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攻城计划之后,长麟一方的大军开始行动。
但就在他们行动的同时,米尔斯一方也开始为防守做准备。毕竟动静太大了,几十万人,别说出去打仗,就算围着丰罗城跑上一圈,那动静也堪比两级地震呐。
更不用说,人家血蔷薇军团的斥候眼睛还没瞎。
打了这么些天的仗,米尔斯这边,不仅是守城的兄弟三班倒,就连趴在草地上,时刻查看对方动静的斥候也是没日没夜的盯着。生怕家门口这帮人趁着天黑搞偷袭,把自己的老家给一锅端了。
但就如同那御马监的掌印太监所想的一样,当薇薇安听到远征军一方有动静,并确定即将攻城之后,她把防御的重点放在了丰罗城的东面。
不仅如此,就连那太监并不准备攻打的西面,她也派了不少人过去防守。
但终究不是所有事情都如同那太监所想的一般顺利。在他的心中,原本会以为薇薇安会亲自担任东城指挥一职。但现实是,打了大半辈子仗的薇薇安,在安排好人手的瞬间,战争中后天培养的直觉让她感觉到:自己不能去指挥东城,必须要待在中央,带着预备队随时支援各路。
这样的直觉救了她一命。
而在联系上后,意识已经转移到欧米茄身上的班森,也没有被她给派到东城去,而是作为预备队,与她随时支援各路。
但相比之下,弗伦公爵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因为镇守东城的指挥官正是他。
虽然七老八十,虽然有伤在身,但放眼望去,整个丰罗城里,能担当起这个重任的,就只有他了。
所以他被薇薇安给安排了过去。
但安排过去守城的指挥官,不仅是他,还有米尔斯一方,近期到来援军的指挥官。
虽然平时勾心斗角,整天防备,巴不得自家姑姑赶紧从血蔷薇军团长的职位上下来,但出了事,皇帝还是要靠她才能摆平的。而现在,正是出事的时候。所以很大度的,米尔斯的皇帝将一名参加过六十年前卫国战争的将军给派了过来。
要知道,这世界上的强者,活个两百岁才死并不稀奇。平日里不见,只是因为心累,不想干了,偷懒而已。所以不管是米尔斯一方,还是拜卡灵一方,从六十年前活到现在的老家伙大有人在。
平时躲在家里不见客,坐在躺椅上,旁边放着一把茶壶,边喝边看着自己种的花草,或养的鸟鱼,整天优哉游哉的过着神仙日子,可一到出事的时候,皇帝一道圣旨下来,那神仙日子就算在舍不得,也得接旨上路。
而现在,正是出事的时候。
但奇怪,或情理之中的是,这来的人,并不是当年弗伦公爵用的很顺手的老下属,而是当年,巴顿鹰爵的老下属。隶属鹰爵当年重骑兵军团的副将之一,谢尔顿伯爵。
毕竟增援部队三十万,全国一半的人都聚集到薇薇安和弗伦公爵的手下,皇帝不放心。再加上自己当年做的亏心事儿,能给出人来去救他就不错了,还指望从上往下一条心?这绝不可能。
不过这不可能,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有可能的。
虽然皇帝记着谢尔顿伯爵是巴顿鹰爵的人,不会轻易听弗伦公爵这一点是没错,但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当年在他整治巴顿鹰爵的时候,薇薇安曾经给他说过话,在危急时刻,拉过鹰爵一把。
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要知道,薇薇安虽然不是谢尔顿伯爵的直属领导,但毕竟救过自己老领导的命,所以在来了之后,谢尔顿伯爵很服从安排。也不说话,薇薇安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所以如今,他跟弗伦公爵站在一起,带着援军镇守东城。
援军三十万,都是从各地调来的精兵,在加上有这么两个战场老滑头震着,薇薇安相信,这些人绝对不会让她失望。
但最后,这些帝国精兵,朝廷的顶梁柱,还是让她失望了。
他们败在了一个让他们,以及薇薇安及其熟悉的部队手中。这个部队就是刘嗣昌带来的四千营。
