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阅读此书的小伙伴们,你们好!
行政的内容,到这里就基本接近尾声了,接下来的就是行政诉讼。
而今天要讲的是什么呢?
【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合同,咱们在民法中已经学习过了,最常见的就是买东西,口头意思表示,即可构成合同,但是,有些正式的就需要用到形式主义的东西,书面!
行政合同也不例外,但是为什么在民法中没有讲过行政合同呢?
其实,民法中的那些合同,因为没有涉及到行政方面,所以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合同。我们所常见的行政合同有,比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共工程承包合同、公用征收补偿合同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行政合同。
(之前的民法,也见过建设工程合同,好像是这个名字,但是他不属于公共建筑,是商业写字楼,所以不是,行政涉及到公,所以,我们是不是看到这里,就已经明白了什么是行政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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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司法上的解释:
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职能,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设立、变更和终止双方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的协议。
听我爸说,行政合同进一步会涉及到行政诉讼,但是书上写得很少,而百度上有人说行政合同看不懂,看不透。
这样一说,搞得我有些懵逼,也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百分百正确,所以,书上知识和个人理解相结合。
(必须有行政机关、行政公益权与对方经济补偿的平衡手段、双方当事人承担更多公法责任、引发争议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上面的四个,是特征,而公益权是行政方面做出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考虑,对对方给予经济补偿,作为平衡。
——行政合同的种类——
(简单分为财产性行政合同和管理性行政合同,两大类)
但是具体的细分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
公用征收补偿合同;
国家科研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国家订购合同;
公共工程承包合同。
(至于这些哪些是财产性,哪些是管理性,你们可以猜猜!还是挺简单的,我也就不做过多的解释,还有一个是计划生育合同。)
——订立和效力——
(行政机关的缔约能力)
这个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行政当事人缔结行政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简单理解就是,缔结,约束。因为行政合同的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肯定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和债务清偿能力,肯定是先行政的一方出,才产生的行政合同。普通人跟普通人只会产生普通民事合同。
换而言之,国家行政机关也通过合同,来进行管理,而内容则是看情况而定。而土地之类,也是有相应的财政预算。
(合同形式)
书面形式、自由约定。
(内容)
由当事人约定;遵循民事合同法,同时也应当符合行政合同格式条款,并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记住,不同的行政合同,主管部门也不同)
(订立方式)
遵守要约、承诺规则、原则上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性方式。说白了,就是择优。
(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成立时生效。
——行政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之间会产生法律约束力,各方都应但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全面!!!)
因为已经讲过合同的内容,所以,咱们从简!
(行政指导和监督)
这是行政机关当事人,依法或合同约定,对另一方当事人正确及时履行行政合同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是怎么样指导,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是针对范围、方式、时间、费用方面的必要事项。
(行政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继续履行,将构成对国家公共利益重大危害、重大损失或者重大不利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可以对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者终止行政合同,并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书面说明文件。
(内容:法律依据、事实根据、行政理由、补偿方式和数额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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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给付行政司法上的解释:
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
(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行政福利待遇(或帮助)。
是现代国家积极行政职能的概括和对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用的反映。
——行政物质和资金帮助——
一方面是想公民提供生活物资保障和防范风险保障;一方面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向个人或者企业提供的特点物质支持。
比如:
抚恤金;
复员退伍军人等的生活补助费;
发放救济金与发放救济物资等等;
如贫困学生减免其学费;
社会福利。
(给付不是奖励,奖励是针对某些事情作出的嘉奖,而给付是一种行为,是福利待遇或者国家帮助。)
——完——
(作者:今天也不知道是来了什么鬼,肚子疼,一个劲的往上跑。唉,真的是每个月不来点小毛病都不算完,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各位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