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因为接下来没什么需要我参与的环节,所以我这边的时间又被封停了。
而且!
我还要顶着后脑无故被砸的痛苦过一天!!!
垃圾主角你好好做个人不好吗?
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坑害我!
“哗!”
我身侧浩瀚无垠的潜意识忽然激起一片巨大的海浪,浪头轻轻松松突破十米大关,甚至还在不断地继续往上飚。
海浪起势极凶,仿佛誓要将我泯灭在浪头下一般向着我的方向铺天盖地倾倒过来。
……
说个事啊。
我在主角的潜意识里,是不太能随意行动的。
尤其,是在潜意识动荡不定的时候。
也就是说,
我现在不能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救命啊!
有没有人来救救我啊!
潜意识掀起的海浪依旧无可阻挠地向着我过来。
……
破喉咙!
破喉咙!!
破喉咙!!!!!!
……
巨浪到最后还是无法挽回地拍在了我的身上。
没有人会帮我分担这样的痛苦。
浪头砸到我身上时,巨大的压强和重力将那种整个身体都被生生撕裂挤压成为粉末的痛楚准确地传递到我身体里每一根神经上。
我的身体什么事情都没有。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现在只剩下一道魂魄的原因。
海浪穿体而过,无数负面的情绪在我体内滞留。
我感到痛苦,崩溃,疯狂,无助,以及深深的绝望。
这些情绪在我心头翻滚涌动,不时还会有一幕又一幕鲜血淋漓的场景从我眼前掠过——
场景的主人都是我。
而在失去了一切的此刻,我心安理得地期待着它们成为现实的那一刻。
……
“咣!”
靠!
垃圾主角又平地摔了!
啊啊啊后脑好痛,我不就出了个神的时间她怎么又腿瘸了?!
走不好路是病!得治!
骨科医院欢迎您啊垃圾主角!!!
白痴!
“吞吐什么?”
???
这句话莫名让我有种见鬼的耳熟感。
“抱歉,我找梓陌有点事,就先把她借走了啊!”
……
一种不妙的预感浮现在我的心头。
果不其然,几句我刚刚就听到过的对白过后——
“咣!”
我的后脑又重重地疼了一下。
人干事???
我摸着自己后脑勺愣了整整十分钟到时间。
这期间我的脑袋又被砸了两次。
太惨了我这个无辜的小生魂,我要到鬼族检举揭发,让上次那个放过垃圾主角的死神把她收了!
至于是哪种收么……
看缘分。
眼看着这一轮砸头已经过去,接下来五分钟内,如果我能够码完两千字收尾,我就可以躲过这一劫,如果我不能在两千字内搞定这一章的话……
我可以躲过下一劫啊!
~\(≧▽≦)/~(拍桌狂笑)
那么,为了节省时间(划掉),为了充分发挥我作为一个经历过全故事的看客的作用,我就先把这几章出现的人物都介绍一下吧!
首先是刚刚出场的梓陌。梓陌原名叶梓陌,是我高二的一名同学,长得漂亮可爱性格爽朗大方,在我对她的认知里,她始终都是单身贵族一派,即使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她却也一直都没有答应过某个人的追求。
这也是为什么垃圾主角刚刚把她从一个狗血三角恋现场把人救出来,问的却不是“是你的前男友吗?”而是“你的追求者?”
以我对叶梓陌这个人的了解,她挑男朋友的眼光,可不至于会挑出来一只连女朋友的好友都能下手的人渣哦!
其次是从昨天到今天存在感都很高的白绯雪。
她是这部小说的原主角,一个绿茶。人性本恶四个字可以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身为神族的公主殿下,光明的力量从她幼时便无孔不入地渗透她的内心,影响她性格的形成。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个恶人。
只因仰慕于神族王子白忻光,她数次对白忻光的初恋——魔族的公主暗下杀手,几次三番谋害不成,她索性直接在魔族公主身份曝光,真正获得传承的当天,引天雷劈死了她。
顺带一提,魔族的公主在人间界的名字叫叶梓陌,也就是垃圾主角刚刚勾搭上的那个妹子。
现在她还没苏醒,也还没和白忻光一见钟情,所以她还活得好好的。
另外,魔族本系血族,以鲜血为食。白绯雪的血液虽被神性浸染半生可她生性凉薄冷酷,体内魔性与神性共存,这样的血液对魔族任何人都具有极其明显的吸引力。
魔族王子凡焱为了杀死白绯雪喝了她的血,自此食髓知味,既一心想将白绯雪圈养成为血食,又按捺不住自己想看看这样一个非神非魔的女人能走到哪一步的好奇心,日久之下,渐渐生情。
“日”是动词。
白绯雪的第一次以及后来的第n次基本上都是凡焱的。
但渐渐沉溺在白绯雪的浪漫陷阱中的凡焱并不知道,他心中仅有的唯一在他和白绯雪厮混没多久以后就死在了白绯雪的手上。
再顺带一提,凡焱是故事里的反派BOSS,最终结局是和白绯雪睡了一整个晚上然后被满身绿光的白忻光一刀砍成两半。
白绯雪则和白忻光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小时候的我没觉得这样的故事情节有什么问题,长大之后,愤怒的我操笔给这个故事添了一个悲剧结局——
白绯雪某天夜里做了梦,在梦里坦陈她所有坑害叶梓陌的手段,多年来一直对叶梓陌念念不忘的白忻光刹那间怒发冲冠气血逆行,愤怒地提刀把白绯雪也分成了两半。
标准的狗血淋头晚间八点档。
插个题外话,白忻光的武器是剑。
介绍完白绯雪估摸着你们对白忻光的了解也差不多了,这里我再最后补个设定,白忻光是个烂好人。
具体一点就是,无论是谁,只要是在白忻光面前遇到了危险,他就算是豁出命也会去救那个人。
当然,被他自己杀死的那种不算。
此外,因为我的情感洁癖从小就顽强地扎根在我脑子里,一直都没死绝,所以白绯雪虽然在凡焱死后嫁给了白忻光,他们却没有同过房。
原小说里的描写是这样的:
“神族族务繁杂,继任族长的白忻光虽处理得了,却偏偏他又是绞杀魔族余孽的主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至少得有两百五十天在外征战杀伐,回来后又需日夜不停地批改神族内务,就算能抽出来点时间也不够上床再下床的,索性次次都在理事的殿宇中就地歇了。
是以,白忻光与白绯雪成婚近百余年,白忻光竟是还未曾踏进过白绯雪所住的房间一步。”
哈!两千字满了!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我总算逃过一劫了!
“哗!”
我身侧的潜意识又一次掀起了滔天巨浪。
……
……
……
救命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