自打接到自家老师要去米尔斯帮助远征军的命令之后,刘嗣昌的心里就十分明白:自己远道而来,平常只顾帮着自己老师办事,跟那些将领又没什么交集,所以去了之后,这帮人肯定是不会听自己的。
就算表面上答应,但背地里也一定会搞非暴力不合作,只要是没油水的工作,压根就不动窝。
所以为防止这等事情发生,在危急时刻有那么一支能听自己指挥的部队,刘嗣昌特地将只听自己指挥的四千营带到了这里。
这是一支特殊的部队,跟薇薇安的血蔷薇军团一样,表面上接受国家管制,在国内有编号。但实际上,却是真真正正的私人部队。
从挑选到训练,由本人亲自带领。部队从士兵到军官,全是本人的铁杆,除她之外,其他人根本指挥不动。
虽然拿着国家的工资,但相比起薇薇安的每月私人红包,国家发的那点工资,只能算是零花钱。
工资都这样,那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装备,最好的,马匹,最上等的。且跟着她薇薇安之后,只要你当上了她血蔷薇军团的士兵,那就立马分发房子。不是什么三室一厅,而是直接给你一块土地,然后在给你一些钱,让你自己去建。只要不出格,仿照皇家编制(也没人敢),那真想建什么样的就建什么样的。
出了事,比如有人不让建,或者说在去建的路上,发现土地被人给占了,那没关系。直接去找薇薇安,保证当天找,当天完事儿。
而刘嗣昌的四千营,也是这样组建起来的。
但跟薇薇安的血蔷薇军团不同,也只有这一点不同。这四千营,不是刘嗣昌的兵,而是他的兄弟。
跟薇薇安那种家臣制度——我给你钱,你给我卖命——不同,这四千营里的四千多号人,对于刘嗣昌而言,可以说是打虎亲兄弟。
它是这么组建的:刘首辅从长麟各地亲自挑选出四千多名天资过人的孩童,然后再从这四千多孩童中再次挑选出资质最好的刘嗣昌,以他为首领(也就是大哥),然后加以严格的训练,包括自身能力及阵法配合等,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四千营。
而靠这等方式训练出的部队,有这么一个优点,那就是:在火拼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上,那其他人就会玩儿命的跟着他上。刀山火海在所不惜。
但同样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在火拼的时候,一旦有人逃跑,那其余人就会跟着一块儿逃跑。而且还是头也不回的那种。
但对于这点,刘嗣昌非常清楚。所以在往昔拼命的时候,他从来不跑,从来都是拎着大刀,大哥带头往前冲。
而现在,镇守东城的弗伦公爵及谢尔顿伯爵,即将面临的就是这么一支队伍。
黎明时分,远征军已经做好的准备。
先说东城,之前说过,由于当时监军等人的使坏,逼得魏良朝不得不疯狂的攻城,以至于将丰罗城的东面城墙给掀掉大半。要不是有欧米茄在,恐怕丰罗城早就成了远征军的囊中之物了。
而东面城墙现在的情况也岌岌可危。虽然在薇薇安的指挥下,血蔷薇军团一边抵抗敌军,一边用水泥刀切墙,但终究还是抵不过对方没日没夜的攻城。以至于丰罗城现在的东面城墙,有大半还是废墟。
只有临时建筑,没有大面积城墙。不是薇薇安不想修,只是对方来的确实频繁——上午刚修好,下午人就来了。然后就是一通火拼,砖墙上的水泥甚至还没干,就被推到了。
基于此,所以薇薇安决定:墙,暂时先不修了,找点儿东西,比如石头和土之类的东西堆成路障,上面在插上几根削尖的木棍,就算是完了。
但毕竟是打仗,更何况对面还有那么多人,就单靠人数,路过的时候,顺手拿一把土,就能把这路障给推平了。
所以弗伦公爵及谢尔顿伯爵决定,派一部分人在路障前面守着,配合这半面还没塌的城墙,继续做抵抗。
也就是说,当远征军及四千营到达战场时,看到的是一块由半面城墙,以及数万人组成的人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