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不吃!拿走拿走!”
宋思珞一把推开眼前的点心匣子,眼中满是狂躁。
“妹妹,你就吃一点吧。皇祖母赐下的点心只有这些了。进了城以后,恐怕再也吃不到了。”
“我堂堂郡主,怎么能吃这剩了十几天的点心?皇祖母?皇祖母在哪?!她为什么不接我进宫?我要进宫!我要做公主!”
宋知璃无奈地退出了马车车厢,他带去的点心匣子也跟着飞了出来,做工精美的点心洒落了一地。
宋知璃长叹一声,回返到另一辆马车上。
这一前一后两辆马车都十分简陋。可周围警戒待命的士卒倒是兵甲鲜亮,贵气十足。两相对比,巨大的反差耐人寻味。
“父亲,珞儿她还是不肯吃。要不我去求求中使,看看能不能买些——”
“——求?”
宋世清打断了儿子的话。他喷出一口酒气,直直地盯着宋知璃,威势自生。
“什么中使?一介阉竖,不过是我宋家的奴仆!就算我丢了天下,丢了王位,难道连最后一点尊严,也要丢掉不成?”
“是儿子言语不当,父亲莫要动怒。”
“去!问问那阉竖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常宁县就在眼前,倚门不入,莫不是城中的刀斧手还未备好?”宋世清的喊声差点把马车篷子给掀翻。
宋知璃连忙劝道:
“怕是中使和地方官吏还有些交代……父亲,还是少喝一些。”
只见宋世清把一个喝空的酒坛丢出马车外,又在面前捧起一个新的,开封再饮。
“……父亲!”
宋知璃伸手去拦,却被宋世清一把抓住手腕。
宋世清把宋知璃拽到眼前,低声说道:
“知璃,为父为何酗酒,你当真不懂?”
宋知璃看着父亲布满血丝却清澈透底的双眼,这才恍然大悟。
“那……那儿也一起——”
“——你不一样,莫要画蛇添足。”
宋世清重重地捏了一下宋知璃的手腕,又使个眼色,然后忽然发力,一把将宋知璃推出了车外。
“滚!去问问还要等到何时!”
宋知璃坐在马车外的土地上,愣了好一会。
他是真的不懂权谋。
生在帝王家,作为齐王唯一的儿子,他甚至有登上九五之尊的可能。但宋知璃厌恶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想过些安稳随性的日子。
十几年的宫廷争斗,甚至从他幼时就开始了。在皇爷爷面前该说什么,做什么,齐王府的幕僚给他制定过好几套方案。他在皇宫里听到的每一句话,背后怕不是都有两三层深意。试探?警告?交易?拉拢?……不懂!全都不懂!而回到齐王府,每个人跟他说的话又都只有一个意思:好好听话!
这种生活,让他感到恶心。
直到父亲争位失败,一家人被贬为庶民,宋知璃才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对,他一点都不难过。对他而言,之后的新生活似乎还更值得期待。
可现在看来,也只有他一个人这么想。妹妹忍受不了跌落云端的境遇,情绪越来越糟,甚至几近疯狂。父亲表面上自暴自弃,借酒浇愁,实际上却是掩人耳目,似乎还另有谋划。如此看来,之后在常宁县的日子,还真难太平了。
可宋知璃又有什么办法呢?唯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只盼着常宁县里风光愈人,能把父亲和妹妹的心病都给医好吧。
宋知璃站起身来,掸掉衣袍上的尘土,往车队的最前面走去。
车队前方,县城之外,中使杨三九还在跟闻怀远打着哑谜。
“闻大人,这常宁县虽是天高皇帝远,可咱们到底都是陛下的臣子。你们读书人那话怎么说来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闻大人学识渊博,又做过御史,定是比咱家理解得透彻。”
“中使大人说得是。”
“闻大人,陛下初登大宝,已是心系天下。宫中的采买用度,比先皇时降了三成。皇宫之内尚且节俭,若是县城里的罪民还能大鱼大肉,就有些不成体统了。闻大人,您说是吧?”
“中使大人说得是。”
……
不管杨三九说什么,闻怀远都只答这一句,让杨三九讨了个没趣。这宦官倒也不恼,只是阴阴地冷笑着,不慌不忙地自说自话。直到看见宋知璃前来询问,这才作罢。
“好了,时候不早了,几个罪民也需安顿下来。就请闻大人带队入城吧。”
“请。”
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闻怀远领着车队进入了常宁县城。
而杨三九那边,除了少许侍从亲卫之外,那队护送的士卒被一位小将领着,绕城而走,去往城西驻扎。
“姐姐,我还想吃疙瘩汤!”
