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石砌环形看台向里逐级倾斜,中心的斗武场上人喧马嘶,声音交杂。达菲身穿一身黑色的皮革束甲,坐在靠近场边的座位上。他十指竖握身前的长剑剑柄,双肘抵在大腿之上,好让自己的屁股在这没有靠背的硬石面上舒服一点。
场内两匹高壮的骏马披着银白的甲胄,分立圆场的两侧,鞍座上的两个骑士右手持举硬木骑枪,左手屈握黑铁圆盾。他们皆头戴雕花钢盔,身着灰色重甲,甲面上都用黄金鎏着相同的花纹。他们铠甲胸前双双印有权杖图腾,杖首的位置镶嵌着绚丽的宝石,略有不同的是,左侧的骑士胸前的宝石色呈金黄,明亮似火,右侧的骑士铠甲上的宝石则深灰冷酷,黯淡如影。
作为信号的号角声响起,像呼魂曲般让静若雕像的两名骑士活了过来。他们甩摆小腿,靴后的马刺让马儿吃痛起来,它们旋即奋腿扬蹄,沿着长直的篱笆,俯首对冲起来。
骑士之间的距离随着胯下坐骑的飞奔而迅速拉近,顷刻间已达骑枪的攻击范围,战机转瞬即至。金色宝石骑士转动身体,夹转胸侧的长枪直奔对手肩部而去。
眼看枪尖就要碰上铠甲,暗灰宝石骑士双腿夹紧马鞍,迅捷地倾侧身子,甩盾格开刺来的枪支。
马儿继续奔跑,两人倏地分离。
骑士们勒紧缰绳,沿着木篱掉转马头,夹腿促使马儿们再次奔跑起来,两侧人马身影再次交叠。
金色宝石骑士长枪斜举刺出,灰色宝石骑士同样挺枪来迎。两枪相接,一阵沉闷的木击声响起,两把骑枪都爆裂开来。
仆人们给两位骑士递上新枪。再次调转马头,马儿又飞驰起来。
眼看对手长枪就要刺到胸前,灰色宝石骑士仍然没有动作。就在大家都屏住声息,以为他即将落败的时候,只见他在差之毫厘之间,突然举盾,挡住对手的武器,随即紧甩长枪,闪电般迅疾地刺向金色宝石骑士的腰侧。
已然没有格挡防御的时间,木枪的断裂声和铠甲落地声接踵传开,金色宝石骑士被斜斜击下马背。
两个随从围将过来,扶起落地的金色宝石骑士。他摘下头盔,入眼的脸庞俊秀白皙,微长的棕色头发已被汗水打湿,黄褐的眸子上仍停留着比武后的倦意。他看上去与达菲相差无几,无论是年龄还是身高。“真是同情那些在场上要与你过招的人啊。”他对着走过来的灰色宝石骑士笑道。
“那我倒希望你有经常有机会表现你的善心。”灰色宝石骑士风趣地回答。他声音雄沉,留有一头凌厉的短发,粗犷的脸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套着铠甲的躯体高大匀称。
随着两位骑士下场,在场边静默观战的人群像煮开的水般沸腾起来。
“你想上场跟他们过一下招吗?”嘈杂中一个声音从耳畔传来。
达菲转过头,看着站在身旁的挂着温暖笑容的男子。“林恩舅舅。”他感到不可思议。
林恩·琼斯侯爵是达菲的外公瓦莱里·琼斯公爵的三个子女中最小的一个,排在他之上的是达菲的母亲艾尔莎·希尔公爵夫人,长兄则是威尔·琼斯公爵。三兄妹长相很是相似,都有着浅褐色的头发和灰色的眸子,身材都颇为修长。
“我正在这观战呢。”达菲告诉舅舅。
“你认识他们?”侯爵语气略带疑惑。
“并不是。”达菲摇头,“这些人都会参加比武大会,我观摩他们的练习,可以增加我的胜算。”
“这么说,你会参加比武大会喽?”
