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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大脚花魁

对于有梦想的人,王庆一向是尊重的。

“秀英,其实你唱的不差,只是选歌时有点不分场合。昨日群雄聚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聊得都是豪杰事务。这个时候,你该唱些豪放的词以壮行色,或者唱点温暖惬意的小调作背景。你要记得一点,永远不要妄图去喧宾夺主。你的主场,你可以肆意发挥,尽情展现你的才华。但在别人的场子里,你只是个陪衬。若是连主次都分不清,又何谈成败呢?”

白秀英默默的听着,脸上隐现不忿之色。

王庆接着说道:“知道你自矜才华,不服气。我给你打个比方,若是蔡京过大寿,邀请你去府上唱曲助兴,你唱什么?不就是唱个应景祝寿的词么。你要是像昨天一样又哭又嚎的,蔡家当场就能把你赶出门去。蔡京回头找个由头就治你罪,你信不信?”

白秀英笑了一笑,道:“我又不傻,祝寿怎么会唱那么悲的曲子。”

“都是一样的道理,什么样的场合,选什么样的曲。关键不是让别人惊羡你的唱功,而是让听曲的人舒服惬意。就像昨天的宴席,你能让这些好汉痛痛快快的喝完一场酒,这场演出就算是成功了。”

白秀英终是低下了头:“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是我大意了。”

王庆便问道:“你既然喜欢舞台,为何又甘愿赎身,远离那繁华的汴京城?”

“因为啊,”白秀英露出伤感之色,轻声说道:“京城里已无我立锥之地了。”

“哦,可是得罪了权贵?”

她摇了摇头,道:“只是出了一次大丑,名望一落千丈而已。”

王庆登时来了兴致,忙问道:“怎么回事,讲讲,让我也乐呵乐呵。不对,让我来好生劝慰劝慰。”

白秀英并不在意他幸灾乐祸的模样,幽幽说道:“你见我的脚了么?”

王庆低头看了看,问道:“脚怎么了?”

“看它生得如何?”

王庆端详了片刻,也没看出有什么畸形来:“白白嫩嫩,挺好看的啊。”

白秀英惊异的望着他:“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王庆一头雾水,道:“别绕关子,到底是怎么了。”

她苦笑一声,道:“你不觉得这双脚生得太大了吗?”

王庆恍然大悟:“没错,这脚都快赶上我的了。大又怎么了?”

白秀英冲他翻了个白眼,道:“汴京是天下第一繁华之处,秦楼楚馆,节次鳞比,千花竞秀,百艳争芳。在这个坐拥无穷美人的城市里,人们的眼光被养得刁钻无比,哪怕是很小的一个缺陷,都会在世人的眼中无限放大。即便我唱得再好,生得再美,单凭这一双大脚,就永无出头之日。”

王庆只知缠足是南宋时才盛行的,殊不知国人对于小脚的热爱,由来已久。

白秀英自不知他的审美迥异于时代,哀哀怨怨的说道:“当初因为这双脚,行院里的老鸨笃定我红不起来,便打发我作玉如意的贴身女使。如意姐是个很善良的人,她说以我的姿容嗓音,作一个女使太屈才了。为了遮掩这双脚,她帮我找到了一个缠足的师傅……”

王庆脸现怒容,厉声喝问:“什么?缠足?”

白秀英见他神色有异,还以为他不懂缠足的意思,毕竟这东西在南渡以前,并没有真正的普及开来:“缠足就是……”

王庆摆摆手,道:“我知道那恶心玩意是什么。”

“恶心?”白秀英奇怪的望着他:“你这是什么怪想法。就连东坡先生也曾作过一首菩萨蛮,专道缠足好处,我背给你听。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她背诵的时候,双眸悠然向往,极是艳羡。

王庆则是双目喷火,咬牙切齿的说:“当真是苏轼写的?”

“那还有假。”

“苏东坡还没死呢是吧,早早晚晚,我得去找他理论理论。”

白秀英秀眉微蹙,道:“你怎么胡乱咒人死。东坡先生是大宋第一个突破文魂入玄的人,不出意外,能活到一百四十岁呢。”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王庆本来极为尊崇苏轼,但一听大苏居然支持赞美缠足,让他胸中怒火燃炽。在宋朝,文人领袖的意见,往往会左右一种新兴事物的盛衰成败。没有证据说明苏轼对缠足的兴起,起到过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缠足是在北宋中期兴起,却是毋庸置疑的。

白秀英显然是苏轼的狂热拥趸,闻言大怒:“你怎敢诋毁东坡先生?”

