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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右手《道德情操论》卷一(2)

当旁观者的同情与当事人的情绪一致时,他会认为这种情绪是得当的;反之,当他设身处地想象之后发现自己的感觉被欺骗,他就会认为这些感情过于夸张,名不副实。因此,只有当他觉得别人的激情是实实在在、有根有据的时候,才会产生同情,反之则不然。一个人对我的受害感到气愤,并且跟我一样义愤填膺,那他就一定会认同我的观点。一个人跟我一样欣赏一首诗或一幅画,那他就一定会认同我的赞美词。一个人跟我听了同一个笑话后开怀大笑,那他就一定会觉得大笑很正常。相反,在这些场合与我感受完全不同的人,肯定会对我的观点有所指责,因为我们的感情并不是一致的。不管我的仇恨是否超过朋友的义愤,不管我的悲伤是否压过朋友发自内心最温情的体贴,不管我的评价怎样的不合他之意,不管我的笑声大小如何与他不同,总之,只要他在权衡了客观情况之后认为我和他的感受不一致,就会对我或多或少心存不满。这时,衡量我的感情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就是他自己的感情。

同意别人的意见就意味着要采纳,反之亦然。赞成同一个观点的人不可能互相反对。同样,赞成别人的意见而不采纳也是不可能的。众所周知,赞成别人的观点与否意味着你自己的看法是否与其一致。感情也可以用这个来解释。

有时候理智上的赞同并不代表情感上的赞同,很多时候我们内心没有丝毫的同情。可是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就能知道,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理智上的信服最终还是来源于同情。在日常生活中对于那些琐事的判断并不会为错误的理论所误导。比如有时候我们会觉得一个笑话很不错,而且朋友的笑声也很正常,但是我们却没有笑,那是因为我们当时或许正好忧心忡忡或者心不在焉。可是这个笑话在常理上应该是属于会引起哄堂大笑的那一类,所以我们并不会反感朋友的笑声,因为要是放在平时,我们必然会和大家一起开怀大笑,只是当时的情绪不允许。

这样的情况所有的情绪都适用。当我们在街上与一个面容悲戚的陌生人擦肩而过,继而我们被告知他父亲去世的消息,此时我们不可能质疑他的悲伤。即使我们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也体会不到他悲恸欲绝的心情,这种事时有发生,我们也就不会想到对他表示一点关心。或许我们与他们素不相识,或许我们杂务缠身,或许我们没有时间去体验他的心情,但是经验告诉我们,遭遇如果不幸,必然会觉得痛不欲生,而且如果我们有时间去设身处地地想象,我们必然会对他深表同情。因为这种有条件的同情,我们才会认可他的悲痛,即使有时候并未产生真正的同情。我们根据日常经验懂得了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情感,这个叫做“不合适”的情绪。

我们的行动由内心的情感所决定,而且还决定其善恶是非的性质。我们通常从两方面来考察它:一方面是产生的原因或动机,另一方面是目的或后果。一种感情是否符合它产生的原因,决定了随之而来的行为是彬彬有礼还是野蛮粗俗。也就是说,一种感情的意图决定了其后果是有益还是有害。

近来,哲学家们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感情的目的上,却忽略了激起感情原因的方面。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人的情感及其行为进行裁判的时候,是离不开以上两个方面的。我们责怪一个人对自己的爱恨缺乏自制,我们考虑的因素除了可能导致的后果外,还有造成他内心激动的微妙因素。也许我们觉得他不该那么激动,他所欣赏的人物没有那么出色,他的遭遇不是那么悲惨,他所愤怒的事情不是那么糟糕,但是只要他的情绪不是太离谱,我们就能谅解和容忍。

我们的同感是衡量一种感情是否恰如其分的唯一标准。在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之后,如果我们的感情与之完全吻合,就会觉得它是恰如其分的;反之则不然。我们总是要用自己的感觉去衡量别人的感觉,所以我只能用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用我的大脑,用我的爱恨,去衡量你的种种。

社会关系影响同情与适宜性的判断

我们根据对别人情感的认同感来判断其是否恰如其分。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我们与当事人和激发感情的事物都没有特殊的关系;二是我们当中的某人受此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在那些与我们双方都没有任何瓜葛的客观事物面前,如果对方认同我们的感觉,我们就会觉得他品位高雅,见识不凡。那些有关科学和品位的一般事物,比如壮丽的河山、华美的建筑、绘画的构图、演说的谋篇布局、第三者的所作所为、数字的奥妙、宇宙大体系中各个构件神秘的运转,跟我们都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我们从相同的角度观察它们,并不报以同情,因为我们与之不需要感情上的和谐一致。但是我们通常对事物有不同的感受,因为我们各自不同的思维习惯会使得我们关注复杂事物的不同部分。

我们并不会对那些和我们有相同感受,却没有特殊见解的人产生钦佩之情,最多只是内心表示赞同。但是对那些不仅与我们感受相同,而且可以指出我们不足之处,指引和点拨我们的人,我们会表现出无限的仰慕之情,惊叹之余,赞不绝口。我们仰慕那些品位不凡的鉴赏家,那些头脑清晰的数学家,因为这些艺术和科学领域天才为我们开拓了一个广阔的视野。

也许人们会觉得我们赞赏这种才气的原因是因为它有用,它的实际效果赋予了它特殊的价值。但是我们在最初赞同别人的见解时只是觉得它正确得当,这和我们觉得别人有眼光是因为他赞同我们的观点是一样的,别无其他原因。同样,我们对别人的品位的看法也是如此,评价其功用只不过是事后的想法。

