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之后,宋义从简陋“手术室”中走出。
“你以前学过医?”
宋义出门就遇到张不救,老人家对宋义的态度一直多有防备,这会儿倒是发生了几不可察的些微变化。
“随家父练过刀子。”宋义发现,虽说原宋义样样都不算精通,但所学甚杂,倒是作为糊弄人的借口很合用。
张知仲脸上没有任何变化,什么也都没说,自顾自的走回屋里。
对于已经大概了解张知仲性格的宋义来说,这位老人家能不对他进行否定和咒骂就已经算是难得。
每每想到此处宋义也是慨叹不已,实在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这位老人家,以前都是一些误会……
又半个月过去,这半个月间宋义既然接手了治疗伤者的事情,自然是要做到底的,换药敷药那都是小事情,连喂食都要他亲自动手。
好在那伤员命大,竟然生生熬了过来,只是一直昏迷不醒。
这一天当宋义又用插管的方式给那人喂了自己亲自熬制的稀粥之后,忽然那人一阵呛咳。
宋义闻声惊喜,这半个月的辛劳总算得来了成果。
“妖……怪……妖怪!”
虽然还很虚弱,那人却猛然要惊坐而起,好在宋义见势极快,一把将他牢牢按住,免得他崩裂伤口。
“什么妖怪?”男子刚刚清醒,却太久没活动口舌,说话很不清楚。
年轻男子眼睛被阳光刺痛,下意识的要伸手挡住阳光,自然是没办法抬起来的,反而一阵剧痛让他龇牙咧嘴。
宋义没有着急,等他终于适应了光亮缓缓睁开眼来。
“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男子看宋义似乎不像坏人,却警惕不减,眼睛一直左右恐惧乱瞟。
“你被野兽咬断了手臂,失血过多倒在山林中,我正好遇到你就把你救了回来,好在你命大,不然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我被野兽咬了……”那人一阵茫然,过了一会儿忽然想到什么,脸色一瞬暗淡下去。
宋义并没有多问,只道:“你还太虚弱,等修养一阵再说不迟。”
说着宋义就放下饭碗,准备出去。
“多谢小兄弟……”已经饿极,那人端起粥碗很快就将一碗粥吃个干净。
恢复力气之后,男子艰难下床走出屋子,入眼自然是晒在空地上的一堆草药。
宋义正在炮制药材,草药这东西炮制不好,毒性就去不了,那就不是治病救人的草药而是害人性命的毒药。
故而这道活之前都是张不救亲自做的,灵药虽然做得也不错,可始终有点差强人意,让张不救很不放心。
宋义做过几次之后,张知仲口中没说,却将这项活全丢给了宋义来做。
“你是大夫?”那人看宋义如此年轻,有些不敢相信。
宋义摇头,一指不远处懒洋洋晒着太阳的张知仲道:“他才是大夫。”
“大夫,救救我妹妹吧,求你了!”
毫无征兆的,那人跑到张知仲跟前,然后就跪在他面前,磕头如捣蒜。
不只是张知仲一愣,就连宋义都愣住了,心道:“这又是哪门子的事情?”
“你有钱吗?”张不救一如既然的直接。
年轻男子显然也没有预料到张知仲会如此问,张着嘴巴不知所措。
张知仲倒是“好心”解释道:“老夫号称‘三不救’,太麻烦就不和你说了,总之没钱老夫是不会出手的。”
年轻男子直接愣在那里。
宋义不禁摇头,这老头着实不讨人喜,却异常的坚持原则。
这时,出去搂草的灵药回来了,正看到阿翁又在“欺负”病人,尤其这个病人是她和宋义“联手”治疗的。
看到这小姑奶奶,张知仲就知道不妙,连忙收拾东西要躲回屋里。
小丫头一叉腰,大喝一声:“站住!”
张知仲果断停住脚,脸上大写的尴尬和讨好的笑容。
在宋义开来,这位不近人情却着实有本事的大夫,对自己的外孙女实在太过宠溺了。
好在灵药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娇娇女,她指着那伤员道:“先让他把话说完!”
说着,灵药露出和煦阳光的笑容,向那男子询问道:“这是我阿翁,你可以叫他张大夫,那位是我宋义大哥,你叫什么?”
小丫头很懂事的并不随便向人提起自己的名字。
“我……我叫丁一,我父亲怕我长大不认字给我起的这个名字。”说到此处,年轻人也颇为尴尬。
“你说要让我阿翁给你妹妹看病,你妹妹什么病症?”询问病人这一方面,灵药明显比她阿翁成熟得多。
而一说到这个话题,丁一立刻激动起来,依然跪在地上,痛哭道:“我妹妹怀孕七个月,她……她难产。”
宋义注意到丁一的脸色微不可觉的不自然。
“难产去找一个好的稳婆,找我作甚?简直胡闹!”张知仲一甩袖子,差点直接转身走了。
宋义不觉奇怪,在这个时代,男女之防虽然还没有到某种极度扭曲的程度,但也有男女男授受不亲之说。
而作为男大夫,自然是不能给女人接生的,再者还有稳婆这种半专业的存在,她们的经验远比男大夫要丰富得多。
“村里村外的稳婆我都找了,可是她们都没有办法,还说……还说我妹妹害了一种怪病,不治好怪病,我妹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得死!”
张知仲冷漠笑道:“你觉得老夫是这般好骗的吗?”
“我没有骗你!”丁一更加激动,虚弱的身体因为气血翻涌一阵眩晕,几乎要栽倒下去,他生生挺住咬着牙齿道:“我们丁家庄好像中了诅咒,女人怀孕之后几乎都会害上一种怪病,只在生产前两个月左右孩子会突然死掉,等找到稳婆的时候也迟了。”
丁一所说前因后果清晰,并且他的那种沉重和痛苦的感情也无比真切,甚至在宋义看来也不像是捏造的,至少不完全是捏造的。
“这天下真有这等怪病?”张知仲摸着短须,他虽然顽固,但人总有那么一两种兴趣。
张知仲的兴趣就喜欢研究一些怪症,他的屋中堆放着许多书籍,宋义听灵药说过,那些书并不是什么医书,而是记载着一些发生在人身上的离奇故事,说是病又不是病。
正应一个“怪”字。
在宋义看来,张不救的兴趣就和他的为人一样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