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微微亮,寂静的夜空中还依稀能看到几点繁星,林瞳就揉了揉眼爬了起来。
边收拾边嘀咕着:“今天一定要成功,不然这每天挨冻挨饿的,我这豆芽菜小身板什么时候才能长成前世那样,谁还不是个仙女宝宝来着。”
说完,林瞳就跑到河边洗了一下脸,让那本来不算特别精致的眉眼,在清水洗干净后,尚能看出几分可爱来。
毕竟十岁的这个年龄,只要不是长得特别残的,都尚能用可爱来形容,特别是那弯弯的眉毛配上一双黑白分明清澈的丹凤眼,更增添了一分俏皮来。
林瞳忍不住又往溪水中照了照,不时唉叹感慨一下自己命不由时,身不由己,不然这幅美貌定能大射四方。
实在是林瞳想的太多。
最后林瞳整理了一下衣裳,把破洞的地方给扎了起来,至少整体上看上去不至于太寒酸。
随后便来到周边最大的集镇——永兴镇。
据说,当年这个地方还是一个破败小村庄,和周边的村庄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更为的衰败。
但是这个镇子出了一个叫永乐的年轻人,当时凭一己之力从小村庄走出,过江乞城时获得了安王的赏识,平步青云,成为了安王身边的幕僚。
这不成名了,想到了自己的家乡,就关照了起来,将之前小小的村庄发展成为了现在的永兴镇,当时的村长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将新的集镇取名为永兴镇。
永,就取自于永乐的姓,兴,代表着对该镇的美好祈愿,希望小镇子能一直兴旺发展下去。
此去林瞳的目的地,也是由永乐公子题名的永福酒楼。
这天还不算太亮,这镇子外就排了好长的队伍,大多都是大叔大婶级别的,或背着儿童或挑着担子或手提着篮子,一看就是去集镇上贩卖采买。
像林瞳这般大小儿童的,倒是少见,就算有凌稀几个,也都是父母牵拉着,生怕丢着,摔着,所以啊,这有妈的孩子就是宝。
对此,林瞳也不在意,憋了憋嘴,自己把自己宠成宝宝不就行了。
随后也不再四处打量,过了辰时,就可以进入集镇了。
辰时一到,也就是早上的七点,集镇上也开始热闹了起来,林瞳随着人流走进了集镇,之后陆陆续续的人也相继赶来。
街边上的摊位也快速的被排满,或坐或站,卖包子的,卖菜的,吆喝着,打趣着,街坊邻居的老太,大婶趁着阳光明媚,也都相继的搬起板凳嗑起瓜子,打打趣。
从东边的公子又恋上哪家的姑娘,到西边的哪家的狗又丢了几天回来,大大小小的事,芝麻点的事都能被这些大婶一一八卦出来。
林瞳刚穿越过来的前几天就喜欢听着他们捞嗑,因此对这集镇上大小事也基本摸清了,对此林瞳倒是十分佩服他们的消息灵通,不去做狗仔实在是可惜了,都是人才啊!
林瞳要去的永福酒楼就在镇正中心,顺着这条道路一直走,看到最高的那家楼,就是的,集镇虽然不算繁华,但甚在舒适,不会走在路上就碰到个达官贵人。
林瞳很快的就找到了集镇上最大的酒楼,来往的客人都是成群结队,或公子们附庸风雅,或未出嫁的姑娘们遮纱含羞,也有那肌肉壮实的江湖中人豪迈饮酒等等,实在是好不热闹!
林瞳看了看自身“别致”的衣衫,万一自己进去,被当成闹事的赶出来,那多丢人,林瞳憋了憋嘴。
这时,林瞳看到不远处那总是在永福酒楼附近卖糖葫芦的小贩,双眼瞬间一亮。
想到那多八卦的大婶时常提起那卖葫芦的小贩“丧尽天良”,每次进出的客人都要被宰着买一串糖葫芦,要不是有一个掌柜亲戚在酒楼里面……
想到这,林瞳灵光一闪,可以从这卖糖葫芦的小贩上入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