(2)对那些与我们和对方都有特别关系的事物,我们很难做到心平气和。我们的朋友肯定不会从我们的角度去看待我们所遭遇的厄运和伤害,不像欣赏一幅画、一首诗或者讨论哲学理论那么简单,所以我们的感觉必然会不同,而我们所受的影响更为直接。我们不会介意朋友对我们所欣赏的一幅画、一首诗甚至一套哲学理论不以为然,因为这对于我们来讲无关紧要,即使看法不一致,也没必要为此伤了和气。但是如果事情与你们都有关,就不大一样了。我也可以接受朋友在理性上的见解与我截然相反,在兴趣爱好上与我格格不入,如果碰巧我心情不错,还能与之讨论这些问题。但是我接受不了在我厄运缠身、悲恸欲绝时朋友既不同情也不愿与我分忧;接受不了我蒙冤受屈、满腔激愤时朋友毫无同感,更不用说仗义执言。这样只能使我们变得无话可说,互相受不了对方,甚至连对方的朋友都看不惯。

尽管如此,旁观者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灵沟通还是可以做到的。首先,旁观者应该从最微小的细节上考虑对方的痛苦,尽可能地体谅对方的处境。只有从最细小处了解对方的情况,才能真正进入对方的世界。

即便如此,旁观者与当事人的感受还是有差距的。人类不会为了别人的痛苦而使自己深陷同样的困扰中,尽管本性慈悲。当事人明白,即使他人设身处地地想象并产生同情,但不会长久,而且由于他人没有真正地遭受折磨,所以他人还是安全的,而且感觉也不会那么深切。但是他还是想得到一种更完美的同情。而他能得到的唯一慰藉只能是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所看到的旁人与自己的心意相通。但他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才能让旁观者接受。实际上,为了他人的心情,他并不能任性而为。旁观者觉得设身处地体验不过是一种想象,这种潜意识导致同情程度的降低,也改变了同情的性质。所以他人的同感和自己的悲伤从来都不是一回事。但是两者的协调却能够维系社会的和睦,即使无法严密合拍,我们也别无所求了。出于人类的本能,旁观者会设身处地地体察当事人的情绪,而当事人则会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旁观者想象如果倒霉的是自己会有什么感受,而受难者则时常顾影自怜。受难者因为旁观者对自己公正无私的眼光而深深感动,内心的波澜因此而平息不少。

朋友可镇定我们心乱如麻的心,知己可慰藉我们的心灵,同情会使我们一想到他人正在关心自己的处境而变得顾影自怜。不要指望普通相识像至交一样听我们不厌其烦地唠叨,因此镇静简短地说个大概情况就行;更不要指望素不相识的人的关心,因此更应该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在他们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这样的自我控制是必要的,因为普通相识比知己更能使我们安宁,而陌生人比熟人更能使我们平静。

所以,如果哪天你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多参加社交和谈话活动,就能让你恢复平静和愉快,自得其乐。那些离群索居、爱好苦思冥想的人,因为常常闭门忧郁,即使他们慷慨仁慈、自尊自爱,还是很难获得凡人常有的平和心态。

和蔼和尊贵的美德

旁观者学着用心去体谅当事人,使得旁观者拥有了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公正无私和谦逊仁慈的美德。而当事人试图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照顾旁观者的感受,使得当事人拥有了雍容持重、自我克制的人品,将激情纳入自尊自爱、合理恰当的轨道。

如果一个人用他的慈悲心肠为他人的不幸而伤心,为他人的遭遇而不平,为他人的好运而欣喜,朋友能从他那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得到安慰,那么他的朋友必然对他充满感激之情。我们只要站在他朋友的角度,就能感受到这些。反之,一个人用他的铁石心肠、自私自利、无动于衷去对待别人的欢乐和痛苦,我们也可以完全理解他给周围人带来的痛苦,特别是那些令人同情的人和受害者。

另一方面,我们会崇仰那些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够处变不惊,为了维护自尊、体谅他人而刻意地自制的人,而讨厌那些只会唉声叹气、哭天抹泪、吵吵闹闹来博得同情的人。但是,我们却对那种庄重沉静的痛苦,那种只有在红肿的双眼、颤抖的嘴唇以及看似冷淡无心却动人心弦的举止中才有所表露的痛苦,肃然起敬,这使我们同样陷入沉默。之后,我们会开始重视自己的行为来表示对此的敬意。

可是如果我们对心中的怒火不加节制,我们就会变得傲慢蛮横,这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但是如果一个人遭受了莫大的伤害,也不允许自己的言行越过情理的界限,而要求内心像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丝毫不能有更痛快的报复和更沉重的惩罚,这种人的宽宏大量是让我们由衷钦佩的。

因此,要想拥有完美无瑕的人性,就必须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就必须拥有公正无私和慈善博爱的情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感情上无阻碍地沟通,从而产生得体适度的行为。基督教最伟大的律法规定,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我们的邻人,因此我们对自己的爱不要超过我们给予邻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爱自己不要胜过邻人爱我们。这也是一条举世无双的法则。

敏感和自制的品质不是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只有卓越不群之士才能具备。他们往往对那些超凡脱俗的东西有着不凡的品味和见识。仁慈需要一种远非粗俗匹夫所能想象的细腻情感,而宽宏大量要求拥有软弱的常人所无法达到的自制力。就像小聪明造就不了天才,日常的伦理规范也造就不了美德。美德是一种卓越非凡、崇高优异的品质,远远超越世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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