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王是20级的BOSS。
正常15级的野狼属性为——
血量:500
攻击力:85
防御力:72
但是野狼王是BOSS级别的精英怪,各项属性甚至比20级的其他怪物都要高,比普通野狼更是高出好几倍,往事随风自己也没打过野狼王,他只是远远地见到过一次。
那是他只有15级的时候,一支小队十几人去围杀野狼王,因为等级比野狼王低的缘故,在他的探查中,野狼王的属性是清一色的问号。
但是他眼睁睁地看见野狼王一爪子,直接把一名10多级的玩家拍回了城!秒杀!绝对的秒杀!
他虽然18级了,但是现在对上野狼王的话,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撤!赶紧撤!带上这小子和那个贱人!”估计往事随风在地球没数据化之前,也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地位的成功人士,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否则也不会在一天时间内就聚拢一批手下。
而且这家伙哪怕遇到突发状况也是沉着冷静,狼王都要杀来了,头脑还是很清醒,没忘了带上张启凡他俩。
“别动!”张启凡按了按橙味薏米粥的手背,示意她见机行事。
“你们两个是想留在这里等死,还是死在我手上?”
往事随风见二人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不禁面色冷峻,威胁着说道。
张启凡不言不语,脚下也没有任何动作。
他深知留在这里等狼王,一会儿没准还能趁乱逃跑,这要是跟着往事随风一起离开,那铁定玩儿完!
“我看你们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我就先把这小子给杀了,反正留着也没什么用!”往事随风说着,就要对张启凡下手。
可所有人都低估了野狼王在丛林中奔行的速度,众人只感觉一阵腥风刮过,便见一只足有两米来高的野狼王出现在眼前。
往事随风眼睛顿时有点发直——这野狼王近距离观察更加的威武,硕大的身躯给人十足的压迫感。
一身雪白的皮毛随风飘动,看起来格外神骏。
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寒光四射,比普通的野狼更加阴狠和残忍。
一口锋利的獠牙,似是能撕碎一切防御。
狼王看了看一地的野狼尸体,不禁扬天长啸。
“嗷——”
悠长的叫声带着浓浓的悲凉和愤怒,这是张启凡第一次在“现实世界”中感受到NPC传递出的情绪。
哪怕新手村里的NPC都是人形的,可张启凡却始终觉得在他们身上缺失了一些东西,让他清楚地知道,那些只是系统设定的一段段程序。
可面前的这只野狼王传递的情绪,却被张启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他忽然有些认不清,这到底是系统强大到影响了自己的感官,还是这狼王真的有自己的意识和情绪。
“风哥,咱们现在怎么办?”往事随风的手下很多也是第一次见狼王,恐惧之中竟然还带着点兴奋。
他们因为和往事随风走在一起,在烟城这一片横行霸道,虽然开服才一天多一点,但也尝到了被人畏惧和尊敬的滋味。
这种销金蚀骨的快感,让他们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甚至对狼王有了想法!
在烟城,还没有人成功捕杀过这家伙!
听说每一个BOSS的第一次死亡,好东西的爆率要比之后高出很多!
如果能帮风哥拿下这个BOSS,那自己怎么也能喝口汤。
有些人在地球上当奴才当惯了,即使整个世界重置,也依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奴性。
就像现在,往事随风的这些手下,他们会想着如果往事随风打到了好装备,自己会跟着得到什么好处。
但是他们不会去想,如果是自己得到了这些东西,又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这些画面,只存在于他们的幻想当中。
到了真正要动手的时候,他们不会去争抢,连想都不敢想!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是领导者,有些人只能被领导!
