那晚大雨滂沱,雷声阵阵,我们出来时已经很晚,夏老师扶我在门口等了好久也没打到一辆车,后来我隐约的听到他说:“我家就在附近,要不先去我那呆一会吧,等雨停了我再送你回学校。”本来就喝了很多酒的我加之冷风一吹,便晕得什么都不知道了。
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被人背了起来,那后背,很温暖很温暖……夜里,我找到了一双温柔的嘴唇,我象渴了很久的孩子,贪婪的吸允着他口中的甜蜜,身体上传来一阵阵的凉凉的感觉,有点痒,但很舒服。
费力的睁开眼睛,一阵阵难忍的疼痛猛烈的冲击着我的大脑中枢。环顾四周,一间简单而整洁的屋子,一张软软的单人床,一个一丝未挂的我,地上一个睡得香甜的他。我努力的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天哪!难到……我们……?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穿好,再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那个另我窒息的屋子,整个过程没超过三分钟。
一夜情,我复出了惨痛的代价?
回学校的路上碰到了天成,他并未看出我的异样,只是拉起我的胳膊去了那个越来越令我恐惧的出租屋。
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没有了当初的甜言蜜语,没有了那曾经心动的感觉。习惯了麻木,绝望的爱情。可叹……可悲……可怜。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却再也没有眼泪。
一个月之后,经常恶心呕吐的我怀疑自己怀孕了,稀里糊涂的被验了血。在医生鄙视的眼神里,我被告之可能感染上了爱滋病毒。
晴天霹雳击得我晕头转向,身体上的创伤,心灵上的打击,于是,我想到了死,晚死不如早死,反正结果都是一样,所以我选择早一点解脱。
我买了一件很贵的连衣裙,化上精致的妆,去找那只让我“永生难忘的蚊子”。外籍华人?将我推下悬崖的一定是他!因为跟我发过生性关系的只有两个人,天成对我再不好,也绝对不会有那个可能。
我疯狂的将化验报告摔到了他的脸上,不听任何解释,真不明白,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解释的。
夏子文并没有让我的计划得逞,他劝说我跟他到大医院再做一次详细的检察,我想反正结果都是一样,也不差那么两天。不巧的是医院的路上撞见了天成,我不得不提早把这件事告诉他,因为,他也可能是受害者之一。天成当场就要抽我,却被夏子文有力的胳膊挡了回去。以后的几天,天成疯了一样在我的寝室走廊墙上到处涂鸦我得了爱滋病的事。很快,全校都知道了。我被勒令退学。父母得知此事后一病不起,一气之下将我逐出家门。
只一夜,让我失去了全世界,包括生命。此刻,我反而不再想死。初恋反目成仇,让我失去一切的人却要给我整个世界。化验报告出来了,我没有看。蚊子说,我们三个人都感染上了。天成疯了,他说我毁了他的一切,毁了他的一生,他所有的梦想都破碎了,他要杀了我。我不怕,应该的,我不但毁了他的一切,有可能还有他的全家。他是应该杀了我,但我不怕,反正早死晚死都一样。蚊子也没了工作。我想,他罪有应得。他怕天成伤害我,收留了无处可去的我。衣食住行,全包了。我想,这也是他应该的。他说,想开点吧,人早晚都是要死的,只是早晚的问题,与其每天在家等死,不如尽情的享受一下生活。做一些想做的事情。
我说想去天成的老家去看看他的父母,子文非要与我同行。我们在天成的家住了两天,他的父母很和蔼,似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小弟弟带我们走遍了他在家时常喜欢去的地方。走的时候,我留下了所有的积蓄给他的父母。回来的路上子文居然向我求婚,他说在国外的时候,很偶然的一个机会让他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手举奖杯的女孩,从那一刻起,他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国找她,而那个让他魂牵梦绕,不惜远渡重洋的女孩竟然是我。他还说本来是要带回整个世界给我,但却没想到他的到来反倒毁了整个世界。我没想到男人哭的时候也会那么好看。
我想,这个时候也许只有他才会有心情说出这样的话。沉默……
一个让人难以想像的结局,一个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我没有答应他的求婚,但他却开始欢天喜地的布置我们的“新房。”他说我们虽然没有睡在一张床上,但毕竟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剩下的日子本来就不多,但总要对得起自己的生活。于是,我开始跟他一起布置我们的“新房。”天成失踪了,两个同样感染了爱滋病毒的病人,从此用自己的特殊方式过起了不同于整个世界的特殊幸福生活……
如果这只是一个小说,我想给那对拥有了特殊幸福的新人一个如同上面那个,比较圆满的结局。如果这不只是一个小说,那这故事就不会有结局了……
子文出去卖东西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打开了他的电脑。在一个隐藏的文件夹里,我找到了天成失踪的原因。那天,夏子文找他一起去拿医院的化验报告,其实化验结果夏子文在没看到报告之前就知道,但那结果却出乎了天成的预料。
三份化验报告,夏子文的没有感染爱滋病毒。那我的爱滋病是怎么感染的呢?
我们去了天成的家,他的小弟弟带我们走遍了他在家时常喜欢去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很不卫生的血站,不忍心看到两个弟弟挨饿的天成,经常去那里。黑心的医生为了省钱,抽血的针头几天才换一次……夏子文回来之后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还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回家跟父母好好过日子,并且永远在我的世界里消失……
踏上了不知要开向何方的火车,我不敢想象如果真的跟子文结婚,后果会是怎样。虽然离开了他没有了他,生活没有了方向,但我不会去死,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值得我为他活,有生之年好好地活。虽然我们也许再也无法相见。
那晚,下雨了。那晚,我上了他的床。那晚,我们只是喝醉了……那晚子文用冰毛巾为我身上的淤痕做冰敷。凉凉的感觉,有点痒,但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