“都吃了三天了,你怎么就吃不腻呢?”
沈其音嘴上埋怨着,却还是摘了两枚西红柿,走进了厨房。
沈其羽像着了魔一样,顿顿都要吃疙瘩汤。沈其音禁不住磨,也就多做了几顿。菜都不单炒了,直接配在疙瘩汤里,省事。
倒真不是沈其音有多高超的厨艺,能把普通的菜肴做出七彩虹光来。疙瘩汤之所以如此受沈其羽的喜爱,恐怕还是因为这里的人没吃过西红柿。
穿越过来这些天,沈其音也弄明白了。她所处的这个名为“成”的朝代,虽然也是华夏传承,但和她熟知的历史截然不同。
沈其音前世的教材里,五胡十六国时,李雄曾在蜀地建立成汉,国号便是成,只存在了四十多年便亡于东晋。
而这个时空里,国号为成的国家根本不曾出现,历史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拐了个大弯。嬴政真的制成了不死药,活了二百多年。之后推翻秦朝,建立汉朝的不是刘邦,而是刘秀。再往后的历史,变化之大让沈其音这个历史老师都对不上号。
现在这个成国,立国不过三十多年,开国皇帝就是不久前驾崩的成太祖。真要比较的话,制度,物产,文化,科技,再结合大体的年代……也许和明朝最为相似?
当然,还是有许多不同之处。而沈其音也只是管中窥豹,如今消息闭塞,她又足不出户,所见所闻还是略显狭隘。
不过眼前脚下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一些的。比如这几年,随着南洋海商的兴起,西红柿——此时还被称作狼桃,才从沿海城市渐渐传入了成国。只不过人们还把它当成一种数量稀少的观赏植物,并没有人吃,市场上也没有卖的。
西红柿的美味,整个大成国恐怕也就她沈其音最清楚了。不管是生吃还是烹调,中餐还是西餐,西红柿的做法很多,且一样比一样美妙。
不知道这份超前的见识能不能用来赚钱?常宁县的临海码头常有南洋商船来往,像西红柿这样未被开发出价值的洋货大概还有很多。这里头的商机,似乎有些搞头?
沈其音只是随便过了过脑子,并没有深想。眼下,还是弟弟的晚饭最重要。
西红柿切块,下油锅炒出汁液,添水成汤。面粉加水调成絮状,待汤沸下入锅中。用盐和酱油调味,打进两个鸡蛋,配些绿菜叶,撒上小葱花,滴上几滴香油,前后不过十分钟,热腾腾的疙瘩汤就出锅了。
两大碗一小碗,连小墨的份都给盛出来。
这墨大人呐,平时可是高冷得很。之前在医馆,在养济院,也一向是自己找食吃,对那里的饭菜看都不看一眼。可自从尝过一点疙瘩汤,小墨就放下架子,变成了一只吃货小萌物——至少在饭桌上是如此。等吃完了饭,抹干净嘴,小墨便又会恢复成高冷模样,翻脸不认人。
沈其音也不介意,来日方长嘛。天天做饭天天喂,还有喂不熟的?
天色渐暗,二人一猫各对着各的碗,西里呼噜吃得正痛快,院门之外却忽然呱噪起来。
“这是什么破地方?你们就让我住这里?我要回京!我要回宫!放开我——!”
“思珞,别……别喊了……”
“拦着做什么?让她喊嘛!她自己愿意丢这个人,哪里拦得住啊?对了,闻大人,咱《大成律》上,有扰民滋事的罪过吧?怎么处置来着?戴枷示众三日?”
“你!你这个——”
女人凄厉的喊声戛然而止,院墙外只留下一串笑声。
沈其音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她安抚住沈其羽,便开了院门出去查看。
院门之外,梧桐巷里,果然是热闹非凡,站了许多人。
人群之中,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子,瘫软着倒在一个男人怀里,好像是气晕了。
那男人年纪比女孩稍长一些,身材修长挺拔,生得俊朗英气,此时却是一脸苦涩,应该是在担忧怀中的女子。
两人身后,一个中年帅大叔摇摇晃晃地从马车上下来,阴沉着脸,若有所思。
再看周围,闻怀远,周处,县衙的差役围了小半圈,却无人上前。还有个白面无须的胖子笑呵呵地看着眼前的三人,不知在高兴什么。
沈其音心里咯噔一下:这不会就是那姓宋的一家三口吧?好像……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