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霄双眼冒光的看着这块呲呲冒油的牛肉,带点欢喜又带点惋惜,因为这可是包里唯一的一点存货了。
这块牛肉可不是普通牛肉,而是来自西北高原吐蕃的特产,物以稀为贵,这块牛肉在吐蕃可能不是很值钱,但在大立可不便宜,没有小五十两想都别想。
如果不是两国这两年较为和平,还整不到这个稀罕货。
吐蕃,不过一个弹丸小国,当年大立平定天下后本打算直接挥军灭了它,但因为一系列事情最终没有。
很大一点便是因为吐蕃在那西北高原,大立军队无法适应。
传闻在吐蕃有所谓的天地之力,进入吐蕃会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勒着你的脖子,使你无法呼吸,因此吐蕃百姓自诩为天地之子。
当时的杨凌霄还以为吐蕃是个什么鬼地方呢,结果师父李正毫不留情的嘲讽道。
“什么天地之子,不过是那高山之上的愚昧无知。”
“如果不是那个人怕你祖父灭了吐蕃后声望太盛,只需两营我灭它的国。”
当时李正对着杨凌霄伸出两根干枯的手指意气风发的说道。
虽然两营士兵有点少,但杨凌霄却对此深信不疑。
李正见杨凌霄虽然相信但有点想法,便说了一句当然这是你父亲带兵。
“父亲?他?”杨凌霄有点疑惑的嘀咕道,但下一幕却是让他一生难忘。
当时老人仰天大笑,豪气的说:“一平,等你长大了你便知道杨云飞这三个字在整个天下的份量,天下敬杨可不单单是杨家军。”
……
……
待的牛肉烤的差不多了,一股香味传遍四周,从包里取出另一个水袋,摇了摇后,才小心翼翼的打开,先闻了一口,一股酒香扑面而来,嘬了一口,忍不住大叫了一声“好。”
这可是正宗的西域葡萄酒,有人云:葡萄美酒夜光杯。可惜此时没有夜光杯,葡萄酒亦足以。
喝惯了中原的酒,喝这葡萄酒时还有点不习惯,喝着跟水一样下喉,那一次便直接喝了一斤,刚喝完还没事,但没想到的是这酒后劲贼足,之后愣是躺了一天才缓过神来。
最开始习惯了北地的烈酒,来到江南时还不大习惯,江南的酒如那雨水一般绵绵密密细细绵绵,如那江南女子一般含羞待放另有一种味道。
拿出黑色小刀,洗了洗后便直接削肉而吃,这便是北方大草原上的一大特色。
吃一口牛肉,再喝一小口酒,人生美好或许就是如此了。
这牛肉有一股特别的味道,说不出来,但吃过便知道。
但还是差点辣,杨凌霄特别喜欢吃辣,无辣不欢,记得当时是在苏州城吃一碗面时,杨凌霄吃了一口觉得太淡,看见桌上的一碗辣子,直接不用勺子,拿起碗直接倒,竟然把隔壁桌的一个小孩都吓哭了,坐在他旁边的金蕊都以手抚面不想看他。
杨凌霄却想起当今天下的一句话:
“大丈夫在世,当喝最烈的酒,吃最辣的菜,看最美的女侠,交最好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