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四)
叶文玉小脸一红,老实地回答道:“我淘宝买的。”声音细若游丝。
唉,自从和林庭风在一起之后,由于他是一个大方的男人,她的手头上突然多出来许多钱,之前压抑的购物欲如同井喷般爆发。以前没有钱,买不起衣物,但是她和天底下所有年轻的女孩一样爱漂亮,所以会经常上淘宝去逛逛,虽然不会买,但会把自己喜欢的衣物放进购物车,她心想,虽然现在买不起,但是以后等她有了钱,她肯定会清空购物车。
她原想着要等到毕业她才能清空购物车,没有想到,在她读大学期间,她会认识林庭风,因为他的大方,在大一,她就有了机会清空购物车。
因此,她真的清空了购物车!
这几天,快递包裹络绎不绝地如水般送进来,每天有好几十个,有时候快递箱累快递箱,把门都堵住了,叶文玉沉浸在拆包裹的快感里,感觉宿愿得偿,非常幸福。
她将她淘宝买来的衣服,珍而重之地挂进衣帽间,和林庭风给她买的衣物放在一起,非常的快乐。
没想到,被林庭风发现了!
林庭风明白过来,他拿出那条紫色的连衣裙,嫌弃地扔在一边的条凳上。
叶文玉会错了意,对他试探着问道:“你要我穿这条裙子吗?这是昨天新买的,今年的流行款,有很多荷叶边,非常甜美,嘻嘻,我也觉得很漂亮,我自己很喜欢呢,真是的,刚才我怎么没想到要穿这条裙子呢。”她满脸欢喜地走过去,拿起那条满是荷时边的裙子就要换上。
林庭风想扶额,立马制止了她,天啊,他在心底直皱眉,紫色,再加上密密麻麻的荷叶边,这丫头居然喜欢,而且觉得它非常漂亮?!
这孩子什么品味?
叶文玉呆呆地看着林庭风。
林庭风缓缓地从她手上扯过那条紫色的裙子,直接扔在一边的地上。
叶文玉心疼了,对他跺脚说道:“那是新的,我还没穿过呢,花了我三百多。”她肉疼地直皱眉头。
林庭风继续在衣柜里挑选着,微微侧对着她,对她缓缓反问道:“流行就一定好看吗?”如果流行就好看的话,天下就没有丑人了。
这天底下的人各式各样,身材、相貌、气质都完全不一样,但许多衣服却能打着“流行”的幌子,来一个“一刀切”,给女人们洗脑,凡是流行的都漂亮。
林庭风摇了摇头。
叶文玉一呆,流行不好看那什么好看?不然天底下怎么有那么多女孩追赶时尚,她现在有钱了,当然要做时尚时尚最时尚的女孩呀。
真是不明白。
林庭风看她一眼,语重心长地说道:“一个人穿衣,要扬长避短,紫色显得邪气,这天底下没有几个女人能把紫色穿得好看。”
除了——遥远的记忆让他想起一个女人,那是这一生,他唯一看到的穿着紫色好看的女人。
叶文玉换好了衣服,自己胡乱整理了一下,转过身来,面对着林庭风,昂着下巴对他说道:“你看,不好看吗?”刚买来时,她在穿衣镜前试过的,明明很好看。
面孔像安琪儿一样美丽动人。
一时间,他有些出神。
直到叶文玉再次不服气地问道:“不好看吗?”
林庭风才回过神来,出声道:“好看,但是——”他摸着下巴,凝视着她,眼里有骄傲和得意的神光,内心喜滋滋的,他慢慢地说道:“穿别的衣服,你会更好看,我帮你挑选。”
他欣长的手指在衣柜的衣服上划过,最终挑了一件白色的礼服裙递给她,这是他之前替她买的,款式简单,质感一流。
叶文玉只好听他话将那条裙子穿上,她仍然是背过身去在他的面前换衣服,因为她通常都在衣帽间换衣服的,他现在人在衣帽间,她难道跑到卧室去换吗?
时间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