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
只好把第一层与第二层的交界口封住,派遣士兵日日夜夜巡逻守卫,防止下边的怪物冲出来杀害派遣来开采水晶的哥布林矿工。
当时的巴洛特也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以为哥布林商人夏洛特并不会欺骗自己,便把开采出来的所有水晶卖给夏洛特。
但有一天,他从战败重伤未死的人类冒险者口中知道黑暗水晶的真正价格后,顿时暴跳如雷,点起兵马准备砍死奸商夏洛特。
但精明狡诈的夏洛特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早在巴洛特找自己麻烦之前,就开始利用钱财和对人类秉性的熟悉,获得了其他十一大公的认可,成为第十二大公。
当巴洛特知道这个消息后,直气的牙痒痒,但也无可奈何。
现在的夏洛特名义上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对顶头上司动刀子,那可是以下犯上,这在哪个种族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巴洛特自然不想违背大家约定俗称的规矩,眼不见心不烦,自己躲在幽冥监狱里监督自己手下开采矿石,并向其他开价更高商会贩卖。
仇恨表面上已经随着时间慢慢散去,但巴洛特心中的腻歪却久久不能消散。
而此时上面已经下达了劝降人类的计划,并且命令自己和夏洛特一起精诚合作,最好能劝降几个人类加入哥布林公国。
接到命令的巴洛特开心坏了,这不就是一个明晃晃的打击报复的机会吗?
我不敢明刀执杖的收拾你,但设袢子坑你一把,落落面子还是轻松至极。
精神奕奕的巴洛特也不窝在幽冥监狱当宅男了,带着大队哥布林士兵一起前往贝诺亚密林南方巡逻抓捕进来冒险的人类冒险者。
但在到达之前,巴洛特和几个小头头开了一个密会,示意它们不要太过折磨俘虏,抓住就送到夏洛特那里去。
让这群硬骨头好好落落夏洛特的面子。
因此这一次巴洛特这边面对四人逃跑的时候,根本就没用心追捕,只等这群菜鸟自投罗网。
果不其然,一批两个当天就落网了,而第二批也在三天后自动落网。
巴洛特手下的小队长们并没有太过打压折磨这些人,不说是好吃好喝的供养,但也没让他们受多大的苦,直接完好无损的送到夏洛特身边。
没有哥布林士兵磨去这群人类的心气,他们自然是不会轻易被夏洛特用语言劝降的,哪怕用钱也不好使。
这正好实现巴洛特落一落夏洛特的面子的计划,怎么不让巴洛特欢喜异常?
虽然不好当着夏洛特面来嘲笑,但表情早就表现出蔑视的模样。
奸商就是奸商,一群下三滥的玩意儿,怎么能和自己这种在战场厮杀出来勇士相比?上面的大公们也是眼瞎啊........
巴洛特在心中狠狠的骂了几句,就指挥着士兵将他们四人扔进幽冥监狱最深的房间里。
嘲笑归嘲笑,但上面给的任务自然是要完成,巴洛特不屑于用语言和金钱劝降,反而暴力血腥才是王道。
当然,这些人以后可能是在一个锅里烩饭,自然不会做的太绝。
关进幽冥监狱废弃的空房间里,平日只提供一日三餐所需要的清水和食物,保证身体所需就行了。
剩下的行刑逼供,巴洛特就不用让自己的手下出手了,这间房子是每夜黑暗气息汇聚最为浓郁的地方,即使这些职业者有魔能防护,也得吃好大的苦头。
让他们狠狠折磨几日,知道知道厉害。然后再提出招降,许以高官厚禄的时候,不信不降。
即使真的是硬骨头,就让他们因为黑暗气息入侵,疯癫死在里面。
这样有里有面,大公们也不好说不是,不是吗?
巴洛特看着被关在监牢里的大叔四人,不由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
而此时我们的贝格大小姐在哪里呢?
