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熊诗雨激发的情欲在顾颜身上作用,好歹没有出轨,实在是梨花带雨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入非非,差点儿被“就地正法”的熊诗雨也是有些后怕,经历了这么多的人与事,她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女,从他的女友那个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她对他是有感情的,那她自然不愿意去做第三者,不过没办法拒绝她也只好安然接受,毕竟这个地方的治安确实不怎么好,自己再怎么说也只是个女人,于风一次性预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在多他也负担不起,安置妥当就准备离开,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口,她会出现这样的境况自己责无旁贷,都没有父母了自己实在不忍心就这么说什么再无瓜葛的话语。熊诗雨轻轻的搂着他,眼泪掉下来了也没有去理会。哪怕已经改邪归正了,亲戚朋友还是不待见自己,这些年她真的觉得很辛苦,慕晴突然多出来得记忆让她很苦恼,而且柜子中竟然真的有一本离婚证,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实在是让她觉得很害怕,她特意找人去搜索那个人的消息,却被告知他竟然一直在自己的身边,于风看了看天,望了望地,我想死!他突然有了这种疯狂的想法,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跟顾颜解释了,想了很久觉得根本没办法解释的清楚,这本离婚证上面的印章可不会作假,他甚至去民政局询问了,记录真实存在,一次车祸竟然还会导致同时得了阶段性失忆,真的是很让人费解。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故地重游,果不其然那边的故人有不少都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呢!特别是有个人拿出录制的视频,他已经快歇菜了,老天爷你让我死透了成不成?
前后折腾了三四个月时间,想开口说点什么,不知道慕晴是怎么想的,“我同意复婚!找个时间一起去民政局吧。”说完下车离开,记忆一点一点找回,慕晴也知道了两个人是因为她把事业重心放在国外才导致的离婚,既然自己已经回国创业,破境重圆也未尝不可。
知道了顾颜找了新男友以后也许是报复心作祟,他真的跟她复婚了,然后晚上去一个酒吧接差点儿被捡尸的顾颜,才知道她只是想刺激一下自己而已,她内心里已经原谅他了,毕竟车祸也不是谁都能想到的事情,从她家下来回家的途中打跑了三个纠缠女人的小流氓,却发现她竟然是苏冉的妹妹,刚刚加班回来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苏婷也是很后怕,要不是车子今天拿去保养她也不会走这条路的,防狼术再怎么厉害她也只是个弱女子,他也想起来自己认识几年前的她,不过后来她出国念书了,方建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苏冉在跟于风边走边聊,没有去接,苏冉很意外他的妻子竟然不是顾颜,这个事情实在太狗血,他没耐心去详谈,敷衍了事,小姨子慕涵的出现在意料之中,对于姐夫这个角色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别说这个了,再次跟慕晴同床共枕他都尴尬的不得了,特别是她特意说她今晚就没有大姨妈的事儿以后,他都想不回来了,可是这是他买的房子啊,不回来自己又能去哪儿?慕晴创业后都是租房子,每次妹妹回家都是跟自己挤一张床,今天终于有自己的房间了,开心的不得了,于风就郁闷了,今晚要咋解决?
还好一个电话化解了这场尴尬,东西拿到手以后,还是不得不面对回家的难题,说不得只能在办公室对付一晚咯,没成想慕晴会打电话过来询问,夜不归宿只能作罢,刚复婚就这么做却是忒不厚道了些。还好彼此都还没有介怀这个问题,于风想着能拖就拖吧,办法总比问题多。早餐很丰盛,意外的察觉慕晴的厨艺会这么好,工作室的大部分事务都有下属去分担,真正需要他处理的并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陪合作伙伴去寻欢作乐而已,交际也是生意场上的必备技能嘛,稀里糊涂的在顾颜的家里实在是太丢脸了,这就是隐婚的弊端,下属还以为顾颜是他的正牌女友呢,有点轻微的着凉了,换了谁躺沙发睡一宿都差不多吧,他反而感激她这么做,要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了呢。
做花店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可是他又没有更好的建议,只能支撑她的决定,晚餐还不错,家用给了1000块钱,不够了她会开口的,今晚总算水到渠成了,慕晴主动提及孩子的问题让他瞬间就尴尬的不行,不过知道是推迟怀孕的时候他反而松了一口气。却还是得装的故作犹豫,结果她补刀把三年改成一年了,他就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只是刚好听到合作方有这方面的诉求,多嘴提了慕晴的公司,谁料慕晴居然真的谈成了,慕涵说姐姐要犒赏他的时候他还以为就是一顿美餐而已,直到洗澡后看到她穿着性感睡衣,心里面啥滋味也只有自己能回味咯,中午回家后看到新买的冰箱还有点疑惑,问了小姨子以后才知道旧冰箱不知道啥时候已经时好时坏了。顺路送小姨子会学校,小妮子喜欢表演,以后应该是走演员路线,苏婷的电话真的不想接,问题是人家锲而不舍啊!到了地方才知道是咋回事,还好自己过来了要不然她肯定要吃亏的,手有点酸楚,太久没锻炼这会儿还真的有些不习惯,蔺君兰是自己曾经的下属跟战友,有过一段晦涩难言的感情,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为难,吃顿饭聊了很多,她已经打算转业了,这次任务回去就打报告,他没有给别人的未来出谋划策的习惯,单纯的陪她吃饭,他送她回营地的时候被人拦住了,是她的追求者,口舌之利从来都不是他擅长的,直接把人家打趴下了,回到家接到了她的电话,知道事情被平息他也没有说什么,有的事情就是越说越糊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