“现在跑是来不及了,只能拼了!”往事随风咬咬牙,把心一横,也豁出去了。
“就和咱们平时打怪一样,阵型摆好。今天磨也要把这家伙磨死!”往事随风吩咐道。
不过他忽然注意到了一旁的张启凡和橙味薏米粥。
往事随风使了个眼色,立马过去三五个人将二人围在中间。
橙味薏米粥紧了紧手中的武器,但又颓然地松开了。
她是不甘心就这么束手就擒的,但她是一个刺客,要是在暗处还能有点作用。
现在这么明晃晃地暴露在人前,也就失去了翻盘的机会。
往事随风之所以不杀他们,是因为一旦主动开启PK并且杀了人,昵称就会变红,就是所谓的红名。
红名玩家不仅不受系统的保护,靠近城池的时候被卫兵发现的话,还会被通缉。
以现阶段玩家的等级和装备,根本没办法跟系统NPC抗衡,那是一抓一个准。
红名被卫兵抓到再想要洗白,就得去监狱蹲一阵。现在游戏初期如果进局子浪费时间,就什么事都耽误了。
也有玩家在第一天就杀人红名的,为了不被卫兵抓到,直接在城外过夜。
可夜间视线受阻,一不小心就被怪物给干掉了。
白白掉了一级不说,在城内复活之后,还是逃脱不了被卫兵抓到的命运。
所以往事随风很清楚,现在杀人,得不偿失。
等他解决完了狼王,把橙味薏米粥控制住,就算她不主动把武器交出来,找几个盗贼不断的对她使用盗窃技能,早晚也能得手!
“你是个盗贼,而且我看你刚才逃跑的时候身手也不错,等级也不低。”往事随风忽然走过来,对橙味薏米粥说道:“你也帮我去砍这个狼王!”
往事随风命令的语气让橙味薏米粥很不爽,所以她冷哼了一声根本不接茬。
但是往事随风明显预料到了她的反应,所以他抽出一把刀,架在了张启凡的脖子上。
“要么,你就痛痛快快地去给我打怪!要么,我就先把你丢去喂狼,再把他也丢去喂狼!反正狼王杀的你们,算不到我头上!你自己选吧!”
“你!无耻!”橙味薏米粥气急!
“呵呵!你偷了我的绿色品质刀,我现在只不过是拿回点利息而已!”往事随风轻笑着说道,“这样吧,如果这只狼王再爆出一件绿色品质以上的装备来,那刀我就不要了,我也放你们走,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话是你说的,你不要反悔!”张启凡低着头说道。
没有人看得到他的眼睛,也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有橙味薏米粥看到他的嘴唇动了动。
往事随风只当他是个菜鸟,见到自己给了他一条活路,就在争取罢了。
橙味薏米粥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是她也不想自己和张启凡真的被丢去喂狼,只能气鼓鼓地加入到了对狼王的围剿之中。
“给我看住这小子,这个女贼要是不尽心尽力地帮我杀狼王,那就干掉他!”往事随风交代了一句,便也直奔狼王而去。
狼的习性和强弱点,这么多年早都被人类摸透了,什么铜头铁骨豆腐腰,更是人尽皆知。
加上往事随风这些人配置齐全,而且分工明确,有抗伤害的肉战士,有打输出的法师、射手,有后面加血的牧师,也有和橙味薏米粥一样伺机给与狼王重击的盗贼。
狼王的攻击是很高,往往一巴掌下来就能把人排成残血,但是好虎架不住群狼,好狼也架不住人多。
一个肉盾没血了,立马退下来让牧师补血,再由另外的肉盾顶上。
牧师的技能有一定的冷却时间,而且蓝量也有消耗,隔一段时间就需要补充。
正常情况下,要想完美地抗下狼王的进攻,怎么着也得四五个肉盾战士才行。
不过往事随风的存在,就让这件事情变得简单了起来。
他的装备实在是比别人好很多,狼王的利爪拍在他身上,一般来说就是五分之二的血量,所以他硬抗也能抗两下。
加上有时候也能闪避狼王的攻击,所以基本上没有性命之忧。
狼王的血量虽然很厚,但也经不住软磨硬泡,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它或许是预感到了自己的危机,想要脱离战斗逃走,但就在此时,早已经隐藏在一旁的橙味薏米粥和另一名盗贼忽然显出身形,一左一右出现在狼王两侧,两把匕首深深地插进了狼王的腰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