她此时已经离开了满是沼泽的贝诺耶密林,来到了斯特里高原的西部地区。
贝诺耶密林因为特殊的环境,其他随处可见的哥布林怪物很少甚至没有,而树上生活的火之松鼠、冰晶松鼠、自然猫妖却也不少。
这里的猫妖和格兰之森活动的猫妖十分不同,虽然都带了猫妖两个字。
但这里的猫妖体型更小,只有成人三分之一的体格大小,以捕捉各种松鼠为食,除非被逼急了才攻击人类。
而格兰之森的猫妖基本上都是比尔马克试验场逃出来的试验品。
不仅体格更大,性情更为凶猛,还会使用各种魔法。
这些动物并不是什么凶猛的怪物,除非踏入它们的领地,才会被它们攻击外,其他的时候,只是远远对望一眼,各自相安无事。
贝格除了提防踏入当地居民的领地之外,一路平平安安的踏上了斯特里高原的地面。
斯特里高原北接地势更高的斯顿雪域,东临德罗斯帝国的斯特鲁山脉,南面沿着高原直泻而下便是荒芜地带,而往西南走就是洛兰之森,西北方正是来时的贝诺亚密林。
这片荒芜地带地势虽然没有斯顿雪域那么高,但也比平地高上不少。
平原上可以生长的树木不适应这里的寒冷气候和一年四季的大风,除非是一些特殊的松柏之外,这里大片的荒地便被各种草和小灌木占据。
“好美啊!”
贝格翻过一座不高的石头山,看着前方一望无际,盛开无数鲜花的草原,不由衷心赞叹了一句。
随后便往山下走去,准备快速越过这片草原,再往西南拐进入洛兰之森。
这里虽美,但却隐藏着巨大的危机,
整个阿拉德大陆为之著名的群体军队Buff战争践踏、单人Buff怒之血爆等等都出自这里,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个著名的部族:牛头人部落。
在以前一千年来,牛头人部落与佩鲁斯帝国打了大大小小几百年的仗,后来又与德洛斯帝国一直打到现在。
虽然因为地势的原因,强大的佩鲁斯帝国和其后德洛斯帝国的士兵并不十分适应当地的气候。
但随军还有大量的职业者和异能者,他们因为强大的身体素质和魔能防护,并不怕这样的环境。
但就是这样帝国的总体胜率还不到五成,由此可见牛头部落的战力的强大。
这里的牛头人部落不像哥布林部落一样以人为食,但也在上千年的战争中养成了极度仇恨人类的习俗,只要人类落入他们手中,基本上很难活着离开。
而此刻贝格就准备行走三百多里地穿过十几个牛头人部落的范围,到达洛兰之森。
草原上一望无际,满地的鲜花和绿草,远处类似山丘的地方,走到近处便什么也没有了,根本不可能作为指引方向的标志。
但万幸这几天都是大晴天,白天时天上的太阳和夜晚璀璨的星座都可以给日夜辛苦赶路的贝格指引方向。
但大晴天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视野太过辽阔,贝格在野外行走的时候很容易被牛头人巡逻兵发现。
牛头人市里有个缺点,视动不视静,只要自己不穿艳丽的衣服,不在他们百步范围内晃动,基本上就看不到自己了。
贝格在来之前就针对这一点做好计划,在进草原的时候,就把身上破旧的衣服换成一身浅绿夹杂着深绿的衣服,并且再披上一层用草编织而成披风,头戴用鲜花和嫩草编织的草帽。
正常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但牛头人反而不容易看出来。
但计划虽好,但还是有一些缺点,就是牛头人培养的宠物:座狼。
座狼拥有不错的实力和敏锐的嗅觉,极远处就能闻到贝格身上不属于牛头人特有的骚气,但在这种情况下,贝格也丝毫不慌张,将大量青草汁涂抹在自己身上,遮掩自己的味道,
与此同时,不要太过靠近带着座狼的巡逻兵,慢慢行走还是没有关系的。
就这样,贝格一磨一蹭,啃着干粮喝着冷水,累了找个凹坑,用披风一遮,就稍稍睡上一会儿,醒了继续赶路。
过了两天,灰头土脸的贝格终于看到地平线处的低矮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