“应该是这样。”达菲回答,“父亲希望我能利用这个机会锻炼一下自己。”
“啊,我明白。”侯爵道,“这的确是一个扬名的好机会,你一定也听你父亲说过,’聪明的人,应该像一个守财奴爱惜金币一样尽其所能抓住每一个对他而言有价值的东西。‘”
“我不是为了成名,名气对我来说一无是处。”达菲付之一笑。
“不,达菲。”侯爵直直看进外甥的眼睛,“名气从来都不会是一无是处,它与金钱,美女和权力相眠。遗憾的是,活人总是与它们离不开关系。”
达菲一时无言以对,只好有点尴尬的把弄着佩剑的剑柄。
“想必你已经见过佩恩·戴林侯爵。”
“佩恩·戴林?”达菲沉入记忆,往日来拜访过父亲的贵族爵士们如书本中的插画般在脑海翻阅而过,然而他实在找不到对应的页码。
“啊,看来有些事情你父亲还没有告诉你。”侯爵挂上狡猾神秘的笑容。
“什么事情?”达菲本能地对此感到不安。
“我想你父亲一定有他的考虑,所以才选择暂时对你隐瞒。我还是先不告诉你。”
侯爵笑的更盛,这样达菲的好奇心更加汹涌。父亲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但是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照他的话,这事情与佩恩·戴林侯爵有关,那这个侯爵又是何方神圣?
“你可以告诉我,也许我只是忘记我见过佩恩侯爵呢?”达菲试探道。
“如果你见过他就一定不会忘记的。”
“怎么说?”
“他有一个很标志谁见了都会好奇的大胡子。而且他的关系跟你可是相当的奇妙哦。”侯爵又买了一个关子。
达菲相当不喜欢这个猜谜游戏。“你已经告诉我佩恩·戴林这个名字了,我可以自己去找他。但是父亲问责起来,我一定会把你招供出来的。所以你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将它告诉我,我一定会守口如瓶。”他将长剑抽了出来,作出要行誓的样子。
侯爵搭住达菲握剑的手,道,“那倒不用这么严重,我将我知道的告诉你。”
达菲将剑插回剑鞘,“真的?”
“真的。”侯爵肯定,“就是佩恩侯爵的小女儿已经到了适嫁年龄,你父亲想让你迎娶他的女儿。”
“什么?”达菲听了大吃一惊,“我要娶他的女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佩恩侯爵亲口告诉我的,所以就算你父亲知道了,我也可以说我不清楚他没告诉你,毕竟他又没跟我说过这件事情。”林恩侯爵得意得笑了笑。
父亲会告诉你这件事情才怪嘞,达菲心里道,他十分清楚舅舅为什么至今仍孑然一人,他三番四次地推掉了威尔公爵替他安排的婚姻,其中一次的对象还是东境兰奇尼·安加纳公爵的亲妹妹塞西莉亚·安加纳,据说她还是当年赫赫有名的大美人儿,最后却便宜了贝克尔家族。而他的原因仅仅是他不想结婚,并用失踪来威胁家人。
“林恩邋遢,懒散,一无所长,既不能像骑士一样冲锋陷阵,也无法如学士一般博览群书。作为家族的血脉替家族联姻壮大实力是他唯一的用处,然而他却不肯结婚。他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他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弃他而去的婊子。”达菲母亲艾尔莎公爵夫人这样评价自己的弟弟。
“可是我对这个佩恩侯爵和他的女儿一无所知。”达菲苦笑。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知道戴林家族实力强大就够了。”侯爵道。
