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小姐今年25岁,相比于同龄人,大多都是名花有主,她便显得突出。
她跟异性的距离都掌控的十分有分寸,每当有人问起她的心上人,她却只字未提
所有人都知道,她在等一个人,G小姐没告诉任何人他的姓名,只是称他为L先生。
.
G小姐和L先生的相遇没有巧合,没有阴谋,就是最自然的模样。
他们是同学,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
她一直对L先生有好感,但好感从何而来,她也不知。
在小学要毕业的时候,她逮着机会,和L先生表白了。
不过是简单的一句“我喜欢你”,也足以让两人耳根子泛红。
过了许久,L先生才回话,“我也喜欢你,但是我不太想早恋,等我们到十八岁就在一起。”
G小姐同意了,至此,他们默默守护着约定,也没在刻意打扰对方。
而现在,G小姐已经25岁了,前些天,她刚去参加了L先生的婚礼。
新娘子很漂亮,L先生看见G小姐,有些吃惊,随即歉意的说,“对不起,我失约了。”
他伸出手,却被G小姐故意忽视,“没关系。”
她可以原谅,但是不代表不介意。
其实在G小姐20岁的时候,两人也甜蜜的在一起过,但是G小姐看得出来。
他不爱她。
相比于年少时的喜欢,爱这个词便有些微妙。
是G小姐提出的分手,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因为不爱。
爱情若没了爱,也就只剩情了。
婚礼上,G小姐没有失态,是予以往不同的平静。
但是他们都心知肚明。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了联系,G小姐只是听说他有了孩子有了家。
而G小姐,却还是一无所有。
她攒够了钱,离开了这座城市,到处流浪,没有家,像风一样飘忽不定。
她什么也没带,除了一把吉他,一个背包,便是她的一生。
后来啊,她也抽起了烟,喝起了酒,唱起了民谣,但是她心里的人啊,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知道,她心中的L先生从未变,L先生心中的她也未变。
但是啊,
这是她借来的爱,也该还了。
她把她一生都还给L先生,把她的所有都还给L先生。
那我们就两清了。
至于那个承诺,
就算了吧。