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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大志与馥蕤

任朦朦站在爱丁堡市立的查尔莫斯医院(Chalmers Hospital)的一个档案室样的房间里,认真地翻看着一个病历本。

这时,房间门被推开,一个金发碧眼的白大褂护士吃惊地看着她。

“大夫你好。”

“你好,我是护士......请问你是谁?”

“我啊?哦,我是一个患者。”

“患者来这里干什么?这里可是医院的病历室!”

“是吗?我看见门开着,就直接进来了。你们的档案整理得很好,病历很好找。”

“你要找什么?不对......请你立刻离开,这些都是病人的隐私,也是医院的财产,怎么能随便翻看?!”

说着,女护士怒气冲冲地向任朦朦走去。

任朦朦从容地将病历本递还给她,然后微微一欠身,迅速离开了病历室,留下一脸吃惊和愤怒的女护士。

——————————

离开医院,任朦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起来。

已经十一月中旬了,爱丁堡常常会下起雪来。但由于依山靠海,温暖的海洋性气候又让雪难以积得太深,就像今天这样,雪纷纷而下,地上却并无积雪,只是有些湿滑。

任朦朦按了按胃,感觉没有不适,甚至还很舒服。刚才开的药应该很有用,不过胃的老毛病可能还真得重视了。

踩着湿滑的地面,任朦朦一边走路一边思考。

李旭光的人际关系与自己所料不差,看起来拼图已经完成了。

但是———没想到他会在这个节骨眼出事。圣玛格丽特湖溺水的事件一出,自己之前的推理就有了一丝漏洞。

原本的推理是这样的:

“磊小任在伦敦失去了约瑟夫的合作之后,便开始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和买家。他的目的是把手上的Crisper-Cas9基因编辑器卖给大型的企业或者学校。

由于种种原因,磊小任没有在伦敦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和买家,辗转来到了爱丁堡。

缺乏当地人脉关系的磊小任想到了利用华人身份快速混入关系网的方法,于是购买了他人的微信账号,加入了一群在英国生活多年、关系网颇丰的华人圈子,利用玩“吃鸡游戏”建立人脉,认识了他用得上的人———李旭光。

李旭光这个人一无是处,但是身份却很有用。他是爱丁堡大学生物科学学院的一名硕士研究生,虽然学术上没有前途,但他的任务是与有将生物科学学院的科研成果做商业转化意愿的企业进行沟通和对接。虽然他不是对接的负责人,但是却在第一线。任朦朦还通过一些手段调查到,他曾经在一年多前频繁来往爱丁堡与伦敦之间,很有可能他就是在那个阶段认识了磊小任,而磊小任也是因此来到爱丁堡,有目的地加入他所在的“海港水手吃鸡小赌怡情群”,进一步接近他。

磊小任接近他的目的,是想要利用他在爱丁堡大学生物科学学院的身份,给手上的基因编辑器寻找买家。直接卖给生物科学学院也许有很大难度,但是通过商业对接人寻找企业买家,私下里交易却很有可能行得通,毕竟这与磊小任之前在麻省理工CSAIL做的事情没什么两样,可谓驾轻就熟。

但是,这样做的问题在于,仅仅拿下李旭光一个人是无法达到目的的。

那么,还要拿下什么人才行呢?

答案呼之欲出———隋大志。

隋大志是爱大生物科学学院负责科研成果商业化的第一对接人,深得导师的信任,大大小小的合作都要经他手过。如果能够拿下他,那么磊小任的计划就成功了一半。

因此,磊小任在一年前便来到隋大志常常光顾的MOC咖啡网吧打工,再次利用自己的“吃鸡”技巧和他混熟,再加上李旭光的穿针引线,达成合作意向。

后来,由于在合作上出了一些纠纷,也许是分赃不均或其他原因,两人起了矛盾。隋大志趁磊小任得罪了“龙纹帮”的少爷的时机,将他杀害,将视线转移到秦楠身上。后来虽然证明秦楠无罪,但他自己更是案子毫无瓜葛,全身而退。

然而,磊小任死之前对隋大志有所防范,将某些秘密或者隋大志的把柄藏在了一本叫作《TH的人间冒险》的小说里,提前交给了阿刃———交给阿刃可能是随机的,对磊小任而言,将东西交给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人就是安全的———但是这件事却被隋大志知道,于是他想要拿回这本小说,不惜将阿刃杀死。”