达菲愕然,往事忽然涌上心头,他仍记得在哥哥邓克·希尔的成人礼,贝恩斯公爵在庆祝哥哥获得履行家族义务的荣誉的同时,顺便给他安排了一道婚姻,对象是班森·雷克侯爵的女儿何蒙莎·雷克,在此之前他们完全没有见过对方。贝克斯公爵之所以撮合这门婚事,完全是看中了班森侯爵不错的实力与财富还有,是为了那万数的银甲战士。
成人礼当天,班森侯爵就把他的女儿带了过来,她比邓克小了4岁,比身材高长的邓克矮了一个头不止,却两倍于他的体重,肥头大耳更甚于克劳斯·韦恩。侯爵当着许多贵宾来客的面前坚称他的女儿已经来过初潮,具备生育能力,希望早日举行婚礼。当他的女儿满脸疑惑的告诉父亲她没有来过月事的时候,班森侯爵告诉公爵:“她还太小,不知道什么是月事,女仆已经把染红的床单都拿给我看过了,不会有错的。”达菲看到他狠狠地傻了何蒙莎后腰一下。贝恩斯公爵连正眼都没看那胖妞一眼,就道,“那就让先她住在我这吧,让他们熟悉一下,然后再举行婚礼。”他让给班森公爵五千匹西境悍马,每匹马附带一名训练有素的士兵作为聘礼赠送给班森侯爵,侯爵当即喜笑颜开,宴会次日就带着他新得的马匹和战士回高丘堡去了,高兴的没有去跟他的女儿说再见。
贝恩斯公爵把何蒙莎安置在了西塞堡最高的塔楼上的最高的房间里,他让裁缝缝制了各式各样的精致裙子,摆满整个房间,但件件尺寸都只有正常人大小,并派专门的女仆负责她的饮食,每次食物只够她吃个半饱,当她感到饥饿难耐的时候,可以从高塔房间沿着漫长的盘旋楼梯来到城堡底层,向厨房里的仆人要个洋葱小馅饼。两年之后,何蒙莎终于可以穿下房间里所有裙子,于是公爵为他们举行了婚礼。幸好,何蒙莎瘦下来后总不算丑。
“不过你也别想的太美了,佩恩侯爵不一定看得上你嘞,他想要将女儿嫁给一个侯爵,不然对他并没有多少好处,所以你父亲才让你参加比武大会,让他看到你的潜力。”侯爵道。
达菲想起,在邓克成亲那天,母亲艾尔莎对他说过:“蒙托亚日后会继承爵位,成为公爵,邓克将会成为辅佐他统治的首相,他会成为侯爵,而你和丹只能获得伯爵的爵位,你父亲麾下的贵族,不会任由你们瓜分他们的利益,所以如果你们想要爬到更高的位置,就得靠自己努力,让家族找到为你加封的理由。”达菲清楚,在他是否能成为侯爵尚未盖棺定论之前,这门亲事也许有可能作废。
“所以你需要努力发挥才行。顺便告诉你,刚才比武的两人中落马的年轻少年是奥斯汀·贝克尔,加拉格·贝克尔公爵唯一的儿子,另外一个则是他的弟弟,阿尔文·贝克尔侯爵。”
“阿尔文?”达菲吃惊地道。
“没错,上届比武大会的冠军。骑士殿堂的九大首席骑士之一,最年轻的那个。不过那些人都是老头子,就连阿尔文·贝克尔也年逾四十岁了。悲伤的是,我也四十了,我恰好与他同龄。”侯爵打趣道,他把双掌覆上脸庞,使劲揉搓了几下,“你看,我的脸都已经粗糙地不行啦。它看起来是不是很显老?”
达菲看着舅舅,才发现他今天打扮的颇为得体。褐发向两侧笔直梳到耳后,嘴唇上的一绺胡子也修剪的很是齐整,他穿了一件青色的丝质绣花外衫,胸前别着一个有着彩色鸟翎的绿宝石装饰,阳光下羽毛奇幻的颜色让宝石看起来光彩流离,甚是漂亮。
视线从璀璨的宝石上移开。
“当然不会,非常精神。”达菲评论道。你今天怎么啦?居然关心起自己的样子来了,他在心里问道。前几天你的头发可不是这么温顺地待在现在的位置,那件脏兮兮的外套也不穿啦,前几天我去拜访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对威尔舅舅说的。林恩侯爵一向以懒散邋遢在家族中闻名,他今天行为在达菲眼里颇为反常,况且他居然还喷了香水。
难道他是来密会情人的?达菲心想,他终于放下那个十几年未见的旧爱啦?又或者他就是去见他的旧情人?
