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五十五)
姜志明冲着张姗姗点头笑笑,他早在杂志媒体上看到过张册姗的照片,美艳得如同明星一般,知道是大嫂,立马态度十分恭敬,对她鞠躬招呼道:“大嫂好!”
张姗姗看看姜志明,点点头,想他容貌出众,没脑子的小姑子找到这样的人,也算是运气了。她看看四周,对他问道:“附近有没有聊天的地方,我有话问你。”
姜志明莫名其妙,不过还是客气说道:“有的,左边有一个咖啡屋。”
大嫂如同大哥,这是他第一次长时间面对大嫂,所以姜志明的心脏紧张得兵兵乓乓狂跳起来。
“那就去那里吧。”张姗姗率先走在前面。她戴上墨镜,甚至从手袋里拿出一个口罩戴上,就像一个大明星一样,姿态岸然,自带一股与众不同的气场。
她低着头走路,尽量让自己不引人注意。因为实在不想让林庭风知道,她来到林氏集团大厦,就是为了调查他有没有小三的事情。
三个人来到咖啡屋,姜志明主动点了三份咖啡,又点了一些甜点,咖啡送上来时,他又站起来,递给张姗姗和林庭月,然后坐在大嫂的对面,和林庭月坐成一排。他心里莫名其妙,不知道第一次见面的大嫂要问他什么话,心里没底。
现在是上午十点,正是市场部工作最忙的时候,所以咖啡屋冷冷清清的,简直静寂得如同教堂,正是谈话的好地方。
张姗姗没有喝咖啡,大概嫌这里的咖啡不上档次,她看了姜志明一眼,扶了扶墨镜,清清嗓子,对他轻轻问道:”你是Q大的学生?“
姜志明点点头,老实回答道:“是,大三的学生,现在在实习。”
张姗姗点点头,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我今天来见你的事情,不要说出去好吗?”虽然用的是商量的词汇,但语气却是命令式的。
姜志明征了一征。
林庭月明白张姗姗的心思,她不想让大哥知道她在调查他,因此,立马嘴快地说道:“大嫂放心,志明不爱说话。”
姜志明也微笑着回答道:“是,我信奉沉默是金。”
张姗姗满意地点点头,理了理思绪又问道:“认识叶文玉吗?”
姜志明一呆,头顶如同晴天霹雳,他带着疑惑看向林庭月。
林庭月朝着手机努了努嘴巴,姜志明明白过来,她是要他听之前她私信发给他的话,凡是有关叶文玉的一切,全部回答是。
因此,他点了点头,对张姗姗轻声说道:“认识,她也是大三的学生,不过她没有实习,一般要到大四才实习的。”
心里升起大大的问号,大嫂突然问起文玉干嘛?与此同时,也有些不安,总觉得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开始控制不住地,担心叶文玉。
那个面色苍白,身形单薄的丫头——
张姗姗没有说话,姜志明越来越紧张,他心想着林庭风的老婆为什么会突然专程过来找他问起叶文玉的一切?
大嫂,与文玉,这两个人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
小玉到底做了什么?她原本与林家一点关系也没有,怎么现在也卷了进来?
他作为林庭月的男朋友,未婚夫,两个人交往快两年了,可到现在,才认识林庭风的老婆,林家的大门他都没有摸到过,门庭之森,之复杂,无法想象,可是大嫂好像比他还要早认识叶文玉,这真是有点可笑?!
沉默了一会,张姗姗又突然问话了:“她认识我们家林庭风吗?”
姜志明一呆,咖啡室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内心开始响起警钟。他在脑海中苦苦地思索着,小玉认识林庭风吗?好像认识的。他们在医院的时候,他曾看见,林庭风握了小玉的手,当时还有些紧张,本想事后警告她提醒她的,不过后来,因为自己的事情太多,他也没有抽出时间和精力去提醒她。
难道她和林庭风真的在一起了,他们原本就有什么?!
头顶仿佛有滚滚雷声,姜志明手心开始出汗。
与此同时,姜志明在沉思的时候,林庭月急了,在桌子底下,伸脚过去,踩了姜志明一脚。姜志明感到一阵痛苦,不过他还是不动声色地没有叫出声,他慢慢点了点头。
小玉和大哥,确实认识。
看到姜志明的神情动作,张姗姗原本一颗消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的面色变得苍白,大眼变得有些紧张,看着姜志明,对他急急地问道:“那他们是什么关系?”喉咙突然发干得厉害。
姜志明一愣,什么关系?空白无凭,不能乱说吧。
因此,他沉吟一会说道:“我不知道。”
林庭月急得又在桌子脚下踩他的脚。她明明要他什么都回答“是”,他把她的命令当作耳旁风了?
张姗姗大眼睁得如同茶杯大,身子前倾,急切地问道:“他们是不是在交往,他有没有送她东西,他们有没有同居?!”
林庭月频频对姜志明使眼色。
姜志明不是傻子,后背开始下雨似的出汗,他看着张姗姗,终于理清了所有的头绪。
原来如此!张姗姗是林庭风的老婆,他听同事说,林庭风最近在闹离婚,所以张姗姗会今天来找他问话,她怀疑叶文玉是林庭风的小三,因为他是Q大的学生,和她是同学,所以来找他要证据。
姜志明深吸一口气,稳了稳情绪,他不能害了叶文玉,再说了,她心里喜欢的人不一直是蔡教授吗?再说了,就算她真的和林庭风有什么,为了她的安全起见,他也要拼命维护她,这些大户人家的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她们吃醋发狂之下,什么事情也干得出来!
比如林庭月,他与她相处下来,发现真实的她和一开始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温柔娇憨无甚主见的她,完全是两个人。
不过他仍然舍不得林氏集团将来带给他的锦绣前程,所以明明失望,也不愿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