推理到这一步基本是通畅的,但是接下来米达先生的死却难以跟以上的推理产生联系。任朦朦暂且将其当作孤例来对待,只要把前面两个案子侦破,那么新的线索也许会自动出现。

“隋大志的动机就到此为止,并且理应放松了警惕。他应该想不到磊小任和李旭光的关系会被发现。

至于磊小任和阿刃遇害的时间,隋大志都没有不在场证据,这一点任朦朦之前已经查明。接下来只要去调查他对外的商业化合作,就可以找到线索。

但是,李旭光的突然溺水却是个巨大的意外。

任朦朦的直觉告诉她,这不是意外溺水,而是蓄意谋杀。假设之前的推理正确,那么凶手就是隋大志,而这个谋杀未遂的目的看起来更能够支持自己对于隋大志的有罪推理,但是———深入分析却会发现,这恰恰是不合理的地方。

因为这么做纯属“此地无银三百两”。

如果他已经发现了有人在怀疑他,他杀人灭口尚可理解;但在没事的情况下这么做,反倒会引起警方和任朦朦等人的注意。理查德说过已经找李旭光的同学和导师了解过情况,想必已经找他咨询过了,而这个颇为敏锐的警察并没有发现疑点。

难道自己的判断错了?”

任朦朦想到这儿,正好路过了一所看起来富丽堂皇的私立学校,四面有高墙和大铁门隔离,内部是一座城堡一般的建筑,学生们都穿着统一的校服,显得华丽又英姿飒爽。能在这里上学的孩子多半都出生于英国的精英阶层吧。不过,门前也有其他国籍的家长在接送孩子,他们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

任朦朦走过学校,继续思考。

为了进一步验证自己的判断,任朦朦对隋大志进行了调查。

有动机。

动机是钱。不,准确地说,动机是他的未婚妻,馥蕤。

——————————

大志的学业和事业都在良好的轨道当中,如果没有足够的动机,是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与磊小任合作的。而在对其本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之后,任朦朦发现他的一生可算是顺风顺水。恩爱的父母,优渥的家境,健康的身体,俊朗的外形,顺利的学业,时而眷顾的机遇......几乎可算是“别人家的孩子”的模板。如果只是发一笔横财的诱惑,对隋大志来说绝对不是强大的动机。

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任朦朦了解到了馥蕤的存在。

馥蕤是爱丁堡大学艺术系的硕士研究生,温柔美丽,是一个旁人眼中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完美女性。她跟大志从本科就在一起,感情甚笃,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如果大志是为了这个女人,那么冒巨大的风险就能够说得通。

任朦朦于是进一步调查馥蕤。

这类光鲜的女性留学生,很多都是隐藏的爱慕虚荣者,只是各人隐藏的程度不同而已。也许她对大志提出了需要大量金钱才能满足的要求,比如在国内的大城市买房买车才能求婚等等,大志被迫铤而走险。

但是调查出来的结果却出乎任朦朦的预料。馥蕤并不是这类拜金女,她虽然是单亲家庭,但是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的教育一向是淡泊名利钱财,她也确实具有练达通透的智慧,是个内外如一的好女孩儿。

但是即便如此,任朦朦认为原因还是出在她身上,只不过得从别的角度寻找。

因此任朦朦才会来到查尔莫斯医院(也顺便给自己开一点胃药)。

爱丁堡大学给每个学生都有类似于国内医保那样的福利,可以在指定的医院免费体检,治疗疾病也根据疾病种类享有不同的折扣。这家指定的医院就是查尔莫斯医院。所有的留学生都有专门的分类,再根据入学年份、国籍、专业分成多项子类。这些分类之后,任朦朦很容易地就找出了馥蕤的病历档案。

不用太详细地阅览,档案里的病历就印证了任朦朦的推测———馥蕤患有先天性的心率衰竭,迟早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

心脏移植在当代医学里已经不算太不得了的手术了,尤其是在医学相对发达的欧洲,但是手术费用依然惊人。在国内也要近百万的移植费用,在英国等欧洲国家更要翻上几倍,而且在移植成功之后,每年还有大量的心脏维持药品的费用必须支付,因为这类药物是需要在手术后终身服用的,否则就会有心脏排异和衰竭的危险。

除了金钱方面的负担以外,心脏来源更是一个大问题。必须要适合病人的体质的心脏,才能够移植,病人往往一等数年,危急时刻还需要通过潜规则高价购买心脏源。这又是隐性的成本。

金钱和心脏源这两个问题具体到大志和馥蕤身上,由于大志的工作原因,后者相对容易找到,但是费用方面两者相加还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两人的家境虽然都不错,但这毕竟是一大笔现金的一次性开销和终身的长尾负担,以他们二人的现状来说,是绝对支付不起的,求助家庭也会给家人增加巨大的压力。

再加上两人还没结婚,大志的家庭是否愿意接纳这种身体情况的馥蕤,也未可知。

因此,大志需要一笔钱来为馥蕤换心,这个动机足够强。

既有动机,又有条件,隋大志是凶手的可能性达到90%以上。但李旭光突然溺水的事件,却让另外10%的可能性大了起来。

证据,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任朦朦突然感觉胃又痛了一下,伸手去按了按。Shit,这胃药还是不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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