“好了,我有事先走了。”他拍了拍达菲的肩膀,然后转身沿着石座间的阶梯走下,走到一半,他又回过头来,“可不要因为我说的话而不去参加比武大会哦。”他笑了笑,随后消失在看台出口。
那你已经达到你的目的了,达菲心里道。斗武场又有新的骑士入场练习,仆人们牵上披甲的战马,帮助穿着笨重盔甲的骑士们跨上坐骑。随后仆人们把长枪递给他们的主人。达菲已经无心在没有继续观看下去,他这几天都来此观摩骑士们的练习,对这些骑士的战斗技巧和战斗习惯都谙熟于心。他暗自思量,在了解对手的情况下,真正能给他造成威胁的只有区区几人,阿尔文·贝克尔是其中之一,达菲自认自己并非其敌手,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获胜的机会,而其他的人,达菲有信心将他们击落于马下。
然而林恩侯爵的话压下了他的热情,打定主意,达菲起身离开斗武场。
圆形看台之外仍有许多的骑士在走动,达菲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在斗舞场边的大片宽阔的练武广场上,一群孩子在追逐嬉戏,带着过大的头盔和及其不合身的斗篷,正在那里玩扮演骑士的游戏。他们挥舞手中的木剑,相互迎击,其中一个明显比其他玩伴个头都要高大的孩子,大开大合的挥舞着自己的武器,对手们一个个都招架不住,击倒在地,只剩最后一个敌人站在面前,他挥劈木剑,准备赢得自己的荣誉,一个脆响,他的武器命中了铠甲,但铠甲的主人是一名路过的真正的骑士。
啊哈,高傲的“公鸡骑士”被击中了,他要如何还击呢?达菲并不知道骑士的名字,但记得那金黄的盔甲和深红的披风,以及竖立镶嵌在头盔顶的红色翎毛,他走路的时候昂首挺胸,喜欢将一只手贴放在腰股之间,走路方式是僵硬的踏步,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气宇轩昂的红袍大雄鸡。达菲还知道他的枪技很是娴熟,但是每次出招都讲究气势,往往击枪如覆水,易出难收。
“公鸡骑士”怒目地回过头来,他面前的小孩战战兢兢,手足无措。他抬起那只放在背后的手,小孩闭目准备迎接巴掌的时候,“公鸡骑士”替他扶正了宽大的头盔。
高傲的骑士也有温和的一面,达菲想,不过小孩子做错事总是比较容易被原谅。“黑狗骑士”很快就让他纠正了这个观点。达菲见到“黑狗骑士”的时候,他正在弓箭场上射箭,身上仍穿着他那套黑亮的铠甲,背后的黑底披风上绣着金色的猎犬。他张弓开箭,正中靶心。围观的几个观众纷纷喝彩起来,喝彩对象却是旁边的另一位骑士,他体型剽悍,肩宽手长,身披透着暗蓝的铠甲,背后的深蓝披风上有着淡淡的白色波纹。他弓开如满月,箭去似流星,利箭挟着嘶嘶的破空声飞向箭靶,同样命中靶心。
“黑狗骑士”显然不希望在气势上稍逊一筹,他把手中的弯弓抛给自己的扈从,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去给我换一把强度更大的弓来,最好是能把那该死的靶子射穿的那种。”男孩看了那厚实的草绳箭靶一眼,拿着弓箭撒腿跑向不远处的武器库,不一会儿,他拿着一把漂亮的长弓回来。它比常见的弓要大上一号,弓臂包金,镌刻花纹,弓把两侧分别镶嵌着的红绿两色的宝石。达菲看到弓箭的时候忍不住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为了不让人发现,他装模做样的擦着嘴唇。那时一把祭祀用的弓箭,达菲很确定,只有这种用途的弯弓才会在弓体上雕刻复杂的花纹和装饰金银,金属不仅加重了弓身的重量,也让拉弦需要的力道陡然剧增。它本来就不是给普通人使用的,达菲看到都是一些大块头的巨人,在典礼上用弓箭射穿牲畜的头颅,将它献给天神。男孩大概向武器库的仆人要来了强度最大的弓。