王庆便不再说。

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对脚部的伤害,和天天穿高跟鞋差不太多。真正致人脚部畸形的缠足,是从满清开始盛行的。王庆曾看过清朝女子的照片,那触目惊心的形状,恶心的他两天吃不下饭去。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听到缠足二字,便大动肝火的缘故。

白秀英望着如洗碧空,悠然神往的说:“那个时候,汴京城的花花世界繁花似锦,百花齐放,艳名遐迩者多达十数人。不像现在,只靠着三、四个行首强撑着场面。那时想出名,单靠才貌双全是不行的,标致的人儿太多了,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才能脱颖而出。奴家恰好有两点过于常人,一是身高,二是辨识度高的嗓音,因此出道两个月,便跻身进角妓之列。”

王庆看了她一眼,暗暗点头。她的嗓音确实有独到之处,在这个拒绝中性嗓音拒绝沙哑嗓音的时代,声音的同质化很高,一点点与众不同之处,都会成为招牌式的优势。

至于身高,她一米七的高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大宋男人的平均水平,这体型和娇滴滴的汴京行首们立在一起,用鹤立鸡群来形容是非常恰当的。一般来说,在古代,个子太高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宋人文弱,因而需要女人更加文弱,你和我差不多高就很过分了,居然比我高一头,你还想红?还想火?你的宿命是天煞孤星懂么。

好在白秀英不止高,还很瘦。腰细如垂柳,肤白似凝脂,这就符合了文人们的审美。

“追捧奴家最热烈的一位衙内,是王黼的儿子王倪。当时王黼已得了圣眷,甚有权势。王衙内借了他老子的威势,专一混迹秦楼楚馆,与高衙内并称行院双雄。他总是附庸风雅,在奴所在的行院里挥金如土。其实他又懂得什么诗词歌赋了,一掷千金,不过是想得到我的身子,好在他那般狐朋狗友面前炫耀罢了。他这人生得獐头鼠目,无论长相,声音,一言一行,处处让人反胃。奴虽不才,却不愿委身于这等纨绔子,因此一再拖延,得过且过。”

“王衙内的耐心渐渐消磨殆尽,忽一日,他竟借着酒劲闯进房中,欲图强取奴的身子。这厮枯槁瘦弱,气力单薄,反被奴按在身下打了一顿。那厮甚是恶心,越打他,他越是快活,最后跪在奴脚下,百般痴缠呻吟。那件事不过是一出闹剧,他也没有动用家里的势力来报复奴家,原以为就此罢休。谁知,祸根已然种下了。”

王庆听的哭笑不得。王黼他远远的见过两次,就是一混血儿,金发金目,粉红的皮肤,还生了一张大嘴。论相貌,王黼也算是个美男子了,不然也不会得到‘外貌协会会长’赵佶的恩眷。政和四年的王黼,官职权力算不得大,但他特别会来事。赵佶这一朝,凡事不要只看官职资历,要看圣眷。靠着一身闪转腾挪巴结奉承的本事,金发金眼男真就混成了汴京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此人雅好风流,听说微猷阁待制邓之刚有一个小妾生得容颜俊俏,便设计陷害,将邓之刚发配到岭南,霸占了那个小妾。王倪子承父业,专好风流,在汴京与高衙内其名,抢夺民女犹如家常便饭。正可谓:有其父必有其子也。

白秀英道:“奴以为风平浪静了,岂知一夜之间,白秀英大脚如男儿的传遍坊间,各路衙内争先恐后跑来行院,费千金只为看一看奴的大脚。不出数日,奴数年来积攒下来的人气,损毁殆尽。”

王庆猛地一拍大腿,叫道:“哎呀,我想起来了。当初有个大脚花魁闹得沸沸扬扬,原来就是你啊。”

王庆虽然喜欢逛个窑子什么的,但他一不是文人才子,二没有不可阻挡的权势背景,三没有万贯家财,别看名头不小,其实就是一底层市民。像白秀英这种日进斗金的花魁,他连见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当时大脚花魁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一度是酒桌上的谈资奇闻。不过这事火了没多久,就被别的传闻所取代,渐趋沉寂。没办法,汴京是天下风流人物聚集之地,一时的热度不把握住,很快就会被世人所遗忘。

白秀英的脸颊抽搐了一下,垂着头说:“没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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