果然长弓上手后“黑狗骑士”脸上的笑容逐渐褪去,起初看到长弓的欢喜已经全然消失不见。他用尽力气,直至将脸涨红涨紫,仍无法将手中的长弓拉过半弦,放弦之后,飞箭未及中靶,就已经落在了地上。众目睽睽之下,“黑狗骑士”脸上因憋力而产生的通红更加深起来。当男孩给他递箭支的时候,他突然反手一个巴掌,将自己的扈从打到在地上,他将笨重的弓箭朝男孩身上扔去,随后一言不发,怒气冲冲地离开弓箭场。男孩在地上趴了一会儿,随即挣扎着爬了起来,他半边脸已经红肿起来,嘴角开裂流血。达菲觉得他给人起的绰号是如此的不贴切,他应该叫“疯狗骑士”才对。
顾不得擦净脸上的血迹和查看伤势,男孩转身就要去追“黑狗骑士”,旁边的骑士伸手拦下了他,“你还要回去?他会把你打得更惨的。”他道。
“我是他的扈从,要是我不回去,我就会丧失成为一名骑士机会。”男孩告诉骑士,“我父母花了好多钱才让柏德温子爵接受我成为他的学徒。他是我们那里最厉害的骑士。”
蓝披风骑士没有说话,他替男孩擦干嘴角的血迹,然后拾起那把璀璨夺目的长弓,拿起箭支,侧身将弓弦拉至满弦。达菲也不由得感叹他的力气,他高人一头的身材让弓箭在他手里显得相当合适。只见他放开弓弦,长箭势如破竹地飞向靶子,随后深深的陷进靶心。
“我刚好也缺一个扈从哦。”骑士的收回望向箭靶的视线,看着小男孩道,“而且我还是一名伯爵哦。”
男孩又惊又喜,“我可以吗?”
“当然,我叫吉伯特·布尔。”他满脸笑意,揉摸着男孩乱糟糟的头发。
“夏佐,我叫夏佐·诺顿,大人。”夏佐告诉吉伯特伯爵。
世事真是奇妙啊,达菲心想,小男孩要是没有被“疯狗骑士”打那一下,估计也不会得到吉伯特伯爵的注意,也就不可能成为他的扈从,他可比柏德温要厉害多了。不过要是吉伯特不在这里,柏德温显然也不会燃起跟他比较的欲望,小男孩夏佐也就不会出错......直到来到木人池,听到击剑的声响,达菲才从自己不断扩散的思维中跳跃出来。原来是两个骑士在那里进行长剑比武。
“他打得还真不怎么样是吗?”一穿着皮甲的士兵说道,他有着一个硕大的鼻子。
“我以为你跟我一样只关心他付给我们的佣金。”另一个相同装束的士兵回答,他有着两条浓浓的眉毛。
达菲知道,这是两个雇佣兵,而其中一个骑士是他们的雇主,他赞同大鼻子的说法,这两个人打得的确不怎么样。
“晚上你要出宫吗?听说光明城的妓女都金发碧眼,皮肤光滑,嘴巴小巧灵活,萨尼说她们就像八月的雪梨般白嫩多汁。”大鼻子对着浓眉毛说道。
“我想他雇佣我们的时候写的很清楚,在雇佣期间我们都要呆在他随时找到我们的地方。”
“嘿,不要这么无趣。就连这个废物每天都会去光临妓院,我还知道他每次都去找那个大胸的婊子而且他居然还挺喜欢的,好像她的念念不舍真是因为他有什么狗屁魅力一样。”
“所以他才会没有自知之明,邀请别人跟他比武。”
“我说我们可以等他休息以后再去,这里的妓院夜不闭户。萨尼已经试过两三次了,只要早上回来就不会被发现。”大鼻子再次建议。
“萨尼,可是为了钱连乞丐都杀的家伙,他根本不会在乎他的操守。你没有他的横心,就不要轻易重蹈他的覆辙。而且你应该知道,他从前天深夜溜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了,也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想知道,这里没有人会关心一个雇佣兵的死活,这个废物雇主不会,同样是雇佣兵的同伴也不会,就像我不会,你也不会。我知道你早就看上了他那柄精钢匕首,只要雇佣任务结束后他还没回来,你就会将它据为己有。”
“噢,你不是也看上了他的皮革剑鞘。”
“是的。但是我们要像享用他的财物,起码要先保住自己的性命。”
达菲倚在一个木人旁,视线虽然停留两个骑士的比武的方向,却聚精会神地听着两个雇佣兵的谈话,耳朵的戏码要比眼睛的更加精彩。
“他终于输了。”浓眉毛宣布。
达菲看过去,果然一个人长剑已经掉落,瘫坐在地上。
胜负既已揭晓,围观的人群开始散去。正当达菲准备离开的时候,眼前一个熟悉的青色身影晃动,定睛凝视,是林恩舅舅没错,他刚才也在围观的人群中。他正在跟身旁的一个人说话,一个女人,稍矮于林恩侯爵,穿着纯白的裙子和红色条纹的白色外套。
达菲从没见过林恩舅舅跟一个女人走在一起。
两人的谈话持续了一会儿,随后拥抱了一下,相互告别分开。
如果你跟某个人告别的时候动作一点也不干脆利落,那么对方一定对你颇为重要,达菲这么认为。林恩侯爵此时正是这样,这让达菲心里的好奇心汹涌起来,他想看看这个女子的样子。于是他退进木人林立的池子里面,稍稍隐匿自己的身影
,以便尾随着她的脚步,同时不忘左顾右看,装作观赏木人桩的模样。
两人一前一后穿出木人池,沿着斗武场的方向走去,正当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转身闪到门垛右侧,把达菲吓了一跳。被她发现了吗?直到她一直没有看向达菲,而是朝门口右侧走去,达菲才松了一口气。门内穿出一个急匆匆的低头行走的仆人,随后走出一大群贵族、骑士和随从。他们从她身前走过,待队伍过后,达菲发现她也不见了踪影。
带着没有一睹真颜的可惜回到住宅时,贝恩斯公爵正坐在大厅跟一个人哈哈大笑,他是林恩侯爵。看来他今天是着实开心,难得的主动拜访,更难得的笑容。
“你会去参加比武大会吧。”公爵问道。
达菲看了侯爵一眼,“不会。”语气强装肯定。
“为什么?”公爵不解。
“我的手臂在骑马的时候摔伤了。”达菲努力不看公爵的眼睛,避免耳尖的红热蔓延到脸上。
“骑马的时候?”疑惑迅速涌上公爵的双眼。
“达菲,我跟你说过普通的马匹无法越过赛马场那六尺的棚栏。”侯爵看出他的迟疑,煞有其事地说道。
公爵听后抬头看着达菲,没有说话,他在等达菲的回答。
“是的,我以为以我的骑术能过去。”
“用一般的马匹跳这么高的栏杆,听起来很勇敢,但是做起来却很愚蠢。我会给你找来光明城最好的医生,如果比武大会前伤好了,你还是要参加这次大会。”
达菲瞥了林恩侯爵一眼,他正满面春风地看着他的表演。“明白了,父亲。”达菲告诉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